骑马在大漠里行进了一段时间,张晋就看到经常会有细沙被风吹起的地平线上,渐渐露出了一根高高的旗杆,上边挂着一面旗帜——龙门客栈。
    “还好你们没有骗我。”张晋心中暗道。
    分别时他怕被何掌柜欺骗,于是给对方身上标记了一个搭档印记,一旦自己找不到龙门客栈,确认对方是欺骗自己后,就立刻循着搭档印记的位置找上门去算账!
    至于算账后对方是死是活,那就要看对方的态度了。
    但既然找到了龙门客栈,他自然就会收回对方身上的那个搭档印记。
    张晋骑着马缓缓朝龙门客栈走去,随着逐渐接近,整个龙门客栈的样貌也都展现眼前。
    龙门客栈的建筑外观和电影里的一模一样,只不过看上去那种常年在大漠上被风沙吹打的粗糙和旧损感更加明显。
    高高的旗杆上“龙门客栈”四个字的栈字几乎褪色得看不清楚字型,而旁边的灯笼已经变成了与沙子一般的土黄,失去了原本的颜色。
    张晋来到客栈外,将马匹在棚里拴好,看了一眼旁边众多的马匹和骆驼,便转身朝客栈大门走去。从这些骆驼和马匹可以看出,应该是有商队留宿或者歇息。
    “客官,是住宿还是吃……吃东西。”一个圆头圆脸的伙计迎了上来,可当看清来客的衣着打扮后,不由愣了一下。
    “先吃东西,顺带住上几天,还有没有客房?”张晋看了对方一眼,来的伙计不是别人,正是电影里寻宝队伍中左右先锋,平顶山三人组之一的黄岗。
    “有的有的,大人里边请。”黄岗压下心中的惊疑,装作一副殷勤的模样,将他带到店里空闲的桌子旁,一边擦桌子一边问道,“您要吃点什么?”
    张晋解下腰后的绣春刀往桌上一放,抬眼盯着黄岗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对方看上去有些忐忑不安之后,才开口问道:“听说你们这里有一招仙和食通天的说法,是不是?”
    黄岗收回擦卓的抹布:“这……大人说笑了,什么一招仙食通天的,小人真没听说过。”
    张晋从筷筒里拿出一双筷子,又从怀中拿出一段绸布仔细擦拭,边擦边道:“没听说过最好,正巧我没带筷子,所以用你们店里的筷子吃东西。我可不希望吃到什么白肉,也不希望被人做成白肉,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黄岗勉强笑道:“大人您放心,我们店里没有白肉,只有羊肉。”
    “很好,那就先给我来一只烤羊腿,够味的那种,再给我去泡一壶茶。”张晋将擦干净的筷子放到碗上,从随身包裹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递了过去,“上好的龙井,别给我泡坏了。”
    黄岗脸色有些为难:“大人,我们这里只喝酒不喝茶,也不懂泡茶,要不给您上一坛好酒?我们这儿的马奶酒配上烤羊肉,那味道是一绝!”
    “不懂泡茶那就算了,马奶酒我喝不惯,直接给我上清水加烤羊腿吧。”张晋挥挥手道。
    “好咧,大人请稍等。”黄岗说完立刻转身朝后厨小跑而去。
    张晋一边吃着桌上送的花生干果,一边打量着周围的客人,除了那些明显是商队的伙计外,大门正对着的小台阶上的桌位旁,还围着一群衣着装扮明显异族的客人。
    这群异族人正是常小文率领的鞑靼人,也是寻宝队伍的成员之一。
    看来这些鞑靼人和朔阳怪梁材、平顶山的黄岗、二财和辛平来得最早,双方肯定也早已经联系上了。
    就在张晋打量着客栈里的鞑靼人时,常小文也朝他这边看了过来,并说了一句叽里咕噜的鞑靼语,虽然听不懂对方说些什么,但是从语气上听来也绝非好话。
    不过,旁边的大块头护卫哈刚童嘎很快就翻译了这句话:“我女主人说没想到大明锦衣卫回来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难道其他地方的民脂民膏都被你们搜刮干净了吗!”
    张晋倒也不生气,淡淡一笑:“你们这群鞑靼人懂什么,我们锦衣卫从来不搜刮民脂民膏,平头老百姓能有几个家当?还不如抄了一个大臣的家更有赚头!”
    哈刚童嘎给常小文翻译了一遍,常小文啐了一口唾沫,又用鄙夷的语气说了一番话。
    “我女主人说你们锦衣卫和东厂陷害忠良,跟那些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没什么区别,都是十恶不赦的恶人!”
    “我都不知道你们鞑靼人有什么资格说这话,十恶不赦的恶人,彼此彼此吧。”
    “我女主人劝你趁她还没打算要你的狗命之前赶紧离开,否则惹怒了她,她可不管什么东厂还是锦衣卫,谁都保不了你这条狗命!”哈刚童嘎抬手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办完了事情自然会走,至于什么时候走,用不着你们关心。你们要是觉得我在这客栈里碍眼,耽误了你们做事,想动手就请随便。”张晋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这时候,黄岗带着辛平一起将烤羊肉和清水端了上来。
    “大人,您要的烤羊腿来了,新鲜热乎的,这是一壶清水。”
    常小文又说了一番,哈刚童嘎翻译道:“一个大男人不喝酒,真是太丢人了,哈哈哈!”
    黄岗、辛平扭头看了眼鞑靼人,又回过头去问张晋:“大人,您真的不喝酒吗?”
    “这里的酒太差,喝不惯,你们下去吧。”张晋挥退两人,看着大盆里那只真烤羊腿,从腰间取出匕首,从烤羊腿上割下一片肉放到面前,施展表面侦探认真闻了闻。
    表面侦探:你的鼻子很灵敏,能分辨出很多味道,但仅限于当天的味道。
    没多久,他就从这只烤羊腿的气味里分辨出了上边的东西。
    除了烤羊腿的自然香味,还有孜然、胡椒和粗盐,算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最重要的是,烤羊腿上并没有被下毒!
    看来这帮人还算聪明,在没有弄清楚自己来这的真实目的之前,并不会立刻对自己下毒手,而刚才常小文就是在对自己进行初步的试探,应该也是他们讨论的结果。
    张晋打算先按兵不动,反正在黑沙暴来临之前他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但是因为自己锦衣卫的身份,着急的应该是鞑靼人和龙门客栈的店家。
    他们为了确保自己的挖宝买卖能顺利进行,肯定会想方设法的赶走或者解决突然来到客栈的锦衣卫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只要常小文等人忍不住率先动手,那么张晋就有了足够的借口进行反制,到时候再跟风里刀等人谈合作就容易多了。
    要么合作,要么一拍两散,聪明人都知道该怎么选!
    想到这里,张晋将烤羊腿的肉片放入碗中,用擦干净的筷子开始吃起来。
    不得不说,尽管是假扮的龙门客栈店家,但是梁材等人在假扮上却十分用心,食物方面的味道真心不差。加了孜然、胡椒和粗盐的烤羊腿,这烤羊肉的味道不仅没有腥味,还带着一种无法形容的自然的美味。
    张晋在现实中也不是没吃过烤羊腿,但跟这龙门客栈的烤羊腿比起来,除了添加的佐料更丰富外,肉质口感完全比不上,两者见的差别就像是饲料鸡和放养鸡的差别。
    好好一只烤羊腿,张晋一个人给吃了个干净。吃完后,他便招来黄岗带自己去二楼的房间休息,顺便让对方准备洗脸泡脚的热水。
    “大人,这水在沙漠里可是精贵,您拿来泡脚是不是太浪费了?”黄岗劝了一句。
    “怕我付不起钱?”张晋眼珠子一转,冷冷地斜视对方。
    “那倒不是……”
    “不是就好,把谁准备好端来给我,少不了你们的钱。”张晋从腰间拿出一小块碎银丢给对方,然后关上房门不再给对方继续说话的机会。
    房门关上后,门外的黄岗脸色顿时一变,做出一副厌恶鄙夷的表情,转身朝楼下走去。
    “咋样?”刚刚收拾完张晋饭桌的辛平见黄岗下来,连忙问道。
    黄岗摇摇头:“让我给他烧开水洗脸泡脚,这个龟孙!”
    辛平也呸了一声:“这帮子东厂、锦衣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娘咧,这烤羊腿吃得这么干净,比沙漠里的豺狼还狠!”
    两人嘀嘀咕咕地返回了后厨。
    夜晚,吃过晚饭的众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
    客栈大厅里安安静静,只留下几盏烛灯闪着有限的昏黄光亮,让大厅的物件映在墙壁地面的倒影如同扭曲可怖的妖魔鬼怪。
    龙门客栈下方的密道里,常小文带着自己的护卫手下哈刚童嘎,与梁材、黄岗、二财、辛平等人汇合商讨事情。
    “今天突然来了个锦衣卫,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常小文开门见山地说道。
    “锦衣卫怎么会突然来这偏僻大漠里的客栈呢?”梁材一边抽着烟杆子一边疑惑道,“按理说这个地方既没有钱又没有官员,不应该来这儿呀,难道是为了抓捕犯人?”
    黄岗摇头道:“我看着不像,那家伙说打算在咱们店里住几天,而且也没有询问我有没有见过什么人,看起来不像是来抓人,更像是来办事的。”
    “那就麻烦了,他来办事,我们也来办事,希望井水不犯河水吧。”梁材吐了口烟气。
    “他要办什么事?”二财问道。
    “不知道,他没说,我也不敢深问。”黄岗回答道。
    辛平提议道:“要我说,咱们搞清楚他要办什么事,看看能不能暗中帮他给办妥了,赶紧把他打发走。距离黑沙暴来到的日子没几天了,这件事拖不得。”
    “要是他不走,或者是我们帮不了他呢?”梁材问道。
    “那简单,直接把他给做了!”常小文撩起自己的辫发,环顾在座众人,嘴角藏着冷笑。
    黄岗、二财、辛平面面相觑,没说话,而是将目光投向了旁边的梁材,毕竟对方作为老江湖考虑得应该更周全一些。
    梁材吧嗒吧嗒的抽着烟,好半晌才开口道:“这些年死在外头的锦衣卫也不少,这大漠黄沙想要埋一个人也不是难事。”
    常小文脸上笑意更浓:“这么说你是同意了?”
    辛平问道:“下毒?还是趁夜偷袭?”
    黄岗说道:“能下毒最好是下毒,但是今天白天看对方的行为,明显是有戒心的。而且还知道一招仙和食通天,恐怕对我们客栈的堤防不轻,下毒能不能成功可不好说。”
    “那只能趁夜偷袭了。”哈刚童嘎握紧拳头。
    “我们不知道他的武功,万一偷袭不成反受人制就麻烦了。”梁材说道。
    常小文说道:“这个好办,明天我找个借口跟他起争执,然后好好打上一架就大概能知道他的武功实力了。等探好了对方的底,晚上在动手也不迟!”
    黄岗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对了,今天我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家伙虽然腰挂绣春刀,但是双手虎口和掌心都没有厚茧,看上去不像是长年使用兵器的人,小心暗器和毒粉。”
    “知道了,论暗器和毒粉,老娘我才是天下第一!”常小文自信地一笑。
    客房里,张晋洗完脸泡完脚后,合衣在床上躺下,枕在他脑后的是三截精钢枪身,枪头被他钉在了身旁随手可以握住拔起的床板上。
    这一杆三截精钢枪是他在兰州城的武库里找到的,本来他只是打算随手拿一杆长枪当做兵器,可没想到武库里还藏着这样一个宝贝。
    精钢长枪因为枪身缺乏韧性,一般士卒或者武将都不喜欢用,正好是便宜了他。
    平时三截精钢枪身正好能贴着大腿外侧藏放,枪头则放在另一侧,一点也不影响行动。甚至还能在战斗中突然从衣服下掏出枪头直插敌人身体要害,达到出其不意的杀伤效果。
    因为不敢保证常小文等人会不会今晚偷袭自己,张晋才将精钢枪放在身边,而把绣春刀放在一旁的架子上,以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
    带着这样的戒备之心,张晋缓缓进入了浅睡之中。
    月落日升,一夜过去,平安无事。
    张晋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来,窗外传来一阵阵吵杂声,听上去是有商队早起出发上路。
    尽管一晚上没有进入深度睡眠,但他的精神还是十分不错,毕竟体质强于常人。
    张晋穿上衣服,将三截精钢枪藏在身上,然后拿着绣春刀打开房门走了出去,准备下楼去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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