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诺说完这番话后,小圆的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一个词汇。
    一个孤独而浪漫的名字。
    当鲸鱼在海洋中死去,它的尸体会最终沉入海底,这是一个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生物学家赋予了这个过程一个名字————鲸落(whale fall)。
    很多人不知道的……当鲨鱼在海洋中死去,也会不断的掉落在海底。
    这个过程也有个浪漫而又孤独的名字。
    ————【鲨掉】!
    没错,此时此刻小圆很想问一句,你特么鲨掉了吗?
    要做副导演,还要做监制。不但如此,编剧也必须是你,而且导演还不能更改你的剧本。最重要的一点儿,在有争执的地方还特么以你为准!
    你咋这么能耐呢?
    都以你为准了,你干脆做总导演算了!
    你这么个条件,别说影视制作公司了,没有哪个导演愿意接这活儿。导演嘛,剧组里面最大的。在出现不同意见争执的时候,你让导演听你一个副导演的话,那到底谁大?导演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这不扯犊子么!
    别说这个了,两年两千万的版权费都不可能!
    版权一旦到期,你就无法再次拿版权来盈利了。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部电视剧隔了一两年,就在一个视频平台消失了,而出现在另一个平台上。
    这就是版权到期,被另一个平台买走了。
    打个比方。
    李诺把《仙剑》的版权卖给慈航两年,那么慈航只能使用两年,在两年后就无法再拿来改编了。在这两年之内,他们拍摄的电视剧可以卖给其他电视台、网络平台。版权到期后,拍摄的电视剧版权,依旧属于慈航,他们还可以进行盈利,但不能再行创作。
    电视剧盈利主要是一轮播映权、二轮播映权、音响网络播映权和海外播映权。
    其次,拍摄电视剧有赞助商,电视剧会给赞助商打广告。我们经常会看到,某部电视剧里面某个人物用的某某化妆品,喝的饮料,摆放的物件等等,这其实都是广告。
    但这一点儿在仙侠、古装剧里,是很难完美无违和匹配的。
    太出戏了。
    你比如《仙剑》里面,出现了红牛,这什么鬼?
    当然,也有做的很隐晦的。
    你比如《武林外传》白驼山壮骨粉的广告词——‘看着很像面粉,吃着更像面粉’.
    还有《青云志》里面大隐隐于市的广告植入,了无痕迹却深入人心。大写的佩服,还是999系列专治风寒的灵药。
    三九真人,我你妹,直接跪!
    虽然都可以做的很隐晦,但毕竟很有局限性,不会跟现代剧那般……随便的浪。
    所以,广告收入这一项,电视制作公司几乎可以宣布为零了。
    最后一个收入那便是周边产品,我举个栗子,就如早前《花千骨》的热播,里面‘糖宝’的形象可是深入人心。市面上瞬间出现大量的‘糖宝’玩具,也是掀起了一股热潮,带动了消费。
    当然,这个周边收入就不好算了。
    首先,如果有头脑精明的演员的话,她们会在签署拍摄合约的时候,索要这部分的收入。因为毕竟是她们火了电视剧,周边也是以她们的形象定制的,索要很正常。其次,版权作者在版权运作的时候,也是会要求这笔收入的。
    如果李诺要出售版权的话,也是会要这一部分的。
    所以这么一来二去的,慈航也就只剩下出售播放权了!
    两年两千万,如果卖不到,他们就得赔。
    风险啊!
    “蚂蚁大大,你是在逗我开心么?”小圆很是无语,都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我已经在构思《仙二》《仙三》了,这个系列至少会火二十年,我要的版权费已经很便宜了。一年至少一千万,告诉他们,这是最低底线。”李诺斩钉截铁的说道,不容讨价还价。
    小圆微微一愣,如果《仙二》《仙三》也是如此精良的话,那毫无疑问,会继续带着《仙一》大火特火。当然,前提是你拍出来的东西,不能欺骗观众。
    “好吧,这个可以去跟他们商量,但……这个导演、编剧、监制的事……?”
    小圆还没说完话,就被打断了。
    “这也是最低线,我不会允许一个不知所云的电视制作公司,糟蹋了我的心血。就这样,他们如果答应最好,一条不答应也别想打我版权的主意。”李诺很强硬的挂了电话。
    看着熄掉的屏幕,小圆一脸的菜色:“看来估计是黄喽。主编,你也听到了哈。”
    “行,我知道了,就这样吧。”主编在一旁视频听着,觉着没戏了,也便挂了。
    《仙剑》的版权不在奇点网手里,所以李诺卖出去了,奇点网也赚不到什么好处。主编之所以大半夜联系,主要是人家许诺了好处费罢了。
    但现在看来,这笔好处费是赚不到了。
    没有哪家会接受这种条件。
    ————
    “什么玩意儿,还想要我的版权?”李诺浏览者网页信息,冷笑了一声。
    这个慈航文化是新兴的电视制作公司,没啥实力,在中國top100里排在九十名开外了,而且也没制作发行过多么热火的电视剧。
    这样的公司,他们只是想着买走版权就是了。
    版权买走了也是可以再卖的,存着‘奇货可居’之心罢了。
    原时空曾经有一个奇葩的版权故事。一家公司收购了某作者的书籍版权,规定十年之内不拍摄的话,版权自动回归,或是赔偿作者相对的损失。十年内这家公司并没有拍摄这部作品,只是在版权快到期的时候,在十天之内拍摄了一部电影。
    当然,十天纯粹是粗制滥造,也没上院线。
    但那又如何?
    人家拍了,到李诺穿越为止,那本书的版权还是牢牢的攥在人家手里。
    当然,在这个时空里,是不会出现这种笑话的,但李诺担心的是他的作品被糟蹋了。
    犹记当年零广告植入的《仙剑奇侠传一》《仙剑奇侠传三》火遍大江南北,而改编自‘仙剑’系列的第五部作品《仙剑云之凡》,却因五毛特效和广告植入备受诟病,生生毁了一个好ip。
    58同城,……‘我只想回同城找份工作’,直接跪!
    李诺也担心慈航传媒毁了他的《仙剑一》。
    小说、歌曲大火特火,可假如拍出来一个糟粕的话,那可就太闹心了!
    李诺并不反对植入广告。
    广告植入是一举两得的方法,能赚钱为何不赚?
    一些巧妙的广告植入甚至能体现编剧、导演的智慧与才华,激发观众们找茬的乐趣。不过,须知‘过犹不及’,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
    被广告毁掉的ip,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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