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仙剑一》讲述的是三代人的爱恨情感纠葛传承。
姜明、女苑——剑圣、酒剑仙、青儿——李逍遥、灵儿、林月如,这三对。
后面两对,都在经历跟姜明、女苑曾经经历过的阶段。
只有拿得起,才能放的下。
没有拿过,又谈何放下?
尤其是剑圣、酒剑仙、青儿——李逍遥、灵儿、林月如这两对,经历何其相似,只是由‘两男一女’变成了‘两女一男’。
仙迷们对于剑圣的做法也有诸多不同的理解,不过在李诺看来,剑圣是为了帮助灵儿或许还要加上逍遥他们悟明白自己的道。
简单来说,就是走他跟青儿曾经走过的路。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只要认真看青儿、剑圣、酒剑仙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就知道了。
剑圣和青儿是恋人,酒剑仙暗恋青儿。
而且剑圣和青儿差点成亲,但是剑圣逃婚了。最后,逃婚的剑圣在湖上悟到了自己的道(不知道是守护蜀山还是守护苍生,伟大点应该是后一个)。
【上善若水】——水有滋养万物的德行,它使万物得到它应有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人之道,莫过于此。
这便是剑圣的道。
然后青儿过来了,剑圣在湖上引导青儿悟出了自己女娲后人的道(他们俩之间的‘小爱’,和对苍生的‘大爱’)。
然后,剑圣成为了蜀山掌门,青儿回南诏國嫁给了巫王,制止了白苗和黑苗的战争,后来生下来灵儿。但是青儿爱的还是剑圣,只是她明白了大爱,放下了而已。
剑圣要的也是灵儿放下爱情,去走她母亲青儿的女娲之道。
女娲族人生下来就背负着救世的责任,这是青儿的道,也是灵儿的道。可惜,灵儿深爱着李逍遥,根本忘不掉,这才给了她一颗‘无名丹’。
他算出如果不把灵儿带走她就会有危险,女娲是必须活着的,至少在生完下一代女娲之前是不能死的。
虽然这很残酷!
或许剑圣已经看到了故事最终的结局,他想让灵儿离开逍遥。如果灵儿和逍遥再继续呆在一起的话,月如或者是灵儿、逍遥当中会有人发生不测。
他把灵儿囚禁起来,想来阻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李逍遥跟林月如凑成一对,美满的过一生,不纠缠进女娲事件里,他们就不会死去。待到七十年后李逍遥死去,才会将灵儿放出来。
(这里蚂蚁有点儿疑惑,70年,到时候剑圣还活着么?估计早就死了,还怎么放?保不齐半路就给放出来了。)
可惜,剑圣人算不如天算。道常在,人力无法与之抗衡,该死的人还是会死,该发生的事情也终究会发生。
上善若水,不与万物发生冲突,这种道也让他寸步难行,无法出手。
就好像能够预知未来一般,看到了,却无法改变。
正如他跟酒剑仙的对话那般——
/你真的这么想?没有这个吊坠,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道常在,并不如你所想,是由人走出来的。就算没有人,道……也在。/
酒剑仙:/难道要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不……不——/
也正是悟出了这种道,剑圣才不会对拜月出手。
他没有私心,他的道上善若水,利万物而己不争。
这是大道中的大道!
试问这世界上谁不需要水,那花那草那生命都需要水,这水经过云彩变成雨滋润万物,这才是大爱。或许天下苍生和灵儿选一个,剑圣当然选天下苍生。
这就是宿命,宿命不可违。
但因为青儿的关系,他也曾经试图改变宿命,如果灵儿回南诏國,与拜月的斗争就必然会令逍遥等人卷进来,也必然会有人牺牲,尤其可能是灵儿。所以剑圣曾试图改变命运,然而改变宿命的结果却是更大的牺牲。
道常在,不以人为。
剑圣也只好遵循天意,不再插手了。
“每一次看《仙剑》,我们对其中的人物都会有不同的认知。”李诺笑着说道。
“就比如林月如!”柳雨妃说道。
“对!还记着书评区么?一开始人都在骂林月如是个不知羞耻的小三,可到了现在呢,喜欢她的人已经跟灵儿分庭抗礼了。”
“所以,剑圣……”
“剑圣这个人物,是《仙剑》里面最有深度的一个角色,极其考验演员的演技。如果这是一部电影,那么剑圣演活了足以拿下最佳男配角奖。”李诺说道。
剑圣是一个两面性人物,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他的身上,非老戏骨不能胜任。
原版的郭亮还是太年轻了,演不出剑圣的韵味。
“看来你对剑圣很看重。”
“是吧……唔,有电话了,我先关了。”
“好。”
他跟神仙姐姐视频聊天一般都是在晚上,白天她要拍戏嘛,这部片子很少有夜戏的。
电话是编辑小圆打来的。
这让他更加的好奇了。
这都8点了呢,按理说编辑下午六点就下班了。
这么晚打来电话?
“喂,亲爱的编辑大人,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蚂蚁大大,告诉你一件好事,你的书被慈航传媒看中了,想要买你的版权。”小圆兴奋的说道。
“慈航……是慈航道人开的公司么?”
慈航传媒没听过,慈文传媒倒是知道,前世制作发行过《花千骨》《楚乔传》的。
“什……什么鬼?”小圆有些懵。
因为《仙剑》的版权不在奇点网手里,而慈航传媒的人也不知道李诺的联系方式,所以只能来通过编辑来传达了。
“没什么!”
这个慈航传媒倒是蛮聪明的,李诺冷笑。眼力不错,知道小说就要进入高朝部分了,所以想要提前的拿到版权。林月如一死,不管怎么样都会爆炸的。不用想,现在给的版权费肯定不会很高。
“想要我的版权可以,两千万的版权费,只有小说版权,没有歌曲的使用权。版权费看年份订,这是最低的两年期限。其次,我要做副导演、监制、制片人……。呃,制片人就算了,但编剧必须是我,而且导演不能更改我的剧本。最重要的一点儿,在有争执的地方以我为准。”
小圆傻眼:“ ̄へ ̄”
姜明、女苑——剑圣、酒剑仙、青儿——李逍遥、灵儿、林月如,这三对。
后面两对,都在经历跟姜明、女苑曾经经历过的阶段。
只有拿得起,才能放的下。
没有拿过,又谈何放下?
尤其是剑圣、酒剑仙、青儿——李逍遥、灵儿、林月如这两对,经历何其相似,只是由‘两男一女’变成了‘两女一男’。
仙迷们对于剑圣的做法也有诸多不同的理解,不过在李诺看来,剑圣是为了帮助灵儿或许还要加上逍遥他们悟明白自己的道。
简单来说,就是走他跟青儿曾经走过的路。
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只要认真看青儿、剑圣、酒剑仙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就知道了。
剑圣和青儿是恋人,酒剑仙暗恋青儿。
而且剑圣和青儿差点成亲,但是剑圣逃婚了。最后,逃婚的剑圣在湖上悟到了自己的道(不知道是守护蜀山还是守护苍生,伟大点应该是后一个)。
【上善若水】——水有滋养万物的德行,它使万物得到它应有的利益,而不与万物发生矛盾、冲突,人之道,莫过于此。
这便是剑圣的道。
然后青儿过来了,剑圣在湖上引导青儿悟出了自己女娲后人的道(他们俩之间的‘小爱’,和对苍生的‘大爱’)。
然后,剑圣成为了蜀山掌门,青儿回南诏國嫁给了巫王,制止了白苗和黑苗的战争,后来生下来灵儿。但是青儿爱的还是剑圣,只是她明白了大爱,放下了而已。
剑圣要的也是灵儿放下爱情,去走她母亲青儿的女娲之道。
女娲族人生下来就背负着救世的责任,这是青儿的道,也是灵儿的道。可惜,灵儿深爱着李逍遥,根本忘不掉,这才给了她一颗‘无名丹’。
他算出如果不把灵儿带走她就会有危险,女娲是必须活着的,至少在生完下一代女娲之前是不能死的。
虽然这很残酷!
或许剑圣已经看到了故事最终的结局,他想让灵儿离开逍遥。如果灵儿和逍遥再继续呆在一起的话,月如或者是灵儿、逍遥当中会有人发生不测。
他把灵儿囚禁起来,想来阻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李逍遥跟林月如凑成一对,美满的过一生,不纠缠进女娲事件里,他们就不会死去。待到七十年后李逍遥死去,才会将灵儿放出来。
(这里蚂蚁有点儿疑惑,70年,到时候剑圣还活着么?估计早就死了,还怎么放?保不齐半路就给放出来了。)
可惜,剑圣人算不如天算。道常在,人力无法与之抗衡,该死的人还是会死,该发生的事情也终究会发生。
上善若水,不与万物发生冲突,这种道也让他寸步难行,无法出手。
就好像能够预知未来一般,看到了,却无法改变。
正如他跟酒剑仙的对话那般——
/你真的这么想?没有这个吊坠,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道常在,并不如你所想,是由人走出来的。就算没有人,道……也在。/
酒剑仙:/难道要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不……不——/
也正是悟出了这种道,剑圣才不会对拜月出手。
他没有私心,他的道上善若水,利万物而己不争。
这是大道中的大道!
试问这世界上谁不需要水,那花那草那生命都需要水,这水经过云彩变成雨滋润万物,这才是大爱。或许天下苍生和灵儿选一个,剑圣当然选天下苍生。
这就是宿命,宿命不可违。
但因为青儿的关系,他也曾经试图改变宿命,如果灵儿回南诏國,与拜月的斗争就必然会令逍遥等人卷进来,也必然会有人牺牲,尤其可能是灵儿。所以剑圣曾试图改变命运,然而改变宿命的结果却是更大的牺牲。
道常在,不以人为。
剑圣也只好遵循天意,不再插手了。
“每一次看《仙剑》,我们对其中的人物都会有不同的认知。”李诺笑着说道。
“就比如林月如!”柳雨妃说道。
“对!还记着书评区么?一开始人都在骂林月如是个不知羞耻的小三,可到了现在呢,喜欢她的人已经跟灵儿分庭抗礼了。”
“所以,剑圣……”
“剑圣这个人物,是《仙剑》里面最有深度的一个角色,极其考验演员的演技。如果这是一部电影,那么剑圣演活了足以拿下最佳男配角奖。”李诺说道。
剑圣是一个两面性人物,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他的身上,非老戏骨不能胜任。
原版的郭亮还是太年轻了,演不出剑圣的韵味。
“看来你对剑圣很看重。”
“是吧……唔,有电话了,我先关了。”
“好。”
他跟神仙姐姐视频聊天一般都是在晚上,白天她要拍戏嘛,这部片子很少有夜戏的。
电话是编辑小圆打来的。
这让他更加的好奇了。
这都8点了呢,按理说编辑下午六点就下班了。
这么晚打来电话?
“喂,亲爱的编辑大人,这么晚打电话过来……”
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蚂蚁大大,告诉你一件好事,你的书被慈航传媒看中了,想要买你的版权。”小圆兴奋的说道。
“慈航……是慈航道人开的公司么?”
慈航传媒没听过,慈文传媒倒是知道,前世制作发行过《花千骨》《楚乔传》的。
“什……什么鬼?”小圆有些懵。
因为《仙剑》的版权不在奇点网手里,而慈航传媒的人也不知道李诺的联系方式,所以只能来通过编辑来传达了。
“没什么!”
这个慈航传媒倒是蛮聪明的,李诺冷笑。眼力不错,知道小说就要进入高朝部分了,所以想要提前的拿到版权。林月如一死,不管怎么样都会爆炸的。不用想,现在给的版权费肯定不会很高。
“想要我的版权可以,两千万的版权费,只有小说版权,没有歌曲的使用权。版权费看年份订,这是最低的两年期限。其次,我要做副导演、监制、制片人……。呃,制片人就算了,但编剧必须是我,而且导演不能更改我的剧本。最重要的一点儿,在有争执的地方以我为准。”
小圆傻眼:“ ̄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