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当归偏头,语气古怪:“你高兴什么?”
唐景枫微微侧身,“我真高兴你学会了威胁我,”他笑着,把手从方向盘上缓缓下移,“你精通分析他人情绪,可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情绪?”
见夏当归明显一怔,唐景枫又接道:“当归,以后就跟今天一样,想说就说,想问就问,不高兴了瞪我,不满意了威胁我,你会开心的。”
女孩再一怔,眼睑微颤。
男人白皙的五指在黑色方向盘上格外显眼,而封闭的小小空间内,正剩下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
似乎他的话,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心。
窗外行人步散,嬉闹的欢笑恍若隔世,从她的角度,能看到他认真的眉眼,以及穿透他剪影的浓重墨绿,在背后渲染一片静谧安详。
仿佛时间停顿,仿佛岁月安好。
她忽然伸手拍拍胸口,动作突然而又仓惶。
“开车。”夏当归闷声道,转开脑袋不自然地扯了扯安全带。
唐景枫瘪瘪嘴,笑容朗润。
他真高兴。
十多分钟后,唐景枫和夏当归在办公室等到了林宵,因为先前在电话里已经说好,所以林宵过来的时候已经把邵三的资料准备完全了。
说是说邵三的资料,但薄薄的两页纸,更多的却是关于邵三父母的信息。
而这,也是唐景枫所着重要求的。
邵三原籍崎县,是距离海城八百多公里的内陆大省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而他所在的村庄,估计用导航也很难找到。
不过所幸,根据钱一的笔录,他们知道邵三的父母现在正在县城医院,目标地更具体,要找到也更容易些。
“真的要去?”林宵问,虽然向邵三父母了解情况在侦察范围内,但只有唐景枫和夏当归去,他的确不太放心。
唐景枫倒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肯定会很享受这趟绝无仅有的“单独出游”。
“当然,”他不置可否,用余光瞥夏当归的时候也觉得丫头乐在其中,“这里还有许多疑点需要你去调查,我和当归走一趟更合适。”
“行吧,”林宵挠挠头,“等我跟上头汇报一下,不出意外明儿一早你们就可以出发,路上要注意安全。”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一边悠悠从口袋里把另外一只手伸出。
指尖似捻着什么东西,看不太清。
“钱一家捡到的头发,进行dna匹配吧。”他说,神情倨傲。
夏当归斜眼睨他,忽然也动了动胳膊。
“邵三卧室捡到的头发,更精准。”她说,毫不示弱。
……
林宵综合了多方线索,暂时将调查方向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凶手极有可能是每个星期日与邵三有约之人,或为陌生人却在邵三赴约途中暗下杀手。
二:凶手极有可能与邵三相识甚至相熟并深知他有领口扣别针的习惯,故可排除推测一的第二种可能。
三:凶手极有可能具备丰富的外科手术技巧和出色的反侦查能力,甚至有可能具备同伙作案。
四:死者遇害时间初步断定为22日,因钱一后续口供,基本确定死者于20日前后无故失踪,可从死者失踪前的具体行踪入手。
五:死者社会背景简单,但人际关系复杂,故暂不能排除仇杀、情杀等任何动机,需一一排查。
而本案较为重要的疑点,又有如下几个。
一:死者遇害时所穿的衣服。
二:死者遇害时间与凶手抛尸时间相隔的三天时间差。
三:凶手肢解的目的。
四:凶手对于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选择。
五:碎尸案和弃狗者的关联。
沉思了片刻后,林宵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疑问尝试开始自我解答。
首先,衣服。
基于求证人对死者的了解以及他们的深入调查,不难看出死者是个极其朴素节约的人,突然购买新衣服势必会显得奇怪。而这衣服的价位又不符合富商身份,也不像是人家送的,来源便值得推敲。
如果是邵三新买的,为何买?为何穿?何时何地因何事?
衣服的来源,应该不难查,需要着手。
其次,时间。
9月22日遇害,9月25日抛尸,中间三天,隔的是凶手的惶恐和胆战心惊,还是凶手的淡定和运筹帷幄?或许就如夏当归所说,擅长外科手术的医生绝对不会用肢解来暴露自己,但如果这是一招欲擒故纵呢?或者……凶手只是正好有一个擅长拿刀的医生朋友?中间的三天不过就是为了精细分割尸体?
这样的话,调查范围无疑扩大,还不是扩大一点点。
接着,目的。
肢解在一般凶杀案中有两种目的——方便处理尸体以及满足凶手仇恨心理。但此案凶手如果想将尸体不动声色处理以防警察和群众发现,就不该出现后续的抛尸行为,且是抛尸于闹市区。如此看来,凶手肢解被害人邵三,更有可能是出于仇恨,或者其变态心理。
然后,现场选择。
很明显发现碎尸的地方并不是邵三遇害的地方,既然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证的线索,他这次的谋杀应该是有预谋的作案。
毕竟如果是错手杀了人,根本不会再分尸。
这样看来,第一现场应为封闭型,而非酒店、饭店等公众场合。私人公寓和私人住宅首当其冲,因为如果要从宾馆或包厢带走一个已经死亡的高大成年男性,可能性太小。
至于第二现场,抛尸于大庭广众可能也只是满足凶手的变态心理,这点林宵暂时想不通。
最后,与弃狗者的关联。
宜山路附近先是出现了六只不明来源的小狗,再才有凶手抛尸。如果弃狗者就是凶手,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弃狗,抛尸,让饿肚子的小狗将尸块吃掉,完成真正程度上的毁尸灭迹?
若此条成立,那么肢解与抛尸原因归结于凶手挑衅警察以及满足变态心理的推测就要站不住脚了,毕竟这是一场有计划的碎尸与抛尸!
那么,弃狗者也需要调查。
这应该比衣服的来源要简单些,因为同时拥有六只不同品种的小狗,目标性非常明确。
林宵思考完毕,忽然呆了片刻。
照自己推测下来,能制服邵三这个一米八以上的男人,凶手不可能是女性啊!
小夏……推断错误?
林宵挠挠头,好像都已经看见夏当归抿唇不说话沉默的样子。
林宵甩甩脑袋不再多想,干脆招呼赵天和刘晟凡进来,分别给两人布置任务,吩咐他们各自带几个兄弟火速投入工作。
赵天负责调查邵三的交际圈,从中排查出是谁每周和死者相约。而凶手极有可能是邵三认识甚至熟悉的男人,也许有个人恩怨,身型高大,聪明,有私人住宅,会用手术刀或者认识会用手术刀的人。
刘晟凡负责调查衣服的来源以及具体弃狗者,因为这两项有可能耗费较多时间,所以林宵不准备给他分派其他任务。
至于他自己,准备把唐景枫和夏当归提供的两根不知是否出自同一人的头发交给秦法医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现在较为嫌疑的几个人。
也就是钱一、朱祥、顾香和……顾弗青。
……
“小子,你觉得沈家那丫头怎么样?”郁老爷子把碎青瓷茶杯推至一旁,第一次严肃而认真地谈及郁望的婚事。
他对面的大男孩正考究地捣腾着咖啡拉花,闻言手一抖,牛奶几乎全部洒了出来。
“爷爷!”郁望有些郁闷,端起那杯子咖啡一饮而尽,末了擦擦嘴,颇为哀怨道,“您别老记挂着这事成不?”
“我不记挂这事你说我还能记挂什么事?”老爷子吹胡子瞪眼,极其不满意郁望的反应,“你都二十好几了,三十岁前让爷爷抱抱曾孙子行不行?”
郁望没话说,干脆换了另外一种方式,“那您也别拿沈季阑说事啊,我真不喜欢她,”想了想觉得这话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于是又道,“她和我性格不合适,您想让您孙子婚后不幸福吗?”
郁老爷子拿起拐杖就挥过去,动作毫不客气,要不是郁望躲闪得及,这一下铁定够他受的,不肿也得淤青。
“性格性格!我怎么听老沈说他家丫头对你挺满意的,还说你俩性格很合呢!你少糊弄我!”老爷子没打着郁望,气呼呼地把拐杖丢掉,用力捶了两下桌子。
郁望噎了噎,认命似地弯腰拾起拐杖。
“您怎么不说是她在糊弄老沈?”
“!”
“哎哟!”刚把拐杖递给爷爷就挨了结结实实一棍子,郁望欲哭无泪。
“没大没小!老沈是你叫的?你得叫沈叔公!”老爷子恨铁不成钢,“还有,别跟我耍嘴皮子,你不满意沈家丫头,那你就给我好好儿地找个姑娘,那姑娘也必须是个好姑娘,然后早点带回家,结婚生孩子!”
郁望不说话,他其实没打算那么早就考虑终身大事,并且他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过多考虑。因为他的自身条件不错,年龄、外型、背景以及身份,他自我感觉都很良好甚至优秀。
可爷爷不一样,或者说老人的思想和年轻一代都不一样。
郁望是爷爷带大的,不可能无视老人的殷切期盼,可让他短时间内找个姑娘娶了,也绝对做不到。
忽然就想到那个灵丽的女孩,穿着麻裙,一阵风似地跑过。
没有惊鸿一瞥,可却一直印象深刻。
郁望淡笑着摇摇头,最多只是眼前一亮吧,跟一见钟情还差得太远,算不得喜欢。
------题外话------
问:沈季阑上班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几路公交车?
提示大家,答案在第一卷~虽然问题比较偏,但是相对于以前那些,这个明显要好找~因为沈季阑在卷一出场的地方,只有一个!太容易了对吧~
还是老样子,前五名答对有奖!
另外,这个问题也不是随便设置的,和后文有关,也算埋伏笔了,到时候妞儿们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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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景枫微微侧身,“我真高兴你学会了威胁我,”他笑着,把手从方向盘上缓缓下移,“你精通分析他人情绪,可有试着分析过自己的情绪?”
见夏当归明显一怔,唐景枫又接道:“当归,以后就跟今天一样,想说就说,想问就问,不高兴了瞪我,不满意了威胁我,你会开心的。”
女孩再一怔,眼睑微颤。
男人白皙的五指在黑色方向盘上格外显眼,而封闭的小小空间内,正剩下她渐渐变得急促的呼吸。
似乎他的话,一下子撞上了她的心。
窗外行人步散,嬉闹的欢笑恍若隔世,从她的角度,能看到他认真的眉眼,以及穿透他剪影的浓重墨绿,在背后渲染一片静谧安详。
仿佛时间停顿,仿佛岁月安好。
她忽然伸手拍拍胸口,动作突然而又仓惶。
“开车。”夏当归闷声道,转开脑袋不自然地扯了扯安全带。
唐景枫瘪瘪嘴,笑容朗润。
他真高兴。
十多分钟后,唐景枫和夏当归在办公室等到了林宵,因为先前在电话里已经说好,所以林宵过来的时候已经把邵三的资料准备完全了。
说是说邵三的资料,但薄薄的两页纸,更多的却是关于邵三父母的信息。
而这,也是唐景枫所着重要求的。
邵三原籍崎县,是距离海城八百多公里的内陆大省下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而他所在的村庄,估计用导航也很难找到。
不过所幸,根据钱一的笔录,他们知道邵三的父母现在正在县城医院,目标地更具体,要找到也更容易些。
“真的要去?”林宵问,虽然向邵三父母了解情况在侦察范围内,但只有唐景枫和夏当归去,他的确不太放心。
唐景枫倒不这么想,他认为自己肯定会很享受这趟绝无仅有的“单独出游”。
“当然,”他不置可否,用余光瞥夏当归的时候也觉得丫头乐在其中,“这里还有许多疑点需要你去调查,我和当归走一趟更合适。”
“行吧,”林宵挠挠头,“等我跟上头汇报一下,不出意外明儿一早你们就可以出发,路上要注意安全。”
唐景枫打了个响指,一边悠悠从口袋里把另外一只手伸出。
指尖似捻着什么东西,看不太清。
“钱一家捡到的头发,进行dna匹配吧。”他说,神情倨傲。
夏当归斜眼睨他,忽然也动了动胳膊。
“邵三卧室捡到的头发,更精准。”她说,毫不示弱。
……
林宵综合了多方线索,暂时将调查方向确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凶手极有可能是每个星期日与邵三有约之人,或为陌生人却在邵三赴约途中暗下杀手。
二:凶手极有可能与邵三相识甚至相熟并深知他有领口扣别针的习惯,故可排除推测一的第二种可能。
三:凶手极有可能具备丰富的外科手术技巧和出色的反侦查能力,甚至有可能具备同伙作案。
四:死者遇害时间初步断定为22日,因钱一后续口供,基本确定死者于20日前后无故失踪,可从死者失踪前的具体行踪入手。
五:死者社会背景简单,但人际关系复杂,故暂不能排除仇杀、情杀等任何动机,需一一排查。
而本案较为重要的疑点,又有如下几个。
一:死者遇害时所穿的衣服。
二:死者遇害时间与凶手抛尸时间相隔的三天时间差。
三:凶手肢解的目的。
四:凶手对于第一现场和第二现场的选择。
五:碎尸案和弃狗者的关联。
沉思了片刻后,林宵对于自己所提出的疑问尝试开始自我解答。
首先,衣服。
基于求证人对死者的了解以及他们的深入调查,不难看出死者是个极其朴素节约的人,突然购买新衣服势必会显得奇怪。而这衣服的价位又不符合富商身份,也不像是人家送的,来源便值得推敲。
如果是邵三新买的,为何买?为何穿?何时何地因何事?
衣服的来源,应该不难查,需要着手。
其次,时间。
9月22日遇害,9月25日抛尸,中间三天,隔的是凶手的惶恐和胆战心惊,还是凶手的淡定和运筹帷幄?或许就如夏当归所说,擅长外科手术的医生绝对不会用肢解来暴露自己,但如果这是一招欲擒故纵呢?或者……凶手只是正好有一个擅长拿刀的医生朋友?中间的三天不过就是为了精细分割尸体?
这样的话,调查范围无疑扩大,还不是扩大一点点。
接着,目的。
肢解在一般凶杀案中有两种目的——方便处理尸体以及满足凶手仇恨心理。但此案凶手如果想将尸体不动声色处理以防警察和群众发现,就不该出现后续的抛尸行为,且是抛尸于闹市区。如此看来,凶手肢解被害人邵三,更有可能是出于仇恨,或者其变态心理。
然后,现场选择。
很明显发现碎尸的地方并不是邵三遇害的地方,既然凶手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证的线索,他这次的谋杀应该是有预谋的作案。
毕竟如果是错手杀了人,根本不会再分尸。
这样看来,第一现场应为封闭型,而非酒店、饭店等公众场合。私人公寓和私人住宅首当其冲,因为如果要从宾馆或包厢带走一个已经死亡的高大成年男性,可能性太小。
至于第二现场,抛尸于大庭广众可能也只是满足凶手的变态心理,这点林宵暂时想不通。
最后,与弃狗者的关联。
宜山路附近先是出现了六只不明来源的小狗,再才有凶手抛尸。如果弃狗者就是凶手,会不会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弃狗,抛尸,让饿肚子的小狗将尸块吃掉,完成真正程度上的毁尸灭迹?
若此条成立,那么肢解与抛尸原因归结于凶手挑衅警察以及满足变态心理的推测就要站不住脚了,毕竟这是一场有计划的碎尸与抛尸!
那么,弃狗者也需要调查。
这应该比衣服的来源要简单些,因为同时拥有六只不同品种的小狗,目标性非常明确。
林宵思考完毕,忽然呆了片刻。
照自己推测下来,能制服邵三这个一米八以上的男人,凶手不可能是女性啊!
小夏……推断错误?
林宵挠挠头,好像都已经看见夏当归抿唇不说话沉默的样子。
林宵甩甩脑袋不再多想,干脆招呼赵天和刘晟凡进来,分别给两人布置任务,吩咐他们各自带几个兄弟火速投入工作。
赵天负责调查邵三的交际圈,从中排查出是谁每周和死者相约。而凶手极有可能是邵三认识甚至熟悉的男人,也许有个人恩怨,身型高大,聪明,有私人住宅,会用手术刀或者认识会用手术刀的人。
刘晟凡负责调查衣服的来源以及具体弃狗者,因为这两项有可能耗费较多时间,所以林宵不准备给他分派其他任务。
至于他自己,准备把唐景枫和夏当归提供的两根不知是否出自同一人的头发交给秦法医检测,然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现在较为嫌疑的几个人。
也就是钱一、朱祥、顾香和……顾弗青。
……
“小子,你觉得沈家那丫头怎么样?”郁老爷子把碎青瓷茶杯推至一旁,第一次严肃而认真地谈及郁望的婚事。
他对面的大男孩正考究地捣腾着咖啡拉花,闻言手一抖,牛奶几乎全部洒了出来。
“爷爷!”郁望有些郁闷,端起那杯子咖啡一饮而尽,末了擦擦嘴,颇为哀怨道,“您别老记挂着这事成不?”
“我不记挂这事你说我还能记挂什么事?”老爷子吹胡子瞪眼,极其不满意郁望的反应,“你都二十好几了,三十岁前让爷爷抱抱曾孙子行不行?”
郁望没话说,干脆换了另外一种方式,“那您也别拿沈季阑说事啊,我真不喜欢她,”想了想觉得这话还不足以表达他的感受,于是又道,“她和我性格不合适,您想让您孙子婚后不幸福吗?”
郁老爷子拿起拐杖就挥过去,动作毫不客气,要不是郁望躲闪得及,这一下铁定够他受的,不肿也得淤青。
“性格性格!我怎么听老沈说他家丫头对你挺满意的,还说你俩性格很合呢!你少糊弄我!”老爷子没打着郁望,气呼呼地把拐杖丢掉,用力捶了两下桌子。
郁望噎了噎,认命似地弯腰拾起拐杖。
“您怎么不说是她在糊弄老沈?”
“!”
“哎哟!”刚把拐杖递给爷爷就挨了结结实实一棍子,郁望欲哭无泪。
“没大没小!老沈是你叫的?你得叫沈叔公!”老爷子恨铁不成钢,“还有,别跟我耍嘴皮子,你不满意沈家丫头,那你就给我好好儿地找个姑娘,那姑娘也必须是个好姑娘,然后早点带回家,结婚生孩子!”
郁望不说话,他其实没打算那么早就考虑终身大事,并且他认为自己并不需要过多考虑。因为他的自身条件不错,年龄、外型、背景以及身份,他自我感觉都很良好甚至优秀。
可爷爷不一样,或者说老人的思想和年轻一代都不一样。
郁望是爷爷带大的,不可能无视老人的殷切期盼,可让他短时间内找个姑娘娶了,也绝对做不到。
忽然就想到那个灵丽的女孩,穿着麻裙,一阵风似地跑过。
没有惊鸿一瞥,可却一直印象深刻。
郁望淡笑着摇摇头,最多只是眼前一亮吧,跟一见钟情还差得太远,算不得喜欢。
------题外话------
问:沈季阑上班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几路公交车?
提示大家,答案在第一卷~虽然问题比较偏,但是相对于以前那些,这个明显要好找~因为沈季阑在卷一出场的地方,只有一个!太容易了对吧~
还是老样子,前五名答对有奖!
另外,这个问题也不是随便设置的,和后文有关,也算埋伏笔了,到时候妞儿们便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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