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松岭,松州的重兵驻扎之地。
军营之地确实食宿简陋,但高勉对这两名令他心生好感的女子还是尽量照顾,不但拨了一个独立营帐给两人,还指派了一个伶俐的军僮专门照顾她们。
经过大半天的折腾,总算安顿下来,唐子清最感欣慰的是,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了!
在古代,沐浴更衣可不算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幸好那军僮机灵能干,很快就想办法替两人备好了热水。
但接着的问题是,唐子清刚刚莫名其妙地从一座雪山顶上苏醒过来,除了一柄剑外身无长物,更别提有换洗的衣服了。
薛涛的衣服又实在不合她的风格,拣一些素色的内衣穿在里面还可以,但那一件件女性韵味十足又分外惹眼的红裳,她这成天背着一把黑漆漆的乌鞘剑的女保镖却实在不好穿出去。
这个时候,就更加体会到身为武林高手是个多么便利的条件,那身又轻又软的白衣,洗两洗后试着用内力一烤,竟然就速干了!
唐子清不禁感叹,果然当大侠,尤其是武功高内力强的大侠,还是好处多多的。
整好衣衫出来,薛涛正在桌前低头书写,穿着一件云霞般的织锦内衣,披着雪白的貂裘,又是另外一番动人风致。
一抬头,看见唐子清依然原装整齐地走出来,不禁笑道:“子清穿这一身麻质白衣确实别有韵味,不过这么特别的衣料却不好找,好在甘松岭向来是唐蕃与周边各族互市的繁荣之地,各种丝帛织物也是主要的交易物品,我们明天出去看看,定能找到让子清满意的。”
唐子清走到她身旁,坐下,将长剑摆在桌边:“我是一个连自己的来历都不知道的人,校书却对我如此信任,又为我的小事操心费神,我实在过意不去。”
在现实世界,她是个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不乏闺蜜好友,但与薛涛在这个世界相识的第一天,对方便对她如此关心照顾,心中也是温暖而感激的。
薛涛亦心有所感,停下手中的笔,叹息道:“二十多年前,我一家为避安史之乱,远离亲族自长安迁往成都,父母相继去世后,我在蜀中就再也没有其他亲人了。挂了乐籍后,更是每天过着往来逢迎的日子,交际虽多,却鲜有遇到可以论心之人,今日见着子清,虽然了解不深,却总感觉像个可以信赖的姐妹般,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唐子清默然,她在这个世界,又何尝不是举目无亲?
薛涛笑了笑,忽然道,“我没有亲人,子清又失去记忆,我们若为姐妹,倒是相互有个依靠,不知子清意下如何?”
她年纪虽轻,但风尘中打滚数年,也早已阅人无数,唐子清武功奇高,看起来虽然有些冷淡,却绝对是个可以信任的人。
唐子清也欣赏她的真诚坦率,虽然作为一个现代人,对拜把子这套一向不感冒,但也不想拂却薛涛的好意,逐点点头,道:“好。”
薛涛面露欣喜之色:“我不知道子清庚年几何,却总感觉子清更像个妹妹,子清可愿意叫我一声姐姐?”
论年纪,唐子清当与薛涛不相上下,只是她一直待在学校,生活环境相对单纯,看起来确实不如薛涛老练成熟。但她却不是个没主意的人,想了想,却说道:“校书或姐姐,不过一个称谓,情谊若在心中,又何必在意称呼?”
古人重视名分,因为只有名分才能将彼此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绑在一起,但对唐子清来说,感情之事,顺其自然不是更好?
何况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突然消失。
薛涛倒是想不到她如此直白坦率,抚掌道:“说得好!你我若诚心相交,称呼什么都一样,何必定要学小儿女拉拉扯扯……”拿过那壶御寒的烧刀子,斟了桌上两个酒杯,“来,我们且喝了这一杯,姐妹也好,朋友也成!”
两人倾杯而尽,相视一笑,虽称不成姐妹,却倒是多了一份理解与默契。
唐子清本来并不喝酒,自知没有什么酒量,也不敢贪杯,放下酒樽,便伸过头去看案上的纸笺。
大概那种留芳后世的深红色风雅小笺“薛涛笺”还未发明,薛涛用来书写的,仍是一种尺幅相当大的毛边宣纸,三尺见方,上面已洋洋洒洒地写满了字,不禁好奇问道:“校书是在给韦提督写公文么?”
“不是。”薛涛提起毛笔,蘸了砚墨,继续运笔如飞,写下最后一行龙飞凤舞的诗文,又在纸边压下落款,才笑着解释道:“我是在给韦大将军写诗,好让他知道我来了松洲,也时刻想念着他呢!”
她的语气,既像认真,又像戏谑,唐子清实在很难听出他们的关系。
纸笺右首行,写着“十离诗”三个字,字形秀丽飘洒,笔锋却暗含苍劲利落,颇显风骨,所谓外柔内刚,正是字如其人。
这“十离诗”中的第一首,是《犬离主》,唐子清轻吟道:
“驯扰朱门四五年,毛香足净主人怜;
无端咬着亲情客,不得红丝毯上眠。”
诗风清丽婉约,看上去像是一代才女的自怜之诗,将自己比作主人足下的一只小狗,已经驯养了四五年,本来“毛香足净”,备受宠爱,却因为一不小心无端咬到主人的“亲情客”,便被贬到苦寒边远的松洲,“不得红丝毯上眠”。
不愧是名留青史的女诗人,寥寥数语,一个依附于男性权威下的弱女子形象已栩栩跃然纸上,再看其余几首,亦莫不是“笼中鸟,掌中珠,巢中燕,池中鱼”这类委婉而动人的比喻。
这十离诗收录在《全唐诗》上,令历代风流雅士对薛涛与韦皋的关系生出种种解读,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以色事之”与“以才悦之”的分别而已。
但那样的薛涛,却不是唐子清眼中所看到的薛涛。
真正的薛涛,固然也需要仰仗男人,但却绝对没那么柔弱,也没有那么简单。
薛涛轻轻将毛笔搁回架上,姿态柔曼,唇角带笑,语气确有几分幽怨,不过听着却更像是一种调侃:“韦帅的侄子韦晋,任黎州刺史,年轻英俊又勇武善战,是个众多女儿家仰慕的儿郎,我不过在宴席的酒令中跟他开了个小玩笑,韦帅便当众责我摆弄文字,不尊官吏,罚我到边关慰军。”双手托腮,又显出几分小女儿般的娇憨,“子清,你说男人的心眼,是不是比女人更小?”
唐子清也笑了笑:“堂堂剑南西川节度使,甘愿冒着争风吃醋之名,将心爱之人送来边关行事,不正是大丈夫心胸广阔之举么?”
“心爱之人……”薛涛却叹息一声,“男人的心爱,往往像烟花一般迷眼,又像烟花一样靠不住,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贵妃,还不是含恨死在马崽坡。”
唐子清微微讶然:“校书难道并不相信韦帅?”
“韦帅于我,确实像再生的父母一般,他栽培我,宠爱我,我就像他手里的笔,巢中的燕,笼中的鹦鹉,池中的鱼,他给了我束缚,但也给了我最大的自由,没有他,我绝不可能成为今日的薛涛。”叹一口气,又截然道,“但我想韦帅大概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薛涛亦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
唐子清愕然,且不说他们的关系如此奇特,敢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的女人,就算再过一千两百年后,也不会太多。
薛涛微微一笑:“子清是不是觉得我很自大?”
“我很钦佩校书的气度。”男人与女人这个论题实在太大,唐子清一时无法接茬,只好换一个话题,问道:“那校书到底为什么会来松洲?”
薛涛哂笑:“大概是韦帅体贴我在成都待得太久了,会闷。”
军营之地确实食宿简陋,但高勉对这两名令他心生好感的女子还是尽量照顾,不但拨了一个独立营帐给两人,还指派了一个伶俐的军僮专门照顾她们。
经过大半天的折腾,总算安顿下来,唐子清最感欣慰的是,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了!
在古代,沐浴更衣可不算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幸好那军僮机灵能干,很快就想办法替两人备好了热水。
但接着的问题是,唐子清刚刚莫名其妙地从一座雪山顶上苏醒过来,除了一柄剑外身无长物,更别提有换洗的衣服了。
薛涛的衣服又实在不合她的风格,拣一些素色的内衣穿在里面还可以,但那一件件女性韵味十足又分外惹眼的红裳,她这成天背着一把黑漆漆的乌鞘剑的女保镖却实在不好穿出去。
这个时候,就更加体会到身为武林高手是个多么便利的条件,那身又轻又软的白衣,洗两洗后试着用内力一烤,竟然就速干了!
唐子清不禁感叹,果然当大侠,尤其是武功高内力强的大侠,还是好处多多的。
整好衣衫出来,薛涛正在桌前低头书写,穿着一件云霞般的织锦内衣,披着雪白的貂裘,又是另外一番动人风致。
一抬头,看见唐子清依然原装整齐地走出来,不禁笑道:“子清穿这一身麻质白衣确实别有韵味,不过这么特别的衣料却不好找,好在甘松岭向来是唐蕃与周边各族互市的繁荣之地,各种丝帛织物也是主要的交易物品,我们明天出去看看,定能找到让子清满意的。”
唐子清走到她身旁,坐下,将长剑摆在桌边:“我是一个连自己的来历都不知道的人,校书却对我如此信任,又为我的小事操心费神,我实在过意不去。”
在现实世界,她是个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虽然不乏闺蜜好友,但与薛涛在这个世界相识的第一天,对方便对她如此关心照顾,心中也是温暖而感激的。
薛涛亦心有所感,停下手中的笔,叹息道:“二十多年前,我一家为避安史之乱,远离亲族自长安迁往成都,父母相继去世后,我在蜀中就再也没有其他亲人了。挂了乐籍后,更是每天过着往来逢迎的日子,交际虽多,却鲜有遇到可以论心之人,今日见着子清,虽然了解不深,却总感觉像个可以信赖的姐妹般,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唐子清默然,她在这个世界,又何尝不是举目无亲?
薛涛笑了笑,忽然道,“我没有亲人,子清又失去记忆,我们若为姐妹,倒是相互有个依靠,不知子清意下如何?”
她年纪虽轻,但风尘中打滚数年,也早已阅人无数,唐子清武功奇高,看起来虽然有些冷淡,却绝对是个可以信任的人。
唐子清也欣赏她的真诚坦率,虽然作为一个现代人,对拜把子这套一向不感冒,但也不想拂却薛涛的好意,逐点点头,道:“好。”
薛涛面露欣喜之色:“我不知道子清庚年几何,却总感觉子清更像个妹妹,子清可愿意叫我一声姐姐?”
论年纪,唐子清当与薛涛不相上下,只是她一直待在学校,生活环境相对单纯,看起来确实不如薛涛老练成熟。但她却不是个没主意的人,想了想,却说道:“校书或姐姐,不过一个称谓,情谊若在心中,又何必在意称呼?”
古人重视名分,因为只有名分才能将彼此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绑在一起,但对唐子清来说,感情之事,顺其自然不是更好?
何况她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突然消失。
薛涛倒是想不到她如此直白坦率,抚掌道:“说得好!你我若诚心相交,称呼什么都一样,何必定要学小儿女拉拉扯扯……”拿过那壶御寒的烧刀子,斟了桌上两个酒杯,“来,我们且喝了这一杯,姐妹也好,朋友也成!”
两人倾杯而尽,相视一笑,虽称不成姐妹,却倒是多了一份理解与默契。
唐子清本来并不喝酒,自知没有什么酒量,也不敢贪杯,放下酒樽,便伸过头去看案上的纸笺。
大概那种留芳后世的深红色风雅小笺“薛涛笺”还未发明,薛涛用来书写的,仍是一种尺幅相当大的毛边宣纸,三尺见方,上面已洋洋洒洒地写满了字,不禁好奇问道:“校书是在给韦提督写公文么?”
“不是。”薛涛提起毛笔,蘸了砚墨,继续运笔如飞,写下最后一行龙飞凤舞的诗文,又在纸边压下落款,才笑着解释道:“我是在给韦大将军写诗,好让他知道我来了松洲,也时刻想念着他呢!”
她的语气,既像认真,又像戏谑,唐子清实在很难听出他们的关系。
纸笺右首行,写着“十离诗”三个字,字形秀丽飘洒,笔锋却暗含苍劲利落,颇显风骨,所谓外柔内刚,正是字如其人。
这“十离诗”中的第一首,是《犬离主》,唐子清轻吟道:
“驯扰朱门四五年,毛香足净主人怜;
无端咬着亲情客,不得红丝毯上眠。”
诗风清丽婉约,看上去像是一代才女的自怜之诗,将自己比作主人足下的一只小狗,已经驯养了四五年,本来“毛香足净”,备受宠爱,却因为一不小心无端咬到主人的“亲情客”,便被贬到苦寒边远的松洲,“不得红丝毯上眠”。
不愧是名留青史的女诗人,寥寥数语,一个依附于男性权威下的弱女子形象已栩栩跃然纸上,再看其余几首,亦莫不是“笼中鸟,掌中珠,巢中燕,池中鱼”这类委婉而动人的比喻。
这十离诗收录在《全唐诗》上,令历代风流雅士对薛涛与韦皋的关系生出种种解读,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以色事之”与“以才悦之”的分别而已。
但那样的薛涛,却不是唐子清眼中所看到的薛涛。
真正的薛涛,固然也需要仰仗男人,但却绝对没那么柔弱,也没有那么简单。
薛涛轻轻将毛笔搁回架上,姿态柔曼,唇角带笑,语气确有几分幽怨,不过听着却更像是一种调侃:“韦帅的侄子韦晋,任黎州刺史,年轻英俊又勇武善战,是个众多女儿家仰慕的儿郎,我不过在宴席的酒令中跟他开了个小玩笑,韦帅便当众责我摆弄文字,不尊官吏,罚我到边关慰军。”双手托腮,又显出几分小女儿般的娇憨,“子清,你说男人的心眼,是不是比女人更小?”
唐子清也笑了笑:“堂堂剑南西川节度使,甘愿冒着争风吃醋之名,将心爱之人送来边关行事,不正是大丈夫心胸广阔之举么?”
“心爱之人……”薛涛却叹息一声,“男人的心爱,往往像烟花一般迷眼,又像烟花一样靠不住,三千宠爱在一身的杨贵妃,还不是含恨死在马崽坡。”
唐子清微微讶然:“校书难道并不相信韦帅?”
“韦帅于我,确实像再生的父母一般,他栽培我,宠爱我,我就像他手里的笔,巢中的燕,笼中的鹦鹉,池中的鱼,他给了我束缚,但也给了我最大的自由,没有他,我绝不可能成为今日的薛涛。”叹一口气,又截然道,“但我想韦帅大概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薛涛亦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
唐子清愕然,且不说他们的关系如此奇特,敢说自己不属于任何一个男人的女人,就算再过一千两百年后,也不会太多。
薛涛微微一笑:“子清是不是觉得我很自大?”
“我很钦佩校书的气度。”男人与女人这个论题实在太大,唐子清一时无法接茬,只好换一个话题,问道:“那校书到底为什么会来松洲?”
薛涛哂笑:“大概是韦帅体贴我在成都待得太久了,会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