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恢复得很快,已经能上班了。演唱会的日期渐渐临近,她不停地问我该穿什么衣服,我说,跟平时一样就行,多穿点,可能会冷。她说,我第一次看演唱会,也是第一次出浙江。我问,没出去旅行过吗?她说,没有。我笑着说,放松点,要上台的不是我们,我们是去享受音乐的。
    日子终于到来,我请了一天假,买了两张上午出发的火车票,一早就去车站等她。那时余姚的高铁站还未开通,汽车站和火车站连在一起。我看到她穿了风衣和牛仔裤,背着熟悉的h颜色的包,从站里出来喊我,我一把抱住她,她急忙说,等等,给你带了两块小蛋糕,要挤扁啦。我说,扁了更好吃。那件宽松的风衣把她衬得小小的,我说,等会的火车就是从宁波开过来的,其实你直接买这班票就行,我在这站上来。她摇着头说,我要跟你一同出发。
    我三两口就把蛋糕吃完,很快到了检票时间,上车后,我让她坐在了靠窗的位子,说,后来我妈向我来问过你,问你是不是我女朋友。她贴过来挽住我,说,上次我脑子很乱,没想过会见到叔叔阿姨,什么准备都没有,也没打扮,回去时想起来,我还紧张得要命。我笑着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的,紧张什么。她把额头抵我肩上,问,那你怎么回答妈妈的?我捏她脸,说,这么快就改口了,可惜我妈不在,不然她得给你红包才行。她笑着打我。
    我说,我当然是承认了。我感觉到她整个人都贴住了我,我说,看书吧。她说,嗯。我拿出一本《人类的群星闪耀时》,说,这书是讲一些历史故事的,写得很好,就跟看一部部电影似的。我们一起翻开,窗外树木石草掠过,我发现她总不能专心起来,时常转头看向外面。我说,回程路上再看吧,我们听歌。她说,好。我把另一个耳塞给了她,打开手机,吉他独有的声场在我们耳中跳动开来:wegottheafternoon,yougotthisroomfortwo,onethingivelefttodo,discoverme,discoveringyou…
    她说,真开心,好喜欢这首歌。我说,这张专辑的歌都很好听,我趴床上的时候听着,能感觉到毛孔全舒展开来,结痂们在变硬和脱落。她笑着说,是能疗伤的歌,那今天又好些了么?我说,嗯。
    我们在火车上买了泡面和快餐,几小时后到达上海虹桥站,下车后开始摸索如何坐地铁。她没坐过地铁,而我只在几年前去我姐学校时坐过一次,全然没了印象,最终在一个陌生人的帮助下买票进站。地铁上她紧紧依偎住我,事实上,她这一路都很兴奋,除了上洗手间之外,几乎每一秒都粘着我,还总是不停地看周围,透着一种好奇且胆小的可爱。我笑着说,这么下去,我这衣服就皱得再也不能平整了。她说,对不起。我说,你别老道歉。
    我忽然又有点心疼,亲了她一下,说,宝宝乖,带你去听歌。
    我立刻被自己无聊的肉麻感到羞愧,她却开心极了,不停地要求我再说一次,我敷衍着说了,她不满足,说,这不是第一遍时那种语气,再来。我拗不过,只得打起精神,声情并茂地说那一句。她看着我笑,直到把脸笑得通红。
    我们出站了,天色快要暗下去。那是个很大的体育场,一路上不停地有h牛凑过来,路边有零散的摊贩卖着些周边。我看到一顶纹有红色五角星的帽子,问价后买了下来。她说,你快戴上试试。我拿起帽子,忽然戴到她头上,她猝不及防,轻声尖叫着低下头。我说,大了。于是调整带子后又给她戴上,她抬头看我,我说,这是给你的,挺好看,有摇滚的感觉了。
    我们拿着荧光棒进入体育场,场馆高高的强光灯把本已黑去的天空照得如同白昼,整个观众席满满全是人。演出终于正式开始,我听到四周山呼海啸的声音,短暂的不适过后,我们很快融入这种氛围当中。我买的票是最便宜的一档,位子非常靠后,要看清歌手只能通过舞台两边的大屏幕,不过这影响不了我们激动的心情。在这场摇滚群星演唱会里,我看到了非常喜欢的歌手和乐队们,我大声地跟他们合唱,丝毫不吝惜自己的嗓子,她在我身边陪我喊,听到熟悉的旋律时,就挥着荧光棒一起唱。这时一阵优美的前奏声响起,我转头望向她,跟着音乐唱: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极,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这是一首几乎全场都在合唱的歌。当尾奏淡去,人们掌声雷动,欢呼不止,我毫不犹豫地吻她。我摸上她的脸,手上传来湿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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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体育场出来,已经10点多了,我们不想回房间休息,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我的耳朵里,脑海中,还是刚才那些歌。我问她,累了吗?她摇头。我说,我眼睛有点酸,可能是被那灯照的,嗓子也快喊哑了。她笑着说,其实已经哑了,我听出来了。
    我们看到前面有顶部形状奇特的高楼,她忽然指着一面墙说,这个地方叫徐家汇,跟你名字好像。我说,冲这名字,今晚就在这儿打地铺。这时我们走完一个转角,看到有人在卖唱。她说,你好久没弹着琴唱歌给我听了。我说,行,我想想唱点啥。她说,情歌。我笑着说,这样好吗,我们刚从最摇滚的地方出来,不料一转头就要g流行…
    我忽然想到一首歌,于是走上前去,给卖唱那哥们扔了五块钱,问能不能让我唱一首。他看到我们手上的荧光棒,说,可以啊,刚从八万人出来?我说,嗯。他问:现场怎么样?我说,牛b。他把吉他拿下来帮我背上,我弹着简单的和弦,随便拨几下当了前奏,给她唱:
    别哭,我亲爱的人,我想我们会一起死去,别哭,夏日的玫瑰,一切已经过去,
    你看车辆穿梭,远处霓虹闪烁,这多像我们的梦。
    来吧,我亲爱的人,今夜我们在一起跳舞,来吧,孤独的野花,一切都会消失,
    你听窗外的夜莺,路上欢笑的人群,这多像我们的梦…
    我用已显疲态的嗓子唱着,她安静地站在几米远的对面看我。
    路灯幽暗起来,黑夜逐渐吞没了她的身影,连那根荧光棒的光亮也在肉眼可见地衰落下去,我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安,想立刻过去抱她。
    我在话筒前喊她名字,但没得到回答。
    异乡的空气里,一颗颗冰冷的小水珠偷袭般洒落到我后背,粘到我尚未彻底好透的伤口上。我慌了,又大声地喊了一遍。无边的黑暗中裂开一道缝,一个瘦弱的身影朝我奔来,光明瞬间透出。怀抱中,温暖充实的感觉传来,我紧紧拥住这份巨大的安全感,闭上眼,感受她穴口的起伏…ρΟ㈠8Αc.cδΜ(po18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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