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无命虽然冷血,可也会有大意的心里,他以为有上官金虹在,这个世间便无人可以伤他!
    他错的离谱,正如沈冲所说“我哥的剑一定比荆无命要快”,阿飞的剑招简单朴素,没有任何花招,只有一个字——快!
    快到哪怕上官金虹也来不及阻挡。这是阿飞等待了百余招后寻到的最好机会,又岂能让远在三丈外的上官金虹能够阻拦?!
    上官金虹大发雷霆,亲自对上了阿飞,并险些将阿飞心脏给掏出了体外!
    这之后沈冲便来了,来得刚刚好。再迟一步,阿飞的结局只有一个死字!
    荆无命失去了左手,他在上官金虹心中的位置必然大降,因为他已经无法胜任头号杀手的位置。
    这个消息若说金钱帮唯有一人高兴的话,那这个人一定是上官飞。
    这个号称是上官金虹的儿子,却似乎从未得到过父亲的宠爱。他曾听某些人说过,说荆无命乃是上官金虹的私生子,而他上官飞不过是外头捡来的野小子。
    幼稚的上官飞竟然对这消息耿耿于怀!他不恨上官金虹,他只恨自己能力不济,更狠那个夺走父爱的荆无命。
    而今荆无命拿武器的手被砍断了,这伤势在上官飞眼里,这还远远不够!
    你必须死!上官飞在内心默默念道,他捏了捏拳头,狰狞的面孔骤然间化成一抹温柔,迎着荆无命,道:“荆兄,你还有右手,只要你肯努力,终有一天还能恢复往日风采!”
    荆无命如同一个哑巴,他以前不跟上官飞说话,今天还是一样,只是点了点头,径直向前走。
    “荆兄,请跟我来,我找了个大夫,或许能让你的左臂重新恢复。”上官飞诚恳说道。
    荆无命皱了皱眉,不过依旧跟着上官飞去了。
    上官飞带着荆无命去到了荒野,可正当他准备在背后捅死荆无命的时候,他失算了!
    荆无命有个秘密,天下间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哪怕上官金虹也不曾知道——荆无命的右手比左手更快!
    若是当日他肯用右手和阿飞决斗,或许结果会是两样。
    上官飞纵然武艺不俗,可在荆无命面前就像是三岁小孩,一剑就被抹掉了脖子。那脖子上的眼睛还睁得老大,仿若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林仙儿目睹了这一幕,他将上官飞的人头托人送到了上官金虹那儿,却没有告诉谁是凶手。
    这会是谁干的?没有人会猜荆无命。一个失去了拿武器之手的男人,如何能够杀死武艺高强的上官飞,这话没人会相信!
    更何况两人都是上官金虹身边最亲近的人,又怎么会自相残杀?
    凶手是谁,最容易让人想到的是沈冲。这也正是林仙儿的挑拨计策。
    上官金虹看到人头,他沉默了许久,那悲伤的神情很真切,若是有眼泪的话,他也必然会老泪纵横。
    上官金虹不愧是上官金虹,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竟然还能保持冷静的思维!这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何尝不是最冷血的特点呢?
    他不相信是沈冲杀的!哪怕所有人都认为是沈冲做的,他也不信,从他们两双眼睛对视过开始,他便相信沈冲不是这种人。
    金钱帮众人欲复仇的情绪高涨,但上官金虹却单手下压,平静道:“帮我送封战书给到沈冲手里。”
    帮众以为这是上官金虹要亲手报仇,却不知道上官金虹暂时将儿子的死放在了一边,而是着手先解决最大的麻烦。
    决斗被定在了十日后。这消息如同瘟疫一般,在城里城外肆意传播。
    沈冲的排名在前段时间被提到了第三的位置,这次调整乃是百晓生本人意愿,而非沈冲的胁迫。
    第三名,这超越了一直未曾露面的李寻、欢,起初还有人不愿相信,但当他们听到上官金虹的战书后,绝大部分人相信了!
    这个消息是在是太过轰动了,以至于明日龙啸云和上官金虹拜把子的事情,倒是极少人说起。
    这日上官金虹摆了好大的酒席,共有二十余桌,其中一部分是金钱帮一些骨干人员,还有城中略有地位的人都被邀请来参加。
    龙啸云身着华服,神清气爽,带着龙小云早早就来了。
    结果上官金虹本人却并没有来,而是派遣了一位身份低微的弟子代表上官金虹前来,拜把子这事自然也是又这身材矮小,长相猥琐的弟子代劳。
    这一切都是上官金虹的安排,可却无人敢说什么,在座之人没有谁不惧怕金钱帮。
    赤裸裸的羞辱,虽然龙啸云是个极好面子的人,但他依然全程都带着微笑,与那弟子和歃血酒的时候也甚是认真。
    当这一切仪式都举行完了,龙啸云憋着的一口气终于就要开始释放了。
    “上官帮主自然是大哥,我这个做二弟的有权力、也有义务来管教你们!你你吃饭的时候竟然驾着二郎腿,眼中难道没有大哥?还不跪下来认罪!”
    龙啸云自封自己为二当家,毕竟他是正宗的上官金虹的结拜兄弟,这个面子作为下属的必须要给。
    可他没料到上官金虹的狠劲,既然要羞辱你,又怎么会让下属听命于你?
    于是接下来龙啸云便被人当中甩耳光,趴桌子地下钻!
    若非龙小云断手解围,怕是龙啸云已经被羞辱得要自尽而死!
    本以为结拜兄弟是一道附身符,却没想到是这种结局,龙啸云心灰意冷之下,最想念的人自然是李寻、欢。
    人要有自知之明,在高攀别人之时,一定要看清楚自己的实力!这便是龙啸云的悲哀,他的名气不小,可自身的实力又如何能够与上官金虹相提并论?
    所以被凌辱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这一切被铁传甲看在了眼里,他几乎将沈冲当成少主一般,作为忠心的奴仆,又怎么能不为主子报仇?
    他和虞小白二人合计之下,轻松截杀了龙啸云。他们并非嗜杀之人,至于龙小云则是留下了一条性命。
    沈冲得知这些也只是微微摇头叹息了一声,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决战就要来临了,他要做的是调整自身的状态至最佳!
    孙小红来了,消失了这些天,她仿若成熟了不少,出现在沈冲眼前时是那么的宁静,这与她之前闹疼疼的风格判若两人。
    她的笑依然很迷人,不过却少了几分诡秘,多了几分温馨。
    她竟然放下了头发,不见了黑且亮辫子,由俏皮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温文尔雅的女人。
    “三天后。”她的笑容消失,化成了一抹担忧,只说了三个字。
    沈冲看了看天,回应一个笑容,道:“三天后定是个晴朗的日子。”
    孙小红喃喃道:“我看了黄历,三日后不是好日子,除了一事外诸事不宜。”
    沈冲道:“除了送葬?”
    孙小红道:“你说对了。你有信心赢他吗?”
    沈冲的笑容消失,皱了皱眉,道:“我若告诉你,我能杀了他,你信吗?”
    孙小红笑了起来,不过笑得很勉强,让人一看就是假装的。她平时演技很好,不知为何在沈冲面前她无法让自己假起来。
    “我信!”
    沈冲捏了捏孙小红的脸蛋,这滑腻的手感颇好,也让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
    他尝试着不让气氛变得凝重,道:“信就好。你喜欢什么颜色?”
    孙小红想也不想,道:“我喜欢红色,你看,今天我就穿了红色的袄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衣服了。”
    沈冲道:“这件衣服是好几年前的吧?你看,袖子都短了。以后冲哥给你做件新的,你穿起来肯定跟新娘一样漂亮!”
    孙小红眼睛里满是喜悦,她仿若看到了自己穿着华丽,坐在花轿里……一晃间她回到了现实中,问道:“冲哥,你喜欢什么颜色?”
    沈冲也是想也不想就道:“红色。”
    孙小红有些不信,道:“那怎么没见你穿过红色的衣服?”
    沈冲摇头一笑,道:“最喜欢的颜色我只想留在最有意义的那一天!”
    这一天会不会是成婚的那天?孙小红没有问,因为她心中已经认定了这一天便是成婚的那天。
    她突然拉住沈冲往外走,道:“跟我走吧,我们去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那儿有鸡有狗,还有茁壮成长的庄稼,我会做好一个贤妻良母,你饿了我给你煮面,你累了我给你捶背……”
    沈冲莫名有些心痛,他晓得当一个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有些人哪怕是死也不肯吐出这些话来。
    他什么话也没说,不是他不肯说,而是咽喉仿若被透明的胶水黏住了一般,无法发出任何声音来。
    一声叹息响起,孙白发拉着孙小红走了。
    “他不会跟你走的。他若是个肯跟你走的人,你也不可能看上他!”孙白发说道。
    孙小红甩开了孙白发的手,蹲在地上掩面而泣,这个结果她又何尝不晓得?!
    “这个决斗非要比不可吗?”她并没有看沈冲,这句话仿若是她对着大地的发泄。
    就在三天后,依旧是城郊外的枫叶林,当夕阳西下的时候,沈冲与上官金虹之间的所有恩恩怨怨将了结。
    这或许也会是武林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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