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回南市
    接到陆启的电话,李为民教授有的尽是震惊。
    “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李教授。”
    “但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古悠。”
    “我懂的,我马上去天下医药一趟,其余的事,你交给我就行。”
    华夏目前有五百多万的白血病患者,其中四分之一可以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并且每年都会有好几万名新增,绝大多数都是儿童,儿童又绝大多数是低龄儿童。
    虽然白血病并不像癌症那样是不治之症,因为通过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治愈率倒也能达到百分之六十。
    但,白血病的治疗时间大约是两三年时间,并且,这里面治疗的费用加起来那是要几十上百万的。
    对于很多普通家庭甚至贫困家庭来说,真的太难了。
    这是一个非常折磨的过程,并且有些还不能治愈。
    疾病,往往都是破坏一个幸福家庭的根源。
    如果真的研制出了可以百分百治愈白血病的药,并且便宜,治疗非常方便,一针就可以搞定。
    那么,又是震惊全球医学界的事,不,又是震惊全球的大事。
    因为,那又是可以拯救千万患者的“神药”。
    并且还可以让很多家庭恢复往日的欢声笑语和幸福。
    李教授当然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或许,任何一个人跟李教授说出如此不可思议的话,他都不会真的相信。
    毕竟,白血病那可是人类最大的疾病对手之一。
    人类的医药研究者,跟他对抗了多少年。
    而最有效的办法也只是复杂昂贵的造血干细胞移植。
    并且还不是每一个病人都适合。
    唯有这话是从陆启嘴里说出来的,李为民教授才相信。
    虽然对陆启的了解只是一部分,但,那部分就够了。
    一个拥有着“超能力”的年轻人,心系天下,大公无私,把人类的健康放第一位,赚钱。
    有着可以治疗癌症的药,却根本不想赚一分钱。
    这是伟大的。
    陆启说他只是提点了古悠一条路,然后古悠第一次试验就成功了。
    李为民教授知道,这又是陆启的功劳。
    古悠是李为民教授的学生,他的医学水平任何,医药研究水平如何,李为民教授还是有底的。
    古悠虽然是天才,但,还没到底那种突破伟大成果的地步。
    但有一个优点,他的理解和领悟能力那是超强的。
    所以说,如果陆启给了点提示他,给他一些指点迷津,那他肯定恍然大悟。
    李为民教授也知道,要想达到快速简单的治愈白血病,那必须要突破现有医学束缚和理论。
    因为现有的医学理论和研究,完全支撑不起这样的研究成果。
    简单理解,现有医药研究水平加现有的医学理论,根本不可能研制出这种“神药”。
    除非,有重大的医药研究加医学理论突破,甚至是颠覆。
    李为民教授终究是华夏之光,伟大的医药研究人员。
    他对这些问题看得很通透。
    用哲学的角度来理解,仅仅是量变,成功不了的,要想成功,只能质变。
    ...
    天下医药公司。
    “古悠,这很明显是颠覆了现有的医学理论知识才有的成果。”
    “没有一颗无比智慧和知识超前的头脑,是无法想得到的。”
    “这完全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研究成果之一。”
    “表面上看它超越了我们现有的医学理论和知识,颠覆了很多传统医学理论,但,你仔细一看,它又非常符合未来医学发展和医药研究的方向。”
    李为民教授来到天下医药看了古悠他们的研究之后,能说的话,只有称赞了。
    颠覆性的呀!
    “老师,你说十八岁的陆董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有时候像一个普通人,有时候像一个未来穿越过来的人,有时候又像一个拥有着非凡能力的人。”
    “总之,我看不透他。”
    “我能做的,只有相信他。”
    古悠毕竟是一个医学上的天才。
    这些事,他也明白。
    “古悠呀!有些事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以后你应该都会知道的。”
    “你只要相信,陆启这个人是一个伟大的人,甚至你可以称他为可以拯救世界的人。”
    “他所做的事太多,太伟大了。”
    “你现在在管理着他的天下医药,那是你的福气,未来你接触到的很多东西,应该都是革命性的,颠覆性的,改变世界医学界和医药界的,拯救世间千万人的。”
    李为民已经预测到了不可预测的预测。
    ...
    “老师,这真的可以吗?”
    “我出面的话,是可以的。”
    “可是,老师...现在才第一步的试验成功呀!”
    “放心,老师心里有数。”
    “你要做的,就是踏实吸收这些伟大的研究成果和超强的知识理论。”
    ...
    李为民教授一个电话打给了京都那里的人。
    这次,李为民教授并没有去京都。
    而只是打了个电话。
    因为李为民知道,只要自己确定,现在一个电话就可以确定。
    再加上,上面已经知道了陆启的事。
    陆启其实已经成了国家暗中重点关注的人。
    这可是,华夏之幸。
    ...
    “如果是这样,那就大胆的去做。”
    李为民教授收到的是这样的回答。
    对的,那就大胆的去做。
    ...
    陆启前往了魔都戏剧学院。
    很明显,是去找文芊芊的。
    因为陆启对自己说过,一个星期至少要和文芊芊见上一面。
    对人才关怀,必不可少,特别是美女人才。
    ...
    陆启其实就不应该这么大摇大摆的来到魔都戏剧学院。
    长得帅的男生,永远是那个最靓的风景。
    长得帅的男生,永远是受到很多女生关注的目光。
    对陆启的回头率,高达百分之百。
    并且...
    “哇!那不是...就开学那会,那个气质把王磊比下去的霸道帅哥吗?”
    没错,陆启被认出来了。
    虽然当初很多人只是见过一面,但,长得帅又有气质的男生,女生必定过目不忘的。
    完蛋了,很多女生朝陆启小跑了过来。
    但,陆启见到了文芊芊。
    当很多女生见到陆启和文芊芊站到一起的时候。
    都停下了脚步,很是失落和伤心。
    她们没忘记,这个神秘的“霸道小男友”,他的“女朋友”就是魔都戏剧学院的新晋校花,文芊芊。
    多少男生因为自叹不如而停下了追逐文芊芊的脚步。
    多少男生因为文芊芊巨大的名气而停下了脚步。
    多少男生因为文芊芊的拒绝而失魂落魄。
    文芊芊在魔都戏剧学院被成为,跌落凡间的仙子;五千年轻穿越过来的美女;冷若冰霜的绝代女神;百变女神...
    总之,你能想到对于一个美女称号,都可以有。
    最最让人嫉妒妒忌的是,人长得如此好看也就算了,学习成绩还如此之好,特别是专业课,文芊芊可是被成为“魔都戏剧学院的学习典范”。
    这不很正常吗?
    文芊芊可是凭一部网络大电影就成了火遍全网的小明星。
    凭的不仅是盛世美颜,更是超越这个年龄的精湛演技。
    再加上,她可是被最强老板系统评判的a级人才,万中无一。
    ...
    见到陆启的文芊芊,永远是那么开心。
    “芊芊,见到我是不是很开心。”
    陆启这混蛋,又来搞事情了。
    “见到我的老板,我肯定开心了。”
    只不过,女孩子也是会成长的。
    特别是上了大学,特别还是经过上一次“吃醋”的事。
    文芊芊心里想得很开了。
    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容易被你陆启弄害羞的文芊芊了。
    现在的文芊芊,那也是会幽默回答的。
    “真开心,文芊芊同学还记得我是老板。”
    陆启拍拍胸口,深呼了一口气,意思就是:终于等来了这一刻,好开心。
    特别是那表情,还很享受的样子。
    “我的大老板,今天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呢?”
    “瞧文芊芊同学这话说的,我没事就不能过来见一下吗?”
    变了,文芊芊和陆启的聊天彻底变了。
    “可以呀!只不过...
    说话间,文芊芊看向了另一处。
    很多人在看着陆启和文芊芊的见面。
    如果是之前的文芊芊,肯定不会这么轻率的和陆启在校园大道这里见面的。
    太高调,太引人注目,太所以让人误解了。(虽然文芊芊心里对误解还蛮高兴的)
    但现在,文芊芊却主动的让陆启看向了很多人站着看这里的地方。
    大气了。
    毫不掩饰了。
    “这很正常的,你毕竟是魔都戏剧学院的校花,而我是魔都大学的校草。”
    陆启这聊天,越来越放得开,毫不掩饰。
    因为陆启发现文芊芊已经不是那个随便开几个玩笑就害羞得脸红的文芊芊,而是变成了一个有勇气,大胆,但不失女神风格的文芊芊。
    另一处。
    “我知道他是谁了!”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在魔都大学,他发过朋友圈,里面的那个就是他。”
    “他叫陆启,是魔都大学的风云人物。”
    “他是见义勇为的大英雄;篮球小王子;为魔都大学带来几千万投资的校草。”
    “我的天!不敢相信!原来是如此优秀的魔都大学校草!”
    “原来如此,非常理解当初他居然敢站在大明星王磊面前而不是风度气质,原来是这帅哥如此优秀!”
    “那这样看来,咱们魔都戏剧学院的校花配魔都大学的校草,很般配了。”
    “哎!真羡慕。”
    “我的小王子,我只能把你放在心底了。”
    ...
    “原来是校草,怪不得这么招女生喜欢。”
    其实,陆启在魔都大学的很多事情,文芊芊都知道。
    不用问问芊芊怎么知道的。
    只需要知道,只要默默的喜欢一个人,那么也很会默默的关注他的很多事情。
    这就是爱吗?
    也许吧!
    “开玩笑了,校草这名称我不喜欢。”
    “还是直接叫我帅哥好一点。”
    校草这称号,陆启怎么听都觉得不顺耳。
    因为陆启容易把它理解成草包。
    那还是叫帅哥好一点。
    校草就免了,当然,也没有叫过陆启校草。
    在魔都大学,陆启接触人的同学比较少。
    除了班里的,就是系里面的零散几个。
    尽管很多人主动的扑向陆启,要做陆启的女朋友,甚至男朋友。
    咳咳!准确来说,是男性朋友。
    和陆启这么聊天,文芊芊笑得越来越自然,越来越美。
    陆启看着,一股暖意吹向了心房,温暖了心房。
    陆启的心,彷佛沉醉在了文芊芊的笑容里,如痴如醉,无法自拔。
    好在,陆启的意志足够的坚定。
    他没那么轻易的陷入文芊芊那绝色的“诱惑”里面。
    想一想,也非常理解,魔都戏剧学院有个别男生终于鼓起勇气表白文芊芊,结果被拒绝后,几乎是生无可恋,差点是跳楼自杀。
    当然,这样说肯定夸张了很多。
    但,至少是彷佛人生失去了方向。
    ...
    “明天早上七点,我来接你。”
    这是陆启对文芊芊说的话。
    陆启早就为文芊芊买好了机票。
    因为陆启知道,只要自己回去,那么文芊芊肯定也会回的。
    别问陆启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文芊芊对陆启有好感,喜欢陆启。
    而陆启都知道。
    这就是理由。
    陆启也为梁小刚和孙倩买了机票。
    可惜,他们两人都不回去。
    为什么?
    有他们的事情要忙。
    梁小刚父母因为出差,都不在国内。
    那回去过中秋,多少有些伤感。
    尽管陆启也叫了他。
    而孙倩,咳咳!
    居然找了男朋友。
    好家伙。
    有了男朋友,都忘了父母了。
    开玩笑,孙倩不是那样的人。
    她是因为约好了同学中秋放假一起去玩。
    所以,就没回去。
    那这样的话,只有陆启和文芊芊两个人了。
    孤男寡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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