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不寻欢 作者: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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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

    的确如此,却也不仅如此。

    因为这个理由中少了一个关键人物——赵臻。

    怎么能不关键?输了案子让赵臻的亲生哥哥背了黑锅坐了牢;而不再当律师,也是赵臻的要求。

    输了案子以后,赵臻突然失踪,两个月里,林娴翻遍了整座城市,赵臻的家乡,她们去过的每一处地方。知道一个雨天,全身湿透的赵臻坐在林娴家门口,哆嗦着把自己抱成一团。

    林娴走上前,轻轻捧起赵臻满是雨水和泪水的脸,说:“对不起。不分手好么?我们永远不分手。无论如何,我不放弃你。”

    大概如此,却也不尽如此。

    林娴还记得那个时候赵臻的狼狈模样:爱美的赵臻全身湿透,头发散乱地贴在脸上,泪水涌出的眼里有钻人的恨意。

    赵臻回来的目的很简单,要公道,要依靠。

    林娴摇着头说不介意。

    赵臻说你不配当律师。

    林娴随即推了所有案子,宣布不再上庭,改名叫林逸人,成立了逸天,当一个安逸的商人。

    那件案子成为心中的隐痛。不仅是因为赵臻,林逸人了然,在决定输那件案子时,她就已经失去当一个律师的资格,更失去当一个爱人的资格。所以她早已做好承受这份恨的准备。

    无论如何,不放弃她,不分手。

    只是没想到,报复来得远比她想象中的更深更痛。赵臻是个长情的人,爱也执着,恨也执着,林逸人曾最爱她这一点。可是如今,她努力想掩埋的,赵臻仍旧不顾一切地去揭开。

    风低沉吼着,霓虹灯阑珊。林逸人去关了窗,收拾了桌面,便不知道该做什么,隐隐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头痛得什么也想不起来。

    在很久以前,赵臻是个笑容很多的人。

    赵臻的家乡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小城,父母年迈但身子骨很好,赵父会常常上附近的小山采些雨后冒出来的笋,赵母便做成笋干来泡茶。林娴头一回看见笋干泡茶,迫不及待地抢过来尝,还被烫了口。赵臻在一边捂着嘴偷偷笑。林娴难得出一回洋相,就遭到了无情的嘲笑,不乐意了。正拉着脸生闷气,赵臻的指尖缓缓凑过来,认真的,一点一点触着林娴的唇,最后停在唇角。温柔的风吹拂,诉说这一场,默然的体贴。林娴微愣,然后使坏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停靠的兰桨。赵臻像触了电似的飞快缩回手,脸上染上夕阳的绯红。林娴大笑起来,赵臻涨红着脸狠狠地瞪她,更让林娴的笑停不住了。细碎的夕阳悠悠然铺开,笑声中,赵父赵母结伴而归,然后炊烟袅袅升起来,安静祥和地渲染属于斜阳的天空。

    逢到不忙又爽朗的天气,林娴喜欢带赵臻去爬山。穿着一模一样的黄色t恤,背着双肩包,简单清爽。一路上树影斑驳落在肩膀,路面不平坦,两个人拉着手,倒也无半点可担心的。林娴虽然喜欢户外运动,但毕竟办公室坐久了,竟走得比赵臻还慢些。赵臻照顾着林娴的速度,到山顶的时候,太阳都开始西沉了。

    有夕照,有林峰,有爱人。林娴支好相机,毫不客气地揽过赵臻的肩,赵臻淡淡勾起唇角,安然而笑。

    从斜阳西沉,到繁星点点,再到晨曦氤氲。夜寒。林娴贴着赵臻柔软温热的身子,唇齿掠夺馨香,指尖轻盈绽开极妖娆的花,赵臻微微仰起头,眼睛里盛了银河的星光,像是有许许多多的话要说,最后都化作细密破碎的声音,和着夜风飘荡开来,偌大的山落款下一隅深情。

    太阳升起,山径打开。

    记忆浮灯掠影。犹记得那一回赵臻是把脚扭了的,只是一整晚都只字未提,眼里含着泪,只说是因为开心。

    月光太深,和着滚烫的记忆烙印在心上。林逸人起身,拿着钥匙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过去的事情间接插入吧.

    就大纲来说,这篇文章的人物缺点挺重的。

    但我唯独很喜欢赵臻这个人物,甚至想给她单独写一卷。

    当然这不三人行,她的戏份暂时不能太多……

    ☆、第七章

    七

    是了,想起来了。

    归兰。

    抬手看表,已经十点有余。林逸人没有失约的习惯,锁上办公室的门,脑袋里乱成一团扯不开的线,却还需得去应付自找的聒噪。

    其实归兰看起来还挺顺眼,五官都精致细腻,小巧的脸型,像放大了看的精巧微雕,感叹造物主的匠心也不为过。虽画着浓妆,但是眼神却清澈,一眼望得到底,好奇、气愤、诱惑,都清透流畅,没有老谋深算,没有绵里藏道,没有九曲十八弯的弯弯肠子。

    不过一张嘴确实吵了些,这九月份的天,被她的热烈烘得回到盛夏似的。

    打开门的时候,原以为扑面而来的是归兰的怒气冲冲,至少是明亮的。却触到一片黑。

    打开灯,林逸人有些错愕。

    归兰睡得很沉。侧着身子,长长的黑发铺散,一边的吊带滑下肩膀,白得晃眼的腿随意蜷曲。一副活色生香。

    胸口缓缓起伏,轻盈的睫毛覆着眼,像是永远也唤不醒似的。

    也确实如此。

    林逸人踢了踢床柜,不醒。

    又加重力气踢了踢床,归兰翻动了身子。

    林逸人眼尖,立刻发现归兰身下压着一本书,是她最近在看的《论法的精神》,一道深深的褶皱已经刻在了孟德斯鸠的脸上。

    林逸人的脸沉下来,像蒙了层阴影似的,明晃晃的灯光也盖不去,咬着牙一字一字说:“给,我,起,来。”

    归兰在梦里打了个哆嗦,脊背发寒,醒了。先偷偷瞧了一眼,像是确认形势安全之后才敢探出脑袋,然后一脸不满地慢悠悠坐起来:“干嘛啊。”

    说着,看了眼钟,立刻跳起来了,像打足了气似的嚷嚷:“什么嘛,你也太迟了!混蛋!”

    林逸人对这个称谓没做任何表示,只环着胳膊居高临下地睨着她:“不是说桌上的东西别动么?”

    归兰把头发揉得乱糟糟的,随意地瞥了一眼身边的书,心虚又理直气壮:“给你放回去不就行了。小气。”

    “不必了。”一脸冷清和嫌弃。

    归兰气得恨不得一拳砸伤那张臭得不能再臭的脸,有这么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地嫌弃人的么?!还没等她来得及付诸行动,忽然听见那依旧平淡的调子:“这两天不用再来了。”

    轻描淡写。像是比掸灰尘还鸡毛蒜皮的小事。

    足够委婉。至少林逸人这么认为。林逸人弯下腰从归兰身边拾起书,掠过她身侧时,却转眼见到她脸上的愕然和失措。

    林逸人有些不解。

    林逸人觉得话已经说得足够清楚明白,可归兰偏偏撞枪口似的问了一句:“为什么?”

    这女人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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