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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结按住他的肩膀,语气平静:“别担心,你爹敢就这么离开,肯定是觉得万无一失。比如他很明白,李寻欢根本放心不下你娘,他一离开,李寻欢必会日日夜夜的守着她,绝不会让人伤她一根毫毛。”
“他才是我娘的丈夫!我的亲爹!”龙小云气的浑身发抖,讽刺无比地说:“我知道他去做什么,他一定是去找除掉李寻欢的办法。可就算这样他也选择把自己的女人托付给他,因为他很清楚,李寻欢就算痛苦的要死了,也不会碰我娘一根手指!”
“师父,我要回去。”
苏结看了看手中的玉佩,洁白无瑕,触手温润,是顶级的羊脂白玉,像极了花满楼给人的感觉。玉佩雕纹简洁大气,中间是一个端正的“七”字,他似乎从未见花满楼戴过。
看着心急如焚的龙小云,他收起玉佩,叹口气道:“好吧,我先送你回去,记得回去以后好好劝劝你娘,这样的男人不扔还留着过年?”
龙小云咬牙切齿道:“我要送我娘去毁诺城,离那两个男人越远越好!”
“毁诺城?”苏结诧异地看着他,随后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你可真有想法,不过为师很欣赏这个主意。”
毁诺城是宋时息红泪所建,收容天下所有为情所伤的女子,并对企图入城的男子格杀勿论。虽几经战火和消亡,但总有后人将之重建,因为只要这世上还有薄情寡义的男人,毁诺城就永远不会消失。
又因为此城临近天山,所以据说和白发魔女交情匪浅,也受其庇护。
这位同样为情所伤的魔女,三十多年前也是将东西武林搅得风生水起的狠人,甚至被认为是当世第一高手。如果不是在专出情种的武当派那里栽了跟头,导致一夜白头,得了“白发魔女”的称号,那么现在说起“玉罗刹”就不会让人第一个想到西方魔教的那位教主,而是她了。
这样的高人想必足够将龙啸云和李寻欢收拾的妥妥贴贴,保证让他们一辈子都见不到林诗音。
龙小云此言本不过是激愤中的冲动之语,稍稍冷静后便觉得以他娘那样的性子恐怕很难答应,她已经习惯了隐忍和无望的等待,也从不是一个敢于抗争的人。让她离开从小长大的李园就像把一株娇弱的兰花移植出适宜的土壤环境,至于下一个栽种地是否合适则完全不可知。
苏结感慨:“要不是知道你爹和李寻欢都爱你娘爱的不可自拔,我还以为他们才是真爱,从虐恋情深到相爱相杀的那种。”
龙小云:“……”
苏结想了想,又揶揄道:“还别说,凭李寻欢那个性格,要是当初你爹是为他得相思病快死了,没准李寻欢还真的就从了。”
龙小云:“……”
完全没办法反驳,因为他也觉得李寻欢会这么做。
苏结和龙小云日夜兼程回到兴云庄,兴云庄大门紧闭,比往日无端多了几分萧条。龙小云扣门进去后苏结却没有跟随,而是抬脚走向对面一个小酒馆。
小酒馆冷冷清清,只有一个又驼又残废的侏儒老板,以及最角落那桌上趴着的一个男人。
苏结径直走过去,还没到近前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男人喝得烂醉如泥,像是完全不省人事了一般,对他的靠近无动于衷。
苏结停在他三步开外,淡淡开口:“虽然那本《怜花宝鉴》对我没什么用,但我还是遵守约定找到了传人,是个心性不错的孩子,名叫林平之。”
男人一动不动。
苏结继续开口:“龙小云回来了,他想送他娘去毁诺城,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希望他能劝服龙夫人,你从关外回来,应该知道毁诺城吧?”
瞥见男人的手指动了动,苏结一哂转身离开,却见之前毫无存在感的酒馆老板挡在门口。
苏结打量了他一番:“有何贵干?”
孙驼子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那个林平之在哪?”
苏结反问:“与阁下有什么关系?”
“《怜花宝鉴》的主人曾经救过我一命,为了这份天大的恩情,我已经隐姓埋名在这里呆了十二年。”老板语气有些复杂,听起来像是虚耗了十二年光阴一样。
苏结稍微一想就猜到了其中缘由,想必当年怜花公子临走时还留了一手,让欠自己恩情的此人拂照自己的传人。谁知先是林诗音私藏秘籍在前,后有李寻欢让妻出关在后,《怜花宝鉴》始终也没有找到传人,这人便生生在兴云庄对面的酒馆里等了十二年!
甚至如果今天苏结不来,他或许会一直等下去。
苏结看着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这位大侠,我也不知道平之现在在哪里。不过你放心,他一定能好好继承《怜花宝鉴》上的本事,终有一天能如昔日的怜花公子一样名扬江湖。”
孙驼子舒了口气,像是卸下了什么千斤重担一样说:“我总算等到这一天了!”
他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这么多年憋死老子了!”说着将搭在肩膀上的长巾拽下往地上一摔,然后一边自言自语“我这辈子就算死也不会再欠人恩情”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出门去。
苏结失笑,然后也跟着走了出去。他离开后不久,原本趴在桌上的男人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苍白颓废又不减英俊潇洒的面容。他怔怔坐着,直到夜色降临,看着对面大宅里仅有的一盏孤灯,倏然起身离开了黑漆漆的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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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是我娘的丈夫!我的亲爹!”龙小云气的浑身发抖,讽刺无比地说:“我知道他去做什么,他一定是去找除掉李寻欢的办法。可就算这样他也选择把自己的女人托付给他,因为他很清楚,李寻欢就算痛苦的要死了,也不会碰我娘一根手指!”
“师父,我要回去。”
苏结看了看手中的玉佩,洁白无瑕,触手温润,是顶级的羊脂白玉,像极了花满楼给人的感觉。玉佩雕纹简洁大气,中间是一个端正的“七”字,他似乎从未见花满楼戴过。
看着心急如焚的龙小云,他收起玉佩,叹口气道:“好吧,我先送你回去,记得回去以后好好劝劝你娘,这样的男人不扔还留着过年?”
龙小云咬牙切齿道:“我要送我娘去毁诺城,离那两个男人越远越好!”
“毁诺城?”苏结诧异地看着他,随后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你可真有想法,不过为师很欣赏这个主意。”
毁诺城是宋时息红泪所建,收容天下所有为情所伤的女子,并对企图入城的男子格杀勿论。虽几经战火和消亡,但总有后人将之重建,因为只要这世上还有薄情寡义的男人,毁诺城就永远不会消失。
又因为此城临近天山,所以据说和白发魔女交情匪浅,也受其庇护。
这位同样为情所伤的魔女,三十多年前也是将东西武林搅得风生水起的狠人,甚至被认为是当世第一高手。如果不是在专出情种的武当派那里栽了跟头,导致一夜白头,得了“白发魔女”的称号,那么现在说起“玉罗刹”就不会让人第一个想到西方魔教的那位教主,而是她了。
这样的高人想必足够将龙啸云和李寻欢收拾的妥妥贴贴,保证让他们一辈子都见不到林诗音。
龙小云此言本不过是激愤中的冲动之语,稍稍冷静后便觉得以他娘那样的性子恐怕很难答应,她已经习惯了隐忍和无望的等待,也从不是一个敢于抗争的人。让她离开从小长大的李园就像把一株娇弱的兰花移植出适宜的土壤环境,至于下一个栽种地是否合适则完全不可知。
苏结感慨:“要不是知道你爹和李寻欢都爱你娘爱的不可自拔,我还以为他们才是真爱,从虐恋情深到相爱相杀的那种。”
龙小云:“……”
苏结想了想,又揶揄道:“还别说,凭李寻欢那个性格,要是当初你爹是为他得相思病快死了,没准李寻欢还真的就从了。”
龙小云:“……”
完全没办法反驳,因为他也觉得李寻欢会这么做。
苏结和龙小云日夜兼程回到兴云庄,兴云庄大门紧闭,比往日无端多了几分萧条。龙小云扣门进去后苏结却没有跟随,而是抬脚走向对面一个小酒馆。
小酒馆冷冷清清,只有一个又驼又残废的侏儒老板,以及最角落那桌上趴着的一个男人。
苏结径直走过去,还没到近前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男人喝得烂醉如泥,像是完全不省人事了一般,对他的靠近无动于衷。
苏结停在他三步开外,淡淡开口:“虽然那本《怜花宝鉴》对我没什么用,但我还是遵守约定找到了传人,是个心性不错的孩子,名叫林平之。”
男人一动不动。
苏结继续开口:“龙小云回来了,他想送他娘去毁诺城,我觉得这个主意很好,希望他能劝服龙夫人,你从关外回来,应该知道毁诺城吧?”
瞥见男人的手指动了动,苏结一哂转身离开,却见之前毫无存在感的酒馆老板挡在门口。
苏结打量了他一番:“有何贵干?”
孙驼子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那个林平之在哪?”
苏结反问:“与阁下有什么关系?”
“《怜花宝鉴》的主人曾经救过我一命,为了这份天大的恩情,我已经隐姓埋名在这里呆了十二年。”老板语气有些复杂,听起来像是虚耗了十二年光阴一样。
苏结稍微一想就猜到了其中缘由,想必当年怜花公子临走时还留了一手,让欠自己恩情的此人拂照自己的传人。谁知先是林诗音私藏秘籍在前,后有李寻欢让妻出关在后,《怜花宝鉴》始终也没有找到传人,这人便生生在兴云庄对面的酒馆里等了十二年!
甚至如果今天苏结不来,他或许会一直等下去。
苏结看着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这位大侠,我也不知道平之现在在哪里。不过你放心,他一定能好好继承《怜花宝鉴》上的本事,终有一天能如昔日的怜花公子一样名扬江湖。”
孙驼子舒了口气,像是卸下了什么千斤重担一样说:“我总算等到这一天了!”
他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这么多年憋死老子了!”说着将搭在肩膀上的长巾拽下往地上一摔,然后一边自言自语“我这辈子就算死也不会再欠人恩情”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出门去。
苏结失笑,然后也跟着走了出去。他离开后不久,原本趴在桌上的男人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苍白颓废又不减英俊潇洒的面容。他怔怔坐着,直到夜色降临,看着对面大宅里仅有的一盏孤灯,倏然起身离开了黑漆漆的小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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