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魏紫不屑嗤笑,将陆舜华更加护在身后。她的眼里没有丝毫的惧怕胆怯之意,满满讽刺鄙夷。
    “信啊!征南大将军有什么不敢的!”她似乎气急上头,脱口而出道:“你能眼睁睁看着未婚妻死在你面前,无动于衷见死不救,我当然信你什么都敢干!你不要看赵京澜的面子,想杀就杀,我不怕你!”
    字字诛心。
    说的人一时畅快,听的人却是不同心情。
    两个人,两种心情。
    江淮伸手往自己的腰间按去,叶魏紫见状哆嗦了一下,却仍然固执地仰着头,像是真的不怕他拔剑杀她。但江淮并未拔剑,他把手按在了自己腰间那只黑色的短笛上。
    笛子很旧,因为被主人时常拿在手里摩挲,笛身通体光亮,却也难掩岁月痕迹。
    江淮没看她,甚至也没再看身后的女人一眼。他只是低着头,她们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一瞬弯下去的背脊和微颤的双肩。
    良久,他低声开口道:“滚。”
    叶魏紫还要再说,被身后伸出的一只手扯了扯袖子。
    那只手冰冷冰冷,毫无暖意,冻得叶魏紫一个激灵,要说的话生生咽了下去。
    一个激灵的时间,她猛地想起她并不是只身前来的,身后还有一个人,一个最不该和江淮见面的人。
    怪她平时对江淮耍惯了嘴皮子,竟然忘记了这一出。
    回想过来,叶魏紫惊出丝丝冷汗。
    她咽了咽口水,反手扣住陆舜华的手,拉着她往来时的山道上走去,当真如江淮所说的“滚”了。
    江淮负手侧身,冷冷地看了她们一眼,他什么话也没讲,一言不发地让了路。
    叶魏紫快速拉着穿斗篷的女人从他身边经过。江淮初始的好奇心和探究欲在跟叶魏紫的争吵中所剩无几,叶魏紫用她八年来做过无数次的行为,残忍而无情地将他的伤口再一次剖开,他头疼欲裂,险些站不住。
    只是当穿斗篷的女人经过时,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不能让她走。
    他想不明白,等再回头去看,两人的身影已经缩小成黑点,几乎看不见。
    那女人穿着宽大的斗篷罩衫,又是白纱蒙面,从头到脚只露出一双眼睛,眼里无波无澜,没有任何感情。他看出来她的身量很瘦小,似乎风一吹就能倒下,而刚才她看着他和叶魏紫争吵,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是个哑巴?
    叶魏紫哪里来的神秘兮兮的朋友?
    一瞬间江淮心头思绪乱成一团,极其莫名的疑惑抓着心肝,让他的头疼的更加厉害。
    到底为什么?
    他回望,平坦山路边一棵老槐树沙沙作响。
    刚才有人在吹笛子,他听见了。
    是《渡魂》。
    江淮走过去,在离槐树几步路的地方站定,蹲下身去,手指抚摸地面上两个浅浅的凹痕。
    有人跪在这里过。
    他刚才看的清楚,叶魏紫的膝盖上没有任何一点儿脏污。
    跪的人是那个斗篷女人。
    *
    叶魏紫带着陆舜华匆忙下了山。
    她一路上沉默不语,叶魏紫拿不清楚她是什么想法,心里思忖着自己刚才说的那番话,越想越懊悔。
    她怎么就忘了六六和江淮他们……
    作孽。
    走到半山的时候,他们碰到了赵府的家仆。
    家仆是叶魏紫未嫁人以前从娘家带来的,对她最为忠心,知道她去栖灵山有要事,恪守命令不去打扰,此刻出现在这里,定是有要紧事。
    果然,家仆一见到叶魏紫,急急忙忙上前,张口道:“夫人,小少爷他被二爷带走了!”
    叶魏紫倏地皱眉。
    “赵京澜带他去哪儿了?”
    家仆小心翼翼道:“渲汝院地牢。”
    叶魏紫吓了一跳,声音立刻高昂起来,反反复复和家仆确认,在得知赵京澜确实带着赵韫之去了地牢以后,急得当场爆出粗话。
    渲汝院掌管大和刑狱案件,地牢则是关押重罪要犯的地方。
    不是所有犯人都会乖乖认罪,对待一些不怎么听话的犯人,就会将他们送进地牢。
    能从地牢里出来的只有两种人,一是招供者,二是死人。
    叶魏紫咬牙切齿:“他带韫之去地牢做什么!也不怕吓着他!”
    家仆道:“二爷说了,小少爷既然是他儿子,胆量自然不会小,就算小,地牢里东西见多了也就大了。二爷还说,他很久没见到小少爷了,实在想他的紧,奈何公事繁忙,所以只能……”
    叶魏紫气的浑身发抖,“赵二这狗贼!吓坏了我儿子我饶不了他!”
    家仆低着头装哑巴。
    长风瑟瑟,夕阳渐沉。陆舜华看着站在初春草木中的叶魏紫,看她气的跳脚,骂自己大大咧咧的丈夫,念叨自己胆小怕事的儿子,心里竟萌生出一股欣慰感。
    当年她没来得及参加阿紫和赵京澜的婚礼,如今再去看,她虽然长了年纪,有了成熟妇人的韵味,但脾性一点没变。
    赵京澜将她保护得很好。
    真好啊。
    *
    叶魏紫十万火急想赶去地牢接儿子,嘴里把赵京澜这王八蛋骂了千百遍。陆舜华看她确实心急难忍,便提出让她先去地牢,把赵韫之带回来。
    她们来时为了不引人注意,是悄悄走来的,如今家仆来报也只骑了一匹马,渲汝院离赵府有一定路程,要是走着去恐怕天黑了都到不了。
    叶魏紫再在心里头把赵京澜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丝毫不在意也把自己骂进去了。她为难地看了眼陆舜华,陆舜华立刻明白她眼中含义,淡淡道:“阿紫,你去吧。”
    “那你?”
    “我自己走回去。”
    叶魏紫嘴唇翕动,似在犹豫。陆舜华看她这样心中多出几分明了,她对叶魏紫说:“没事的阿紫,走一段路罢了,我又不是瓷器。”
    叶魏紫犹豫再三,翻身上马,提着缰绳回头,冲她喊道:“你先回赵府别院等我,我把韫之接回来就来找你。”
    陆舜华站在原地点点头。
    叶魏紫这才一夹马肚,马儿嘶鸣一声,疾驰而去。
    就在这时,陆舜华突然开口道:“阿紫。”
    叶魏紫勒住绳子,侧过头看到站在夕阳里的陆舜华,一身黑衣包裹着一个不是人间的躯体,那双看着人时黑洞洞的全是死气的眼却意外鲜活了起来。
    陆舜华往前走两步,向她伸出自己的右手,紫红尸斑在温柔的光里居然也不再可怕。叶魏紫没懂她什么意思,下意识伸手握住了陆舜华伸出的右手。
    她的手指是冰冷的,没有半点儿温度。
    “阿紫,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陆舜华抬起头看她,风吹动厚重的面纱,露出她修长的脖颈和脖颈上刺目的伤痕,“最好的,最好的朋友。”
    叶魏紫受她感染,抬眸一笑,恍惚像极了十五岁的少女,“同我说这个干嘛,肉麻死了。”
    “有的话需得亲口说出来,不说出来,总觉得有遗憾。”陆舜华说,“谢谢你,阿紫。”
    “谢什么?”
    陆舜华笑笑,摇头不答。
    “阿紫。”她低低叫着叶魏紫的小名,“阿紫……”
    “六六。”叶魏紫坐在马背上看着她,“你还有什么事?”
    陆舜华摇摇头,淡淡的夕阳金光下,她迎着光仰起头,看面前的叶魏紫,也看她身后的大好河山。
    “我觉得上京很好,我是上京人,生于上京,不管怎样也总归要回到上京来的……”她喃喃说道,往后退了几步放开叶魏紫的手。
    她说:“以前他总同我说,让我不要和江山黎民吃醋争宠,我那时候不懂,只觉得在他心里可能全天下什么都比陆舜华来的重要。可现在看看好像能懂了。”
    苍白的手指指了指沐浴在余晖里的上京,太阳完全落下去了,可是上京的繁华不灭。这是上京,是大和最坚不可摧的皇城,平安河护着它,圆月街点缀它,它静立此处,迎来送往,生生不息。
    “上京多美啊……”她弯起笑,轻声说:“这是我们的故乡,它没有被毁没有被夺,依然是大和子民的上京……真好看……”
    陡然提起江淮的名字,叶魏紫愣了一瞬方才反应过来。
    她声音低了几分说道:“你别想他了。”
    八年后的江淮早已经不是那个意气风发,虽则冷漠但并非不近人情的江淮。
    他是征南大将军,是上京的守护神,是天下人的江淮。
    时势造英雄,他当年血洗南越皇族,迫南越归降,皇帝顺势设立大都护府,将南越置于大和的直接统治之下,改称南疆,江淮自此一战成名。
    他凭着一腔恨意义无反顾地扑到了时势当中,做了历史的书写者,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哪怕那场战役的代价,是他的未婚妻子。
    没有人去问年轻的将军,江淮你后不后悔?
    因为无论是当年死于青霭关一役的宸音郡主,抑或是更多无辜枉死的臣民百姓,统统都只是历史的尘埃,他们在史书上留下的痕迹不过寥寥几笔。
    历史如潮水前进,尘埃淹没于湍流,至多得一声叹息。
    天下人永远会记得英雄,记得壮举,可没有人会去问一问,立于史书之后那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当年那场惨烈的战役,你到底有没有后悔。
    或者,你到底难不难过。
    ——
    会有肉的,低调,明年写。(篇幅可能短点)
    南越改称南疆,对照另一本《红妆》文案,这里是《红妆》发生的大概五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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