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纪事 作者:啾啾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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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天荣更愿意相信是内部人员叛变。

    “你还在干什么,走啊。”付于推了一把陈天荣,即使前方有遮挡物,几个人翻墙而过的行径也不可能瞒过行家的眼睛。“他们现在没开火,只是想看看有多少人。这里有下饵的,前面就有收网的。没有你,他们走不远。”

    确实,如果动手的人是赵君农,就一定有后招。“小心。”陈天荣没有再犹豫,抓住墙延翻身跃了上去。他相信付于的身手,更相信比起暗码资料,力行社的人更看重活生生的血鹰行动组组长。

    “小付呢?”李去病有些犹豫。

    “夫人,忘记刚刚发生的事情。从巷子里绕出去,到爱多亚的沙利文糖果铺找一个叫白宗飞的年轻人。千万记住不要慌,不要回头。”陈天荣没来得及回答李去病的问题,随手扯过弄堂人家丢弃的竹筐塞在李夫人手中,快速叮嘱着。

    李去病没有提出异议,灯下黑应该是危急时刻惯用的手段,却也是管用的手段。看着妻子远去的背影,他心里多少有些苦涩,革了一辈子命,就欠了这个女人一辈子。就在此时,滚滚黑烟夹杂着爆炸声从不远处传来,耳畔除了巨响,还能感受到气浪的余温。“小付?”

    “不要管了,走。”陈天荣拽住李去病快速行进,刚刚的爆炸给他带来的感觉是说不出的诡异——没有枪击声,就证明没有人进入机关;不是万不得已,付于犯不上用这样激烈的方式销毁档案。除非这就是一个信号,告诉力行社主要负责人员逃离,开始收网。

    或许他的猜测是对的,小巷尽头,闪出两个黑色身影,带着枪械。

    巨大的阴影压迫着阳光,在两声枪响后尽数散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逼供

    天完丁丑年,元宵。

    宛城一片静谧,仿佛将就此陷入沉睡,永不转醒。孩童们期盼了许久的烟花爆竹,被海岸边密集的枪炮声取代。火药的味道在空中飘散,倒是应了这个节日该有的情怀。

    明义拿筷子戳着碗中白白胖胖的汤圆。世事轮回,没有虚无缥缈的君主立宪了,也没有人的日子,因此好过多少。战火在天完大地飘荡了五十年,五十年是多少人的一辈子,又是多少人奋斗了一辈子,也没有再看到太平盛世。

    这个原本应该合家团聚的日子,明义一个人呆在公馆,怀古伤今。因为今日凌晨,西番戈驻宛海军陆战队在宛东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即使邻国迟早会打进来,即使宛城迟早要面对战争,这样的演习还是引起了群众极大的恐慌和愤怒。进步学生走上街头,工人罢工,商会抗议。大哥和嫂子去了商会,他又谴了家中所有帮佣回去过节。只剩下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诗句相伴。

    时钟转到了晚间八点,发出滴滴答答的催促声。明义从壁橱中拿出白色的药瓶,皱着眉头咽下了小小的药丸。

    没过多久,空旷的厅堂中回响着敲门声,厚重喑哑的声音在寂静中显得格外恐怖。明义犹豫着,他知道不会是大哥和嫂子,也不会是琦晋。那又是谁,在这个时候登门?终于,好奇战胜了恐惧,他握住金属把手,轻轻按了下去。

    这是个足以让人后悔一辈子的决定。当冰冷的刀锋闪着光亮从他眼前晃过时,明义是这么想的。他来不及掩门,迅速熄灭厅堂电灯,闪身转到墙柱后。

    就在明公馆陷入黑暗的一瞬间,火花从门口枪管爆出,□□中传来沉闷的震响。随后是子弹没入血肉的微小声音,在寂静中显得尤为刺耳。

    鲜血顺着地中海风格的墙柱浮雕汩汩流下,沾染到小天使的翅膀,使飞翔显得沉重而缓慢。

    没有枪支,没有利刃,从开始就注定了明义是失败方。

    来者共五人,为首的是个中年男子,贼眉鼠眼。他收起枪支,吩咐属下按住试图挣扎的明义,将原本形成于公馆门口的包围圈推进到室内。在重回光明的世界,看到一个美丽的少年因痛苦紧紧咬住牙关,轻微颤抖着,脱离束缚的血液像一株海棠,在白色大理石边迅速绽放,果然很美。怪不得远古的西方人喜欢看角斗士喋血身死,在湛蓝的天空下,被命运抽丝剥茧。他带着一丝得意,如造物主般审视着明义,问道:“明公子,在下犬养平三郎,来得可还准时?”

    “我们的语言说不明白就不要说。”明义在微弱的反抗过程中发现,动手的是西番戈浪人,北辰一刀流的传人。“一面自诩剑圣传人,一面用着火器耀武扬威。我是不是该说你们数典忘祖?”

    持刀的男子明显听不懂,只是恶狠狠的瞪着明义。倒是为首的那个犬养笑得极为扭曲,不过他并不真正在意手段方式,胜利了就好。“明公子的外祖父和母亲都是天真正传香取神道流的高手,真打起来,他们未必是您的对手。即使这个时候,药效应该发作了。”

    明义没有想到,也不会想到,居然有奸细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注视着这个家庭的一举一动。但却如犬养所言,昏沉正侵吞着他的意识,剥夺着他思考的能力。“西番戈参谋本部为了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倒是颇为费心。”

    犬养俯下身子,温柔的掰开明义按住伤口的手指,这样洁白修长,月牙匀称柔美的手,确实不应该沾染鲜血。他紧紧攒住明义的手,强硬的抑制住猎物的抗争,凑近创口,深深吮吸着血腥的气味,果真如传说中那般甜腻。“明公子不要误会,这种事情多给你的仆从几个钱就能打听出来。天完人,总是贪婪的。”

    “你们连人都不是”面前这个人的声音和味道让明义觉得无比恶心,即使求救无门,他也不想再忍下去。身体中属于西番民族的血液,只能增加他对这个民族的怨恨与敌视。

    “混蛋!”伴随着咒骂,一个巴掌狠狠落在了明义脸上。犬养捏住明义的下巴,不禁感慨——真是人间尤物,比他见过的任何歌舞伎都要美。眸子中闪耀的怨毒和嘴角溢出的血珠,都给这原本纯净安逸的美添上了一抹媚色。“明公子知道应该告诉我什么。说了,对大家都好。”

    明义对上犬养贪婪的眼神,八年前,就是这样的贪婪要了母亲的性命。他突然笑了。如果西番政府找到了可堪与外祖父和母亲比肩的人物,就不会以这样的方式对待自己。“说不出来,要不你考虑杀了我?”

    犬养很想撕碎他,看看这宛转诱人的笑容背后隐藏着怎样的计谋;想吮吸他清甜的血液,想俘获他的灵魂。高桥家就是帝国培植的一株罂粟,在关东平原的沃土中摇曳成长,挥发的芬芳掳走了帝国的心意,蒙蔽了帝国的双眼。“你继承了玲子小姐所有的优点,杀了你岂不可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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