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是一个相当平衡的结构,每一个器官都有作用,具体到奔跑的时候,双手持枪就会影响速度,因为双手摆动不起来。
所以现在程斌并没有双手持枪,他用左手握着m16步枪的枪管护木,左臂平伸,架住步枪,空着右手,这样就可以维持正常的奔跑速度,而一旦需要进入射击模式,只要转动左手,就可以把步枪握柄交到右手进行射击,反应速度并不比双手执枪慢多少。
程斌刚才在山坡上的时候,并没有看清两辆越野车里一共有多少人,所以他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把敌人都干掉了,如果有漏网之鱼,他现在就需要面对被人偷袭的危险。这也是很多士兵都不愿意打扫战场的原因。
所以从山坡跑下去的过程当中,程斌并没有走直线,而是不时改变路线,借助地形地物隐藏身体,并不急于接近越野车。
丽贝卡当然看不懂程斌在干什么,刚才的紧张感消失之后,她又一次感觉到了身上传来的痛感,更糟糕的是,她觉得自己很需要一间卫生间来解决生理问题。
好在疼痛这种感觉是很容易适应的,渡过了最初的一段时间之后,已经变得能够忍受了。
丽贝卡慢慢挪动身体,从车上钻了出来,看到程斌已经到达越野车边,把步枪挂在脖子上,拿着手枪绕着越野车查看。
很快他从那辆翻倒的越野车里拖出了一个人,看起来那个人还活着,只是挣扎的动作很无力,应该是伤得不轻。
程斌拖出这个人之后,抬头向山坡上看了一眼,然后弯腰把这个人拖到了车后,利用越野车挡住了丽贝卡的视线。
看着程斌的动作,丽贝卡心中升起了一丝疑惑,她感觉程斌做的这一切似乎是早有预谋,就连他拐下公路时留下的明显车辙痕迹都是故意的,为了就是把那些人引来然后消灭掉。
丽贝卡又看了一会,确定程斌不会很快回来,于是挪到车子的另一边解决了一下自己问题,顺便检察了自己身上的伤口,发现有些部位的衣服已经被干涸的血液粘在了伤口上,这才是她每次行动都会感觉到疼痛难忍的主要原因。
因为丽贝卡其实是在卧室被劫持的,她身上穿的是一套样式很保守的棉质睡衣,平时感觉很亲肤的柔软衣料吸水能力很强,当伤口处的血液凝固之后,衣料就粘连在了上面。
丽贝卡尝试着把衣服从伤口上扯下来,但是疼痛让她很快放弃了,而且她也担心再次撕裂伤口。
她想了一下之后,拉开车门翻出程斌背包夹层里的水囊,研究了一会之后才发现,好像这个水囊最方便的取水方法就是像程斌那样用嘴吸。
丽贝卡小心地用水沾湿自己的衣服,然后把它一点一点从伤口上扯下来,水份并不能完全稀释血渍,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疼痛是难免的。
这时远处突然转来一声枪响,她手一抖,一下把整块布都扯了下来,顿时痛得叫出声来,伤口也再一次渗出血来。
丽贝卡呻吟了一声,手忙脚乱地用刚扯下来的衣料又按在伤口上,站起身向山坡下看去,发现程斌若无其事地从车后走了出来,被他拖到车后的人却没有出现。
程斌把手枪塞进胸前枪袋里之后,拉开第一辆车驾驶位的车门,把被打死的司机尸体拖了下来。
几分钟之后,丽贝卡就看到程斌把所有的尸体塞进那辆翻到的越野车里,然后点燃了塞进油箱口的一团破布。这才开着那辆前窗上还有血迹的越野车回到了山坡上。
“真可惜。”程斌嘴里说着可惜,然而却是一脸的兴高采烈,“我没找到管子,没办法把那辆车里的柴油抽出来。”他说道:“不过我在那辆车里找到了一桶备用油。”
然后他看着一脸呆滞的丽贝卡问道:“你怎么了?”
“你要开这辆车?”丽贝卡捂着嘴,绝望地说道:“我绝不会坐一辆刚刚死过人的车。”
没想到程斌对她的拒绝毫不在意,他说道:“你不需要。”他说道:“我已经问过了,我们离开之后,他们就撤退了,你哥哥应该没事,你可以开车回去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流露出一幅如释重负的样子,心想总算是不用照顾一个小姑娘了,虽然看着很养眼,但是年纪实在太小了,只能看不能吃简直就是折磨。
丽贝卡完全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消息,她吃惊地问道:“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程斌觉得有点尴尬,因为他还真知道答案。
事实上丽贝卡猜得没错,程斌的确是故意留下痕迹好让追兵追上来的——当然前提是有追兵的话。
否则的话,他在离开公路的时候完全可以设法清除掉留在公路下的车辙痕迹,这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公路上的车辙印很淡,只要追兵看不到离开公路的痕迹,他们就没办法判断程斌是什么时候离开公路的,当然也就无从追起,如果队伍里没有擅长追踪的好手,他们甚至都没办法确定程斌是不是顺着公路跑了。
然后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程斌依靠装备干掉追兵,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起码他要知道跟自己火拼了半夜的人是何方神圣,他又不是见一个灭一个,举目四望皆是敌国的战神,打半天不知道是谁可不是他的风格。
结果让他很满意,不但想知道的问题都有了答案,甚至还有意外收获。
那个重伤的家伙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但是托队伍内部保密意识松散的福,这家伙知道的事情倒是不少。
程斌没费什么事就从对方的口中得知,这些人是兰开斯特家族雇佣的士兵,任务是追捕那个杀死兰开斯特家主的枪手。
按照这个士兵的说法,他们昨天傍晚接到消息,说有个非常像通缉犯x的人出现在枫叶镇,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接应他们的人说这个人在朱加什维里家。
朱加什维里当年先是蛊惑兰开斯特家主背叛共青城,最后却又在各方调停下出卖了兰开斯特家族,所以在橡树镇的形象相当不好,这次带队的兰开斯特家的人没怎么犹豫就决定进攻,如果能拿到朱加什维里家族指使人刺杀自己家主的证据就更好了。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攻击不但伤亡惨重,还被程斌逃了,布莱克被炸伤之后,慌乱中肯定说车里的人就是x,本意是希望这些佣兵给他报仇,没想到歪打正着蒙对了。
带领佣兵的人当然不知道上了布莱克的当,觉得首要任务是追杀x,于是立刻派人追赶,因为被程斌离开时连撞带炸弄坏了两辆车,所以只有这两辆车追了出来,其他人会先乘坐格洛瓦家的车离开枫叶镇,在回橡树镇的途中会合,从前到尾都没有人想到过,八个人追一个人,居然还能被人团灭了,这是何等的卧槽,小说都不敢这么写,敢这么写的基本都扑街了。
所以现在程斌并没有双手持枪,他用左手握着m16步枪的枪管护木,左臂平伸,架住步枪,空着右手,这样就可以维持正常的奔跑速度,而一旦需要进入射击模式,只要转动左手,就可以把步枪握柄交到右手进行射击,反应速度并不比双手执枪慢多少。
程斌刚才在山坡上的时候,并没有看清两辆越野车里一共有多少人,所以他也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已经把敌人都干掉了,如果有漏网之鱼,他现在就需要面对被人偷袭的危险。这也是很多士兵都不愿意打扫战场的原因。
所以从山坡跑下去的过程当中,程斌并没有走直线,而是不时改变路线,借助地形地物隐藏身体,并不急于接近越野车。
丽贝卡当然看不懂程斌在干什么,刚才的紧张感消失之后,她又一次感觉到了身上传来的痛感,更糟糕的是,她觉得自己很需要一间卫生间来解决生理问题。
好在疼痛这种感觉是很容易适应的,渡过了最初的一段时间之后,已经变得能够忍受了。
丽贝卡慢慢挪动身体,从车上钻了出来,看到程斌已经到达越野车边,把步枪挂在脖子上,拿着手枪绕着越野车查看。
很快他从那辆翻倒的越野车里拖出了一个人,看起来那个人还活着,只是挣扎的动作很无力,应该是伤得不轻。
程斌拖出这个人之后,抬头向山坡上看了一眼,然后弯腰把这个人拖到了车后,利用越野车挡住了丽贝卡的视线。
看着程斌的动作,丽贝卡心中升起了一丝疑惑,她感觉程斌做的这一切似乎是早有预谋,就连他拐下公路时留下的明显车辙痕迹都是故意的,为了就是把那些人引来然后消灭掉。
丽贝卡又看了一会,确定程斌不会很快回来,于是挪到车子的另一边解决了一下自己问题,顺便检察了自己身上的伤口,发现有些部位的衣服已经被干涸的血液粘在了伤口上,这才是她每次行动都会感觉到疼痛难忍的主要原因。
因为丽贝卡其实是在卧室被劫持的,她身上穿的是一套样式很保守的棉质睡衣,平时感觉很亲肤的柔软衣料吸水能力很强,当伤口处的血液凝固之后,衣料就粘连在了上面。
丽贝卡尝试着把衣服从伤口上扯下来,但是疼痛让她很快放弃了,而且她也担心再次撕裂伤口。
她想了一下之后,拉开车门翻出程斌背包夹层里的水囊,研究了一会之后才发现,好像这个水囊最方便的取水方法就是像程斌那样用嘴吸。
丽贝卡小心地用水沾湿自己的衣服,然后把它一点一点从伤口上扯下来,水份并不能完全稀释血渍,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疼痛是难免的。
这时远处突然转来一声枪响,她手一抖,一下把整块布都扯了下来,顿时痛得叫出声来,伤口也再一次渗出血来。
丽贝卡呻吟了一声,手忙脚乱地用刚扯下来的衣料又按在伤口上,站起身向山坡下看去,发现程斌若无其事地从车后走了出来,被他拖到车后的人却没有出现。
程斌把手枪塞进胸前枪袋里之后,拉开第一辆车驾驶位的车门,把被打死的司机尸体拖了下来。
几分钟之后,丽贝卡就看到程斌把所有的尸体塞进那辆翻到的越野车里,然后点燃了塞进油箱口的一团破布。这才开着那辆前窗上还有血迹的越野车回到了山坡上。
“真可惜。”程斌嘴里说着可惜,然而却是一脸的兴高采烈,“我没找到管子,没办法把那辆车里的柴油抽出来。”他说道:“不过我在那辆车里找到了一桶备用油。”
然后他看着一脸呆滞的丽贝卡问道:“你怎么了?”
“你要开这辆车?”丽贝卡捂着嘴,绝望地说道:“我绝不会坐一辆刚刚死过人的车。”
没想到程斌对她的拒绝毫不在意,他说道:“你不需要。”他说道:“我已经问过了,我们离开之后,他们就撤退了,你哥哥应该没事,你可以开车回去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流露出一幅如释重负的样子,心想总算是不用照顾一个小姑娘了,虽然看着很养眼,但是年纪实在太小了,只能看不能吃简直就是折磨。
丽贝卡完全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消息,她吃惊地问道:“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程斌觉得有点尴尬,因为他还真知道答案。
事实上丽贝卡猜得没错,程斌的确是故意留下痕迹好让追兵追上来的——当然前提是有追兵的话。
否则的话,他在离开公路的时候完全可以设法清除掉留在公路下的车辙痕迹,这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公路上的车辙印很淡,只要追兵看不到离开公路的痕迹,他们就没办法判断程斌是什么时候离开公路的,当然也就无从追起,如果队伍里没有擅长追踪的好手,他们甚至都没办法确定程斌是不是顺着公路跑了。
然后的事情就很顺理成章了,程斌依靠装备干掉追兵,就是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起码他要知道跟自己火拼了半夜的人是何方神圣,他又不是见一个灭一个,举目四望皆是敌国的战神,打半天不知道是谁可不是他的风格。
结果让他很满意,不但想知道的问题都有了答案,甚至还有意外收获。
那个重伤的家伙不是什么重要角色,但是托队伍内部保密意识松散的福,这家伙知道的事情倒是不少。
程斌没费什么事就从对方的口中得知,这些人是兰开斯特家族雇佣的士兵,任务是追捕那个杀死兰开斯特家主的枪手。
按照这个士兵的说法,他们昨天傍晚接到消息,说有个非常像通缉犯x的人出现在枫叶镇,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接应他们的人说这个人在朱加什维里家。
朱加什维里当年先是蛊惑兰开斯特家主背叛共青城,最后却又在各方调停下出卖了兰开斯特家族,所以在橡树镇的形象相当不好,这次带队的兰开斯特家的人没怎么犹豫就决定进攻,如果能拿到朱加什维里家族指使人刺杀自己家主的证据就更好了。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攻击不但伤亡惨重,还被程斌逃了,布莱克被炸伤之后,慌乱中肯定说车里的人就是x,本意是希望这些佣兵给他报仇,没想到歪打正着蒙对了。
带领佣兵的人当然不知道上了布莱克的当,觉得首要任务是追杀x,于是立刻派人追赶,因为被程斌离开时连撞带炸弄坏了两辆车,所以只有这两辆车追了出来,其他人会先乘坐格洛瓦家的车离开枫叶镇,在回橡树镇的途中会合,从前到尾都没有人想到过,八个人追一个人,居然还能被人团灭了,这是何等的卧槽,小说都不敢这么写,敢这么写的基本都扑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