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挣钱给你花 作者:梦里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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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暗感慨。

    他曾见过齐锦一两次,知道齐欢很重视他,忙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让你弟弟上我家住几天吧,你嫂子工作的地方离我家很近,照顾孩子很方便的。”

    齐欢点头算是答应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让房东太太代为照顾小孩几天,但是他就是不想这么做,因为范文对小孩很好,因为小孩每天见到范文也像当初见到自己一样笑眯眯的,他不想小孩的心里除了自己外再多出另外的什么人。齐欢知道自己这样很自私,但是他就是忍不住。

    找了个借口和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将小孩交给马建军后齐欢到美利坚绕了一个弯回来已经是七天以后的事了。

    一下飞机齐欢就直奔马建军的家,这几天,没有小孩睡在身边,几乎夜夜失眠。

    马建军看到齐欢比齐欢见到齐锦还激动。看着手上的合同与协议,马建军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澎湃,但是脸部颤抖的肌肉还是出卖了他

    内心的激动。

    国内的人想要走出去,国外的人也早就盯着中国市场这块大肥肉了,双方都在寻找一个契机试探着,摸索着。

    马建军为了这份合同之前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了,齐欢出去走一遭就把合同给拿下,却也不能说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马建军热情地挽留齐欢吃过晚饭,拉着齐欢的手畅谈未来的蓝图,还说要把大家都聚在一起好好庆祝庆祝。

    齐欢已经困得眼皮都睁不开了,强打起精神应付了几句。

    马建军这个时候才发现齐欢眼圈发青,一副困倦的样子,忙说:“看我,高兴过头了,你快去我房里睡一觉吧,这次真真辛苦你了,你是我们龙腾的大功臣!”

    齐欢婉言谢绝了马建军的好意,拉着齐锦告辞回他的小出租房去了。

    齐锦早早就背好自己的包准备走人了,虽然他们对他都很好,可是小孩还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天天巴望着齐欢快回来。

    齐欢一说走,齐锦马上就跟了上去。

    齐欢也顾不得路人的眼光,牵着小孩的手问他:“有没有想哥?”

    “想,可想了。”齐锦回答。

    听得齐欢眉开眼笑,说:“我也很想你。”

    “哥,你以后不走了好不好?”齐锦抬起头看着齐欢:“如果一定要走,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小孩这几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会从半夜惊醒,想东想西的,总觉得齐欢会不要自己了,有时候还会悄悄哭鼻子。

    “好。”

    齐欢一回到家就趴到了床上挺尸,不一会儿鼾声就响起来了。

    小孩把齐欢西装外套裤子鞋子还有袜子脱掉,又拿毛巾给齐欢擦了擦脸和手。齐欢任由小孩把自己翻来覆去地捣鼓着,不觉得烦反而觉得异常幸福。

    小孩又写了会儿作业,打了个哈欠,洗了澡后,爬到了床上。

    齐欢睡觉的时候会皱着眉头,小孩伸手摸了摸他眉心的小疙瘩,想到今天齐锦穿着西服的样子觉得特别好看,又爬起来把搭在椅子上的西装小心翼翼地叠好,才重新在齐欢身边躺下。想了想,又轻轻把侧躺着的齐欢的手臂抬起来放到自己身上,齐欢满身是臭汗,他也不嫌弃,安心睡下。

    还好晚上的时候气温不是特别高,不然两个人都要捂出一身痱子。饶是这样,齐欢还是在半夜的时候被热醒了。

    看到自己被小孩脱得只剩一件衬衫的不伦不类样,又看到小孩缩在自己怀里睡得满头大汗,齐欢没觉得好笑,但是嘴却咧得老大,觉得大晚上的自己就和个傻子似的。

    他轻手轻脚地下床擦了擦身子又拿了把蒲扇给小孩扇着。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事业稳定下来,他和小孩的生活也将会越来越好,齐欢这么想着。

    ☆、第二十二章

    齐欢要搬家了。

    房子在一个新建的小区内,一厅一室,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采光良好,环境清幽,一切都很让他满意,唯一遗憾的是——这不是自己的房子。

    古往今来,定有所居老有所养是每个中国老百姓的追求,齐欢也不例外。如今收入基本稳定,还能依靠得天独厚的优势捞些外快,比起穷尽一生血汗也未必能够在城市中挣得一席之地的劳苦大众,齐欢应该算得上是八辈子烧了高香得来的福气了。所以他现在才有闲情想着未来该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担忧以后是否能够买得起房。

    搬家的时候,齐锦帮着收拾东西,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齐欢扔掉的又被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捡回来。

    齐欢大手大脚惯了,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但是有齐锦在该扔的都扔不掉,更不要说那些看起来还有使用价值的了。

    “哥,这箱子还是好的呢。”小孩看到齐欢把不要的东西统统塞到了那只红木箱子里,

    这种箱子在齐欢看来是早就应该淘汰了的,既笨重又不美观,还占空间,放在哪里都不合适。

    齐欢一边收拾着一边说:“不要了,到时候我们再买新的。”

    小孩又看了看那只箱子,跑到一边收拾东西去了。他打算把想要的都想收好,免得到时候被齐欢丢光。

    当看到小孩连小板凳都要使劲地往满满当当的包裹里塞的时候,齐欢无语了。看着小孩这边那边两头跑,满头大汗,脸颊通红,齐欢也就随他去了。

    两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早上,该扔的没扔掉,该留的就更不用说了,被小孩捆地整整齐齐的,拉拉杂杂的倒是整理出不少东西。

    小孩抱着放在金鱼缸里的乌龟,身边堆着收拾出来的锅碗瓢盆,看着面目全非的小房间,心里很是不舍,这里,算是他意识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是个及恋旧的人,这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加上后来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连一颗铅笔头都会好好保管着。

    都已经离来开老远了,小孩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头张望着那栋灰扑扑的建筑。

    齐欢花了二十块钱叫了一个老汉帮忙搬家,原本他是想叫辆小货车,东西放得多速度又快。但是当他和货车司机讲价的时候,那个迎上来的说自己愿意拉的老汉,不知怎么的就让齐欢改变了主意,反正不是很远,让他拉就让他拉吧。

    老汉光着膀子在前面拉着,汗水顺着他黝黑的皮肤滑落下来,他的妻子就在后面帮着推车,粗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

    日头晒得齐欢睁不开眼睛,汗水几乎打湿了他的衬衫。

    老汉身上鼓起的肌肉、明晃晃的日光、炽热的路面、20块钱……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易事。

    齐欢见过很多这样的为了生活奔波在炎炎烈日之下,穿行在刺骨寒风之中的底层大众,背着孩子擦鞋的中年妇女,要不到工钱以命相搏的民工……

    曾经的他和陈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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