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尼·w·罗西先生?”
“我是,先生。”
机场面签,工作人员拿起护照,照片和眼前这位老人做起了对比,相较于照片,他老了许多,黑发与银丝交杂,被整齐的压在帽下,面庞皱纹纵横,有老年斑浮现在脸庞的各个角落,他身穿一身西装,看制式应该有些年头,即便被他烫染的没有褶皱,也因岁月的洗礼而显得略微寒酸,表皮松弛的双手正相交在一起,握成拳头正放在肚脐前,有些浑浊的双眼与工作人员对视时,尽可能的展露出善意。
“你在镁国生活了三十多年,为什么想回来。”
“我想家了……”
与工作人员犀利的眼神对视,这已经步入耳顺之年的亚洲老人思考片刻后给出了答案。
钢印打在护照上,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后,他的护照顺着窗口被工作人员递出,他可以回家了,那个三十多年未曾回过的家。
“欢迎回家,罗西先生。”
……
与人类一样,城市也是有寿命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死后会被埋葬,而城市死后,会将人类埋葬。
随着新兴化的街区所代替传统风格城市建设,大量人类生存过的痕迹让过去的繁华街道成为了脏乱差的代名词,仅有为数不多的走运街区才会成为传统风格符号中不可抹去的标志,可他的家,显然不在那种能够成为景点的街区。
穿过被大量难民占据的商业街,每每路过这些老旧商铺,他总会怀念这条街的美丽风景,只是现如今,白天未被收拾干净的零碎成为了夜间的垃圾,夜晚放纵后的残留物又很难被人清理干净,一来二去便成了如今这如同垃圾堆般的模样,隔三差五便能从角落中见到正在酣睡的难民和流浪汉。
这里成为了当地人都嫌弃的贫民窟,也是旅行团导游禁止游客夜间参观的危险地带,暴力屡见不鲜,人口拐卖时有发生,就连住在这里的人也没什么安全感可言,理所当然的,这里成为了罪犯们的温床。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路过这里有多危险,看那些还没有睡着的流浪汉们凶恶的眼神就很清楚,若非是光天化日之下,在主路上不方便动手,同时邦尼看起来也不太像是有钱人样子,不然此刻他应该已经躺在地上任人搜刮了。
万幸的是,远离这处于老城区中心的街区后,偏僻角落却能入眼,此时已经入秋,街道的边角被明黄色银杏叶堆满,隐藏起了老旧城区边边角角的不堪,在萧瑟之气的映衬下,倒是显得这破旧街道有种寂静衰败的美感。
他步伐缓慢,像是被时间不停拖拽着脚掌,怀中捧着一束鲜花,径直走向墓园,与墓地的管理者聊了几句,简单辨别一下方位,走向这次出行的目标。
眼前的墓碑应该有段时日无人过来祭拜了,黑色理石被风雨吹打,表面有明显的灰尘痕迹,他轻轻下蹲,从怀中掏出毛巾将墓碑擦拭干净,看着镶嵌在墓碑上贴放的女人照片,比他离开时更为苍老一些,但依旧是自己熟悉的模样。
鲜花放于碑前,包裹花束的牛皮纸张被风吹出轻微沙响,他张了张因有涎水而油亮的嘴唇,开启闭合,最终还是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只能伸出手掌,轻轻抚摸着冰凉的石碑,闭目怀念着,曾经抚摸她头发的样子。
银杏树又开始顽皮,被风挑逗后,大方的送给秋风自己仅有的礼物,树叶缓缓飘落,轻轻遮盖住了女人的相片,像是不愿再看到男人那早已老去的脸,亦或者,是不愿男人看到如今自己风韵不再。
风冷,与水一致,无孔不入,轻易穿透了邦尼的衣物,他感到了寒冷,便不久留,起身时,抖落身上的树叶,方才注意身边有几个年轻的男人沉默着伫立一侧,其中几个不愿与邦尼对视,在对视时双眼飘向四周,感觉莫名的尴尬,唯独一个中年男人眼神冷漠,并未是看待陌生人的无视,而是存在着针对于淡淡的敌意。
几个男人都不像好人,暴露出的身体部位上都有着风格类似的刺青,穿着也不正式,或者说是很不得体,在墓园这种肃穆场合显得格格不入,站在邦尼身前,像是正要图谋不轨的街边混混。
邦尼与站在人群中体态有些肥胖,一脸络腮胡的男人对视片刻,男人向邦尼走来,但看起来不像是要跟邦尼交流的样子,反倒是邦尼,眼神闪烁,显得有些紧张,见男人即将与自己错身,还是没忍住悸动,轻轻呼唤着男人的名字。
“安德鲁。”
“嗯。”
“这是你的朋友吗?方便给我介绍一下吗?”
邦尼抬起双手到胸口,双手交错,面露善意的对安德鲁一行的同伴微笑点头致意,这番姿态也得到了对方的回应,几人尴尬又的微笑回礼,但仍一声不吭,颇有种忐忑的感觉望向安德鲁,希望由他来介绍自己。
“他们没必要认识你。”
究竟是错开了身子,男人走到墓碑前,轻轻拂开盖在母亲相片上的树叶,单膝跪地,双手杵着墓碑对相片上的女人轻轻一吻,把邦尼带来的鲜花拿起扔到一边,才回答邦尼的问题。
“我只是想跟你聊聊,我很想知道你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不需要,我生活的很好,只要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高兴的不得了,我不想在我妈妈的墓碑前跟你吵架,你走吧。”
“不,我只是……我只是……”
久未相逢的父子,邦尼将话咽了下去,没有说什么,如今安德鲁敌视他,任何的劝慰和告诫都会激起安德鲁的反感与怒火,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他从未在安德鲁的生活中扮演过父亲的角色,那如今,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对安德鲁的人生进行干预,邦尼只是觉得亏欠,亏欠到面对儿子的误入歧途都一句话不敢说。
如果他在,安德鲁是否会像别人的孩子一样上个大学坐在办公室喝咖啡打打电脑?学习不好的话也可以在某个修理厂或者工厂过着安稳的生活?一想到这儿,痛苦的滋味便弥漫上了心头,他这幅打扮,显然生活困苦,他的纹身,显然与帮派有关,儿子成为了黑手党的底层喽啰,在三十年后的再见面时,邦尼真的很自责。
但,仍是一句话不敢说,面对一个还不记事时便抛妻弃子的父亲,安德鲁有资格像孩子一样对邦尼抱有逆反心理,或许不打扰,才是如今父子二人最好的相处方式。
“我只是……希望你能平安。”
安德鲁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回头,只是厌烦的挥了挥手,像是赶走在身边飞舞的恶心苍蝇,邦尼见状,没有说话,临走之前摘下礼帽,轻轻对一行的友人轻鞠一躬,转身离开。
“安德鲁,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
(三十五年前)
“邦尼,后天我不想见到托雷斯回家。”
“我向你保证,老板。”
“卡莫拉欠你一个人情。”
年迈的男人起身,绕过办公桌,轻轻走到邦尼的身边,亲切的拍了拍邦尼的肩膀,对着旁边正要起身相送的人摆摆手,亲自送邦尼离开。
房门关上,明亮的阳光被遮挡,狭长的走廊重新昏暗,邦尼站在会客室门口几秒钟后,才转身离开,偶尔会遇到核心人物的家属,时不时的摘下礼帽致意,直到走出别墅,踩在覆盖石子的路面上,钻进自己的老凯迪拉克,驾驶离开庄园后,停在路边,放倒座椅,双手抱头,目光飘忽的望着车顶,陷入沉思。
他要出名了,如果他后天真的干掉托雷斯的话,但这并不值得他高兴,换做十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他可能会兴奋,给与死敌迎头痛击,干掉老教父的儿子足以令他在这座城市成为鼎鼎大名的人物,甚至成为新的黑道偶像。
可现如今,混迹帮派这么久,他逐渐明白,成为帮派份子,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不能活的太过高调,高调的生,就会高调的死。
但任务交到你手上了,你就得去完成,你干成了这活,会有一线生机,若是拒绝,才真的十死无生,思虑一阵后,他调直了椅背,把车窗摇上,一脚油门,驾车离去。
……
日落后不久,大片乌云随之到来,不久雨滴便落了地,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雨滂沱,虽缓解了夏季的燥热,但雨水与仍带有温度的地面接触,升腾起的大雾像是一堵高墙,遮挡住了视野。
酒吧外,有人趁雨在门口解暑,搂着靓丽的美人谈笑时趁机乱摸,只是听见咣当一声,就连暴雨都无法掩盖这巨大的声响,本能的顺着声音向远处张望,直到几秒后,一对车灯才透过浓雾照射过来,又是几秒,才见其型,一辆四四方方的老款蓝色凯迪拉克慢吞吞的开到门前,才让观察着车辆的男人松了口气。
卤素灯泡点亮时伴随着高温,雨水划过灯罩时被蒸发,淡淡的水雾围绕着光柱缠绵,车辆熄火,车门打开,伸出一把黑伞弹开,黑发黑眼的亚洲男人从车上下来,将西装重新整理笔挺,叼在嘴边的烟头忽明忽暗,对着门口的男人挥了挥手。
“嘿邦尼,刚才是什么声音?”站在门口的男人问道。
“没看见前面有个水坑,就开进去了,应该是磕到底盘了。”
“好吧,吓我一跳。”
邦尼没有再接话,三两步上了台阶,把雨伞收起,甩了甩雨水,交给男人身旁的女子后,直接进了酒馆。
大雨已经下了几个小时也没有停歇的样子,这自然影响了酒馆的生意,只有几个浑身痞气的男人带着女伴饮酒,见邦尼进来后起身客气的打了招呼。
同样对着他们摆了摆手,邦尼走进吧台,随手打开一瓶茴香酒痛饮一口,酒保递过来一把钥匙,他接过后,走进藏酒室,里面有一扇铁门,推开铁门,一股热气便扑了过来,夹杂了汗水、酒精与香烟的味道,又酸又呛人。
不过邦尼已经闻惯了这种味道,面无表情的听着从屋内传来的大呼小叫,眼前看到是一张张赌桌,筹码铺满了绿色的台布,端茶倒水的年轻女孩们穿着贴身的服装围着各个赌台转悠,看到熟人赢钱后热情的从背后搂住男人,笑咪咪的收下他们顺手递过来的小费。
面红耳赤的赌客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出现,而能注意到邦尼的女孩们与荷官也不会出言打招呼来分散这些已经上头的赌徒们的注意力,仅仅是点头示意后,他就进了侧屋,一个永远不会面向赌徒们开放的房间。
屋内,一只雄狮在笼中酣睡,听到开门声被惊醒,见到邦尼后才重新回到原来的位置躺下,显然雄狮早已习惯了他的存在,安静的卧着,只有眼珠在跟随着邦尼移动。
另一旁,还有一个铁笼,蜷缩着一个浑身赤果,满是鲜血的男人,双手被吊在铁笼上,双手之间埋藏着脑袋,看样子正在打盹儿,邦尼见状,一脚踹向铁笼,将男人惊醒,面带恐惧的望向邦尼。
“我是让你在这儿睡觉来了?最后一天时间,再拿不出钱,我真的会把你喂狮子。”
“邦尼我……”
又是一脚踹在笼子上,把男人的讨饶也踹了回去,邦尼坐在老板椅上,喝了口酒,将嘴中的烟蒂扔进男人的铁笼中,向昏黄的灯泡吐出一口青色薄雾后,才缓缓说道:“我需要安静,你也需要安静的考虑考虑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男人老老实实闭嘴,而邦尼将最后一点茴香酒一饮而尽后,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左轮手枪,将子弹填装完毕,塞进裤腰,叼着烟卷,满是醉态的离开了房间。
室外,雨声间歇,乌云散去后会迎来更大的月亮,坑洼泥泞的路面积攒的雨水倒映着月光,他脚步虚浮,连踩了几个水坑才勉强爬进车内,一脚油门,溅起水花,大排量引擎轰鸣,眨眼间,便疾驰而去。
……
时光流逝,日上三竿,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已经开始繁忙,每个人的穿着打扮都非常时髦,毕竟这是战后经济奇迹的意大利,是那个服装箱包都被全世界哄抢的时尚之国。
一个黄皮肤黑发的男人却逆着人流向住宅区行进,他的步伐凌乱,手中拎着黑色的外套,衬衫上还有没干的酒渍,虽然穿着也算得体,但大清早喝成这样的人总会让清醒的人避之不及,没有人搀扶,就这般晃晃悠悠的前行,进了一座公寓楼。
拿出钥匙,尝试几次后打开信箱,从大衣中随意掏出手枪扔进信箱中锁好,坐上电梯,到五楼,五零三,就是他的家。
“咚咚咚……开门,开门!”
脑袋贴着房门维持身体的平衡,右手握拳用力砸了几下门,冲屋里的人大声叫嚷,很快,房门被打开,一位金发的女士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饭铲,看着门外醉醺醺的男人也发起了火。
“邦尼,为什么你总是要大清早才醉醺醺的回来!别人的丈夫每天早上都会精神抖擞的出门工作,而我的丈夫却每天晚上不知道去哪儿鬼混到早上才回来!我真是受够了!”
“放屁,你受不够,你根本离不开我。”
不顾女人的惊叫,他抱着女人的身体将她举起,女人拿起饭铲朝着邦尼的脑袋上轻轻拍打以示恐吓,却难以起到丝毫作用,被邦尼轻松扔向沙发。
“安德鲁还在睡觉,而且我还在煎饼……”
这话提醒了邦尼,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像做贼一样凑到婴儿车旁,看着还在熟睡的安德鲁,他不禁松了口气,哄孩子这事儿他来不了,万幸没把这小祖宗吵醒,不然这一上午就别想干别的事儿了。
他缩回头,女人还被他压在身下,双手抱怀怒目直视着邦尼,见状,邦尼竖起食指放在嘴巴嘘了一下,才压低了声音,用蚊子大小的音量凑到女人耳边。
“那我们悄悄的来。”
“你滚吧,锅真要糊了!你再不正经我就把安德鲁喊醒。”
邦尼立刻举双手投降,规规矩矩的坐在一旁,将衬衫脱下,直穿着一件白色坎肩,露出精壮的肩膀,见女人慢吞吞的爬起,又没忍住朝她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
“不是锅要糊了吗?还不快去?”
“你个王八蛋喝死算了,我好改嫁个好男人,嫁给你真不知道我是做了多少错事。”
“早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
“我做什么,你就吃什么,你没有资格挑三拣四!饿死了最好。”
话虽如此,早餐却很快被女人端上餐桌,一杯咖啡和刚烙好的玉米饼,邦尼双手叉腰来到餐桌,见又是吃这个,皱起眉头,手指捏住圆饼,翻了个面又看了一眼,就扔在一边。
“每天都吃这种东西,我是骡子吗?还是牛?烙的已经糊了……”
话还没说完,便被女人驳斥:“还不是你做的好事,你不想吃可以不吃,你给家里留下的钱只够做这些,你还想吃牛角包和德国热狗吗?想吃你就多赚些钱回来!”
“我还不能抱怨两句了?”
“我就是给你炖屎,你也得给我吃了。”
“我还就不吃了!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罢,他向前俯冲,扛起妻子的动作与刚才如出一辙,只是这次的目标不再是沙发,而是房间里,骂声怒斥渐渐消失,直到许久后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一同响起,她衣衫不整的出去喂奶,邦尼则赤裸着躺在床上吃着已经凉透了的玉米饼,等孩子又睡着后,双方也没了火气,大眼瞪小眼一阵,酒后的困意也涌了上来,他闭上眼,在这明媚的正午阳光下,趁机入眠。
……
新一天的到来,一如既往的被噩梦所惊醒,妻子还在一旁酣睡,他轻轻俯身,不敢亲吻妻子的额头,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将她惊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轻轻嗅了嗅妻子的气味,随后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气温最低的时间,风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从信箱中拿出手枪,塞进怀中,将车点燃。
等待时,点上一根烟,目光时不时的不自觉透过车窗望向楼上那还未亮起灯光的窗,这是他寻觅已久的温柔港湾,使他能在爱自己的女人身边入眠,可显然,他这种人没资格过这种生活,做了这行就要明白,很多事注定无法成为自己想要的那个样子,他这个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想找到一处灵魂的归宿,注定是痴人说梦,即便是他把母子隐藏的很好,好到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别人发现她们的存在,可这个过着血雨腥风刀口舔血日子的男人也无福享受这样安逸的生活。
他,也是他所渴望的美好伊甸园的破坏者。
干掉别人一家几口,转身回到自家抱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显然不切实际。
所以会不自觉的怕,怕黑夜,怕有一天,死敌会找到这被隐藏着的心灵乐园,用枪火把这一切都打个粉碎。
想远离,又不舍,想拥抱,却在血液和酒精的刺激下越来越难以控制这颗逐渐暴躁的心。
将烟头扔到窗外,摇上车窗,最后看一眼这使他无比留恋的家,晨光微启,阳光初升,目光也随之凶狠,如择人而噬的野兽,今日要开血盆大口,一脚重油,朝远方驶去。
而就在他走后的下一秒,温暖的黄光亮起,妻子站在阳台边,目送他离开时,手掌轻轻擦拭了眼角。
与他生活了这么久,她若真什么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谎言。
昼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屉里的假胡子与胶水,袖口零星的血迹,偶尔会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枪,所有的线索连接在一块便是她心知肚明,却丝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真相。
她是黑手党成员的妻子,在发现这令人恐慌的事实后,爱人也放松了对于身份的保密工作,两人就这么知根知底,却又装作毫不知情的维持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门时,她总会站在窗边,祈祷他的平安归来。
毕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当年无怨无悔与之走入婚姻殿堂的爱人,即便他是黑手党。
那也认了。
……
作为新派黑帮,卡莫拉并没有继承老派的传统,以血脉为纽带,维持家族的团结和秩序,反而进行着无序的扩张,拉拢各个国家的移民,如南美洲人与亚洲人,甚至在别国成立分部,为帮派的d品事业打开世界航线。
从哥伦比亚、墨西哥等产地开始,途径欧洲,最终到达美洲大陆,成本一美元的d品经过运输,最终的收益能在成本价的后面加三个零,这样夸张的暴利令无数人眼红,而其中掌握着巨大贩运产业链的黑手党团体之间的厮杀也因d品而越发的白热化。
或许你早上起床,喝着咖啡,翻看着订购的报纸,会对主版刊登的黑手党火拼致一到两个人死亡新闻不以为意,但实际情况是,每一次火拼的死亡人数,后面再加一个零,才是真实的死亡数字。
无数的仇杀,理不清的恩怨,每周数起的火拼让各大帮会成员都如惊弓之鸟,不断游走于生死之间,绝对不是开玩笑,精神每天都在高度集中,压力也在不停的积累,导致成员之间的火拼越发的凶狠,已经逐渐开始由金钱所引起的摩擦转变成了死敌之间的残忍复仇,这般病态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至于什么时候能结束这糟糕的一切,对于如今的邦尼而言,仍是未知数。
而今天,他将亲手,为这段新老帮派的恩怨血斗,再次添上浓重的一笔。
……
新一天的凌晨,还未日出,妻子还在一旁酣睡,他轻轻俯身,不敢亲吻妻子的额头,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将她惊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轻轻嗅了嗅妻子的气味,随后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气温最低的时间,风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从信箱中拿出手枪,塞进怀中,将车点燃,仰头最后看一回家中的窗,灯未亮起,他驱车驶离。
而就在他走后的下一秒,温暖的黄光亮起,妻子站在阳台边,目送他离开时,手掌轻轻擦拭了眼角。
与他生活了这么久,她若真什么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谎言。
昼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屉里的假胡子与胶水,袖口零星的血迹,偶尔会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枪,所有的线索连接在一块便是她心知肚明,却丝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的真相。
她是黑手党成员的妻子,在发现这令人恐慌的事实后,爱人也放松了对于身份的保密工作,两人就这么知根知底,却又装作毫不知情的维持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门时,她总会站在窗边,祈祷他的平安归来。
毕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当年无怨无悔与之走入婚姻殿堂的爱人,即便他是黑手党。
那也认了。
……
午间,人流量密集的街上,他在电话亭中给虚无缥缈的人打一通电话,目光四处游离,试图寻找周围同样隐藏起来的杀手,毕竟这么大的活儿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去做,教父的儿子出门,少说也要七八个身手稳健的保镖陪同,尤其是在如今这样恶劣的局势下,随行人员自然只多不少。
这样的阵容他自然需要帮手,而人手是老板安排的,各自之间虽然任务相同,可未必会认识,这样也是邦尼所需要的,免得被逮住一个后拔出萝卜带出泥,让自己也陷进去,目前对于同伙的寻找,也只是防患于未然,如果真有熟人的话,他还需要再次的乔装打扮省得被熟人认出,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最终寻找无果,看了一眼手表,他走出电话亭,手拿咖啡杯,隐藏在一家理发店的灯箱旁,假模假样的翻看着刚才的时尚杂志,线人的消息是准确的,托雷斯抵达时间与邦尼推算出的抵达时间相差不大。
根据情报,这次他要和一位议员共进午餐,老板强调如果是议员先到场的话就只能暂时放弃刺杀,选择分散人手在托雷斯能够回家的三条路上进行堵截,这样的结果是邦尼不想见到的,一旦在托雷斯回家的路上动手,人手就要分开行动,那么危险系数将会大幅度的提升,很容易从单方面的射杀变成大规模的火拼,那种情况下想要杀掉一个被层层保护,甚至不排除穿着防弹衣的人而言,难度实在太大。
邦尼不想冒这个险,但事情的进展并不能由他来决定,一切都要看老天爷的旨意,他只能默默注视着这家刚还客满的餐厅,拒绝新上门的顾客,逐渐排空餐厅的人员,而后迅速打扫起卫生准备迎接太子和政客的大驾光临。
大约五分钟后,一列黑色车队缓缓由东行驶而来,是托雷斯没错,这对于埋伏在此的杀手而言是绝好的消息,托雷斯车队的鸣笛声,对于这些杀手而言,便是敲响托雷斯死亡的丧钟。
饭店的老板已经从门口走了出来,翘首以盼贵客的登门,笑容满面的揉搓着双手,直到车队停下,由一位壮汉率先下车搜身确定无误后,他才敢靠近那辆夹在车队中间的蓝旗亚,为这位主角轻轻拉开车门。
一条粗壮的大腿踩在地上,一瞬间,邦尼额头上便出现了细密的汗珠,心脏跳动的频率增加,那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终于从站了出来,面带微笑和餐厅老板握手的刹那,邦尼立刻注意到街边有几个人开始向餐厅的方向移动,他紧随其后,紧握大衣中的枪械,垂首迈步朝前方前进。
枪响,并非是邦尼率先进行攻击,这枪声来自于邦尼的右前方,有同伙从街对面直径跑过来对着托雷斯的后脑直接一枪。
这枪太过于急躁,准头不够精确,只打中了托雷斯的右肩,一声惨叫后,随行的保镖立刻反应过来,将托雷斯搂在怀中,向不远处的车辆狂奔,准备带着托雷斯逃离现场,而其他保镖则立刻予以还击,一场火拼还是没法避免,大批的路人尖叫着四处逃散,只有双方人马依旧拔枪对射。
可就在托雷斯强忍疼痛拉开车门时,一股热流流淌到他的头顶,他抬头望了一眼,将他搂在怀中,用身躯替他遮掩子弹的保镖前额中弹,子弹强烈的旋转使它穿过头部时,将后脑打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大量的鲜血夹杂着脑部器官残渣冲刷到他的脸上,他不由自主的望向子弹袭来的方向,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带着礼帽,手中举着一把左轮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自己,让他下意识的准备掏枪还击,可惜,他不是速射枪手,对方手中的凶器,率先喷出火舌,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灼热的子弹击穿了他的胸骨,温度能够瞬间将肌肉烫熟,而后抵达了他的心脏,最后在左侧锁骨上钻了个眼儿,紧接着是脸上,他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眼球被打爆了,子弹斜着从眼眶射入,劲道比钻头要强劲百倍,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头骨的防御,从耳朵上方大概三厘米的位置射出,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打穿了他的喉结,通过骨传导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颈椎被子弹从中间穿过,使他的头颅不自觉的向后仰,大量的血液从鼻孔涌出,他最后能看见的,就是这带着小羊皮手套向他射击的男人,从容的走进小巷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压在那率先一步死亡的保镖身上,目光无神,没有闭上眼睛。
邦尼以一个刁钻的角度绕到了保镖的背后,成功的袭击了托雷斯,他能够清楚的意识到,托雷斯死了,死在了他的手里,将枪重新放回怀里,他紧了紧风衣,压低帽檐快步穿过小巷,身后的枪声越来越密集,卡拉什尼科夫机枪的啸声不停回响,钢铁、混凝土、玻璃、甚至是人的肉体都成为了它攻击的目标,但这已经跟他没有了任何关系。
他飞速驾车逃离,撕扯掉了嘴角用胶水固定的胡须,双脚交替踩住鞋跟,把鞋脱掉的同时带出了塞在鞋坑里的报纸,摇下车窗,将大了三个码的皮鞋扔给躺在街边睡着午觉的流浪汉,坚硬的鞋底砸在头上,把流浪汉砸醒,可当他抬头看是谁乱扔东西时,邦尼已经驾车右转进入了另一个街区。
老旧的街区,这是属于卡莫拉的底盘,被邦尼占为己有的破旧厂房除了他,没人有这里的钥匙,这本来是邦尼用来拷打他人的处刑地,如今也再没了作用,今日所穿的一切衣物扔进油罐做成的火桶,倒上汽油一把烧了个干净。
拆下车牌,扔进下水井里,他换乘了自己的那辆老旧凯迪拉克离开了这里,直奔港口,客船正在验票,他拿着官方办理的假证顺利登船,站在夹板上,到处是欢声笑语,风和日丽的今日,海鸥在头顶盘旋,轻风吹动发丝,他扭头,望向碧蓝海面,又看了看他来时的方向。
三十分钟,从地狱到天堂的路程只有几公里,但对于黑手党而言,前往天堂,还需要一张满手鲜血换来的门票。
不,不是门票,只不过是一张体验卡,天堂只是短暂的假期,他最终将登陆另一块大陆,那里,仍有鲜血和死亡在等待着他,目的地是芝加哥,一个被五大家族掌握在手中的地方……
船笛轰鸣,扬帆起航,风更大了,他背对大海,找长椅坐下,望向家的方向,点燃香烟,拇指与中指捏住烟头深吸一口,海风扑面使烟雾弥漫在脸上几秒,遮挡他因忧愁而皱起的眉,左手捋了捋在风中飞舞的头发,在阳光正好的下午,他靠着椅背,闭目养神。
……
斗转星移,月牙上升,明媚的阳光被黑夜所代替,餐桌上,女人的笑容依旧明媚动人,一双满是褶皱的手撑着沙发靠垫,给身体一个支撑的力,男人缓缓起身,带着粗重的喘息,步伐蹒跚的坐在餐桌旁,月光让白发银亮,也让背对着它的面庞陷入黑暗。
倒上一杯清水,看不见面容的老人正饮着,忽然,动作哽住……
“叮铃铃~叮铃铃~”
自从回到意大利后,他总会害怕半夜接到陌生的电话,亦如他年轻时很恐惧敲不开的房门,望向那老式座机的嗡鸣,尖锐的铃声挑动着神经使其高度紧绷,他轻轻将杯子放在桌上,蹒跚着向电话走去,双手用力蹭了蹭上衣胸口,拭去那电话铃响一瞬间就冒出来的冷汗,缓缓的伸向听筒,轻轻抬起话筒后并未放于耳边,就这么在半空中停顿了几秒后,在逐渐挪移到耳边,嘴巴开启闭合数次,才紧张着说出一句:“哪位。”
……
回国后,他只见过安德鲁一次,是在墓地,当时在土地里埋葬的是他的妻子,这一次,他将再次与安德鲁见面,依旧是在墓地,但这次被埋葬的,则是安德鲁本人。
他的儿子死了,死于帮派仇杀。
身中三枪,三枪都是致命伤,胸口两枪,颧骨一枪,以至于他下葬前,都不能展露面孔与亲友告别,他只是盖着白布,睡在了他深爱的母亲旁边,邦尼就站在一旁看着,没有哭泣,没有崩溃,只有哀极心死的面如死灰。
葬礼上宾客不多,曾与他一同来过墓地的朋友也没有来到现场,这就是帮派生活,他们不会为了一个喽啰吊唁,他死了,便失去了价值,而帮派却仅仅只需要将他的尸体带回,并给予家人一定的安家费。
来客都是安德鲁的一些邻居,没有哭泣,只是走个过场,在牧师夸大其词的赞扬品格中,三三两两的献上鲜花就离开,唯独一个女孩,在第一捧土浇灌在棺材上时嚎啕大哭。
萨拉,安德鲁的女儿,他的孙女,今年只有十三岁,看的出她与父亲的关系十分亲密,以至于她一直阻拦他人为安德鲁进行体面的掩埋。
生活中的葬礼并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冷静,依旧会有人崩溃哀伤,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甚至于多年以后提起逝者时依旧垂泪难以释然,萨拉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好在安德鲁的妻子将她拉开,安德鲁得以入土,但萨拉仍然泪止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让邦尼心中也开始酸楚,如果他当年没有杀了托雷斯,或许他也会死于后续的帮派斗争,但那时他即便死了,可能安德鲁也会想此刻的萨拉一样为他哭泣,对邦尼而言,死并不会令他感到恐惧,一个满手血腥的人唯一的良知就是他这种人死了活该,他只是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他的孩子为他哭泣,他需要一个人能在他死厚惦记着他,那样的结局足以令邦尼满意,而不是现在这样,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脚步,不自觉的向萨拉走去,轻轻俯身,从怀中掏出手绢递给萨拉,可就在邦尼以为她要接过时,萨拉却一巴掌扇在他的手上,将手绢打落,被湿润的泥土所侵染。
“我知道你是谁!滚开!离我远一点,如果不是你,我爸爸不会加入黑手党,他不加入黑手党他就不会死了!我恨你!我不需要你可怜我,滚啊!”
她不是一个乖巧的女生,一个街头混混也养不出一个乖巧的孩子,她的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嘴中脏话连篇对邦尼不停的进行言语攻击,甚至没有安德鲁妻子的阻拦,她就要起身殴打邦尼这个七旬的老人,她是这样富有攻击性,眼神凌厉如同小老虎,邦尼就这样怔怔的看着她的眼睛,反倒是被她骂的像是个抬不起头的孩子,垂首不停的向后退去。
直到她被安德鲁的妻子拉走,其他宾客也不知邦尼的身份,将他劝离,这场在墓地上的闹剧才得以停息。
他被撵走了,在他儿子的葬礼上。
脑海中一直浮现着萨拉的话,心中的痛苦便开始如同被掀起风浪的海绵,涟漪不止,一直泛到他内心的最深处,他只能走到不远处配合遗体下葬的警员车旁,佝偻着腰,手轻轻搭在警车窗上,语气虚弱无力,又充满悲伤的问道。
“先生,杀害我儿子的凶手找到了吗?”
“额……我们一定会尽快抓捕凶手的,一定会为你们讨回公道,请你放心先生。”
得到的回应是警方心虚又带着怜悯的回答,帮派仇杀很难找到凶手,就算费尽心思确定了凶手,等找到凶手时,他也保不准被别人杀了,就是这样的混乱,以至于最让警方头疼的案件就是黑手党的犯罪活动。
但对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尤其是一个失去孩子的老人而言,过于遥遥无期的话语或许会带给这个时日,本就不多老人更大的打击,他只能委婉的做出承诺,可能这番话他说出口,内心都会汗颜吧。
没了下文,他只是摘下礼帽轻轻向警官鞠躬致意,就这样踱步离开,警方不再关注这位老者,葬礼也不需要他的到来,他的到访,与秋季的树叶落在水面一样,只在某一瞬间掀起细微的波澜。
……
夏季雨,乌云短暂遮盖了灼热的太阳,在细雨中有暖风吹拂,透过半敞木窗吹送到房间内,吹起轻纱窗帘在空中飘荡,房间很安静,只有老人假寐时的悠长呼吸声响,只是在这呼吸中,偶尔会夹杂着一些咳声,破坏傍晚静谧的氛围与雨声白噪音所带来的倦怠感。
他不是很喜欢在卧室睡觉,通常都会在这老旧的沙发上入眠,电视或收音机带来的声响能让他产生困意的同时,又不会因为过分的安静而产生压抑感。
不久后,他苏醒过来,拿过桌上的老手表与天色判断日出与日落的界限,老朽的大脑需要更多时间来使人清醒,木讷坐在沙发上沉思许久,他才缓缓起身,右手握拳放在口前遮挡住咳嗽所带来的飞沫,拿起薄毛衣披在已经驼背的身躯,双脚不能抬高,拖鞋摩擦着地板走向厨房倒了杯清水。
距离安德鲁的葬礼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他每周都会去警局询问案子是否有了头绪,但始终都是被告知案件仍在调查。
哪怕使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凶手,对于一个垂垂老矣,并且与本土黑帮断联了三十年的老家伙而言,基本也是与警方得到一样的结果,他老了,真的没用了。
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自己没有横死街头,自己的孩子便作为了补偿,承担了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这就是一报还一报吧。
只是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衰老,精神支柱的崩塌让他丧失了对生活的最后一丝寄托,他没有保护好妻子,也没有保护得了儿子,生活的目标他已经完全找不到了。
最近又开始出现了胸闷,消瘦,浑身无力等症状,让他能意识到自己似乎得病了,毕竟老人能比年轻人更迅速的感知自身的薄弱,但他已经接受自己快要死亡的事实,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雨声间歇时,乌云带走了最后一丝躲藏在山后的光辉,换上衣服,拎上要洗的衣服与垃圾下楼,把衣服扔进洗衣房的公共洗衣机,等待洗涤时翻看着洗衣房提供的兜售假药和推广蚂蟥吸血疗法包治百病的所谓医学报刊,偶尔会把报刊中他人写下毒·品贩子联系方式这页撕掉扔进垃圾桶,逐渐的,双眼开始出现重影,文字在视线中被不断复印,他开始无法掌握身体的控制权,像是喝的酩酊大醉一样打起了摆子,最终双眼一黑,倒在了地上。
……
医院,夜如同白昼,他身穿病号服,倚靠在病床上翻看着如今的时尚杂志,还不错,今年流行的复古风潮很像他年轻时流行的款式,比前几年那些露的越多越时髦的风尚好多了,能让他很轻易的接受这种风格,就像他很轻易的接受了自己病重的事实。
“目前手术已经排到下半年了,我不建议你等,你的病拖不了那么久的先生。”
“好的。”
“至于手术的费用,大概需要四十万,这不是个小数目,还是希望你能尽早准备。”
“算了,我没那么多钱,也不打算治了。”
“那,祝你身体健康,罗西先生。”
杂志收起,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他翻了个身,面向窗外,才发现雨又开始下了,比黄昏时下的更大,在路灯照应下,他已经能笼统的把街道看个完整,他眼神游离,试图通过俯视街道来寻找一些生活的气息,可深夜,街边除了流浪者的帐篷就是满地的生活垃圾,沉迷毒·品的瘾君子漫无目的的冒雨闲逛,时不时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动作。
他与这些人一样等待死亡,或如他这般坦然接受,或跟下面这群家伙一样不去揣测明天与意外到底哪个先来,总之他将死在这里,与这些不曾相识,但同样灵魂溃烂的草芥一起,成为这腐朽城市下的累累白骨。
……
“嘿,邦尼,身体还好吗?”
昨晚救护车尖啸驶来自然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周边的邻居这么些年住下来也算熟悉,对一人走路回来的邦尼表达了问候,当然,也仅此而已了,这个老头年轻时不是好人,虽然邻居们都不清楚他究竟做过什么,但过着安稳生活的人还是能感受到恶人的气息,就像温顺的小鹿对狼一样天生敏感。
这么些年没人愿意靠近他,如果他在镁国赚了大钱衣锦还乡,或许还会有女人看在钱的份儿上试图跟他春宵一度,但他只是个落魄到像逃难一样回到这破旧街区讨生活的穷酸老头,于是他只能孤独,总有人能从楼上对家的窗户上看见他一个人在沙发上发呆,但依旧没人去怜悯,这是他自找的,老街坊可是听闻过他抛妻弃子的烂事,所以在感受到孤独的侵袭时,自然也没有人施以援手。
回应了对方的话,两人便无交流,各自朝家走去,房门上贴着电视业务的缴费单,对于一个老公寓而言并不算贵,但原本就不富裕的邦尼从来也没有彻底付清,撕下单子,只看了一眼名头,信封都未曾打开,随手捏成一团,开门后扔进垃圾桶,昨晚窗户没关,落进来的雨水倒是已经被阳光晒干,在地毯上晕出一块明显的水渍。
呆坐在沙发前,窗户在沙发后,阳光斜射进来,映出了灰尘的影子,却将客厅的前半部分切割,他隐藏在黑暗中,背对着阳光。
每当这时,安静到连灰尘之间的碰撞似乎能听见,他闭目养神,一如既往的孤独,而此这般的孤独,并非是没人说话,没人一起共进晚餐,没人打来一通安慰的电话,而是来自于,回到家后忽然发现的,原本不曾发现的凌乱。
他把一直扔在沙发上的毛毯盖到身上,本想像往常一般进入睡眠,可脑中所想的事情却给了他年迈的大脑一份来之不易的活力,他在想的事包括自己今后的生活、要不要给自己定做一口棺材,以及……妻子离世当天,她应该也跟自己一样,孤独的等待死亡吧。
他不禁扭过头去,望向窗下的餐桌,那个估计是被他气死的女人还在阳光下灿烂的笑着,只不过已经有很久很久,她都只是在笑,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
心绪繁杂,双手抱头望向天花板,正在头脑风暴时,许久未被人敲过的房门突然有了动静,下意识的,邦尼从沙发上坐起,但并未直接起身开门,直到敲门声第二次响起。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很大,并且没有节奏,就像是邻居家讨人厌的孩子故意扰人清梦所敲出来的声响,他没有回应敲门声,多年来保持的警觉性让他赤足走向门口,侧身朝猫眼外看去,直到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映入眼睛,他很意外的打开门。
“为什么你在家还这么晚才开门?”
“萨拉?”
那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的女孩一脸的不满,撅着嘴一把推开了堵在门口的邦尼,毫不客气的闯入了这份静谧之中,将手中那破旧的尼龙布编织袋扔向沙发,便直接朝着厨房走去,打开冰箱翻找着所有能吃的东西。
她看上去饿坏了,一升的牛奶邦尼只喝了一杯,她打开盖子后直接对嘴将牛奶一饮而尽,打了个嗝,并不淑女的用袖子擦了擦嘴,将牛奶盒向后方随意一扔,就又拿起吐司面包往嘴里塞。
邦尼怔怔的看着她狼吞虎咽,不由的走过去,离的更近些看她大口吞咽着自己未来几天的口粮,半晌,见她的进食速度放缓,他才开口道。
“你怎么会知道我住这里?”
“我爸的记事本里有你的地址。”
“你母亲呢?”
“前几天我睡醒的时候她就不见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她一毛钱都没给我留下。”
她出奇的平静,像是老早就预见了这一天的到来,这冰冷的语气就像是讲述一个跟她没有任何关联,也丝毫没有打动过她的悲惨故事,毕竟她的母亲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那些好女人是不会跟黑手党小喽啰有任何瓜葛的。
咀嚼着面包,她面无表情,眼神空洞的望着大敞开的冰箱,等咽下这口面包,又继续伸手翻找食物,可惜,冰箱里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她没有找到什么还能生食的东西,把冰箱门关上,她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将邦尼的毛毯推到一边,从自己带过来的袋子中拿出化妆品为自己补妆,自说自话道:“我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赚到点钱我就会搬走,到时候再付给你房费,现在就这么欠着。”
“没关系,如果你没有去处,就留在这儿吧,不要提什么房钱。”
“呵也对,我老爸说你欠他的,等我找到去处搬走以后,咱们就算两清。”
她的轻描淡写,这般若无其事,在稚嫩的面庞上涂抹不该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妆,邦尼看着她,久久无言,对于孙女,他完全不了解,此刻也不知是该庆幸她足够坚强,还是该悲哀她过度的早熟以及只有饱受磨难才能练就的冷静。
她的化妆技巧并不好,但胜在容貌出众,白人血统给了她分明的五官与协调的头身比,华夏的血统又将面容与气质进一步柔和,使她即便顶着一头彩虹披肩长发也能显露美感,红唇与雪白肌肤的经典搭配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都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的女人味,即便眼前这个孩子只有十四周岁。
扣上粉底盒自带的小镜子,随手扔进包内,她杵着脸,脸颊的婴儿肥被挤在嘴边,圆嘟嘟的样子才让这浓妆艳抹的女孩展露出点点的娇憨与俏皮。
“我的房间在哪?”
邦尼指向曾经安德鲁的房间,她领会,带着自己仅有的行李走了进去,邦尼没有前去帮忙,尽可能的不去干扰她的私人空间,他知道,这孩子讨厌他,他现在要做的,只能是尽量避免被孙女讨厌,让她能更安心的留在这里,毕竟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
“我是,先生。”
机场面签,工作人员拿起护照,照片和眼前这位老人做起了对比,相较于照片,他老了许多,黑发与银丝交杂,被整齐的压在帽下,面庞皱纹纵横,有老年斑浮现在脸庞的各个角落,他身穿一身西装,看制式应该有些年头,即便被他烫染的没有褶皱,也因岁月的洗礼而显得略微寒酸,表皮松弛的双手正相交在一起,握成拳头正放在肚脐前,有些浑浊的双眼与工作人员对视时,尽可能的展露出善意。
“你在镁国生活了三十多年,为什么想回来。”
“我想家了……”
与工作人员犀利的眼神对视,这已经步入耳顺之年的亚洲老人思考片刻后给出了答案。
钢印打在护照上,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后,他的护照顺着窗口被工作人员递出,他可以回家了,那个三十多年未曾回过的家。
“欢迎回家,罗西先生。”
……
与人类一样,城市也是有寿命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死后会被埋葬,而城市死后,会将人类埋葬。
随着新兴化的街区所代替传统风格城市建设,大量人类生存过的痕迹让过去的繁华街道成为了脏乱差的代名词,仅有为数不多的走运街区才会成为传统风格符号中不可抹去的标志,可他的家,显然不在那种能够成为景点的街区。
穿过被大量难民占据的商业街,每每路过这些老旧商铺,他总会怀念这条街的美丽风景,只是现如今,白天未被收拾干净的零碎成为了夜间的垃圾,夜晚放纵后的残留物又很难被人清理干净,一来二去便成了如今这如同垃圾堆般的模样,隔三差五便能从角落中见到正在酣睡的难民和流浪汉。
这里成为了当地人都嫌弃的贫民窟,也是旅行团导游禁止游客夜间参观的危险地带,暴力屡见不鲜,人口拐卖时有发生,就连住在这里的人也没什么安全感可言,理所当然的,这里成为了罪犯们的温床。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路过这里有多危险,看那些还没有睡着的流浪汉们凶恶的眼神就很清楚,若非是光天化日之下,在主路上不方便动手,同时邦尼看起来也不太像是有钱人样子,不然此刻他应该已经躺在地上任人搜刮了。
万幸的是,远离这处于老城区中心的街区后,偏僻角落却能入眼,此时已经入秋,街道的边角被明黄色银杏叶堆满,隐藏起了老旧城区边边角角的不堪,在萧瑟之气的映衬下,倒是显得这破旧街道有种寂静衰败的美感。
他步伐缓慢,像是被时间不停拖拽着脚掌,怀中捧着一束鲜花,径直走向墓园,与墓地的管理者聊了几句,简单辨别一下方位,走向这次出行的目标。
眼前的墓碑应该有段时日无人过来祭拜了,黑色理石被风雨吹打,表面有明显的灰尘痕迹,他轻轻下蹲,从怀中掏出毛巾将墓碑擦拭干净,看着镶嵌在墓碑上贴放的女人照片,比他离开时更为苍老一些,但依旧是自己熟悉的模样。
鲜花放于碑前,包裹花束的牛皮纸张被风吹出轻微沙响,他张了张因有涎水而油亮的嘴唇,开启闭合,最终还是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只能伸出手掌,轻轻抚摸着冰凉的石碑,闭目怀念着,曾经抚摸她头发的样子。
银杏树又开始顽皮,被风挑逗后,大方的送给秋风自己仅有的礼物,树叶缓缓飘落,轻轻遮盖住了女人的相片,像是不愿再看到男人那早已老去的脸,亦或者,是不愿男人看到如今自己风韵不再。
风冷,与水一致,无孔不入,轻易穿透了邦尼的衣物,他感到了寒冷,便不久留,起身时,抖落身上的树叶,方才注意身边有几个年轻的男人沉默着伫立一侧,其中几个不愿与邦尼对视,在对视时双眼飘向四周,感觉莫名的尴尬,唯独一个中年男人眼神冷漠,并未是看待陌生人的无视,而是存在着针对于淡淡的敌意。
几个男人都不像好人,暴露出的身体部位上都有着风格类似的刺青,穿着也不正式,或者说是很不得体,在墓园这种肃穆场合显得格格不入,站在邦尼身前,像是正要图谋不轨的街边混混。
邦尼与站在人群中体态有些肥胖,一脸络腮胡的男人对视片刻,男人向邦尼走来,但看起来不像是要跟邦尼交流的样子,反倒是邦尼,眼神闪烁,显得有些紧张,见男人即将与自己错身,还是没忍住悸动,轻轻呼唤着男人的名字。
“安德鲁。”
“嗯。”
“这是你的朋友吗?方便给我介绍一下吗?”
邦尼抬起双手到胸口,双手交错,面露善意的对安德鲁一行的同伴微笑点头致意,这番姿态也得到了对方的回应,几人尴尬又的微笑回礼,但仍一声不吭,颇有种忐忑的感觉望向安德鲁,希望由他来介绍自己。
“他们没必要认识你。”
究竟是错开了身子,男人走到墓碑前,轻轻拂开盖在母亲相片上的树叶,单膝跪地,双手杵着墓碑对相片上的女人轻轻一吻,把邦尼带来的鲜花拿起扔到一边,才回答邦尼的问题。
“我只是想跟你聊聊,我很想知道你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不需要,我生活的很好,只要你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高兴的不得了,我不想在我妈妈的墓碑前跟你吵架,你走吧。”
“不,我只是……我只是……”
久未相逢的父子,邦尼将话咽了下去,没有说什么,如今安德鲁敌视他,任何的劝慰和告诫都会激起安德鲁的反感与怒火,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他从未在安德鲁的生活中扮演过父亲的角色,那如今,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对安德鲁的人生进行干预,邦尼只是觉得亏欠,亏欠到面对儿子的误入歧途都一句话不敢说。
如果他在,安德鲁是否会像别人的孩子一样上个大学坐在办公室喝咖啡打打电脑?学习不好的话也可以在某个修理厂或者工厂过着安稳的生活?一想到这儿,痛苦的滋味便弥漫上了心头,他这幅打扮,显然生活困苦,他的纹身,显然与帮派有关,儿子成为了黑手党的底层喽啰,在三十年后的再见面时,邦尼真的很自责。
但,仍是一句话不敢说,面对一个还不记事时便抛妻弃子的父亲,安德鲁有资格像孩子一样对邦尼抱有逆反心理,或许不打扰,才是如今父子二人最好的相处方式。
“我只是……希望你能平安。”
安德鲁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回头,只是厌烦的挥了挥手,像是赶走在身边飞舞的恶心苍蝇,邦尼见状,没有说话,临走之前摘下礼帽,轻轻对一行的友人轻鞠一躬,转身离开。
“安德鲁,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
(三十五年前)
“邦尼,后天我不想见到托雷斯回家。”
“我向你保证,老板。”
“卡莫拉欠你一个人情。”
年迈的男人起身,绕过办公桌,轻轻走到邦尼的身边,亲切的拍了拍邦尼的肩膀,对着旁边正要起身相送的人摆摆手,亲自送邦尼离开。
房门关上,明亮的阳光被遮挡,狭长的走廊重新昏暗,邦尼站在会客室门口几秒钟后,才转身离开,偶尔会遇到核心人物的家属,时不时的摘下礼帽致意,直到走出别墅,踩在覆盖石子的路面上,钻进自己的老凯迪拉克,驾驶离开庄园后,停在路边,放倒座椅,双手抱头,目光飘忽的望着车顶,陷入沉思。
他要出名了,如果他后天真的干掉托雷斯的话,但这并不值得他高兴,换做十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他可能会兴奋,给与死敌迎头痛击,干掉老教父的儿子足以令他在这座城市成为鼎鼎大名的人物,甚至成为新的黑道偶像。
可现如今,混迹帮派这么久,他逐渐明白,成为帮派份子,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不能活的太过高调,高调的生,就会高调的死。
但任务交到你手上了,你就得去完成,你干成了这活,会有一线生机,若是拒绝,才真的十死无生,思虑一阵后,他调直了椅背,把车窗摇上,一脚油门,驾车离去。
……
日落后不久,大片乌云随之到来,不久雨滴便落了地,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雨滂沱,虽缓解了夏季的燥热,但雨水与仍带有温度的地面接触,升腾起的大雾像是一堵高墙,遮挡住了视野。
酒吧外,有人趁雨在门口解暑,搂着靓丽的美人谈笑时趁机乱摸,只是听见咣当一声,就连暴雨都无法掩盖这巨大的声响,本能的顺着声音向远处张望,直到几秒后,一对车灯才透过浓雾照射过来,又是几秒,才见其型,一辆四四方方的老款蓝色凯迪拉克慢吞吞的开到门前,才让观察着车辆的男人松了口气。
卤素灯泡点亮时伴随着高温,雨水划过灯罩时被蒸发,淡淡的水雾围绕着光柱缠绵,车辆熄火,车门打开,伸出一把黑伞弹开,黑发黑眼的亚洲男人从车上下来,将西装重新整理笔挺,叼在嘴边的烟头忽明忽暗,对着门口的男人挥了挥手。
“嘿邦尼,刚才是什么声音?”站在门口的男人问道。
“没看见前面有个水坑,就开进去了,应该是磕到底盘了。”
“好吧,吓我一跳。”
邦尼没有再接话,三两步上了台阶,把雨伞收起,甩了甩雨水,交给男人身旁的女子后,直接进了酒馆。
大雨已经下了几个小时也没有停歇的样子,这自然影响了酒馆的生意,只有几个浑身痞气的男人带着女伴饮酒,见邦尼进来后起身客气的打了招呼。
同样对着他们摆了摆手,邦尼走进吧台,随手打开一瓶茴香酒痛饮一口,酒保递过来一把钥匙,他接过后,走进藏酒室,里面有一扇铁门,推开铁门,一股热气便扑了过来,夹杂了汗水、酒精与香烟的味道,又酸又呛人。
不过邦尼已经闻惯了这种味道,面无表情的听着从屋内传来的大呼小叫,眼前看到是一张张赌桌,筹码铺满了绿色的台布,端茶倒水的年轻女孩们穿着贴身的服装围着各个赌台转悠,看到熟人赢钱后热情的从背后搂住男人,笑咪咪的收下他们顺手递过来的小费。
面红耳赤的赌客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出现,而能注意到邦尼的女孩们与荷官也不会出言打招呼来分散这些已经上头的赌徒们的注意力,仅仅是点头示意后,他就进了侧屋,一个永远不会面向赌徒们开放的房间。
屋内,一只雄狮在笼中酣睡,听到开门声被惊醒,见到邦尼后才重新回到原来的位置躺下,显然雄狮早已习惯了他的存在,安静的卧着,只有眼珠在跟随着邦尼移动。
另一旁,还有一个铁笼,蜷缩着一个浑身赤果,满是鲜血的男人,双手被吊在铁笼上,双手之间埋藏着脑袋,看样子正在打盹儿,邦尼见状,一脚踹向铁笼,将男人惊醒,面带恐惧的望向邦尼。
“我是让你在这儿睡觉来了?最后一天时间,再拿不出钱,我真的会把你喂狮子。”
“邦尼我……”
又是一脚踹在笼子上,把男人的讨饶也踹了回去,邦尼坐在老板椅上,喝了口酒,将嘴中的烟蒂扔进男人的铁笼中,向昏黄的灯泡吐出一口青色薄雾后,才缓缓说道:“我需要安静,你也需要安静的考虑考虑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男人老老实实闭嘴,而邦尼将最后一点茴香酒一饮而尽后,从抽屉中拿出一把左轮手枪,将子弹填装完毕,塞进裤腰,叼着烟卷,满是醉态的离开了房间。
室外,雨声间歇,乌云散去后会迎来更大的月亮,坑洼泥泞的路面积攒的雨水倒映着月光,他脚步虚浮,连踩了几个水坑才勉强爬进车内,一脚油门,溅起水花,大排量引擎轰鸣,眨眼间,便疾驰而去。
……
时光流逝,日上三竿,经济高速发展的都市已经开始繁忙,每个人的穿着打扮都非常时髦,毕竟这是战后经济奇迹的意大利,是那个服装箱包都被全世界哄抢的时尚之国。
一个黄皮肤黑发的男人却逆着人流向住宅区行进,他的步伐凌乱,手中拎着黑色的外套,衬衫上还有没干的酒渍,虽然穿着也算得体,但大清早喝成这样的人总会让清醒的人避之不及,没有人搀扶,就这般晃晃悠悠的前行,进了一座公寓楼。
拿出钥匙,尝试几次后打开信箱,从大衣中随意掏出手枪扔进信箱中锁好,坐上电梯,到五楼,五零三,就是他的家。
“咚咚咚……开门,开门!”
脑袋贴着房门维持身体的平衡,右手握拳用力砸了几下门,冲屋里的人大声叫嚷,很快,房门被打开,一位金发的女士系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饭铲,看着门外醉醺醺的男人也发起了火。
“邦尼,为什么你总是要大清早才醉醺醺的回来!别人的丈夫每天早上都会精神抖擞的出门工作,而我的丈夫却每天晚上不知道去哪儿鬼混到早上才回来!我真是受够了!”
“放屁,你受不够,你根本离不开我。”
不顾女人的惊叫,他抱着女人的身体将她举起,女人拿起饭铲朝着邦尼的脑袋上轻轻拍打以示恐吓,却难以起到丝毫作用,被邦尼轻松扔向沙发。
“安德鲁还在睡觉,而且我还在煎饼……”
这话提醒了邦尼,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像做贼一样凑到婴儿车旁,看着还在熟睡的安德鲁,他不禁松了口气,哄孩子这事儿他来不了,万幸没把这小祖宗吵醒,不然这一上午就别想干别的事儿了。
他缩回头,女人还被他压在身下,双手抱怀怒目直视着邦尼,见状,邦尼竖起食指放在嘴巴嘘了一下,才压低了声音,用蚊子大小的音量凑到女人耳边。
“那我们悄悄的来。”
“你滚吧,锅真要糊了!你再不正经我就把安德鲁喊醒。”
邦尼立刻举双手投降,规规矩矩的坐在一旁,将衬衫脱下,直穿着一件白色坎肩,露出精壮的肩膀,见女人慢吞吞的爬起,又没忍住朝她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
“不是锅要糊了吗?还不快去?”
“你个王八蛋喝死算了,我好改嫁个好男人,嫁给你真不知道我是做了多少错事。”
“早上吃什么?我要饿死了。”
“我做什么,你就吃什么,你没有资格挑三拣四!饿死了最好。”
话虽如此,早餐却很快被女人端上餐桌,一杯咖啡和刚烙好的玉米饼,邦尼双手叉腰来到餐桌,见又是吃这个,皱起眉头,手指捏住圆饼,翻了个面又看了一眼,就扔在一边。
“每天都吃这种东西,我是骡子吗?还是牛?烙的已经糊了……”
话还没说完,便被女人驳斥:“还不是你做的好事,你不想吃可以不吃,你给家里留下的钱只够做这些,你还想吃牛角包和德国热狗吗?想吃你就多赚些钱回来!”
“我还不能抱怨两句了?”
“我就是给你炖屎,你也得给我吃了。”
“我还就不吃了!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罢,他向前俯冲,扛起妻子的动作与刚才如出一辙,只是这次的目标不再是沙发,而是房间里,骂声怒斥渐渐消失,直到许久后伴随着孩子的哭声一同响起,她衣衫不整的出去喂奶,邦尼则赤裸着躺在床上吃着已经凉透了的玉米饼,等孩子又睡着后,双方也没了火气,大眼瞪小眼一阵,酒后的困意也涌了上来,他闭上眼,在这明媚的正午阳光下,趁机入眠。
……
新一天的到来,一如既往的被噩梦所惊醒,妻子还在一旁酣睡,他轻轻俯身,不敢亲吻妻子的额头,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将她惊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轻轻嗅了嗅妻子的气味,随后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气温最低的时间,风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从信箱中拿出手枪,塞进怀中,将车点燃。
等待时,点上一根烟,目光时不时的不自觉透过车窗望向楼上那还未亮起灯光的窗,这是他寻觅已久的温柔港湾,使他能在爱自己的女人身边入眠,可显然,他这种人没资格过这种生活,做了这行就要明白,很多事注定无法成为自己想要的那个样子,他这个专门为帮派做脏活的人,想找到一处灵魂的归宿,注定是痴人说梦,即便是他把母子隐藏的很好,好到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别人发现她们的存在,可这个过着血雨腥风刀口舔血日子的男人也无福享受这样安逸的生活。
他,也是他所渴望的美好伊甸园的破坏者。
干掉别人一家几口,转身回到自家抱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显然不切实际。
所以会不自觉的怕,怕黑夜,怕有一天,死敌会找到这被隐藏着的心灵乐园,用枪火把这一切都打个粉碎。
想远离,又不舍,想拥抱,却在血液和酒精的刺激下越来越难以控制这颗逐渐暴躁的心。
将烟头扔到窗外,摇上车窗,最后看一眼这使他无比留恋的家,晨光微启,阳光初升,目光也随之凶狠,如择人而噬的野兽,今日要开血盆大口,一脚重油,朝远方驶去。
而就在他走后的下一秒,温暖的黄光亮起,妻子站在阳台边,目送他离开时,手掌轻轻擦拭了眼角。
与他生活了这么久,她若真什么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谎言。
昼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屉里的假胡子与胶水,袖口零星的血迹,偶尔会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枪,所有的线索连接在一块便是她心知肚明,却丝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真相。
她是黑手党成员的妻子,在发现这令人恐慌的事实后,爱人也放松了对于身份的保密工作,两人就这么知根知底,却又装作毫不知情的维持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门时,她总会站在窗边,祈祷他的平安归来。
毕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当年无怨无悔与之走入婚姻殿堂的爱人,即便他是黑手党。
那也认了。
……
作为新派黑帮,卡莫拉并没有继承老派的传统,以血脉为纽带,维持家族的团结和秩序,反而进行着无序的扩张,拉拢各个国家的移民,如南美洲人与亚洲人,甚至在别国成立分部,为帮派的d品事业打开世界航线。
从哥伦比亚、墨西哥等产地开始,途径欧洲,最终到达美洲大陆,成本一美元的d品经过运输,最终的收益能在成本价的后面加三个零,这样夸张的暴利令无数人眼红,而其中掌握着巨大贩运产业链的黑手党团体之间的厮杀也因d品而越发的白热化。
或许你早上起床,喝着咖啡,翻看着订购的报纸,会对主版刊登的黑手党火拼致一到两个人死亡新闻不以为意,但实际情况是,每一次火拼的死亡人数,后面再加一个零,才是真实的死亡数字。
无数的仇杀,理不清的恩怨,每周数起的火拼让各大帮会成员都如惊弓之鸟,不断游走于生死之间,绝对不是开玩笑,精神每天都在高度集中,压力也在不停的积累,导致成员之间的火拼越发的凶狠,已经逐渐开始由金钱所引起的摩擦转变成了死敌之间的残忍复仇,这般病态的生活,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至于什么时候能结束这糟糕的一切,对于如今的邦尼而言,仍是未知数。
而今天,他将亲手,为这段新老帮派的恩怨血斗,再次添上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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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天的凌晨,还未日出,妻子还在一旁酣睡,他轻轻俯身,不敢亲吻妻子的额头,生怕自己的动作会将她惊醒,他只是像是野狼,轻轻嗅了嗅妻子的气味,随后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气温最低的时间,风有些大,微微冷,他裹了裹外套,从信箱中拿出手枪,塞进怀中,将车点燃,仰头最后看一回家中的窗,灯未亮起,他驱车驶离。
而就在他走后的下一秒,温暖的黄光亮起,妻子站在阳台边,目送他离开时,手掌轻轻擦拭了眼角。
与他生活了这么久,她若真什么都不清楚,才是真正的谎言。
昼伏夜出的生活作息,抽屉里的假胡子与胶水,袖口零星的血迹,偶尔会在信箱中翻出的手枪,所有的线索连接在一块便是她心知肚明,却丝毫不敢提及的,沉默的真相。
她是黑手党成员的妻子,在发现这令人恐慌的事实后,爱人也放松了对于身份的保密工作,两人就这么知根知底,却又装作毫不知情的维持这段婚姻,只是每次丈夫如今天一般凌晨出门时,她总会站在窗边,祈祷他的平安归来。
毕竟邦尼是孩子的丈夫,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她当年无怨无悔与之走入婚姻殿堂的爱人,即便他是黑手党。
那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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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人流量密集的街上,他在电话亭中给虚无缥缈的人打一通电话,目光四处游离,试图寻找周围同样隐藏起来的杀手,毕竟这么大的活儿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去做,教父的儿子出门,少说也要七八个身手稳健的保镖陪同,尤其是在如今这样恶劣的局势下,随行人员自然只多不少。
这样的阵容他自然需要帮手,而人手是老板安排的,各自之间虽然任务相同,可未必会认识,这样也是邦尼所需要的,免得被逮住一个后拔出萝卜带出泥,让自己也陷进去,目前对于同伙的寻找,也只是防患于未然,如果真有熟人的话,他还需要再次的乔装打扮省得被熟人认出,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最终寻找无果,看了一眼手表,他走出电话亭,手拿咖啡杯,隐藏在一家理发店的灯箱旁,假模假样的翻看着刚才的时尚杂志,线人的消息是准确的,托雷斯抵达时间与邦尼推算出的抵达时间相差不大。
根据情报,这次他要和一位议员共进午餐,老板强调如果是议员先到场的话就只能暂时放弃刺杀,选择分散人手在托雷斯能够回家的三条路上进行堵截,这样的结果是邦尼不想见到的,一旦在托雷斯回家的路上动手,人手就要分开行动,那么危险系数将会大幅度的提升,很容易从单方面的射杀变成大规模的火拼,那种情况下想要杀掉一个被层层保护,甚至不排除穿着防弹衣的人而言,难度实在太大。
邦尼不想冒这个险,但事情的进展并不能由他来决定,一切都要看老天爷的旨意,他只能默默注视着这家刚还客满的餐厅,拒绝新上门的顾客,逐渐排空餐厅的人员,而后迅速打扫起卫生准备迎接太子和政客的大驾光临。
大约五分钟后,一列黑色车队缓缓由东行驶而来,是托雷斯没错,这对于埋伏在此的杀手而言是绝好的消息,托雷斯车队的鸣笛声,对于这些杀手而言,便是敲响托雷斯死亡的丧钟。
饭店的老板已经从门口走了出来,翘首以盼贵客的登门,笑容满面的揉搓着双手,直到车队停下,由一位壮汉率先下车搜身确定无误后,他才敢靠近那辆夹在车队中间的蓝旗亚,为这位主角轻轻拉开车门。
一条粗壮的大腿踩在地上,一瞬间,邦尼额头上便出现了细密的汗珠,心脏跳动的频率增加,那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终于从站了出来,面带微笑和餐厅老板握手的刹那,邦尼立刻注意到街边有几个人开始向餐厅的方向移动,他紧随其后,紧握大衣中的枪械,垂首迈步朝前方前进。
枪响,并非是邦尼率先进行攻击,这枪声来自于邦尼的右前方,有同伙从街对面直径跑过来对着托雷斯的后脑直接一枪。
这枪太过于急躁,准头不够精确,只打中了托雷斯的右肩,一声惨叫后,随行的保镖立刻反应过来,将托雷斯搂在怀中,向不远处的车辆狂奔,准备带着托雷斯逃离现场,而其他保镖则立刻予以还击,一场火拼还是没法避免,大批的路人尖叫着四处逃散,只有双方人马依旧拔枪对射。
可就在托雷斯强忍疼痛拉开车门时,一股热流流淌到他的头顶,他抬头望了一眼,将他搂在怀中,用身躯替他遮掩子弹的保镖前额中弹,子弹强烈的旋转使它穿过头部时,将后脑打出一个巨大的窟窿,大量的鲜血夹杂着脑部器官残渣冲刷到他的脸上,他不由自主的望向子弹袭来的方向,一个亚洲面孔的男人带着礼帽,手中举着一把左轮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自己,让他下意识的准备掏枪还击,可惜,他不是速射枪手,对方手中的凶器,率先喷出火舌,胸口一阵剧烈的疼痛,灼热的子弹击穿了他的胸骨,温度能够瞬间将肌肉烫熟,而后抵达了他的心脏,最后在左侧锁骨上钻了个眼儿,紧接着是脸上,他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眼球被打爆了,子弹斜着从眼眶射入,劲道比钻头要强劲百倍,眨眼的功夫就冲出了头骨的防御,从耳朵上方大概三厘米的位置射出,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打穿了他的喉结,通过骨传导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颈椎被子弹从中间穿过,使他的头颅不自觉的向后仰,大量的血液从鼻孔涌出,他最后能看见的,就是这带着小羊皮手套向他射击的男人,从容的走进小巷中,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重重的摔倒在地,压在那率先一步死亡的保镖身上,目光无神,没有闭上眼睛。
邦尼以一个刁钻的角度绕到了保镖的背后,成功的袭击了托雷斯,他能够清楚的意识到,托雷斯死了,死在了他的手里,将枪重新放回怀里,他紧了紧风衣,压低帽檐快步穿过小巷,身后的枪声越来越密集,卡拉什尼科夫机枪的啸声不停回响,钢铁、混凝土、玻璃、甚至是人的肉体都成为了它攻击的目标,但这已经跟他没有了任何关系。
他飞速驾车逃离,撕扯掉了嘴角用胶水固定的胡须,双脚交替踩住鞋跟,把鞋脱掉的同时带出了塞在鞋坑里的报纸,摇下车窗,将大了三个码的皮鞋扔给躺在街边睡着午觉的流浪汉,坚硬的鞋底砸在头上,把流浪汉砸醒,可当他抬头看是谁乱扔东西时,邦尼已经驾车右转进入了另一个街区。
老旧的街区,这是属于卡莫拉的底盘,被邦尼占为己有的破旧厂房除了他,没人有这里的钥匙,这本来是邦尼用来拷打他人的处刑地,如今也再没了作用,今日所穿的一切衣物扔进油罐做成的火桶,倒上汽油一把烧了个干净。
拆下车牌,扔进下水井里,他换乘了自己的那辆老旧凯迪拉克离开了这里,直奔港口,客船正在验票,他拿着官方办理的假证顺利登船,站在夹板上,到处是欢声笑语,风和日丽的今日,海鸥在头顶盘旋,轻风吹动发丝,他扭头,望向碧蓝海面,又看了看他来时的方向。
三十分钟,从地狱到天堂的路程只有几公里,但对于黑手党而言,前往天堂,还需要一张满手鲜血换来的门票。
不,不是门票,只不过是一张体验卡,天堂只是短暂的假期,他最终将登陆另一块大陆,那里,仍有鲜血和死亡在等待着他,目的地是芝加哥,一个被五大家族掌握在手中的地方……
船笛轰鸣,扬帆起航,风更大了,他背对大海,找长椅坐下,望向家的方向,点燃香烟,拇指与中指捏住烟头深吸一口,海风扑面使烟雾弥漫在脸上几秒,遮挡他因忧愁而皱起的眉,左手捋了捋在风中飞舞的头发,在阳光正好的下午,他靠着椅背,闭目养神。
……
斗转星移,月牙上升,明媚的阳光被黑夜所代替,餐桌上,女人的笑容依旧明媚动人,一双满是褶皱的手撑着沙发靠垫,给身体一个支撑的力,男人缓缓起身,带着粗重的喘息,步伐蹒跚的坐在餐桌旁,月光让白发银亮,也让背对着它的面庞陷入黑暗。
倒上一杯清水,看不见面容的老人正饮着,忽然,动作哽住……
“叮铃铃~叮铃铃~”
自从回到意大利后,他总会害怕半夜接到陌生的电话,亦如他年轻时很恐惧敲不开的房门,望向那老式座机的嗡鸣,尖锐的铃声挑动着神经使其高度紧绷,他轻轻将杯子放在桌上,蹒跚着向电话走去,双手用力蹭了蹭上衣胸口,拭去那电话铃响一瞬间就冒出来的冷汗,缓缓的伸向听筒,轻轻抬起话筒后并未放于耳边,就这么在半空中停顿了几秒后,在逐渐挪移到耳边,嘴巴开启闭合数次,才紧张着说出一句:“哪位。”
……
回国后,他只见过安德鲁一次,是在墓地,当时在土地里埋葬的是他的妻子,这一次,他将再次与安德鲁见面,依旧是在墓地,但这次被埋葬的,则是安德鲁本人。
他的儿子死了,死于帮派仇杀。
身中三枪,三枪都是致命伤,胸口两枪,颧骨一枪,以至于他下葬前,都不能展露面孔与亲友告别,他只是盖着白布,睡在了他深爱的母亲旁边,邦尼就站在一旁看着,没有哭泣,没有崩溃,只有哀极心死的面如死灰。
葬礼上宾客不多,曾与他一同来过墓地的朋友也没有来到现场,这就是帮派生活,他们不会为了一个喽啰吊唁,他死了,便失去了价值,而帮派却仅仅只需要将他的尸体带回,并给予家人一定的安家费。
来客都是安德鲁的一些邻居,没有哭泣,只是走个过场,在牧师夸大其词的赞扬品格中,三三两两的献上鲜花就离开,唯独一个女孩,在第一捧土浇灌在棺材上时嚎啕大哭。
萨拉,安德鲁的女儿,他的孙女,今年只有十三岁,看的出她与父亲的关系十分亲密,以至于她一直阻拦他人为安德鲁进行体面的掩埋。
生活中的葬礼并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冷静,依旧会有人崩溃哀伤,做出些不理智的举动,甚至于多年以后提起逝者时依旧垂泪难以释然,萨拉应该就是这样的人。
好在安德鲁的妻子将她拉开,安德鲁得以入土,但萨拉仍然泪止不住,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这让邦尼心中也开始酸楚,如果他当年没有杀了托雷斯,或许他也会死于后续的帮派斗争,但那时他即便死了,可能安德鲁也会想此刻的萨拉一样为他哭泣,对邦尼而言,死并不会令他感到恐惧,一个满手血腥的人唯一的良知就是他这种人死了活该,他只是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他的孩子为他哭泣,他需要一个人能在他死厚惦记着他,那样的结局足以令邦尼满意,而不是现在这样,让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去死。
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脚步,不自觉的向萨拉走去,轻轻俯身,从怀中掏出手绢递给萨拉,可就在邦尼以为她要接过时,萨拉却一巴掌扇在他的手上,将手绢打落,被湿润的泥土所侵染。
“我知道你是谁!滚开!离我远一点,如果不是你,我爸爸不会加入黑手党,他不加入黑手党他就不会死了!我恨你!我不需要你可怜我,滚啊!”
她不是一个乖巧的女生,一个街头混混也养不出一个乖巧的孩子,她的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嘴中脏话连篇对邦尼不停的进行言语攻击,甚至没有安德鲁妻子的阻拦,她就要起身殴打邦尼这个七旬的老人,她是这样富有攻击性,眼神凌厉如同小老虎,邦尼就这样怔怔的看着她的眼睛,反倒是被她骂的像是个抬不起头的孩子,垂首不停的向后退去。
直到她被安德鲁的妻子拉走,其他宾客也不知邦尼的身份,将他劝离,这场在墓地上的闹剧才得以停息。
他被撵走了,在他儿子的葬礼上。
脑海中一直浮现着萨拉的话,心中的痛苦便开始如同被掀起风浪的海绵,涟漪不止,一直泛到他内心的最深处,他只能走到不远处配合遗体下葬的警员车旁,佝偻着腰,手轻轻搭在警车窗上,语气虚弱无力,又充满悲伤的问道。
“先生,杀害我儿子的凶手找到了吗?”
“额……我们一定会尽快抓捕凶手的,一定会为你们讨回公道,请你放心先生。”
得到的回应是警方心虚又带着怜悯的回答,帮派仇杀很难找到凶手,就算费尽心思确定了凶手,等找到凶手时,他也保不准被别人杀了,就是这样的混乱,以至于最让警方头疼的案件就是黑手党的犯罪活动。
但对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尤其是一个失去孩子的老人而言,过于遥遥无期的话语或许会带给这个时日,本就不多老人更大的打击,他只能委婉的做出承诺,可能这番话他说出口,内心都会汗颜吧。
没了下文,他只是摘下礼帽轻轻向警官鞠躬致意,就这样踱步离开,警方不再关注这位老者,葬礼也不需要他的到来,他的到访,与秋季的树叶落在水面一样,只在某一瞬间掀起细微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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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雨,乌云短暂遮盖了灼热的太阳,在细雨中有暖风吹拂,透过半敞木窗吹送到房间内,吹起轻纱窗帘在空中飘荡,房间很安静,只有老人假寐时的悠长呼吸声响,只是在这呼吸中,偶尔会夹杂着一些咳声,破坏傍晚静谧的氛围与雨声白噪音所带来的倦怠感。
他不是很喜欢在卧室睡觉,通常都会在这老旧的沙发上入眠,电视或收音机带来的声响能让他产生困意的同时,又不会因为过分的安静而产生压抑感。
不久后,他苏醒过来,拿过桌上的老手表与天色判断日出与日落的界限,老朽的大脑需要更多时间来使人清醒,木讷坐在沙发上沉思许久,他才缓缓起身,右手握拳放在口前遮挡住咳嗽所带来的飞沫,拿起薄毛衣披在已经驼背的身躯,双脚不能抬高,拖鞋摩擦着地板走向厨房倒了杯清水。
距离安德鲁的葬礼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他每周都会去警局询问案子是否有了头绪,但始终都是被告知案件仍在调查。
哪怕使用自己的方式去寻找凶手,对于一个垂垂老矣,并且与本土黑帮断联了三十年的老家伙而言,基本也是与警方得到一样的结果,他老了,真的没用了。
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自己没有横死街头,自己的孩子便作为了补偿,承担了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行,这就是一报还一报吧。
只是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衰老,精神支柱的崩塌让他丧失了对生活的最后一丝寄托,他没有保护好妻子,也没有保护得了儿子,生活的目标他已经完全找不到了。
最近又开始出现了胸闷,消瘦,浑身无力等症状,让他能意识到自己似乎得病了,毕竟老人能比年轻人更迅速的感知自身的薄弱,但他已经接受自己快要死亡的事实,并且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迎接死亡的到来。
雨声间歇时,乌云带走了最后一丝躲藏在山后的光辉,换上衣服,拎上要洗的衣服与垃圾下楼,把衣服扔进洗衣房的公共洗衣机,等待洗涤时翻看着洗衣房提供的兜售假药和推广蚂蟥吸血疗法包治百病的所谓医学报刊,偶尔会把报刊中他人写下毒·品贩子联系方式这页撕掉扔进垃圾桶,逐渐的,双眼开始出现重影,文字在视线中被不断复印,他开始无法掌握身体的控制权,像是喝的酩酊大醉一样打起了摆子,最终双眼一黑,倒在了地上。
……
医院,夜如同白昼,他身穿病号服,倚靠在病床上翻看着如今的时尚杂志,还不错,今年流行的复古风潮很像他年轻时流行的款式,比前几年那些露的越多越时髦的风尚好多了,能让他很轻易的接受这种风格,就像他很轻易的接受了自己病重的事实。
“目前手术已经排到下半年了,我不建议你等,你的病拖不了那么久的先生。”
“好的。”
“至于手术的费用,大概需要四十万,这不是个小数目,还是希望你能尽早准备。”
“算了,我没那么多钱,也不打算治了。”
“那,祝你身体健康,罗西先生。”
杂志收起,放在一边的床头柜上,他翻了个身,面向窗外,才发现雨又开始下了,比黄昏时下的更大,在路灯照应下,他已经能笼统的把街道看个完整,他眼神游离,试图通过俯视街道来寻找一些生活的气息,可深夜,街边除了流浪者的帐篷就是满地的生活垃圾,沉迷毒·品的瘾君子漫无目的的冒雨闲逛,时不时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动作。
他与这些人一样等待死亡,或如他这般坦然接受,或跟下面这群家伙一样不去揣测明天与意外到底哪个先来,总之他将死在这里,与这些不曾相识,但同样灵魂溃烂的草芥一起,成为这腐朽城市下的累累白骨。
……
“嘿,邦尼,身体还好吗?”
昨晚救护车尖啸驶来自然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周边的邻居这么些年住下来也算熟悉,对一人走路回来的邦尼表达了问候,当然,也仅此而已了,这个老头年轻时不是好人,虽然邻居们都不清楚他究竟做过什么,但过着安稳生活的人还是能感受到恶人的气息,就像温顺的小鹿对狼一样天生敏感。
这么些年没人愿意靠近他,如果他在镁国赚了大钱衣锦还乡,或许还会有女人看在钱的份儿上试图跟他春宵一度,但他只是个落魄到像逃难一样回到这破旧街区讨生活的穷酸老头,于是他只能孤独,总有人能从楼上对家的窗户上看见他一个人在沙发上发呆,但依旧没人去怜悯,这是他自找的,老街坊可是听闻过他抛妻弃子的烂事,所以在感受到孤独的侵袭时,自然也没有人施以援手。
回应了对方的话,两人便无交流,各自朝家走去,房门上贴着电视业务的缴费单,对于一个老公寓而言并不算贵,但原本就不富裕的邦尼从来也没有彻底付清,撕下单子,只看了一眼名头,信封都未曾打开,随手捏成一团,开门后扔进垃圾桶,昨晚窗户没关,落进来的雨水倒是已经被阳光晒干,在地毯上晕出一块明显的水渍。
呆坐在沙发前,窗户在沙发后,阳光斜射进来,映出了灰尘的影子,却将客厅的前半部分切割,他隐藏在黑暗中,背对着阳光。
每当这时,安静到连灰尘之间的碰撞似乎能听见,他闭目养神,一如既往的孤独,而此这般的孤独,并非是没人说话,没人一起共进晚餐,没人打来一通安慰的电话,而是来自于,回到家后忽然发现的,原本不曾发现的凌乱。
他把一直扔在沙发上的毛毯盖到身上,本想像往常一般进入睡眠,可脑中所想的事情却给了他年迈的大脑一份来之不易的活力,他在想的事包括自己今后的生活、要不要给自己定做一口棺材,以及……妻子离世当天,她应该也跟自己一样,孤独的等待死亡吧。
他不禁扭过头去,望向窗下的餐桌,那个估计是被他气死的女人还在阳光下灿烂的笑着,只不过已经有很久很久,她都只是在笑,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了。
心绪繁杂,双手抱头望向天花板,正在头脑风暴时,许久未被人敲过的房门突然有了动静,下意识的,邦尼从沙发上坐起,但并未直接起身开门,直到敲门声第二次响起。
“咚咚咚。”
敲门的声音很大,并且没有节奏,就像是邻居家讨人厌的孩子故意扰人清梦所敲出来的声响,他没有回应敲门声,多年来保持的警觉性让他赤足走向门口,侧身朝猫眼外看去,直到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映入眼睛,他很意外的打开门。
“为什么你在家还这么晚才开门?”
“萨拉?”
那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的女孩一脸的不满,撅着嘴一把推开了堵在门口的邦尼,毫不客气的闯入了这份静谧之中,将手中那破旧的尼龙布编织袋扔向沙发,便直接朝着厨房走去,打开冰箱翻找着所有能吃的东西。
她看上去饿坏了,一升的牛奶邦尼只喝了一杯,她打开盖子后直接对嘴将牛奶一饮而尽,打了个嗝,并不淑女的用袖子擦了擦嘴,将牛奶盒向后方随意一扔,就又拿起吐司面包往嘴里塞。
邦尼怔怔的看着她狼吞虎咽,不由的走过去,离的更近些看她大口吞咽着自己未来几天的口粮,半晌,见她的进食速度放缓,他才开口道。
“你怎么会知道我住这里?”
“我爸的记事本里有你的地址。”
“你母亲呢?”
“前几天我睡醒的时候她就不见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她一毛钱都没给我留下。”
她出奇的平静,像是老早就预见了这一天的到来,这冰冷的语气就像是讲述一个跟她没有任何关联,也丝毫没有打动过她的悲惨故事,毕竟她的母亲也不是什么良家妇女,那些好女人是不会跟黑手党小喽啰有任何瓜葛的。
咀嚼着面包,她面无表情,眼神空洞的望着大敞开的冰箱,等咽下这口面包,又继续伸手翻找食物,可惜,冰箱里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她没有找到什么还能生食的东西,把冰箱门关上,她一屁股坐回到沙发上,将邦尼的毛毯推到一边,从自己带过来的袋子中拿出化妆品为自己补妆,自说自话道:“我要住在这里一段时间,赚到点钱我就会搬走,到时候再付给你房费,现在就这么欠着。”
“没关系,如果你没有去处,就留在这儿吧,不要提什么房钱。”
“呵也对,我老爸说你欠他的,等我找到去处搬走以后,咱们就算两清。”
她的轻描淡写,这般若无其事,在稚嫩的面庞上涂抹不该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妆,邦尼看着她,久久无言,对于孙女,他完全不了解,此刻也不知是该庆幸她足够坚强,还是该悲哀她过度的早熟以及只有饱受磨难才能练就的冷静。
她的化妆技巧并不好,但胜在容貌出众,白人血统给了她分明的五官与协调的头身比,华夏的血统又将面容与气质进一步柔和,使她即便顶着一头彩虹披肩长发也能显露美感,红唇与雪白肌肤的经典搭配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都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的女人味,即便眼前这个孩子只有十四周岁。
扣上粉底盒自带的小镜子,随手扔进包内,她杵着脸,脸颊的婴儿肥被挤在嘴边,圆嘟嘟的样子才让这浓妆艳抹的女孩展露出点点的娇憨与俏皮。
“我的房间在哪?”
邦尼指向曾经安德鲁的房间,她领会,带着自己仅有的行李走了进去,邦尼没有前去帮忙,尽可能的不去干扰她的私人空间,他知道,这孩子讨厌他,他现在要做的,只能是尽量避免被孙女讨厌,让她能更安心的留在这里,毕竟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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