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李笠挑灯夜读,看的是兵书《六韬》。
    此书又名《太公六韬》、《太公兵法》,相传为周初太公望(即姜子牙)所著,以太公与周文王、周武王对话的方式编成。
    当然,一般认为,该书是后世所著,托名太公望罢了。
    具体成书时间,大概是春秋战国时期,毕竟汉时这部著作已经颇为有名。
    其书内容、卷目、子目,有多个“版本”,所谓“六韬”,大致是: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
    现在,李笠所看分卷为《龙韬》,其内容,很有意思。
    武王问太公(姜子牙)曰:“王者帅师,必有股肱羽翼以成威神,为之奈何?”
    太公曰:“凡举兵帅师,以将为命,命在通达,不守一术,因能授职,各取所长,随时变化,以为纲纪。”
    “故将有股肱羽翼七十二人,以应天道。”
    “备数如法,审知命理,殊能异技,万事毕矣。”
    于是,太公把“股肱羽翼”如何各司其职,协助王者“帅师”(统帅军队),做了讲解。
    太公认为,股肱羽翼应有七十二人组成,包括腹心、谋士、天文、地利、兵法、通粮、奋威、伏旗鼓、股肢、通才、权士、耳目、爪牙、羽翼、游士、术士、方士、法算等各方面人才。
    分管作战、宣传、间谍、天文(气象)、通信、土木、医务、军需等方面的工作。
    所以,《龙韬》的内容,就是告诉读者,如何构建统帅部。
    这些“股肱羽翼”,即分管军务的幕僚、谋士,现在的正式官职名称,是各类“参军”。
    又如同演义里的“军师”,当然,演义故事里的军师基本都是全才。
    若换个名词“参谋”,对于现代人来说,就更好理解了。
    所以,当人类社会开始有战争行为时,就已经有了参谋制度,只不过“参谋”一词出现得比较晚而已。
    不过,后世的军中参谋,和古代的军府幕僚,还是有区别的。
    李笠觉得,区别不在职能,因为无论是古代军府幕僚,还是现代军制下的参谋,其功能都是一样的,无非是名称不同而已。
    区别之一,现代军制的参谋,分工更加细、更专业化,是完备军事体系批量培养出来的“专业人才”,是流水化生产线生产出来的“工业制品”。
    而古代的幕僚、谋士,其专业技能,全靠个人天赋或者领悟,以及工作积累,没有接受系统化的教育。
    如同手艺人在手工作坊里敲敲打打弄出来的手工制品,难以“大批量制造”。
    手工制品,或许会有一两个巧夺天工,上限极高,即百年难得一见的“神器”(天才)。
    但是,量产型工业制品拼装起来的战争机器,在国战的时候,可以靠群体的力量,把一两件神器压下去。
    区别之二,现代参谋,服务的是军队这个整体,而古代军府幕僚,服务(效忠)的是府主个人。
    参谋之所以成为参谋,是因为制度决定一个人能否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来担任这个职务。
    军事主官离任,和参谋没关系,参谋依旧履行职责,对新任主官提供“专业服务”,不需要跟着主官赴任,前途和主官没太大关系;
    当然,若得主官赏识,得提拔的机会大增,那是另一回事。
    幕僚之所以成为幕僚,是府主相信幕僚的能力,让幕僚帮忙做事。
    所以,幕僚的荣华富贵,都跟着府主,府主调任别处,得跟着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这一点很重要,可以帮助李笠解决一个大问题。
    他放下书,看着烛光,思索起来。
    自古以来,皇太子一般不挂帅出征,因为无论打赢了还是打输了,都不好办。
    输了,声望大损,储君地位不稳。
    赢了,在军中影响力大增,甚至能借此培养出自己的心腹幕僚团队,对皇帝老子的威胁大增。
    那么,若用“参谋部”这样的“团队”,为挂帅出征的皇太子进行“军事服务”,打了胜仗后,声望归皇太子,但皇太子却不好收买人心、培养幕僚。
    输了,是参谋部不行,分担大部责任。
    这对于李笠来说,是最优解:父子都能通过“灭周、统一天下”获得势,这对王朝的延续和权力平稳过渡都很有帮助。
    军中已有参谋,但要建立起参谋制度,正式取代传统的军府幕僚制,还要做很多工作,需要时间磨合。
    因为新的制度,如同新鞋一样,需要磨合期。
    若是磨合期内,用新制度来指挥军队进行事关天下局势走向的大决战,是不是太“浪”了?
    道理,和长跑选手在奥运会决赛时穿刚买的新跑鞋(还未磨合)一样。
    若等磨合,要等几年?
    李笠不求长生不老,只求有生之年,能完成“统一天下”这件事,如此,就不枉自己辛辛苦苦几十年的拼搏。
    可是这年头医疗水平极其低下,哪怕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可能因为“偶染风寒”而病故。
    再等几年?万一我突然得了急病死了,怎么办?
    虽然已经入秋,但晚上还是颇为闷热,李笠起身来到窗边,将微开的窗户完全推开。
    夜风吹拂,带来一股清凉,但案旁的蜡烛因为没有放罩子,被风一吹,熄灭了。
    房内陷入黑暗,只有外面洒在院子地面上的月光,给房间里带来些许惨白的光亮。
    李笠就着月光,转回案前,慢慢摸索着。
    摸到打火机,便拿在手中。
    打火机名为“燧发打火机”,圆筒状,三指粗,打火机构为燧发装置,打出的火星落入火绒之中,能将沾着火药的火绒点燃。
    燧发装置位于小筒侧面,其击锤衔着燧石,如鸟嘴。
    而放着火绒的小凹坑,有可活动的顶盖(由板簧控制,盖着凹坑),顶盖上部是个竖版,正对击锤燧石,如同一根羽毛竖起,是为击砧。
    所以燧发打火机看上去,就像一个回头梳理尾部的鸭子。
    使用时,把击锤向后扳,到位之后,圆筒一端(击锤一端)的按钮,向外凸起。
    按下这个凸起,击锤猛地向前击打,燧石击中击砧,产生些许火花的同时,将其向后推。
    于是,火星落入开盖的小凹坑,将里面的火绒点燃。
    凑到蜡烛旁,将蜡烛点燃。
    点火完毕,李笠看着手中的燧发打火机,面庞被烛光映亮。
    这种打火机,外形古怪,多棱角,容易勾、挂外物,不凡便携带,其实不是很好的家用点火装置。
    但是...
    李笠看向案边横放一物。
    有了它,就不用计较磨合期,因为容错率大增。
    而统一天下的战争,最后的大决战,应该有新角色闪亮登场。
    旁边,床上,悠悠醒来的张丽华,没有睁眼,伸手往旁边一摸,空的。
    再往远一点摸去,人在。
    张丽华便靠了过去,往身边人怀里钻,却察觉不对劲:胸膛怎么...
    睁眼一看,发现是萧娘子,睡得正香。
    张丽华抬头一看,见李笠在书案边站着,手持一根长棍,动作如持弩一般,将长棍前端对准窗外。
    仿佛在瞄准什么。
    “啪”的一声,长棍后部、李笠面颊附近忽然有火光闪烁
    好像是长棍上的装置在打火。
    这是兵器么?
    张丽华不明白,也不在意。
    皇帝拥有天下,她只需要拥有皇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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