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十一天 作者:秦之
分卷阅读139
,到时候我们也包个机过去?”
“嗯。”
“找时间去选选礼服?”
“好。”
“城南的那栋别墅过段时间我会空出来,元旦过了便着手重新装修,你有喜欢的风格,也可以提前跟装修队说一下。”
楼玫红这时才终于来了些兴趣,她转过来,专注地看向方明远:“城南?你是说你现在住的那套?”
方明远:“嗯,就是那套。”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再去一套,就是初装可能会比较费时间。不过没关系,最近新出的楼盘设计都挺不错,前庭后院都足够宽阔,室内采光也好。”
楼玫红摇摇头,“不了,就这个挺好。”她又显得有些兴致缺失,瞅方明远的目光里,也没了刚才的神致。
“不要那么麻烦,从简就好。”
“好,听你的。”
车子很快进了楼玫红的小区,楼玫红开车门下来,方明远看看表,已经一点多了。“我送你上去?”楼玫红摆摆手:“不用,也挺晚了,你明天不是还有飞机?”
方明远:“哦,那也行,那你自己小心点。”
楼玫红点点头,“那你回去吧。”方明远便很快启动车子开走了。
她自己一人站在高楼耸立的楼下,看着那辆宝马连一点犹豫都没有,转瞬便消失在黑暗中,一时不知要如何形容汹涌在心中的感情。
他们名义上这么多年,方明远却从未在她家过过夜。
他这个在人前总是极度绅士的男人,人后却连送她上楼都不肯。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爱人,每一个,却都不是她。
“小姐,要上去吗?”
保镖悄声地上来提醒她已经独自站了太久,“外面太冷了,您别冻感冒了。”
楼玫红眼神闪了闪,接受了保镖的好意。
你看,连一个外人都知道心疼心疼我,你却不愿。
即使他们只是为了钱。
你要是也能为了钱多好。
如果钱能买到你的感情。
“去拿着这个机票给方明远明天的飞机改签,一切按计划进行,请人过来的时候客气点,别失了礼节。”
保镖颔首,又悄声退了下去。
我虽然告诉自己千万不要不甘心,毕竟我已经有了名分,能正大光明站在你一侧。
可是阿远啊,人心这个东西,它可真是不听话。纵使我一直告诉它一定要安份一些,可是每当看见你,它又总是叫嚣着替我不值。
而时间一长,我竟然也这样认为。
生景穿着小裤衩,一脚将韩少阳踹了下去。
“滚!你这个大骗子!”
韩少阳:“我擦,你来劲儿是吧!”他过来提着生景的后脖颈子将生景拎起来,“你才大屁\\眼子呢!”
……
“你岁数大耳朵也不好使了吧,我说你大屁\\眼子了吗?我说你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都说好了不做的,你过来干嘛!”
韩少阳特别坦然:“过来睡觉啊!”
“呸!那你脱衣服干嘛!”
“脱衣服睡觉啊!”韩少阳一把将他揽过来,“行了宝贝儿,时间不早了,咱们睡吧!”
“嗯嗯嗯嗯嗯……”
“啊啊啊啊啊……”
“唔唔唔唔唔……”
韩冠霖在隔壁听得老脸都要臊红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得了不得了。
哎,我要是再年轻四十年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我要蠢死了,我把草稿定时成了明天的八点二十,现在才发现,嘤【哭唧唧】
☆、疯狂七十二小时(一)
早上起来是陆遥先醒的,他太兴奋,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安稳。
陆遥看看表,五点四十五分。方明远还在身边睡着,一个胳膊揽着他,整个人贴近他这侧。
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香水味,甜而清香,是女士款,昨晚大概快两点方明远才回来,自己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说在陪客户,可是现在看来,应该是另有其人。
陆遥小心地翻个身,将电话掏出来,日期显示今天是12月19日,再有十天,他就要从这栋别墅里搬出去。方明远曾经很闪烁地跟他说,在某某黄金地段又给他买了套公寓,位置好,离市中心又近,他到了那边去医院复健也能更方便些。
可陆遥根本就不在意。
他甚至连那套公寓究竟位于哪都没听仔细,他只知道,他之所以要从这栋别墅里搬出,是因为方明远就要结婚了,就在明年的某一月,这栋别墅将会成为他的新房,而即将成为他新娘的女人,他也是认识的,就是那个人,将他的腿弄成了这副德行的。
他却非常欣赏她。
这个世界有什么是绝对的对错呢?
爱一个人有错吗?
恨一个人有错吗?
感情上的事,如何来一个衡量的标准,之所以坏事做尽,不过就是因为得不到。
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和求不得。
求不得之人身在这七苦之中,痛苦挣扎而缠而不脱的,也注定了,必是一个苦命之人。
这样的人,是你,是我,是我们千千万万中,最普通平凡不过。
所以,即使变成这样,陆遥也从来恨不起楼玫红。
将这个女人逼疯的,不过是因为爱情。
恨只该恨方明远。
怪只怪他看不开。
如果说,我对你还有爱情的话,那也只能怪我当初昏了头。你给我的曾经太美好,我对你的现在又太依赖,明明自己已经看透,却仍执迷在漫天的谎言里,连挣一挣,去戳破的勇气都没有。
我是个傻瓜。
我不想当傻瓜。
“怎么了,醒这么早?”
方明远翻个身,习惯性地想去搂身边的青年,却发现枕边的位置已经空了。
他睁开眼,在乍白的光线中,缓了一小会儿,才认清青年此刻正在窗边坐着,坐在轮椅上,晨曦的光芒笼罩着一片,将他的身子也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
“怎么了,睡不着吗?”
方明远坐起来,将睡袍披上,下床来到青年身边。座位上的青年只穿了薄薄一件衬衫,腿上盖了一条毯子,修长白皙的手指交叠在一起,方明远握住它们时,果不其然,跟他预想得一样。冰冰凉。
“怎么也不多穿点。”
他蹲下身,俯在青年跟前,将他腿上的毯子往上又拽了拽,这条毛毯是他之前去中东那边带回来的,有一些年头,青年搬过来后,第一眼便相中去了,在这之后的很多时候,他都能看见他经常搭着它。
“阿远,你知道吗?”
一直安静坐着的青年此时才终于开了口,嗓音轻浅,温声慢语地同他说着话。“我已经很久没这样静静等待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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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我们也包个机过去?”
“嗯。”
“找时间去选选礼服?”
“好。”
“城南的那栋别墅过段时间我会空出来,元旦过了便着手重新装修,你有喜欢的风格,也可以提前跟装修队说一下。”
楼玫红这时才终于来了些兴趣,她转过来,专注地看向方明远:“城南?你是说你现在住的那套?”
方明远:“嗯,就是那套。”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再去一套,就是初装可能会比较费时间。不过没关系,最近新出的楼盘设计都挺不错,前庭后院都足够宽阔,室内采光也好。”
楼玫红摇摇头,“不了,就这个挺好。”她又显得有些兴致缺失,瞅方明远的目光里,也没了刚才的神致。
“不要那么麻烦,从简就好。”
“好,听你的。”
车子很快进了楼玫红的小区,楼玫红开车门下来,方明远看看表,已经一点多了。“我送你上去?”楼玫红摆摆手:“不用,也挺晚了,你明天不是还有飞机?”
方明远:“哦,那也行,那你自己小心点。”
楼玫红点点头,“那你回去吧。”方明远便很快启动车子开走了。
她自己一人站在高楼耸立的楼下,看着那辆宝马连一点犹豫都没有,转瞬便消失在黑暗中,一时不知要如何形容汹涌在心中的感情。
他们名义上这么多年,方明远却从未在她家过过夜。
他这个在人前总是极度绅士的男人,人后却连送她上楼都不肯。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爱人,每一个,却都不是她。
“小姐,要上去吗?”
保镖悄声地上来提醒她已经独自站了太久,“外面太冷了,您别冻感冒了。”
楼玫红眼神闪了闪,接受了保镖的好意。
你看,连一个外人都知道心疼心疼我,你却不愿。
即使他们只是为了钱。
你要是也能为了钱多好。
如果钱能买到你的感情。
“去拿着这个机票给方明远明天的飞机改签,一切按计划进行,请人过来的时候客气点,别失了礼节。”
保镖颔首,又悄声退了下去。
我虽然告诉自己千万不要不甘心,毕竟我已经有了名分,能正大光明站在你一侧。
可是阿远啊,人心这个东西,它可真是不听话。纵使我一直告诉它一定要安份一些,可是每当看见你,它又总是叫嚣着替我不值。
而时间一长,我竟然也这样认为。
生景穿着小裤衩,一脚将韩少阳踹了下去。
“滚!你这个大骗子!”
韩少阳:“我擦,你来劲儿是吧!”他过来提着生景的后脖颈子将生景拎起来,“你才大屁\\眼子呢!”
……
“你岁数大耳朵也不好使了吧,我说你大屁\\眼子了吗?我说你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都说好了不做的,你过来干嘛!”
韩少阳特别坦然:“过来睡觉啊!”
“呸!那你脱衣服干嘛!”
“脱衣服睡觉啊!”韩少阳一把将他揽过来,“行了宝贝儿,时间不早了,咱们睡吧!”
“嗯嗯嗯嗯嗯……”
“啊啊啊啊啊……”
“唔唔唔唔唔……”
韩冠霖在隔壁听得老脸都要臊红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得了不得了。
哎,我要是再年轻四十年多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我要蠢死了,我把草稿定时成了明天的八点二十,现在才发现,嘤【哭唧唧】
☆、疯狂七十二小时(一)
早上起来是陆遥先醒的,他太兴奋,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安稳。
陆遥看看表,五点四十五分。方明远还在身边睡着,一个胳膊揽着他,整个人贴近他这侧。
他身上有一股非常好闻的香水味,甜而清香,是女士款,昨晚大概快两点方明远才回来,自己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说在陪客户,可是现在看来,应该是另有其人。
陆遥小心地翻个身,将电话掏出来,日期显示今天是12月19日,再有十天,他就要从这栋别墅里搬出去。方明远曾经很闪烁地跟他说,在某某黄金地段又给他买了套公寓,位置好,离市中心又近,他到了那边去医院复健也能更方便些。
可陆遥根本就不在意。
他甚至连那套公寓究竟位于哪都没听仔细,他只知道,他之所以要从这栋别墅里搬出,是因为方明远就要结婚了,就在明年的某一月,这栋别墅将会成为他的新房,而即将成为他新娘的女人,他也是认识的,就是那个人,将他的腿弄成了这副德行的。
他却非常欣赏她。
这个世界有什么是绝对的对错呢?
爱一个人有错吗?
恨一个人有错吗?
感情上的事,如何来一个衡量的标准,之所以坏事做尽,不过就是因为得不到。
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和求不得。
求不得之人身在这七苦之中,痛苦挣扎而缠而不脱的,也注定了,必是一个苦命之人。
这样的人,是你,是我,是我们千千万万中,最普通平凡不过。
所以,即使变成这样,陆遥也从来恨不起楼玫红。
将这个女人逼疯的,不过是因为爱情。
恨只该恨方明远。
怪只怪他看不开。
如果说,我对你还有爱情的话,那也只能怪我当初昏了头。你给我的曾经太美好,我对你的现在又太依赖,明明自己已经看透,却仍执迷在漫天的谎言里,连挣一挣,去戳破的勇气都没有。
我是个傻瓜。
我不想当傻瓜。
“怎么了,醒这么早?”
方明远翻个身,习惯性地想去搂身边的青年,却发现枕边的位置已经空了。
他睁开眼,在乍白的光线中,缓了一小会儿,才认清青年此刻正在窗边坐着,坐在轮椅上,晨曦的光芒笼罩着一片,将他的身子也镀了一层浅浅的金色。
“怎么了,睡不着吗?”
方明远坐起来,将睡袍披上,下床来到青年身边。座位上的青年只穿了薄薄一件衬衫,腿上盖了一条毯子,修长白皙的手指交叠在一起,方明远握住它们时,果不其然,跟他预想得一样。冰冰凉。
“怎么也不多穿点。”
他蹲下身,俯在青年跟前,将他腿上的毯子往上又拽了拽,这条毛毯是他之前去中东那边带回来的,有一些年头,青年搬过来后,第一眼便相中去了,在这之后的很多时候,他都能看见他经常搭着它。
“阿远,你知道吗?”
一直安静坐着的青年此时才终于开了口,嗓音轻浅,温声慢语地同他说着话。“我已经很久没这样静静等待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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