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释前疑。
    行事一向极有分寸的南宫不易,为何会在“新星杯”决赛这样的关键时刻,迟到达七十分钟之久?
    原因无他,正是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耽搁。
    由于承办“新星杯”决赛,a市一中决定放假一天,全员观战助威。
    “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南宫不易,从离校不远的家中返回赛场之时,却撞见了令人发指的一幕,当即愤而出手,因而耽误了些时间。
    ……
    六名小混混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强抢夺之事!
    而抢夺的对象,却是一位骑着三轮车叫卖馒头的大姐。
    街头拐角处传来的呼救、哭喊声,让正骑着自行车狂奔的南宫不易,陡然停下身来,当即寻声而去。
    入眼所见,不由怒火中烧。
    原来,一名三十余岁,衣着极为寒碜的大姐,正屈身躺在地上,两手死死抓着一只不大的钱袋。
    六名小混混有的争抢钱袋,有的对那位大姐拳打脚踢。有的则对围观路人怒目而视,极尽威慑恐吓之能事。
    ……
    见南宫不易疾冲而至,负责警戒的两名小混混当即厉喝道:“小子大胆!连‘斧头帮’的事都敢插手?”
    “‘斧头帮’?哈哈,没听说过!大胆?尔等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当众抢劫,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肥啊!”南宫不易一面仰天狂笑,一面继续向前疾冲。
    那两名小混混素来横行霸道,哪里会把南宫不易这样的学生模样之人放在眼里?
    当下齐齐一声大喝:“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而已,也敢强自出头,怕是不知死字怎么写的?”
    言未毕,两把锋利而短小的斧头已然劈面砍出……
    好个南宫不易,在围观人群的惊呼声中,身形倏地一晃,一个“移形换位”,不但成功闪过两把呼啸而至的斧头,而且已然不觉间转至那两名混混身后,三人顿成背靠背之势。
    随着一声暴喝,南宫不易双肘猛然后击。
    但闻惨呼连连,伴着脆响不断,两名混混已轰然倒地,几番挣扎,却再难爬起。
    显然,背脊受伤较重。
    其余四名混混见势不对,顿即停止旁若无人的抢夺、踢打,随着领头者一声唿哨,四人各自掣出一把小斧,凶神恶煞地围向南宫不易。
    ……
    围观之人见状,为南宫不易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担心之余,无不远远避开。
    他们虽然对六名小混混的恶劣行径深恶痛绝,但由于只是普通人,不得不明哲保身,都只是敢怒不敢言。
    当然,也有好心者唯恐闹出人命,立即悄悄的背着他人拨打报警电话。
    然而,却是多虑了!
    以南宫不易此时的身手,对付区区几名小混混,又何惧之有?又哪里存在什么危险?
    当即主动出击,毫不犹豫的大打出手。
    ……
    南宫不易之所以不等警察前来,就迫不及待的出击,主要是因为时间已然来不及。
    其一,“新星杯”决赛早已鸣哨开球。
    缺少了他这名绝对主力, a市一中恐怕难以摘取桂冠。
    对于最后一次参加“新星杯”的南宫不易来说,当然不愿留下任何遗憾。
    其二,无意此刻与派出所打交道。
    作为警局常客,南宫不易非常清楚,警察到来之后,无论占理与否,势必都得前往派出所一趟。
    不管怎么说,像他这样的“好市民”,笔录总得配合完成吧?
    因此,他必须速战速决。至于事态的后续发展,一切待参加完“新星杯”决赛再说。
    ……
    好心人的报警电话堪堪打完,这边的战斗已然结束。
    出乎众人意料,那位身材削瘦、见义勇为的小伙子,不但未遭受任何危险,反而赢得相当轻松。
    但见其身法形如鬼魅、出手快如迅雷,闪转腾挪之间,已然将四名长相凶恶的混混打倒在地。
    南宫不易双拳一抱,向四周团团一揖:“警察如果到来,还请叔叔伯伯、阿姨大姐为今日之事做个见证。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是一中高三的学生,名叫南宫不易,现有急事要办,只得先走一步了。谢谢各位!”
    尔后,对兀自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的六名小混混冷喝道:“这次暂且饶过尔等,如若再犯,必定打残!”
    言毕,南宫不易迅速骑车离去。
    ……
    南宫不易走后,一些胆小而又毫无正义感的民众,生怕惹祸上身,当即也悄然溜走。
    只余下一些正气十足之人在原地议论纷纷。
    “南宫不易?他就是南宫不易?”
    “闻名不如见面,果然是一位不错的小伙子!”
    “哈哈,混世魔王,当真名不虚传!这几个不长眼的家伙,撞上他也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罪有应得啊!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行当众抢劫之事,太无法无天了。”
    “一中的第一校草啊,厉害!厉害!!”
    “难怪小伙子名气那么大!学习成绩优秀、体育特长极多不说,仅凭这身功夫,就很是了得!以一敌六啊,而且还是空手对斧头,太生猛了!”
    “这小子年纪轻轻,行事如此果决,却又极有分寸,前途不可限量啊!!”
    “没错!就凭这份敢于担当的勇气,就极为难得。”
    ……
    在众人吵吵嚷嚷的议论声中,胆小怕事的当事人——那位卖馒头的大姐,却准备悄悄溜走。
    然而,却被正义感爆棚的民众生生拦住。
    作为事主,她怎能不留在现场?
    如果警察到来之时,只有“被告”没有“原告”,该如何处置?
    一方苦苦哀求,急于脱身事外。
    一方正义凛然,耐心劝说不休。
    正僵持间,突闻警笛大作,正是离此地最近的派出所接警而至。
    在短短数分钟之内,警方即已到来,出警不可谓不迅速。
    而且一来,就是三辆警车、十名警察!
    就连派出所第一人——所长,也赫然在列。
    可见,警方对涉黑涉恶案件极为重视。
    所长名叫曹正操,年约三十五六岁年纪,是一名转业军人。由于其恪尽职守,出警迅速,做事雷厉风行,所以人称“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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