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这雅克萨城曾经被极西边的沙俄帝国麾下的哥萨克人占领过,后来清帝国和兽族王庭联手将沙俄帝国的哥萨克骑兵赶出了西伯利亚。
清帝国重新占据了东边,并将当初的哥萨克人留下来的老巢雅克萨城作为最东边的重要军镇。
极大的扩充了疆域。
而兽族王庭则全占了寒冷的西伯利亚大平原,为兽族开拓了数千里疆域。
同时也解除了兽族王庭和清国长期对立的战争形态,兽族王庭现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寒冷的西伯利亚,那里对于人类来说是苦寒之地,但对于本就耐寒的兽人而言却可以生存。”
“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大人谬赞了。”
“你口里的清国有多大?”
现在的欧巴已经知道唐鸿志并不是来自于清国的贵人,反倒是像那些被清国压迫的汉狗逃奴。
当然,欧巴是万万不敢将心里话说出来的。
即便唐鸿志是清国的二等汉,那也是一个法力无边的二等汉,一百个欧巴也得罪不起!
其实,欧巴对清国的了解并不是很深,二等汉只是清国律法的规定,实际上汉人在清国的地位是三等人。
旗人第一等,第二等则是旗人的包衣奴才。
也就是身份地位得到提升的汉人!
包衣奴才和普通的汉人有着本质区别,因为旗人实际上就是依托土地为生的‘清国武士’,他们是不事生产的,也不懂得经营。
旗人的买卖和田土都是交给包衣奴才的。
包衣奴才中也划分不同的行业,大致可分为战斗包衣和管理包衣。
顾名思义,战斗包衣就是要陪同旗人主子出征的仆从兵,同时也会在出征时伺候旗人主子的衣食住行。
管理包衣的地位略低于战斗包衣,但生活更自在,毕竟他们不用陪同旗人主子上战场。
这个世界的清国统治基层就是这三个等级。
而汉人要想当官,只有一条途径,被抬旗成为清国权贵的包衣奴才。
顶尖的汉人官员都是清国皇家的包衣奴才。
当然,这些东西豺狼人欧巴并不清楚,毕竟他原本只是一个异族奴隶罢了。
而且欧巴很难分得清楚旗人和包衣奴才的区别。
毕竟欧巴平日里面对的大多数都是包衣奴才。
知识面不够广的欧巴听到唐鸿志询问清帝国的事情后,脑筋开始急速旋转起来,将自己知晓的关于清国的片段记忆整合加工一番后,开始吹嘘……
欧巴面对唐鸿志不敢说不知道,他担心无用的自己被唐鸿志下令砍了赏给豺狼人改善伙食!
“回大人,清帝国幅员辽阔,是整个东亚大陆的霸主,周围所有的小国都是清帝国的附庸,而且他们的武备非常先进,普通士兵装备了很多杀伤力巨大的鸟枪。”
欧巴前面说的其实都是自己的猜测,因为他听说过清国的强大,但具体多强却一无所知,附庸什么的都是编的。
毕竟兽族王庭也有很多附庸。
豺狼人就是附庸之一。
凡是非人类的族群,差不多都被兽族王庭认定为附庸。
因此,欧巴觉得强大的清帝国应该也会有很多附庸才对。
后面的鸟枪确实欧巴亲眼所见,原本这片土地生活的是豺狼人,清国人拿着鸟枪过来后,豺狼人只能生活在黑水森林里……
欧巴不知道的是,鸟枪其实就是一种改进版的火绳枪,在火绳枪里算是很出色了,降低了走火率,提升了火绳枪的气密性,操作也更加简便安全。
正因如此,鸟枪早已成为异世界清国的常备武器。
在唐鸿志坐着抬轿悠哉悠哉的向雅克萨城进逼的时候,殊不知,雅克萨城的侦骑斥候早就发现了唐鸿志一行人。
这可是三千多大军,踪迹根本无法隐瞒。
虽然雅克萨城承平日久,但还没有堕落到眼瞎的地步。
此时,雅克萨城的将军萨布素早已发布了点兵召集令。
雅克萨城由于是边关重镇,所以常设将军统管军政大权。
这里驻扎的旗人由于地处苦寒之地,还要不时清剿兽族部落,战斗力相对于清国内地算是强横的了。
异世界的清国实行的是土地兵役制度,只有旗汉之分没有满汉之分。
旗人就是一个个小地主,他们不领军饷,依靠土地的产出来承担兵役,麾下的田产被称之为旗田,其实就是军田。
旗田依靠包衣奴才打理,汉人农奴来种地,偶尔也会使用异族奴隶。
异族奴隶算是边关的特色之一。
旗人家庭从小就训练战斗技法,并读书认字,不事生产,一个个都是能砍人会打枪的战士。
从小经受的武艺训练可不是说着玩的,十几年时间除了学习粗浅的文化课就是练习怎么砍人怎么打枪!
而且清国首重军功,旗人的长子可以继承旗田,次子们却只能依靠自己打拼。
清国为了安抚这些次子,一般会以雇佣军的方式招募他们,组成额外的常备军对内镇压对外征战。
当然,主要是对内镇压,谁叫二等汉人数远超一等旗呢?
因此,在年年不断的叛乱当中,旗人的次子军团消耗还是蛮大的,没有出现旗人子嗣众多养不活的问题。
至于商贸,则完全是旗人权贵才能经受的买卖,要不就是朝廷官办,可谓是利出一孔……
二等汉除了种地和当苦力外不得从事其他行业,也不准接受教育,永无出头之日,除非得到机会成为包衣奴才甚至抬旗!
清国几百万的旗人砍人专业户将上亿的汉人压得死死地!
至于唐鸿志前世历史上的铁杆庄稼,在这个异界清国身上是看不到的,旗人的收入只有两个途径——旗田和战场缴获。
因此,为了增加收入,给自己的次子们多留点浮财,旗人一遇到战事非常积极,仿佛打仗就跟抢钱一般……
唐鸿志现在还不知道,他要面对的是一个被土地兵役制度激发的****封建帝国!
同一时间,萨布素将军正看着军报皱眉沉思:这支军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清帝国重新占据了东边,并将当初的哥萨克人留下来的老巢雅克萨城作为最东边的重要军镇。
极大的扩充了疆域。
而兽族王庭则全占了寒冷的西伯利亚大平原,为兽族开拓了数千里疆域。
同时也解除了兽族王庭和清国长期对立的战争形态,兽族王庭现在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寒冷的西伯利亚,那里对于人类来说是苦寒之地,但对于本就耐寒的兽人而言却可以生存。”
“你知道的还不少嘛。”
“大人谬赞了。”
“你口里的清国有多大?”
现在的欧巴已经知道唐鸿志并不是来自于清国的贵人,反倒是像那些被清国压迫的汉狗逃奴。
当然,欧巴是万万不敢将心里话说出来的。
即便唐鸿志是清国的二等汉,那也是一个法力无边的二等汉,一百个欧巴也得罪不起!
其实,欧巴对清国的了解并不是很深,二等汉只是清国律法的规定,实际上汉人在清国的地位是三等人。
旗人第一等,第二等则是旗人的包衣奴才。
也就是身份地位得到提升的汉人!
包衣奴才和普通的汉人有着本质区别,因为旗人实际上就是依托土地为生的‘清国武士’,他们是不事生产的,也不懂得经营。
旗人的买卖和田土都是交给包衣奴才的。
包衣奴才中也划分不同的行业,大致可分为战斗包衣和管理包衣。
顾名思义,战斗包衣就是要陪同旗人主子出征的仆从兵,同时也会在出征时伺候旗人主子的衣食住行。
管理包衣的地位略低于战斗包衣,但生活更自在,毕竟他们不用陪同旗人主子上战场。
这个世界的清国统治基层就是这三个等级。
而汉人要想当官,只有一条途径,被抬旗成为清国权贵的包衣奴才。
顶尖的汉人官员都是清国皇家的包衣奴才。
当然,这些东西豺狼人欧巴并不清楚,毕竟他原本只是一个异族奴隶罢了。
而且欧巴很难分得清楚旗人和包衣奴才的区别。
毕竟欧巴平日里面对的大多数都是包衣奴才。
知识面不够广的欧巴听到唐鸿志询问清帝国的事情后,脑筋开始急速旋转起来,将自己知晓的关于清国的片段记忆整合加工一番后,开始吹嘘……
欧巴面对唐鸿志不敢说不知道,他担心无用的自己被唐鸿志下令砍了赏给豺狼人改善伙食!
“回大人,清帝国幅员辽阔,是整个东亚大陆的霸主,周围所有的小国都是清帝国的附庸,而且他们的武备非常先进,普通士兵装备了很多杀伤力巨大的鸟枪。”
欧巴前面说的其实都是自己的猜测,因为他听说过清国的强大,但具体多强却一无所知,附庸什么的都是编的。
毕竟兽族王庭也有很多附庸。
豺狼人就是附庸之一。
凡是非人类的族群,差不多都被兽族王庭认定为附庸。
因此,欧巴觉得强大的清帝国应该也会有很多附庸才对。
后面的鸟枪确实欧巴亲眼所见,原本这片土地生活的是豺狼人,清国人拿着鸟枪过来后,豺狼人只能生活在黑水森林里……
欧巴不知道的是,鸟枪其实就是一种改进版的火绳枪,在火绳枪里算是很出色了,降低了走火率,提升了火绳枪的气密性,操作也更加简便安全。
正因如此,鸟枪早已成为异世界清国的常备武器。
在唐鸿志坐着抬轿悠哉悠哉的向雅克萨城进逼的时候,殊不知,雅克萨城的侦骑斥候早就发现了唐鸿志一行人。
这可是三千多大军,踪迹根本无法隐瞒。
虽然雅克萨城承平日久,但还没有堕落到眼瞎的地步。
此时,雅克萨城的将军萨布素早已发布了点兵召集令。
雅克萨城由于是边关重镇,所以常设将军统管军政大权。
这里驻扎的旗人由于地处苦寒之地,还要不时清剿兽族部落,战斗力相对于清国内地算是强横的了。
异世界的清国实行的是土地兵役制度,只有旗汉之分没有满汉之分。
旗人就是一个个小地主,他们不领军饷,依靠土地的产出来承担兵役,麾下的田产被称之为旗田,其实就是军田。
旗田依靠包衣奴才打理,汉人农奴来种地,偶尔也会使用异族奴隶。
异族奴隶算是边关的特色之一。
旗人家庭从小就训练战斗技法,并读书认字,不事生产,一个个都是能砍人会打枪的战士。
从小经受的武艺训练可不是说着玩的,十几年时间除了学习粗浅的文化课就是练习怎么砍人怎么打枪!
而且清国首重军功,旗人的长子可以继承旗田,次子们却只能依靠自己打拼。
清国为了安抚这些次子,一般会以雇佣军的方式招募他们,组成额外的常备军对内镇压对外征战。
当然,主要是对内镇压,谁叫二等汉人数远超一等旗呢?
因此,在年年不断的叛乱当中,旗人的次子军团消耗还是蛮大的,没有出现旗人子嗣众多养不活的问题。
至于商贸,则完全是旗人权贵才能经受的买卖,要不就是朝廷官办,可谓是利出一孔……
二等汉除了种地和当苦力外不得从事其他行业,也不准接受教育,永无出头之日,除非得到机会成为包衣奴才甚至抬旗!
清国几百万的旗人砍人专业户将上亿的汉人压得死死地!
至于唐鸿志前世历史上的铁杆庄稼,在这个异界清国身上是看不到的,旗人的收入只有两个途径——旗田和战场缴获。
因此,为了增加收入,给自己的次子们多留点浮财,旗人一遇到战事非常积极,仿佛打仗就跟抢钱一般……
唐鸿志现在还不知道,他要面对的是一个被土地兵役制度激发的****封建帝国!
同一时间,萨布素将军正看着军报皱眉沉思:这支军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