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校长面前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但是从校长室出来后,何天依还是感觉脚底发虚。无论是谁,当你得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掌控得一清二楚,想必都不会高兴。何天依也是如此,和所有人一样,她更希望去掌握别人的命运,去把别人当棋子使唤,而不是被别人捏在手里当玩具。

    “这么说来,以后一定要多多留意周围的情况才是。”何天依这么想着,给自己提了个醒。想想上次和姜婉琴去广州漫展,本以为是一场开开心心的旅行,结果中途遭人暗算,差点死在了地下研究室。这次换了一个城市,换了一个地点,同样充满了危机。而且,“爱德华”这个副本的挑战难度应该还要大于广州漫展……

    正如丁大同说的,对她而言,爱德华大学不是什么桃花源,而是一个修罗场,稍有不慎就会香消玉殒死于非命。不说别的,开学第一天她就差点被那个名叫胡晓明的胖子搞死,可想而知今后比胖子还可怕的对手会接连不断地出现。且不提那位不知名的幕后老板,同学们中就有许多看不见摸不着的大佬,随便一个就能让她死得不明不白。

    唉,真是烦人呐,女孩默默抱怨。她可不想死,好不容易打拼出一番事业,现在名气也有了,钱也有了,眼看就要获取进一步的成功,怎么能止步于这个地方呢?再说了,真要死了,不就白白浪费了上帝赐予她的这张完美脸蛋?那样的话多可惜呀!

    好吧,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张脸蛋不是上帝赐予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过得很平静,没有什么糟糕的事情发生。完全适应新学校的生活后,何天依很快展示出一位成功人士应有的素质。她在极短的时间内与同学们打成一片,并且理所当然的,成为所有同学倾慕的公众女神。

    这也不奇怪,要知道论资产的话,何天依或许比不上大多数的富二代同学,可是她是白手起家,亲手打江山,和那些继承父母家业的同学们不同。理所当然的,她的个人能力也与他们不可同日而语。很快,同学们就惊讶地发现这个新来的小学妹实在太逆天了,不管是学习、人际交往、运动、班级管理乃至厨艺,她都样样精通,简直是十项全能小天才。

    比方说,所有同学都懒于进修课程的时候,是何天依带头上课,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校里某几个家伙产生矛盾,眼看就要大打出手的时候,是何天依循循诱导,将他们的怒火平息;甚至在才艺展示的时候,何天依还秀了一手厨艺,做出的饭菜让大伙儿惊叹不已——这些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二世祖们,第一次吃到正宗地道的平民菜,觉得别有一般风味。

    在爱德华读书的各位都是金枝玉叶的人,从来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如今情况变了,这位新同学各项能力都碾压了他们,让他们在自惭形秽的同时,也越发尊敬、佩服和崇拜何天依了。最开始他们仅仅是被何天依惊人的美貌吸引,尔后他们才发觉,这个女孩不光是脸长得漂亮,几乎精通各个领域的知识,简直是玛丽苏小说般的主角形象。

    “何同学,你真的是人类么?”私底下,丁俊元悄悄地问女孩。“对我来说,炒菜这么苦这么累的活儿,打死我也不愿意去学啊,这不是下人才干的活儿吗?”

    何天依用责备的眼神瞧了一眼丁少爷,心想这家伙还是改不掉少爷脾气。“丁俊元同学,话不能这么说,无所谓上人下人,我们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中国有句古话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怎么能确定人家以后不会爬到你头上呢?再说了,谁说炒菜是下人干的苦活?这是一门学问,一门艺术,不仅能够锻炼自身能力,还能在无聊的时候充当娱乐,多高雅的活动啊,你怎么能瞧不起厨艺呢?”

    一番说教,说得丁俊元满面羞惭,结结巴巴地解释说:“对不起,我对你会做菜这件事情太惊讶了,所以口不择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其实我只是好奇,像何同学那么完美的女神,平时肯定是不用亲自下厨的,到底是用什么渠道学习这么高超的技巧的?”

    女孩噗嗤一笑,淡淡地回答道:“首先我没你们那么高贵,高贵到不愿意亲自动手烧饭做菜的地步。你们是含着金汤匙出身的王子公主,可是我的出身家庭不一样。事实上,我来自于你们瞧不起的平民家庭,我的父母都是在社会底层跌打滚爬的劳动人民。也许你不知道吧,我家里开了一家小餐馆,我的父母每天起早贪黑地赚钱,而我为了帮他们一点忙,所以从小就学着做饭。那天我给你们做的菜,不过是餐馆里最普通的一些小吃罢了,其实不难做的。”

    听了何天依的解释,丁俊元更加慌乱了,连连摆手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说那些话的。唉,我爸也经常教训我,叫我不要目中无人,可是我一直改不掉这个习惯。我以后不会再说这么放肆的话了,真是对不起!”

    很快的,何天依不为人知的家庭背景就传了出去。得知这个新来的小学妹出身平民家庭,同学们并没有任何轻视的感情,恰恰相反他们惊讶于女孩的努力,内心中更多了一分敬仰。而他们的官宦父母得知这一消息后,更是拿何天依作为正面例子,不停地教育他们的小孩,让他们多学习人家的本事,不要只会依赖父母,最后坐吃山空。一时间,何天依的名气响遍整个爱德华贵族大学,所有人都争先结识这位优秀的女孩,一睹她的过人风采。

    “孩子,你真是了不起,用一己之力改变了整个校园的风气呐。以前我行我素的学生们在你的带领下,变得越发懂事了。果然,和优秀的人在一起,会让人变得更优秀呢。”

    校长室里,丁大同乐呵呵地说道。如今何天依已是校长办公室的常客了,当然不是指那种经常被叫去挨训的坏学生。可以说,何天依不仅是爱德华的校花,更是这儿的精神偶像,论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校长。她说一句话,比校长说一万句话都管用,因为学生们都爱听她的——当然也只听她的。

    因为爱德华的学生数量稀少,因此学校没有设立学生会,不过何天依目前就像是在履行学生会会长的职责。通过何天依这个媒介,丁大同想要管理学校自然方便多了。

    不仅如此,因为过去有过管理公司的经验,因此何天依在规划行政这一块也有过人的才能。她经常帮忙丁大同处理学校管理事务,包括各项策划和文件等等。感动之余,老校长发觉,不管是自己,还是整个爱德华,真是越来越离不开何天依了。如果这个女孩离开这里,不晓得爱德华会不会乱成一团,或者一夜之间打回原形呢。

    “唉,如果我的儿子也这么有本事就好了。”看着何天依的身影,丁大同暗暗叹气。如果可以的话,他更希望何天依是他的子女。有这样一个懂事的女儿,当父亲的真的可以省去不少烦恼。

    “校长先生,您为啥叹气呢?是有什么烦心事儿么?”

    “呵呵呵呵,没有没有……”

    “说起来,最近学校里的老师很多都不见了啊。”何天依敲敲脑袋,又想起了一件事。“很多课程都莫名其妙消失了,我想带同学们去上课都不行了。难道最近学校在搞活动么,还是说老师们集体回家过年了?”

    提到这个问题,丁大同的脸色变得十分沉重。“孩子,你或许不知道,就在前几天,学校里大部分教授都申请离职了,所以许多课程出现了空缺……”

    “啊?难不成,又发生了什么学生欺凌老师的事件?”女孩吃惊地打断道。

    “不,是因为苏老师的那次风波。”丁大同苦恼地按住太阳穴,感到一阵头大。“苏俊老师是学校里资历最老的教授之一,和同事们关系也很好。他上次被学生逼走的消息传了出去,让所有教师们都很惊慌。而且不知道是谁散步的谣言,事情越传越离谱,说苏老师差点被学生暗杀了,不得不逃命什么的……唉,好歹是同事一场,教授们都产生了兔死狐悲的感情,而且纷纷担心自身安危,于是集体辞职了……”

    我去,这谣言传得确实够离谱的。何天依听闻这个消息,也是头疼不已:好不容易校风开始转变,同学们的生活走上正轨,没想到又来了这一出闹剧。学校里没有老师怎么行,难道要她来当老师,上台去讲课?可是她没这个学问呀!

    更严重的是,要是谣言不制止,等到学校的所有老师都害怕而离去,爱德华大学说不定要垮台。且不说别的,如果事情闹大了,外界也得知爱德华的老师全部被学生逼走,那么“爱德华贵族大学”这个招牌就真要被砸烂了。等到学校的风评被毁得一塌糊涂,以后谁还敢送孩子到这里念书啊。

    女孩不禁摇头苦笑:叫你们丫的平时不尊重老师,这下闹出大事了吧?假如她不在这里读书,那她倒是巴不得看这些二世祖的笑话。问题是,现在她已经是爱德华的一员了,她岂能坐视自己的学校毁于一旦?

    “校长,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我会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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