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溪摸摸额头上的冷汗,脑子里两个字在盘旋着……
骗婚!
骗婚!
她就是那个可怜的妻子……
她的相公和魏王在凉亭里不可描述,心神全在魏王身上,哪里看得见她这个正儿八经的妻子。
成亲一年有余,孟溪发现自家相公不是个男人,是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作为男人,卫桐有点矮,身材也过分纤弱了一点。
不过当今皇帝爱美成风,又偏好阴柔美,导致官员中纤弱阴柔的不在少数,朝中男子也有敷粉饰面。
卫桐稍稍装扮后便可以假乱真。
再者卫桐一张嘴是带着沙哑的嗓音,不似小姑娘们的娇软清脆,再加上女扮男装参加科举,可是要牵连全家的,所以从前的原身,从未往这个方向想过。
最重要的是原身可是圆过房的。
大婚当晚,她在婚房内惴惴不安地等待新郎官卫桐。
两人喝了交杯酒。
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都疼。头疼也就算了,毕竟她昨天晚上喝了酒,可是身体也疼!尤其是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简直……
元帕是见了红的。
那个时候原身还不知道卫桐男扮女装,卫桐的真实身份是女人,只以为是自己的夫君和自己行房事。
卫桐一直表现的很深情的模样,让原身对自己和“他”有了夫妻之实这件事深信不疑。
卫桐是新科状元,原身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骑在高大骏马上,整个人看起来仪表非凡。
卫桐被众人围着,前呼后拥,真是威风。
不止老百姓们纷纷围观看热闹,就连达官贵人们交头接耳。
“他就是皇帝钦点的新科状元,名叫卫桐。按照规矩,状元及第,该赴琼林宴,并游街三日。”
“这状元郎好俊的相貌!就是身子看起来过于单薄了一点。也不知道他可有妻儿?”
“状元郎还未婚配。他年方二十,学富五车,正是好时候。听说令千金才貌出众,大人觉着这状元郎怎么样?与令千金可般配。”
谁也想不到状元郎卫桐竟娶了个一无所有的孤女。
原身姓孟,全名孟溪,但早已没人在意她的姓氏,甚至没人在意她叫什么了。
原身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
她在十五六岁花朵一样年纪的时候,自然也同大部分闺中少女一般期盼着能嫁个良人——然而她最终嫁给了卫桐,一个不近女色的“男人”。
至于卫桐为什么不近女色呢?
答案就在眼前。
当然是因为她压根就不是男人而是货真价实的女人,试问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漂亮的姑娘。
性别相同,怎么谈恋爱?
这卫桐换上了女装,从头发丝儿到一双雪足,无一不是备受上天的眷顾,她生得貌美。
她有着一张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细溜的脸蛋。
别的贵女平日里都会涂抹很多脂粉,把脸弄得跟面板似的。
卫桐却不喜欢这一套,她天生肤白,劣质的脂粉只会为她减彩,故而她只描了两撇细细的柳叶弯眉,涂了薄薄的口脂。
一簇桂花开得正繁,光影筛落在少女晶莹的面庞上,模糊了她的神色。
卫桐紧张地站着,她这是头一次紧张得忍不住抓着自己的衣角。
魏王走的每一步都仿佛踏在卫桐的心跳上,他每走一步,她的心就“咚”地跳一下,心不由己。
魏王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侧腰:“阿桐,这样就生气了?”
文武百官,还有他父皇一个个的眼睛都瞎了!卫桐明明是个美娇娥,他们怎么能把她当成男人!这腰肢轻轻一掐,细得不可思议,男人怎么会有这么软这么细的腰!
卫桐娇小轻盈,抱在腿上没什么分量,她的身子很软,隔着单薄的绸缎料子,少女窈窕的曲线清晰地印在了他的手上。
乌黑的发丝衬得她的肌肤宛如丁香花瓣,细腻娇嫩,又有种容易被摧毁的脆弱。
因为羞愤难当,卫桐的杏眼中汪着晶莹的泪意,她的双眸水润又勾魂,不妖不媚,吸引了魏王的目光。
只因为,这个世界上这样大胆的女子十分少有。她不似青楼女子的狂放,却也不像大家闺秀那般古板得无味,眸光流转之间,原本算不上倾城的面容也变得生动起来。
卫桐扭了扭腰,想要甩开魏王的手,可是亭子就这么大个地儿,魏王又逼她逼得紧,卫桐被逼到边边儿去了,差一点就要掉入水里。
“我听了王爷的话,换了女装,王爷现在满意了?王爷现在可以离开了吗?”卫桐冷冷地道,只可惜声音里的哽咽破坏了气势。
魏王眉如青峰眼似寒星,面容冷峻,如意云纹镶边的锦袍,阳光将他身上的沉肃冷硬压去了一点点。
其实魏王的五官俊美和善,唇角天生微微上翘,只是他气势逼人,让人望而生畏,让人不敢对他的相貌生出懈怠之意。
比起卫桐的紧张和拘束,魏王显得胸有成竹,他伸手握住卫桐的下巴,用拇指摩挲了一下,就感到手下的小人儿轻轻地抖了抖。
卫桐的睫毛扑闪,像快速扇动的小扇子,又像是正在拼命振翅想逃离的小蝴蝶,她的身子在魏王的手掌轻轻抚摸她的背脊时,颤抖得越发厉害起来。
两颊绯红,眸如水洗,魏王像欣赏垂死挣扎的猎物般看着卫桐。
深沉的黑眸,与卫桐水汪汪的桃花眼对上了。卫桐胆怯,瞬间移开了,脸颊通红。她此刻羞怯不已,哪里敢看魏王的眼睛。
在魏王低下头,轻轻地在她唇角留下痕迹时,卫桐只觉得天旋地转,呼吸艰难,快要喘不过气来:“魏王,您自重……”
实际上卫桐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卫桐的“重”字未曾说完,便被魏王接下来的动作给吓得语不成调。
魏王欣赏着卫桐充满恐惧和不安的眼神,低下头去,俯首在她耳边说:“本王不知道自重两个字怎么写。不如下次你教教本王。”
骗婚!
骗婚!
她就是那个可怜的妻子……
她的相公和魏王在凉亭里不可描述,心神全在魏王身上,哪里看得见她这个正儿八经的妻子。
成亲一年有余,孟溪发现自家相公不是个男人,是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
作为男人,卫桐有点矮,身材也过分纤弱了一点。
不过当今皇帝爱美成风,又偏好阴柔美,导致官员中纤弱阴柔的不在少数,朝中男子也有敷粉饰面。
卫桐稍稍装扮后便可以假乱真。
再者卫桐一张嘴是带着沙哑的嗓音,不似小姑娘们的娇软清脆,再加上女扮男装参加科举,可是要牵连全家的,所以从前的原身,从未往这个方向想过。
最重要的是原身可是圆过房的。
大婚当晚,她在婚房内惴惴不安地等待新郎官卫桐。
两人喝了交杯酒。
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都疼。头疼也就算了,毕竟她昨天晚上喝了酒,可是身体也疼!尤其是某个难以启齿的部位,简直……
元帕是见了红的。
那个时候原身还不知道卫桐男扮女装,卫桐的真实身份是女人,只以为是自己的夫君和自己行房事。
卫桐一直表现的很深情的模样,让原身对自己和“他”有了夫妻之实这件事深信不疑。
卫桐是新科状元,原身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骑在高大骏马上,整个人看起来仪表非凡。
卫桐被众人围着,前呼后拥,真是威风。
不止老百姓们纷纷围观看热闹,就连达官贵人们交头接耳。
“他就是皇帝钦点的新科状元,名叫卫桐。按照规矩,状元及第,该赴琼林宴,并游街三日。”
“这状元郎好俊的相貌!就是身子看起来过于单薄了一点。也不知道他可有妻儿?”
“状元郎还未婚配。他年方二十,学富五车,正是好时候。听说令千金才貌出众,大人觉着这状元郎怎么样?与令千金可般配。”
谁也想不到状元郎卫桐竟娶了个一无所有的孤女。
原身姓孟,全名孟溪,但早已没人在意她的姓氏,甚至没人在意她叫什么了。
原身这一生,没过过几天快活日子。
她在十五六岁花朵一样年纪的时候,自然也同大部分闺中少女一般期盼着能嫁个良人——然而她最终嫁给了卫桐,一个不近女色的“男人”。
至于卫桐为什么不近女色呢?
答案就在眼前。
当然是因为她压根就不是男人而是货真价实的女人,试问一个性取向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喜欢上一个漂亮的姑娘。
性别相同,怎么谈恋爱?
这卫桐换上了女装,从头发丝儿到一双雪足,无一不是备受上天的眷顾,她生得貌美。
她有着一张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细溜的脸蛋。
别的贵女平日里都会涂抹很多脂粉,把脸弄得跟面板似的。
卫桐却不喜欢这一套,她天生肤白,劣质的脂粉只会为她减彩,故而她只描了两撇细细的柳叶弯眉,涂了薄薄的口脂。
一簇桂花开得正繁,光影筛落在少女晶莹的面庞上,模糊了她的神色。
卫桐紧张地站着,她这是头一次紧张得忍不住抓着自己的衣角。
魏王走的每一步都仿佛踏在卫桐的心跳上,他每走一步,她的心就“咚”地跳一下,心不由己。
魏王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侧腰:“阿桐,这样就生气了?”
文武百官,还有他父皇一个个的眼睛都瞎了!卫桐明明是个美娇娥,他们怎么能把她当成男人!这腰肢轻轻一掐,细得不可思议,男人怎么会有这么软这么细的腰!
卫桐娇小轻盈,抱在腿上没什么分量,她的身子很软,隔着单薄的绸缎料子,少女窈窕的曲线清晰地印在了他的手上。
乌黑的发丝衬得她的肌肤宛如丁香花瓣,细腻娇嫩,又有种容易被摧毁的脆弱。
因为羞愤难当,卫桐的杏眼中汪着晶莹的泪意,她的双眸水润又勾魂,不妖不媚,吸引了魏王的目光。
只因为,这个世界上这样大胆的女子十分少有。她不似青楼女子的狂放,却也不像大家闺秀那般古板得无味,眸光流转之间,原本算不上倾城的面容也变得生动起来。
卫桐扭了扭腰,想要甩开魏王的手,可是亭子就这么大个地儿,魏王又逼她逼得紧,卫桐被逼到边边儿去了,差一点就要掉入水里。
“我听了王爷的话,换了女装,王爷现在满意了?王爷现在可以离开了吗?”卫桐冷冷地道,只可惜声音里的哽咽破坏了气势。
魏王眉如青峰眼似寒星,面容冷峻,如意云纹镶边的锦袍,阳光将他身上的沉肃冷硬压去了一点点。
其实魏王的五官俊美和善,唇角天生微微上翘,只是他气势逼人,让人望而生畏,让人不敢对他的相貌生出懈怠之意。
比起卫桐的紧张和拘束,魏王显得胸有成竹,他伸手握住卫桐的下巴,用拇指摩挲了一下,就感到手下的小人儿轻轻地抖了抖。
卫桐的睫毛扑闪,像快速扇动的小扇子,又像是正在拼命振翅想逃离的小蝴蝶,她的身子在魏王的手掌轻轻抚摸她的背脊时,颤抖得越发厉害起来。
两颊绯红,眸如水洗,魏王像欣赏垂死挣扎的猎物般看着卫桐。
深沉的黑眸,与卫桐水汪汪的桃花眼对上了。卫桐胆怯,瞬间移开了,脸颊通红。她此刻羞怯不已,哪里敢看魏王的眼睛。
在魏王低下头,轻轻地在她唇角留下痕迹时,卫桐只觉得天旋地转,呼吸艰难,快要喘不过气来:“魏王,您自重……”
实际上卫桐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
卫桐的“重”字未曾说完,便被魏王接下来的动作给吓得语不成调。
魏王欣赏着卫桐充满恐惧和不安的眼神,低下头去,俯首在她耳边说:“本王不知道自重两个字怎么写。不如下次你教教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