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因为这一瓶五粮液,我们又进行了一次饕餮大餐,不过这次再也不弄什么狗肉了,也该换换口味了,丹江为此费尽了心机。他找到一个在庙沟的好朋友,前几年还是一把好猎手,打兔子、打野鸡什么的不在话下,有时还会打到狼和野猪,近绝对不允许捕猎了,镇派出所都把他的猎枪没收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什么的,反正就是为了环保吧,但他也别无所长,原来偶尔打到兔子啊野鸡啊什么的还能换到几个钱,勉强能为家里买点柴米油盐为妻儿添置些新衣服。
不准打猎后,日子就更加难过了,他只有种地还是一把好手,只能赶忙客,麦子熟时出门给人家帮忙收麦子、种玉米,玉米熟时又出门给人家帮忙收玉米、大豆、种小麦,一年两季倒,从我们村子开始赶忙一直赶到关中平原地区,前后总共也有两个月时间,每天15块钱到20块钱不等,就看主人家管饭不管饭。
而自己家田地里的农活又是妻儿累死累活地干,因为自己家里麦子或玉米熟的时候,别人家的麦子或玉米也一块熟了,所以赶紧出门赶忙客去了。平时农闲,他就只能呆在家里了,一家的花销全靠那两个月赶忙客赚的了,还要供孩子上学,日子真是捉襟见肘。一着急脾气就不好,有时就冲妻子发脾气,妻子看他胡乱发脾气就说他没什么本事,“就是有出息在老婆和儿女面前发脾气。”他也就越发唉声叹气不知怎么寻找出路了。他自己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猜出来女儿要比儿子大,因为先生了女儿,所以才拼了命地要生个什么儿子。也算上天眷顾,让他们第二个孩子就是个地道的儿子,否则,谁知道他们生到什么时候才罢休。
我常见这种情况,第一个是个女儿,就吵着一定要生个儿子什么的来继承什么香火(实际上自己家的香火到底有什么可继承的先不说),结果老天也爱捉弄,第二胎、第三胎都是女孩,就把她们送人,继续生(这个时候就得“逃”在外地去生,成了“超生游击队”的骨干了),直到是个儿子了才罢休,也因此弄得家境更加窘迫。老大女儿往往还被留在身边,大约是因为第一胎的确还是有点血肉相连的感觉吧,而后面的女儿嘛,就没那么强烈的感觉了,不但没感觉,反而深恶痛绝啊,只有到了儿子,才有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了。也因此,即使大女儿有幸被留到身边,其“待遇”也是天壤之别,就拿这猎人家的情况来说吧,女儿也仅仅比儿子大不到三岁,还不到十二岁,但已经担负起了家里很大一部分农活,而小儿子连个力所能及的活儿也舍不得让他做,再则,从没让女儿去学校读过一天书,而只让儿子去读书,希望他能光耀门楣,三则如果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肯定先尽儿子,女儿只有在旁边看下巴的份,偶尔才会分到一些残羹冷炙,那也是弟弟吃不了啦才分给她的不过这个时候她也倒排在父母前面了,父母让她先吃,自己继续看着女儿的下巴,也不知道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丹江叫他给逮些松鼠,实际上就是松鼠,松鼠肉丹江是吃过一次,但太难逮,能吃一次绝对是难得的口福。他老念念不忘那顿松鼠肉,老说,就他所吃过的肉类里面,就属松鼠肉最好吃,其次才是狗肉,至于羊肉、猪肉、驴肉、牛肉、鸡肉、蛇肉、鱼肉什么的,都很一般,即使所谓的别的野味,比松鼠肉也差远了,所以松鼠肉下酒再美妙不过了。他给那猎人讲好一只松鼠就两三块钱,猎人花了足足十几天时间才逮住了不到二十只松鼠,但也让我们足足美餐了一顿,大家对五粮液还是有些感觉,“恩,不错,不错,这酒差不多和太白西凤一样好喝,没有辜负这松鼠肉的陪伴啊!”这话反而让肉蒲团好好笑话了一番,“没出息,怎么什么酒都和太白西凤来比,好象天下除了太白酒和西凤酒,就没别的好酒了!”
不准打猎后,日子就更加难过了,他只有种地还是一把好手,只能赶忙客,麦子熟时出门给人家帮忙收麦子、种玉米,玉米熟时又出门给人家帮忙收玉米、大豆、种小麦,一年两季倒,从我们村子开始赶忙一直赶到关中平原地区,前后总共也有两个月时间,每天15块钱到20块钱不等,就看主人家管饭不管饭。
而自己家田地里的农活又是妻儿累死累活地干,因为自己家里麦子或玉米熟的时候,别人家的麦子或玉米也一块熟了,所以赶紧出门赶忙客去了。平时农闲,他就只能呆在家里了,一家的花销全靠那两个月赶忙客赚的了,还要供孩子上学,日子真是捉襟见肘。一着急脾气就不好,有时就冲妻子发脾气,妻子看他胡乱发脾气就说他没什么本事,“就是有出息在老婆和儿女面前发脾气。”他也就越发唉声叹气不知怎么寻找出路了。他自己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不用我多说,大家应该猜出来女儿要比儿子大,因为先生了女儿,所以才拼了命地要生个什么儿子。也算上天眷顾,让他们第二个孩子就是个地道的儿子,否则,谁知道他们生到什么时候才罢休。
我常见这种情况,第一个是个女儿,就吵着一定要生个儿子什么的来继承什么香火(实际上自己家的香火到底有什么可继承的先不说),结果老天也爱捉弄,第二胎、第三胎都是女孩,就把她们送人,继续生(这个时候就得“逃”在外地去生,成了“超生游击队”的骨干了),直到是个儿子了才罢休,也因此弄得家境更加窘迫。老大女儿往往还被留在身边,大约是因为第一胎的确还是有点血肉相连的感觉吧,而后面的女儿嘛,就没那么强烈的感觉了,不但没感觉,反而深恶痛绝啊,只有到了儿子,才有血浓于水的骨肉之情了。也因此,即使大女儿有幸被留到身边,其“待遇”也是天壤之别,就拿这猎人家的情况来说吧,女儿也仅仅比儿子大不到三岁,还不到十二岁,但已经担负起了家里很大一部分农活,而小儿子连个力所能及的活儿也舍不得让他做,再则,从没让女儿去学校读过一天书,而只让儿子去读书,希望他能光耀门楣,三则如果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肯定先尽儿子,女儿只有在旁边看下巴的份,偶尔才会分到一些残羹冷炙,那也是弟弟吃不了啦才分给她的不过这个时候她也倒排在父母前面了,父母让她先吃,自己继续看着女儿的下巴,也不知道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滋味。
丹江叫他给逮些松鼠,实际上就是松鼠,松鼠肉丹江是吃过一次,但太难逮,能吃一次绝对是难得的口福。他老念念不忘那顿松鼠肉,老说,就他所吃过的肉类里面,就属松鼠肉最好吃,其次才是狗肉,至于羊肉、猪肉、驴肉、牛肉、鸡肉、蛇肉、鱼肉什么的,都很一般,即使所谓的别的野味,比松鼠肉也差远了,所以松鼠肉下酒再美妙不过了。他给那猎人讲好一只松鼠就两三块钱,猎人花了足足十几天时间才逮住了不到二十只松鼠,但也让我们足足美餐了一顿,大家对五粮液还是有些感觉,“恩,不错,不错,这酒差不多和太白西凤一样好喝,没有辜负这松鼠肉的陪伴啊!”这话反而让肉蒲团好好笑话了一番,“没出息,怎么什么酒都和太白西凤来比,好象天下除了太白酒和西凤酒,就没别的好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