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说话了,“我暂时还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
但是他吃人,多半是为了提升实力。
人的血肉,在他看来是大补之物。
他吃人,应该是为了补充精气神。”
县令定定看着林庸,“可是先前,来了两个修仙者,一个是元婴期的,一个是金丹期的,追查凶物,最后都没有了消息。
你真的能行么?
你是什么境界呢?”
林庸说话了,“我实力自然比他们强,只要碰见凶物,肯定能抓到凶物,只是现在,我没有头绪,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凶物。”
县令站起来,“如果你能抓住凶物,我会给你一千两白银的赏银。
我们只是一个小县城,没有太多的银钱,只能给你一千两了。”
林庸说话了,“赏银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抓住那个凶物。
我需要看看县衙有关这些吃人的案件的卷宗,看看受害人有没有什么相同点,看看怎么能找出来这个凶物。”
县令说话了,“没有问题,王主簿,你带着他去看卷宗。”
旁边一个穿着官服大人应声了,“随我来吧。”
林庸对着县令点了点头,就随这个王主簿去了。
进入了这个院落旁边的一座房间。
里面放置的应该都是类似的卷宗。
王主簿稍稍查看了一下,就拿出来了一尺厚的卷宗,递给林庸,“这里都是有关这个案子的卷宗,你随便看。”
旁边就有桌子,林庸把卷宗放在桌子上,开始看了起来。
有些卷宗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大约一百多年前的。
也就是说,从一百多年前,这个凶物已经开始再这里吃人了。
开始,两三年吃上一次,一次吃三四个人。
后来,一年一次。
现在,似乎更加频繁了。
林庸继续看卷宗,似乎这个凶物,吃人,就是在那些小家庭选择。
并不会在对一个很大的家庭下手。
对于这些小家庭的人来说,就是灭门之祸。
一般也是选择那些独门独户的人家。
这些被害的家庭,最多的一个家庭就是五个人,从来没有超过五个人的。
最少的也有两个人。
不会再多,不会再少。
这些人除了这些共同点,没有其他共同点了。
全城,各个地方都有分布。
甚至每个区域,都不一定。
似乎对于什么地方,什么区域的人,这个凶物并无偏好。
至于吃什么人,一般来说都是选择家里的人,平均年龄偏小的。
比如一对年轻夫妻带着一个孩子。
对于那些一对老人,带着儿女的,一般不选择。
这个凶物唯一的特点大概就是这个了,偏好年轻人,年龄偏小的人。
林庸看了看,这个凶物作案已经很多起了,大约有六十多起。
吃掉的人,大约有三四百人。
真的是不少了。
但是,对于这个城市来说,就有些少了。
这个城市有几万人。
几万人的城市,吃掉三四百人,真的很少,而且还是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里。
卷宗很多,大约一尺多厚,林庸很快看完了。
看完了,就看到王主簿站在窗户旁边。
王主簿听到林庸站起来,转身过来,“看完了?”
林庸点了点头,“看完了。”
王主簿说话了,“这些年,历任的县令都很为这件事情头疼,但是没有办法。”
林庸说话了,“我一定会抓住这个凶物的,放心,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归肯定会抓住的。”
王主簿面上露出一丝感激,“我替百姓,替县令大人谢谢您了。”
林庸点了点头。
王主簿送林庸出了衙门。
然后对衙门看门的衙役说了,以后林庸来了,直接带进来,不用禀报。
林庸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还在思索。
这个凶物,显然实力在提升,吃人的数量,频率也在加多,加快。
林庸再次把目光对准了山上的三个生灵。
葫芦藤在安心修炼,面上似乎有些愁容,看起来一副担忧的样子。
葫芦藤的气息特别纯正,就是草木之精的一股淡淡清香,显然不是吃人的凶物。
老虎看起来也不是。
老虎抓住了一只兔子,在玩耍,放在嘴边都没有吃。
玩够了兔子,就放兔子离开了。
小金在睡觉。
似乎并没有用心修炼。
小金,林庸皱起了眉头。
小金身上的气息很奇怪,都被规则之力给掩盖住了。
让人看不分明。
林庸不是笨蛋,自然也是有些怀疑小金的。
但是,林庸有些想当然了。
像是小金那样的生灵,生来就具有规则之力,这样的规则之力,如果好好修炼,会让他很快踏上无比强大的境界。
只要修炼规则之力就好,而且,只需要少量的修炼资源来维系肉身的需要。
所以,在林庸看来,小金不太可能是凶物。
因为,谁会放弃一条大道,走崎岖的,而且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小路呢?
更不用说,那条小路,上面肮脏,布满了臭水沟不说,走下去,甚至可能让自己灰飞烟灭。
自然,林庸想当然了。
林庸是人类,无法理解,人类的血肉,对一些神灵来说,具有怎样的诱惑。
老虎就算是没有走上吸收血食强大自身的道路,但是人类的血肉,对他也是有吸引力的。
只不过,他看的清楚,而且,自觉这条路充满艰险,放弃了。
并不是说老虎就多么善良。
选择的道路不同罢了。
林庸躺在躺椅上,看着陌生的星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神魂笼罩了整个城市。
今夜,凶物会不会出现呢?
林庸不知道。
城市里的人不知道。
城市里的人,都知道了凶物吃人的事情。
而且,接连两天发生了两起。
但是,多数人都不认为自己会这么倒霉,就被凶手给吃了。
李狗蛋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人。
李狗蛋住在林子街,家里有一个小小的售卖杂货的店铺。
李狗蛋的老婆,是一个身材壮硕,嗓门很大的女人。
他们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经过了一天的劳作。
一家三口,已经在油灯下洗漱,准备睡觉了。
这个时代,蜡烛,油灯都是非常昂贵的物品。
李狗蛋家里晚上能用上油灯,已经算是不错的人家了。
不过,晚上也只会用上那么一会儿。
洗漱了,下来就该睡觉了。
一家三口都上床了,正准备吹灭油灯。
突然,看到房间内亮起了一些金色的光芒。
但是他吃人,多半是为了提升实力。
人的血肉,在他看来是大补之物。
他吃人,应该是为了补充精气神。”
县令定定看着林庸,“可是先前,来了两个修仙者,一个是元婴期的,一个是金丹期的,追查凶物,最后都没有了消息。
你真的能行么?
你是什么境界呢?”
林庸说话了,“我实力自然比他们强,只要碰见凶物,肯定能抓到凶物,只是现在,我没有头绪,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凶物。”
县令站起来,“如果你能抓住凶物,我会给你一千两白银的赏银。
我们只是一个小县城,没有太多的银钱,只能给你一千两了。”
林庸说话了,“赏银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抓住那个凶物。
我需要看看县衙有关这些吃人的案件的卷宗,看看受害人有没有什么相同点,看看怎么能找出来这个凶物。”
县令说话了,“没有问题,王主簿,你带着他去看卷宗。”
旁边一个穿着官服大人应声了,“随我来吧。”
林庸对着县令点了点头,就随这个王主簿去了。
进入了这个院落旁边的一座房间。
里面放置的应该都是类似的卷宗。
王主簿稍稍查看了一下,就拿出来了一尺厚的卷宗,递给林庸,“这里都是有关这个案子的卷宗,你随便看。”
旁边就有桌子,林庸把卷宗放在桌子上,开始看了起来。
有些卷宗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大约一百多年前的。
也就是说,从一百多年前,这个凶物已经开始再这里吃人了。
开始,两三年吃上一次,一次吃三四个人。
后来,一年一次。
现在,似乎更加频繁了。
林庸继续看卷宗,似乎这个凶物,吃人,就是在那些小家庭选择。
并不会在对一个很大的家庭下手。
对于这些小家庭的人来说,就是灭门之祸。
一般也是选择那些独门独户的人家。
这些被害的家庭,最多的一个家庭就是五个人,从来没有超过五个人的。
最少的也有两个人。
不会再多,不会再少。
这些人除了这些共同点,没有其他共同点了。
全城,各个地方都有分布。
甚至每个区域,都不一定。
似乎对于什么地方,什么区域的人,这个凶物并无偏好。
至于吃什么人,一般来说都是选择家里的人,平均年龄偏小的。
比如一对年轻夫妻带着一个孩子。
对于那些一对老人,带着儿女的,一般不选择。
这个凶物唯一的特点大概就是这个了,偏好年轻人,年龄偏小的人。
林庸看了看,这个凶物作案已经很多起了,大约有六十多起。
吃掉的人,大约有三四百人。
真的是不少了。
但是,对于这个城市来说,就有些少了。
这个城市有几万人。
几万人的城市,吃掉三四百人,真的很少,而且还是在长达一百多年的时间里。
卷宗很多,大约一尺多厚,林庸很快看完了。
看完了,就看到王主簿站在窗户旁边。
王主簿听到林庸站起来,转身过来,“看完了?”
林庸点了点头,“看完了。”
王主簿说话了,“这些年,历任的县令都很为这件事情头疼,但是没有办法。”
林庸说话了,“我一定会抓住这个凶物的,放心,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总归肯定会抓住的。”
王主簿面上露出一丝感激,“我替百姓,替县令大人谢谢您了。”
林庸点了点头。
王主簿送林庸出了衙门。
然后对衙门看门的衙役说了,以后林庸来了,直接带进来,不用禀报。
林庸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还在思索。
这个凶物,显然实力在提升,吃人的数量,频率也在加多,加快。
林庸再次把目光对准了山上的三个生灵。
葫芦藤在安心修炼,面上似乎有些愁容,看起来一副担忧的样子。
葫芦藤的气息特别纯正,就是草木之精的一股淡淡清香,显然不是吃人的凶物。
老虎看起来也不是。
老虎抓住了一只兔子,在玩耍,放在嘴边都没有吃。
玩够了兔子,就放兔子离开了。
小金在睡觉。
似乎并没有用心修炼。
小金,林庸皱起了眉头。
小金身上的气息很奇怪,都被规则之力给掩盖住了。
让人看不分明。
林庸不是笨蛋,自然也是有些怀疑小金的。
但是,林庸有些想当然了。
像是小金那样的生灵,生来就具有规则之力,这样的规则之力,如果好好修炼,会让他很快踏上无比强大的境界。
只要修炼规则之力就好,而且,只需要少量的修炼资源来维系肉身的需要。
所以,在林庸看来,小金不太可能是凶物。
因为,谁会放弃一条大道,走崎岖的,而且是没有什么前途的小路呢?
更不用说,那条小路,上面肮脏,布满了臭水沟不说,走下去,甚至可能让自己灰飞烟灭。
自然,林庸想当然了。
林庸是人类,无法理解,人类的血肉,对一些神灵来说,具有怎样的诱惑。
老虎就算是没有走上吸收血食强大自身的道路,但是人类的血肉,对他也是有吸引力的。
只不过,他看的清楚,而且,自觉这条路充满艰险,放弃了。
并不是说老虎就多么善良。
选择的道路不同罢了。
林庸躺在躺椅上,看着陌生的星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神魂笼罩了整个城市。
今夜,凶物会不会出现呢?
林庸不知道。
城市里的人不知道。
城市里的人,都知道了凶物吃人的事情。
而且,接连两天发生了两起。
但是,多数人都不认为自己会这么倒霉,就被凶手给吃了。
李狗蛋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人。
李狗蛋住在林子街,家里有一个小小的售卖杂货的店铺。
李狗蛋的老婆,是一个身材壮硕,嗓门很大的女人。
他们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经过了一天的劳作。
一家三口,已经在油灯下洗漱,准备睡觉了。
这个时代,蜡烛,油灯都是非常昂贵的物品。
李狗蛋家里晚上能用上油灯,已经算是不错的人家了。
不过,晚上也只会用上那么一会儿。
洗漱了,下来就该睡觉了。
一家三口都上床了,正准备吹灭油灯。
突然,看到房间内亮起了一些金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