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林宵和夏当归正对着顾弗青,而唐景枫则抱臂靠在墙壁上,看似懒洋洋,目光却耐人寻味。
林宵还没从夏当归的话里回过神来,耳边依旧回荡着女孩那句势在必得的“证明给你看”,忽然他便感觉腹部一凉。
下意识低头一瞥,林宵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苍天!夏当归这是在干什么!
他只套了一件简单的宽松短袖,外套丢在办公室没有穿,所以夏当归伸过来撩他的衣服,动作是极其轻松。
唐景枫一愣,脚步下意识往前挪。可他到底是清楚夏当归的目的,所以虽然心里很不高兴,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只抿抿唇,鼻间一声轻哼,不情不愿地转开脑袋。
“呀!”触目是男人精瘦的身材,六块结实的小麦色腹肌,还有一道隐隐可见且颇有年岁的狰狞疤痕。
顾弗青的脸瞬间便红了。
“小夏!”林宵第一次对女生不礼貌,他几乎是重重拍掉了夏当归的手掌,将被她毫不客气撩起的衣服仓惶扯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夏当归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甚至没有跟林宵解释任何。
顾弗青没敢抬脸,将脑袋埋得更低,从三人跟前小跑着离开,头也不回。
“林宵,”一分钟后,夏当归喊了一声,“别整理你的衣服了。”
“……”林宵眉头皱得都能挤死几只蚂蚁。
“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夏当归波澜不惊道,“你还不开窍?”她说着瞥林宵,将后者疑惑的表情尽收眼底。
“笨,”唐景枫都看不下去了,过来拍了拍林宵肩膀,“亏我家当归煞费苦心,你都没注意,光想着自己害羞了。”
夏当归斜眼,“你家的?”她觉得林宵和唐景枫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的人,一个嘴太滑,一个人太木。
唐景枫笑眯眯,“我家的,”他现在很享受和夏当归耍嘴皮子的乐趣,“走,找钱一去。”
当然唐景枫很清楚,和夏当归斗嘴虽好,但不能逾了底线,所以他话头一转,既讨了便宜又不会惹得丫头不快,机警得很。
两人走了,而林宵也终于明白夏当归的意思了。
顾弗青和林宵认识,却在看到他裸露的腹部时还会避开目光,又怎么可能是他所认为的那种女孩呢?
林宵抿唇,拳心慢慢紧握。
可,几年前,是自己亲眼所见……
钱一的住所就在ht旁边的小型公寓楼,也可以说在ht就职的大部分外省人员都住在那幢公寓楼。或许是距离方便,又或许是ht的老板统一安排了住宿问题。
不过虽然地点掌握容易,要想进去却有些困难。
门卫似乎尽职得过分,不仅外来访客要身份登记,连小区居民都要刷卡进入。
林宵说那个叫顾弗青的女孩一直跟踪黑色背心男却常在半路跟丢,其实她就算跟踪成功了,想找到人家具体几楼几室也非易事。
这案子现在已经算是放到明面上来了,所以唐景枫和夏当归并不忌讳实名登记,况且他们两人也非编制内的警务人员,说到底身份也没有林宵那几个来得敏感。
这个点不知道钱一在不在公寓里,唐景枫和夏当归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敲了门。等了大概半分钟,屋门竟然开了。
“你们是……”应门的是个高大的男人,黑眉大眼,高鼻薄唇,棱角分明。
“川南刑侦行动队案情特助。”唐景枫简洁而直白,在钱一开门的刹那就把屋子给大致扫视了一遍。
客厅不大,二十平米的样子,旁边用玻璃门隔开,形成开放式卧室。而客厅的正对面是小型厨房,至于卫生间在哪儿,从唐景枫这个角度并不能看到。
与其说是单身公寓,倒不如说是ht为他们安排的简单宿舍,迷你极了。
“刑侦……”钱一不傻,细细咀嚼后瞬间便明白了,“快请进!”他似乎难掩激动,但脸上还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夏当归心里有了底,这男人真如朱祥所言,和碎尸案的被害者邵三关系匪浅。如果的确是钱一在案发现场推波助澜让碎尸案轰动全城,那么就不难解释他的激动情绪是因为在明白自己无法报警后警察却自动找上门的亢奋。
至于紧张,夏当归认为这楼里大部分是ht的人,钱一让他们两个进门,只是害怕被发现,跟不敢报警是一个道理。
想到这个,夏当归斜了唐景枫一眼,对于他站在门口就自报身份表示毫不掩饰的鄙夷。
钱一手脚很利索地端来了两杯水,大概在ht呆久了的缘故,他会看脸色和眼色,不等唐景枫和夏当归提问已经自顾自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什么而来,我这几天待在公寓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就等着你们来找我。”
唐景枫和夏当归对视一眼,相比较于朱祥,钱一的配合态度实在让他们有些……错愕?
“你们是为碎尸案来的,对不对?”钱一的相貌属于硬汉类型,但此刻却露出一丝苦楚,“这么说吧,我可以肯定碎尸案的被害人,就是我兄弟——邵三。”
虽然林宵几乎已经将死者身份确定为邵三,而且朱祥、顾弗青和钱一三个人的笔录都如此,但唐景枫还是拿出那一件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染了血的衣服,语气严肃道:“你看看吧,是不是邵三的?”
钱一接过,手指微抖。
唐景枫不动声色地看向夏当归,用眼神询问她钱一这人有没有嫌疑。
夏当归收回落在钱一手上以及脸上的目光,转而皱眉,淡淡摇了摇头。
意思很明显,不能肯定,需要进一步确认。
衣服上的血迹早已凝固,呈现渗人的褐色斑驳。钱一只是正反翻了两下,就将手撑在椅背上,拳心紧紧握着那衣服,紧到手背青筋暴起。
“是……邵三的……”他面色有些白,哪怕心里无比确定自己的兄弟已遇害,真到了这时候,反而愈发难以接受。
“噢?”唐景枫换了个坐姿,将长腿轻轻叠起,食指在大腿上点了两下慢慢道,“这衣服没什么特别的,你如何肯定?”
死者的衣服的确没什么特别,不是名牌也非地摊货,只是最普通的polo衫而已。况且,这衣服上没有任何装饰品,纯白底色,胸前两条蓝黑相间的横杠,实打实的运动款。
“因为,”钱一深吸一口气,似乎在缓和自己的情绪,随即他定定神,目光坚毅地在唐景枫和夏当归跟前把衣服展开,“除了邵三,我从没有见过谁会把别针扣在领子上!”
夏当归一愣,唐景枫悠悠摆着的脚一停。
钱一呼吸急促,手指点着的地方却并没有看到别针。
“别针?”夏当归问,眼尖如她拼命眨了下眸子,甚至微微前倾上半身,也没发现有什么别针。而且林宵和秦法医肯定对这衣服检测过多遍,如果有别针,他们早该知道了。
钱一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眼眶却有些红了。
“这里……你们仔细看……”他抖着嗓子慢慢道,“有个孔……”
夏当归凑近,唐景枫看到她侧颊表情一变。
果然有个小孔!
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因为那孔真的太小了。
如果不是钱一知道邵三有这个习惯,他就不会着重注意衣领的位置。如果不是那被扯掉的别针尖端勾出一根细线,钱一也可能发现这个几乎隐形的小孔!
这样说来……凶手明确知道别针是邵三的特征?而他不小心勾了丝,或许是因为当时太过着急惶恐?
又是熟人作案?
“邵三和我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但他们那块儿有个特殊的风俗,出门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要在衣领上扣个别针,因为别针的形状和回形针差不多,寓意出了村的孩子要记得回家,”钱一吸吸鼻子,勉强冷静下来道,“虽然我们是一个县,不过这风俗也就他们附近几个村常年在流传,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尽管如此,也不是每个人出了破落的小村子融入大都市还记得故乡的习俗,但邵三是一个。”
“别针扣在衣领上特别奇怪,所以一开始他到ht上班,老板强制要求他摘掉。邵三不肯,为此闹过一段时间,后来老板见他模样好生意好,慢慢也就随了他了。”
“我们之前不认识,在ht呆了五六年,慢慢才熟悉起来,也就发现原来我们还是同乡。他很孝顺,扣别针可能是他念旧想家,也可能只是一个精神寄托而已。”
“等等,”说到这里,唐景枫适时开口打断钱一,“这五六年的时间里,邵三一直都会在衣领上扣一个别针?”
钱一点点头,“是的,至少我们一周六天上班,他天天都扣着,”大概觉得不精确,钱一又道,“有时候星期天休息,我在街上遇到他,他也有扣别针。”
唐景枫又问:“邵三应该也住在这幢楼吧?”
意料之外的,钱一摇头了。
“不,我之前说过,邵三模样好生意好,一到ht就红得不得了,他没有公寓,老板也不需要给他安排公寓,因为所有请他出去玩的富商,都会要求他过夜。”
“那没生意的时候呢?”夏当归奇怪,就算生意再好,不可能天天都在外面,身体哪吃得消……
钱一却笑了。
“他出去过夜也并非都是为了生意,寻常的时候,他会歇在我这里,里头那一间,就是他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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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套了一件简单的宽松短袖,外套丢在办公室没有穿,所以夏当归伸过来撩他的衣服,动作是极其轻松。
唐景枫一愣,脚步下意识往前挪。可他到底是清楚夏当归的目的,所以虽然心里很不高兴,最终还是忍了下来,只抿抿唇,鼻间一声轻哼,不情不愿地转开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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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当归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甚至没有跟林宵解释任何。
顾弗青没敢抬脸,将脑袋埋得更低,从三人跟前小跑着离开,头也不回。
“林宵,”一分钟后,夏当归喊了一声,“别整理你的衣服了。”
“……”林宵眉头皱得都能挤死几只蚂蚁。
“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夏当归波澜不惊道,“你还不开窍?”她说着瞥林宵,将后者疑惑的表情尽收眼底。
“笨,”唐景枫都看不下去了,过来拍了拍林宵肩膀,“亏我家当归煞费苦心,你都没注意,光想着自己害羞了。”
夏当归斜眼,“你家的?”她觉得林宵和唐景枫简直就是两个极端的人,一个嘴太滑,一个人太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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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也不是每个人出了破落的小村子融入大都市还记得故乡的习俗,但邵三是一个。”
“别针扣在衣领上特别奇怪,所以一开始他到ht上班,老板强制要求他摘掉。邵三不肯,为此闹过一段时间,后来老板见他模样好生意好,慢慢也就随了他了。”
“我们之前不认识,在ht呆了五六年,慢慢才熟悉起来,也就发现原来我们还是同乡。他很孝顺,扣别针可能是他念旧想家,也可能只是一个精神寄托而已。”
“等等,”说到这里,唐景枫适时开口打断钱一,“这五六年的时间里,邵三一直都会在衣领上扣一个别针?”
钱一点点头,“是的,至少我们一周六天上班,他天天都扣着,”大概觉得不精确,钱一又道,“有时候星期天休息,我在街上遇到他,他也有扣别针。”
唐景枫又问:“邵三应该也住在这幢楼吧?”
意料之外的,钱一摇头了。
“不,我之前说过,邵三模样好生意好,一到ht就红得不得了,他没有公寓,老板也不需要给他安排公寓,因为所有请他出去玩的富商,都会要求他过夜。”
“那没生意的时候呢?”夏当归奇怪,就算生意再好,不可能天天都在外面,身体哪吃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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