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过来,对,说的就是你,过来……”
    一名统计司书吏指着一妇孺,冲她招了招手,那妇孺确定是在唤自己后,才怯生生的来到书吏所摆书案前。
    书吏瞧了她一眼,拿出一本折叠的空名册,用流利的胡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阿奴……”妇孺小声回道。
    “会放牧种地么?”书吏又问道。
    阿奴忙道:“会,种地跟中原人学过几年,放羊喂马,洗衣做饭我都会……”
    书吏点点头,在空白名册上奋笔疾书,转眼间白纸黑字已经写满了两页。
    等书吏放下笔后,把桌面上一盒红色印泥往阿奴身前推了推:“远东灵元牧场的东家阿诗曼已经将业务扩张到西北,
    她现在急需你这样肯吃苦耐劳的好手帮忙,如果有兴趣的话,就把你分配到她麾下,一年给你两块银元,管吃管住,逢十休一,同意么?
    不同意的话,还有灵宝天阁的掌柜林芝兰同样要把分号开到了西北,只是她那里主以胭脂香料加工为主,对技术要求跟卫生要求非常高,但待遇同样很不错,
    你还是自己选一个吧,不过我建议你还是去灵元牧场,毕竟看你这样子对香料也不甚熟悉,且粗手粗脚怕是干不了那些细活……”
    阿诗曼和林芝兰早已从昔日悲惨命运环境走出,成为了大汉王朝富家一方的巨贾,她们的分号遍布北方各地,日子过的让无数人羡慕不已。
    阿诗曼的牧场主要是向大汉军方提供伙食,跟汉廷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主要出售牛羊、奶酪、皮革、鸡鸭以及蛋类等牲口,粗略估计她一年从汉军的收入就占到总收入六成。
    因为她跟许文静那公开秘密的缘故,借助这情夫的地位,几乎垄断了整个远东七成以上的牧场生意,去年又给许文静诞下一子后,更是取得了西北牧场的部分股份,可谓是野心勃勃。
    林芝兰同样不简单,手中财富比起阿诗曼甚至更加雄厚,他的香料胭脂都是用自研独特秘方制成,为了防止有人偷取配方,她更是主动申请了保护专利。
    灵宝天阁经营对象基本都是女性为主,除了售卖香料胭脂外,还提供美容、沐浴、按摩等各方服务,尤其是为了照顾不同阶层的人,特意将经营规划为三个等级,无论哪个等级的女人都能在灵宝天阁得到相应服务。
    毕竟,世上女人的钱永远都是最好赚的,她研制的一瓶香水售价高达上千银元都有无数富家千金豪女争向购买,最高纪录曾创下半日时间赚取十万银元营收的纪录,轰动商界……
    如今,这二人早已从昔日奴隶蜕变成令人高不可攀的奴隶主,甚至一度成为女子心中的“圣女偶像”,还有不少诗人为她们作诗写词。
    可惜那些吃瓜群众只看到表面,殊不知只要是商人,无分男女都是为了利益。
    为了自己经营的生意,她们也把主意打到了那些汉军出征捕获的奴隶身上。
    资本最是冷血无情,不要以为昔日是奴隶就会对奴隶格外照顾,如果都是这样想就大错特错。
    阿诗曼和林芝兰昔日都当过异族奴隶是没错,但那是她们的污点,成名后都不愿意再提及那段耻辱不堪的过往,对待奴隶同样没有什么圣母心态。
    她们之所以需要奴隶只是为了节省成本,提高利益收入而已,当然她们还算是有节操的,一年还给那些奴隶一些钱,其他的一些资本家压根就不想给钱,直接从官军手中买来奴隶,然后玩命的压榨就是了。
    多年后,阿诗曼和林芝兰自己都不知道,今日之举成为了推动“奴隶资本经济”的帮凶,一场轰轰烈烈的捕奴运动即将展开,将给这个异界非汉朝治下的百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浩劫……
    “我愿意,只要有口饭吃,我当然愿意了!”
    阿奴声音竟是有些兴奋,没想到当奴隶还有这么好的待遇,简直跟做梦一样,马上答应下来,生怕那书吏反悔。
    书吏指指泥印:“既然同意就在你这籍贯上按下手印吧,未来五年你就是奴籍,五年后可到当地民政衙署注销奴籍身份,恢复自由身。”
    阿奴颤抖的接过那本封面刊印着大大两个“奴籍”字样的名册,视若珍宝似的揣入怀中。
    书吏冷漠的看着阿奴离去,笑着摇摇头,心中自嘲要是在十年前,自己能有这样待遇,怕是也会跟她一样欣喜若狂吧,只可惜苦难日子早就成为过去了。
    ……
    “土斤泽的妇孺和男丁已全部分开,其中妇孺一万五千人,男丁九千,段将军该如何处置他们?”
    张恺握着从统计司取来的名册,恭敬的对段颎说道。
    段颎摇摇头:“这俘虏的事就交由统边郡守军来接手,至于如何安置,督军自有决断,现在当务之急就是一定要找到元獒!”
    张恺叹道:“末将已经命斥候在五川山和土斤泽内一切可疑的藏身点在寻找了,可始终不见元獒踪迹……”
    段颎斩钉截铁的说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元獒务必要找到,否则这场平羌征伐就不算成功,本将军已让情报司协助,扩大范围追寻他的踪迹,想必马上就有消息传来了。”
    “那就再等等吧……”张恺无奈的叹了口气。
    一个时辰后,情报司的人将消息传来,得知元獒在天山边境又集结了上万羌人,打算跨过天山向西域逃亡。
    得知消息的段颎立刻下令:“命左右司马迅速集结兵力,以最快速度追击元獒,一定要在他逃入西域之前堵住他,如果让他抵达西域与那里蒙洛人取得联系,那一切就麻烦了。”
    自白麒横扫葱岭以后,蒙洛人加强了对西域的管制,足有两万蒙洛人驻扎在天山另一头的西域境内,以防汉军对西域的威胁。
    “可是,追的上么?”张恺愁眉苦脸,“从这里到天山足有三四百里路程,以我军行军速度最快也要三天才能抵达,到时元獒早就进入天山,再想找他就如同大海捞针了。”
    段颎傲然说道:“本将军不管那么多!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元獒给跑了,要是让他跑了,督军那里我怎么交代,陛下的重托岂非辜负?
    我意已决,即刻出兵追击,你留守土斤泽看管城中俘虏,等边郡守军抵达一并协助将他们押送回关内!”
    ……
    十二月十五日,天山……
    从土斤泽捡回一条命的元獒,带着上万东羌残部,顶着刺骨的寒风吹向西域方向进发。
    只见他冻的嘴唇青紫,围着一条狐巾搓着通红的双手缓缓前进。
    在他身后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龙,紧紧跟着元獒忍受寒风侵袭,步履蹒跚的前行着。
    中途有不少人倒下,被活活冻死,同行的同伴没有停下脚步,只想快些离开这寒冷的山脉,到达那西域蒙洛人的地盘寻求庇护。
    段颎狂风暴雨般军事打击彻底将这些羌人内心自尊撕的粉碎,若非西北五郡能有一丝苟延残喘的机会,也不会离开羌人发际的源头,去一个陌生的地带生活。
    “走快些,再快些!”
    元獒回头大声嘶吼着,但很快一阵寒风吹入他张开的口中,让他忍不住呛的咳嗽不止。
    雪地行军十分缓慢,举目四望,都是银妆素裹,稍有不慎便会迷路,一个时辰能行走十里路已经算是急速了。
    “妈的不走了!”
    突然,一名羌人丢下手中长枪,直接瘫坐在雪地中,其余羌人也是有一学一,齐齐停下了步伐。
    元獒察觉后方动静,立刻前来询问:“为什么不走了?”
    那羌人冷冷扫视一眼元獒,说道:“这茫茫雪山我们几时能走的出去,怕是还没到西域我们就都要冻死在这里,
    还有我们为什么要去那西域?既然打不过汉军索性投降不就行了?就算到了西域还不是一样给那群浑身马粪味的蒙洛人当狗?
    反正我是不走了,要走你们走吧,待会儿我就回去直接投降汉军,也好过在这里冻死饿死!”
    听那羌人这么说,越来越多的羌人也停下脚步,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势。
    这让元獒有些难堪,之所以带着这些羌人一起走就是想到西域投靠蒙洛人后,能凭这些人马保证自己的地位,要是他们都不再听自己的话,那独自一人即使到了西域也是毫无作为。
    元獒想了想,语气和蔼的说道:“你们都是羌族最骁勇的勇士,现在,汉人在肆虐我们的故土,逼的我们远走他乡,难道你们就甘心给汉人当一辈子奴隶么?”
    那些羌人冷漠的看着元獒表演,在他们这些底层羌人心中,所谓羌人的骄傲根本就不存在的,元獒这番话让他们心中毫无波动,甚至想笑。
    废话,人都快活不下去了,谁还管你放的那些彩虹屁?
    元獒还想接着说,忽然一阵巨大的响动从自己顶部传来。
    抬眼望去,只见天山之巅一团云雾缭绕,下一刻,瀑布般的雪石汹涌而下……
    是雪崩!
    “干!没完没了是吧!”
    元獒目露惊恐,喝骂一声转头就跑。
    其余人也凄喊着四下乱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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