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拥有超自然力量的世界,天上飞的并不一定就比地上跑得快。
但修行有成的鹰妖,的确是要比蛟马快一些。
不过一炷香时间不到,紫冠男子从临川出发,便已经到达了金溪,令鹰妖在方仲永房屋旁宽阔处落下。
这么大一只鹰妖,早已引起了村人的注意。但年岁长一些的人能认出,这是一只他们眼熟的鹰妖。特别是对方身上似乎还站着一个人。
方仲永同样感知到鹰妖到来,站在屋外笑脸相迎。
“介甫!”
“仲永!”
鹰妖上的中年人一跃而下,见得少时一直到如今的好友,也不由露出几分喜色。
王安石熟练的将一袋银钱挂到鹰妖脖子上,让它去找村人买些羊肉猪肉,自行解决三餐,又掏出一枚丹丸,让鹰妖服下。
两人有点gaygay的把臂走入屋内,方仲永道。
“介甫,我还以为你明日才到,不想今日就来了。”
这个姓隔壁老王的王,字介甫,大名安石的家伙,和方仲永开起了玩笑。
“是啊,我王某人来你这里骗吃骗喝来了。”
方仲永哈哈一笑。
“那我当然是欢迎的!我恨不得将你留下数月,每日秉烛夜谈,但只怕到时候,惜文姐就要找上门来了!”
“咳咳!”
被好友用这个打趣,王安石脸上顿时挂不住了。
他很爱自己的妻子,非常爱的那种。
别问,再问就是你懂得!
他的妻子吴惜文也是金溪人,就出自方家村,他的母亲也是方家村里出来的。所以,王安石这个人对于方家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
笑闹一阵,方仲永铺开笔墨,和王安石一同交流书法。
前文就提到过,王安石的书法就如同水流一般,没有定式,随性而为。
他想规矩的时候就规矩,想乱来的时候就乱来。有字如火般爆裂,如金般锋锐,如水般圆润,如土般厚重,如木般繁茂。
天下间,能写出这种奇奇怪怪的书法的,唯有王安石一人而已。
与之相比,方仲永的书法就正经很多,是南宋最流行的飞白体。有些部分如枯丝平行,转折处笔画突出,有一种勾人心动的韵律感和节奏感。
就好像宋人最喜欢,也很容易传唱的词一样。
但王安石看到这种字就生气,两个眉头刚刚皱起,就好像被人用火给烧了一样。
看他那样子,方仲永停下笔墨,好笑道。
“怎么,又在朝里吃瘪了?”
“还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老家伙!”
王安石怒气冲冲的把笔一丢,墨渍飞舞,在上号的素白宣纸上染出点点大小墨斑,毁掉了这写到一半的书法。
(以下为魔改世界,请勿较真)
“北方蒙元虎视眈眈,横刀立马;西边盛唐女帝登基已有两年,号‘开元盛世’。唯有我大宋,依然沉溺于歌舞升平,国泰民安之中。他们就没想过,每年献给蒙元的岁币,到底能让他们多养出多少蛮骑吗?!盛唐有诗圣诗仙两名新锐半圣,而我们大宋这五十年来,却连一个半圣都没出过,依然是那帮老牌半圣把持局面!”
王安石说的痛心,但方仲永已经习惯了。
两人往来的书信中,他常常能见到这种言论。
他也不知是安慰,还是火上浇油的道。
“可虽然我们付了岁币,但北方蛮族也被蒙元挡住。大唐那边尽管看起来国力强盛,但依然有不少人反对女帝,根基不稳。更何况我大宋与东海龙宫交好,甚至皇室之间互有姻亲。如果有个万一,想必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理。”
“如今,就算是普通百姓也能安然度日,衣食抱足,大宋二十年间未有大战,这难道不好吗?”
“就是因为国家和百姓沉溺于这样虚假的和平当中,才需要变法!”
王安石握紧了自己的拳头,怒发冲冠,身周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迸发。
“北侧蒙元常年与蛮族征战,军力愈发强盛!西侧大唐与妖族争斗,传世之诗,镇国之宝层出不穷!长此以往,我大宋夹在两国之间,看似安定,其实就是被圈养的牛羊!现在还不改变,难道等蒙元和大唐攻来,国破家亡时再变吗?!”
方仲永清楚,王安石并不是在对他生气。只是想将自己的一腔抑郁之气,借机抒发出来。
看样子,他胸口中的这股闷气真是有一段时间了。
过了一会儿,不用方仲永开口,王安石就自己调整了过来。
他理了理自己的发冠,将胸中不平之气按下,对方仲永苦笑道。
“让仲永你看笑话了。”
“哪里。看见介甫你这么生气,我就开心了。果然,王介甫还是那个介甫,这份忧国忧民之心,文正公(范冲淹)后继有人矣。”
方仲永将手里的笔放在架子上,也不去清理,转身从另一处拿出两根鱼竿。
“既然介甫你心中有郁愤,那我们就去钓鱼吧。说不定就如同姜太公钓鱼——有愿者上钩呢。”
王安石轻轻点头。
“也好。”
……
这个时候,在流经方家村的一条小溪边,方囡正流着口水,和叶南一起坐在一块大石上。
一尺深的小溪里,放着一个并不大的虾篓,虾篓中有着叶南用碎鱼肉和面团合成的诱饵。
方囡双眼紧紧盯着小溪里的虾笼,想起母亲用面团一裹,再加点盐,扔进油锅里做的香喷喷的炸鱼和炸虾,口水就止不住的流下。
“锅锅,我们什么时候有鱼虾吃啊?”
“虾笼才刚放下去,没有这么快。”
叶南把方囡从大石上拉起。
“我们先回去吧,等太阳快下山了再来,让舅妈给你炸鱼虾吃。”
“哦。”
小家伙愣愣的点头,被叶南牵着手带走。
然后,叶南拍了拍屁股下面温暖的大石。
“大黄,回家了!”
随着叶南的呼唤,这块淡黄色的大石头站了起来。
仔细看去,那并非是什么石头,而是一只肩高接近三尺,身长六尺,有一头牛犊这么大的巨犬。
那巨犬用脸蹭了蹭叶南的手,亦步亦趋的跟在两个小家伙身后。
这是方虎一次入山时带回来的狗,今年八岁多,平日里,是他狩猎山林的好帮手。
但修行有成的鹰妖,的确是要比蛟马快一些。
不过一炷香时间不到,紫冠男子从临川出发,便已经到达了金溪,令鹰妖在方仲永房屋旁宽阔处落下。
这么大一只鹰妖,早已引起了村人的注意。但年岁长一些的人能认出,这是一只他们眼熟的鹰妖。特别是对方身上似乎还站着一个人。
方仲永同样感知到鹰妖到来,站在屋外笑脸相迎。
“介甫!”
“仲永!”
鹰妖上的中年人一跃而下,见得少时一直到如今的好友,也不由露出几分喜色。
王安石熟练的将一袋银钱挂到鹰妖脖子上,让它去找村人买些羊肉猪肉,自行解决三餐,又掏出一枚丹丸,让鹰妖服下。
两人有点gaygay的把臂走入屋内,方仲永道。
“介甫,我还以为你明日才到,不想今日就来了。”
这个姓隔壁老王的王,字介甫,大名安石的家伙,和方仲永开起了玩笑。
“是啊,我王某人来你这里骗吃骗喝来了。”
方仲永哈哈一笑。
“那我当然是欢迎的!我恨不得将你留下数月,每日秉烛夜谈,但只怕到时候,惜文姐就要找上门来了!”
“咳咳!”
被好友用这个打趣,王安石脸上顿时挂不住了。
他很爱自己的妻子,非常爱的那种。
别问,再问就是你懂得!
他的妻子吴惜文也是金溪人,就出自方家村,他的母亲也是方家村里出来的。所以,王安石这个人对于方家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
笑闹一阵,方仲永铺开笔墨,和王安石一同交流书法。
前文就提到过,王安石的书法就如同水流一般,没有定式,随性而为。
他想规矩的时候就规矩,想乱来的时候就乱来。有字如火般爆裂,如金般锋锐,如水般圆润,如土般厚重,如木般繁茂。
天下间,能写出这种奇奇怪怪的书法的,唯有王安石一人而已。
与之相比,方仲永的书法就正经很多,是南宋最流行的飞白体。有些部分如枯丝平行,转折处笔画突出,有一种勾人心动的韵律感和节奏感。
就好像宋人最喜欢,也很容易传唱的词一样。
但王安石看到这种字就生气,两个眉头刚刚皱起,就好像被人用火给烧了一样。
看他那样子,方仲永停下笔墨,好笑道。
“怎么,又在朝里吃瘪了?”
“还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老家伙!”
王安石怒气冲冲的把笔一丢,墨渍飞舞,在上号的素白宣纸上染出点点大小墨斑,毁掉了这写到一半的书法。
(以下为魔改世界,请勿较真)
“北方蒙元虎视眈眈,横刀立马;西边盛唐女帝登基已有两年,号‘开元盛世’。唯有我大宋,依然沉溺于歌舞升平,国泰民安之中。他们就没想过,每年献给蒙元的岁币,到底能让他们多养出多少蛮骑吗?!盛唐有诗圣诗仙两名新锐半圣,而我们大宋这五十年来,却连一个半圣都没出过,依然是那帮老牌半圣把持局面!”
王安石说的痛心,但方仲永已经习惯了。
两人往来的书信中,他常常能见到这种言论。
他也不知是安慰,还是火上浇油的道。
“可虽然我们付了岁币,但北方蛮族也被蒙元挡住。大唐那边尽管看起来国力强盛,但依然有不少人反对女帝,根基不稳。更何况我大宋与东海龙宫交好,甚至皇室之间互有姻亲。如果有个万一,想必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理。”
“如今,就算是普通百姓也能安然度日,衣食抱足,大宋二十年间未有大战,这难道不好吗?”
“就是因为国家和百姓沉溺于这样虚假的和平当中,才需要变法!”
王安石握紧了自己的拳头,怒发冲冠,身周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气迸发。
“北侧蒙元常年与蛮族征战,军力愈发强盛!西侧大唐与妖族争斗,传世之诗,镇国之宝层出不穷!长此以往,我大宋夹在两国之间,看似安定,其实就是被圈养的牛羊!现在还不改变,难道等蒙元和大唐攻来,国破家亡时再变吗?!”
方仲永清楚,王安石并不是在对他生气。只是想将自己的一腔抑郁之气,借机抒发出来。
看样子,他胸口中的这股闷气真是有一段时间了。
过了一会儿,不用方仲永开口,王安石就自己调整了过来。
他理了理自己的发冠,将胸中不平之气按下,对方仲永苦笑道。
“让仲永你看笑话了。”
“哪里。看见介甫你这么生气,我就开心了。果然,王介甫还是那个介甫,这份忧国忧民之心,文正公(范冲淹)后继有人矣。”
方仲永将手里的笔放在架子上,也不去清理,转身从另一处拿出两根鱼竿。
“既然介甫你心中有郁愤,那我们就去钓鱼吧。说不定就如同姜太公钓鱼——有愿者上钩呢。”
王安石轻轻点头。
“也好。”
……
这个时候,在流经方家村的一条小溪边,方囡正流着口水,和叶南一起坐在一块大石上。
一尺深的小溪里,放着一个并不大的虾篓,虾篓中有着叶南用碎鱼肉和面团合成的诱饵。
方囡双眼紧紧盯着小溪里的虾笼,想起母亲用面团一裹,再加点盐,扔进油锅里做的香喷喷的炸鱼和炸虾,口水就止不住的流下。
“锅锅,我们什么时候有鱼虾吃啊?”
“虾笼才刚放下去,没有这么快。”
叶南把方囡从大石上拉起。
“我们先回去吧,等太阳快下山了再来,让舅妈给你炸鱼虾吃。”
“哦。”
小家伙愣愣的点头,被叶南牵着手带走。
然后,叶南拍了拍屁股下面温暖的大石。
“大黄,回家了!”
随着叶南的呼唤,这块淡黄色的大石头站了起来。
仔细看去,那并非是什么石头,而是一只肩高接近三尺,身长六尺,有一头牛犊这么大的巨犬。
那巨犬用脸蹭了蹭叶南的手,亦步亦趋的跟在两个小家伙身后。
这是方虎一次入山时带回来的狗,今年八岁多,平日里,是他狩猎山林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