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的四海炸鸡店之所以能火爆全国,不就是靠着皇帝陛下背书吗?
所以给陛下一半股份过分吗?
而且炸薯条确实好吃啊,又酥又脆,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炸薯条配合炸鸡吃,居然有一种好和谐的感觉啊?
郑四海一抹嘴巴上的油迹,他当即表示,要将自己一半的股份上贡给皇帝陛下。
而且炸鸡店的事情也不需要陛下操心,每年他都会将分红乖乖送到宫里来的。
崇祯没想到这郑四海会那么识相,其实他原本只准备要个百分之十的股份罢了。
这家伙居然舍得一半股份?
有魄力,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看在银子的份上,崇祯现在看郑四海是越看越喜欢,就连他的名字都不那么讨厌了。
崇祯示意郑四海先归座,接着便语重心长道,“士农工商皆是朕的子民,可是我中华自古重农抑商,商人的地位很低,一直属于末民之列。
朕觉得这个制度非常不人道,朕以法治国,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朕意已决……
颁布工商法,将大明的各项商业活动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并且保护商人的私有财产,保护他们的社会地位。
商人也能穿纹绣衣服,也能骑马佩剑,从此后士农工商完全平等,再无高低贵贱之分,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崇祯已经想清楚了,……
反正明朝的商人也就名义上地位低罢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其实高的很呢!
明朝万历年就有一位商人出身的首辅,他便是张四维了。
而且这帮商贾早就僭越了服饰和礼仪,穿的比官员都还华丽,而且朝廷根本就禁不住。
既然如此,朕索性便放开了,还能卖天下商贾一个大大的人情呢!
崇祯话音刚落,郑四海就激动的流出泪来,他扑通一声,磕了个重重的响头,口中山呼万岁!
而温体仁,以及二周言官等大臣,也是没有意见。
这么多年来,陛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陛下高瞻远瞩,陛下所做的每一个决策定然都是对的,他们是绝对不会怀疑。
陛下说四民平等,那就平等呗!
崇祯吃了根炸薯条,感受着薯条的鲜咸,就是这个味道啊!
以前他还是个游戏宅男的时候,最爱吃的便是这炸薯条了,可惜他那个时候穷,而炸薯条可比馒头贵多了,身为穷鬼,甭想天天吃。
没想到现在朕不仅可以天天吃到炸薯条,朕还开了家炸鸡连锁店呢,真是造化弄人啊!
就是不知道?
朕的明朝就出现了炸鸡店,待到几百年后,那位啃啥鸡的,还能不能大举进入中华市场?
崇祯吃了一盘炸薯条后,他又对卢象升等武将道,“大明一直以来都是重文轻武,朕觉得这个也不合理。
朕之前虽然下过圣旨,要提高武人的地位,但却一直不曾实施,更加没有以法律形式保护起来,卢象升朕问你……”
卢象升见崇祯点了他名,急忙站起来躬身道,“陛下有何吩咐?”
崇祯问道,“你给朕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带兵这么多年,你可觉得苦?”
卢象升一愣,……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带兵肯定苦啊,不说小兵,就连将军们,哪个不是满身的伤,一身的病痛啊?
卢象升斟酌了片刻,终究没有说出来,他违心道,“为国家,为陛下,臣并不觉得苦。”
崇祯冷笑,“卢卿啊,朕要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给朕说官场话,朕不爱听这个,你给朕说实话。”
卢象升左右为难,他本是文官出身,怎么着也得替文官说话吧?
若是他在陛下面前哭苦,陛下当场便顺着他的话头,给武人大把好处的话?……他卢象升还有什么脸见文官?
呃~听皇帝陛下的语气,他八成就是这个意思了。
卢象升有顾虑不敢多言,张之极却突然站了出来。
几年时光,张之极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纨绔子弟了,他变得身材魁梧,胡子拉碴,标准的武人形象。
而且他的神态和气质也沉稳内敛了,颇具男人气概。
张之极躬身行礼道,“启禀陛下,臣以为世间最苦,莫过于我等武人,我等武人刀口上舔血,才换来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可是结果呢?
许多武人到老了,一身伤痛,做不了活计,只能活活饿死。有些年轻的武人,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只能孤独终老。
臣恳请陛下,将您曾经许诺给咱们武人的好处,真正落实下去,而不是仅仅下一道圣旨。”
崇祯之前曾经下过数道圣旨,都是关于提高武人待遇的。
可惜的是,仅仅只是圣旨罢了,这些待遇压根就没执行。
这倒不是说温体仁等人阳奉阴违,而是,……他当时下达的圣旨太广泛了,温体仁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下手,更何况?
真正要提高武人的待遇,几道圣旨有屁用啊,唯有立法!
崇祯看向温体仁,“温爱卿听旨!”
“朕命尔等立即重修大明律,从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保障武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实现大明以武立国的宗旨。”
以武立国?
这个口号崇祯喊了许久,众文官并不在意,喊就喊呗,反正咱大明还是文官说了算。
反正如今还是读书人最高贵,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嘛!
这话可是咱老祖宗传下来的,老百姓也打心眼里的认可,并不是皇帝喊几句口号就能改变的。
可是?
皇帝陛下现在居然要立法,这若是立了法,那可就真正是以武立国了,俺们文官怎么办?
此时已经不是君臣之争了,而是文武大道之争,纵然是崇祯的一号狗腿子温体仁,也觉得头大。
温体仁郁闷死了。
我的陛下啊,您若是想优待那些武夫们,您多多下圣旨,俺们多多给抚恤金就成了。
您现在却要立法?
这是要闹哪样啊?
为了他的文人大道,温体仁终于硬气了一回,他毅然决然道,“启禀陛下,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
所以给陛下一半股份过分吗?
而且炸薯条确实好吃啊,又酥又脆,还有一种特别的香味,炸薯条配合炸鸡吃,居然有一种好和谐的感觉啊?
郑四海一抹嘴巴上的油迹,他当即表示,要将自己一半的股份上贡给皇帝陛下。
而且炸鸡店的事情也不需要陛下操心,每年他都会将分红乖乖送到宫里来的。
崇祯没想到这郑四海会那么识相,其实他原本只准备要个百分之十的股份罢了。
这家伙居然舍得一半股份?
有魄力,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看在银子的份上,崇祯现在看郑四海是越看越喜欢,就连他的名字都不那么讨厌了。
崇祯示意郑四海先归座,接着便语重心长道,“士农工商皆是朕的子民,可是我中华自古重农抑商,商人的地位很低,一直属于末民之列。
朕觉得这个制度非常不人道,朕以法治国,法律之下,人人平等,朕意已决……
颁布工商法,将大明的各项商业活动以法律的形式保护起来,并且保护商人的私有财产,保护他们的社会地位。
商人也能穿纹绣衣服,也能骑马佩剑,从此后士农工商完全平等,再无高低贵贱之分,诸位爱卿以为如何?”
崇祯已经想清楚了,……
反正明朝的商人也就名义上地位低罢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其实高的很呢!
明朝万历年就有一位商人出身的首辅,他便是张四维了。
而且这帮商贾早就僭越了服饰和礼仪,穿的比官员都还华丽,而且朝廷根本就禁不住。
既然如此,朕索性便放开了,还能卖天下商贾一个大大的人情呢!
崇祯话音刚落,郑四海就激动的流出泪来,他扑通一声,磕了个重重的响头,口中山呼万岁!
而温体仁,以及二周言官等大臣,也是没有意见。
这么多年来,陛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陛下高瞻远瞩,陛下所做的每一个决策定然都是对的,他们是绝对不会怀疑。
陛下说四民平等,那就平等呗!
崇祯吃了根炸薯条,感受着薯条的鲜咸,就是这个味道啊!
以前他还是个游戏宅男的时候,最爱吃的便是这炸薯条了,可惜他那个时候穷,而炸薯条可比馒头贵多了,身为穷鬼,甭想天天吃。
没想到现在朕不仅可以天天吃到炸薯条,朕还开了家炸鸡连锁店呢,真是造化弄人啊!
就是不知道?
朕的明朝就出现了炸鸡店,待到几百年后,那位啃啥鸡的,还能不能大举进入中华市场?
崇祯吃了一盘炸薯条后,他又对卢象升等武将道,“大明一直以来都是重文轻武,朕觉得这个也不合理。
朕之前虽然下过圣旨,要提高武人的地位,但却一直不曾实施,更加没有以法律形式保护起来,卢象升朕问你……”
卢象升见崇祯点了他名,急忙站起来躬身道,“陛下有何吩咐?”
崇祯问道,“你给朕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带兵这么多年,你可觉得苦?”
卢象升一愣,……
陛下这是什么意思?
带兵肯定苦啊,不说小兵,就连将军们,哪个不是满身的伤,一身的病痛啊?
卢象升斟酌了片刻,终究没有说出来,他违心道,“为国家,为陛下,臣并不觉得苦。”
崇祯冷笑,“卢卿啊,朕要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你给朕说官场话,朕不爱听这个,你给朕说实话。”
卢象升左右为难,他本是文官出身,怎么着也得替文官说话吧?
若是他在陛下面前哭苦,陛下当场便顺着他的话头,给武人大把好处的话?……他卢象升还有什么脸见文官?
呃~听皇帝陛下的语气,他八成就是这个意思了。
卢象升有顾虑不敢多言,张之极却突然站了出来。
几年时光,张之极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纨绔子弟了,他变得身材魁梧,胡子拉碴,标准的武人形象。
而且他的神态和气质也沉稳内敛了,颇具男人气概。
张之极躬身行礼道,“启禀陛下,臣以为世间最苦,莫过于我等武人,我等武人刀口上舔血,才换来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可是结果呢?
许多武人到老了,一身伤痛,做不了活计,只能活活饿死。有些年轻的武人,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只能孤独终老。
臣恳请陛下,将您曾经许诺给咱们武人的好处,真正落实下去,而不是仅仅下一道圣旨。”
崇祯之前曾经下过数道圣旨,都是关于提高武人待遇的。
可惜的是,仅仅只是圣旨罢了,这些待遇压根就没执行。
这倒不是说温体仁等人阳奉阴违,而是,……他当时下达的圣旨太广泛了,温体仁根本就不知道如何下手,更何况?
真正要提高武人的待遇,几道圣旨有屁用啊,唯有立法!
崇祯看向温体仁,“温爱卿听旨!”
“朕命尔等立即重修大明律,从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保障武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实现大明以武立国的宗旨。”
以武立国?
这个口号崇祯喊了许久,众文官并不在意,喊就喊呗,反正咱大明还是文官说了算。
反正如今还是读书人最高贵,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嘛!
这话可是咱老祖宗传下来的,老百姓也打心眼里的认可,并不是皇帝喊几句口号就能改变的。
可是?
皇帝陛下现在居然要立法,这若是立了法,那可就真正是以武立国了,俺们文官怎么办?
此时已经不是君臣之争了,而是文武大道之争,纵然是崇祯的一号狗腿子温体仁,也觉得头大。
温体仁郁闷死了。
我的陛下啊,您若是想优待那些武夫们,您多多下圣旨,俺们多多给抚恤金就成了。
您现在却要立法?
这是要闹哪样啊?
为了他的文人大道,温体仁终于硬气了一回,他毅然决然道,“启禀陛下,臣以为此事万万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