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他在战争中饱经沧桑,也许是因为他已无心戎马,总之他居然提议转业弃戎从商,一时又轰动了整个高层,中央经过好久的商量后,同意了他的转业报告,随后不久,还决定保送他出美留学……
数年后,他成立的远之进口贸易融资公司在美国上市了,其业务囊括了衣食住行等多个领域,保守资产估计就有500多亿美元……不久,他就回到了中国,并在中国成立了国内第一批的跨国贸易公司,并依靠军政方面的力量,完成了私有企业到国有企业的完美转变,成功成为了第一批红色资本家,他的势力横跨商、军、政三界。
所以,叶莫伊能有今日的成就与地位,离不开王远之当年悉心的帮助与栽培。
那一年,叶瑾言因为偷窃事件与叶家断绝关系,半年后,王远之公开表示收叶莫伊做义女,外界对此有许多揣测,其中最多的因为就是为什么选了叶莫伊。
非长子非长孙?但叶家对此却三缄其口,后来的事实只是,叶莫镛默默地退守着叶家,多年后依旧碌碌无为、平平淡淡,而叶莫伊却从此平步青云,成为a市响当当、如雷贯耳的大人物。
……
不知何时,叶瑾言走出了咖啡店,沿着街道继续走,丝毫没有天黑要回家的打算,男人不自觉地眯起眼,缓缓的开着车子跟在后面。
夜色
a市最大的消费□□!几乎是名流富商、军政要人的固定休憩地,远之旗下产业。
嫣红姹紫的灯光在夜晚显得异常妖冶,这里是a市最大的娱乐竞技场,在这里不管你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你又是何种要求,你总会找到一种最令你满足的服务,存在。
只要你有钱,你就是这个世界的王。
只要你高兴,你可以荡平整个世界。
夜色,让你在漫漫长夜极尽享乐。
狂妄的口气,你可以荡平这个世界,在漫漫长夜里极尽享乐,我看着这灯红酒绿的不夜之城,夜色,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名字。
金碧辉煌的玻璃大门,两个身材媲美男模的迎宾,笑脸相迎你入门。
空气中夹杂着酒香的暧昧,俊男美女把酒言欢,嬉笑间褪去了平日的光鲜外表,在这里,你只是夜色中一个可以恣意妄为、任意而行的自由人~~
我忽然想起了夜色的口号‘极尽享乐’,很好,我好久没有享乐。
穿梭其间的美女服务员,清一色的小短裙和衬衫,纤细的美腿一览无余。吧台高坐,朦胧耀眼的灯光映衬着玻璃桌上的鸡尾酒,红的耀眼,蓝的炫目。
帅气的且五官颇为混血的调酒师,一头炫目的玫瑰漂染长发拢在脑后,青葱般修长的手指在空中帅气的舞动,俊脸上挂着魅惑的笑容。
夜色,连人都是夜中绝色。
“小姐,来点什么?”他的声线低沉而感性。
我好奇的环顾左右,旁边一个沉默的的帅哥把玩着手里琥珀色玻璃杯,琥珀色的酒水仿佛鎏金般晃动,不远处另一侧,一个身材堪称完美的红衣大美人面前,摆着一只高脚杯,猩红般的液体耀人眼球,好妖娆的酒水,好炫目的美人。
我指了指旁边帅哥手里的酒,又看看了那猩红的高脚杯,一脸好奇的看着混血调酒师。
“这些都是什么?”
混血调酒师挑着眉,微笑着打量着我,玫瑰花般的唇瓣嘟哝着,看的我一怔,这人真是天生一副勾人的皮囊啊!
“深水炸弹!”他冲我摇摇头,一脸故作惊恐的夸张表情,我笑着冲他点点头。
“血腥玛格丽特!相传是一对情人死别后,另一位恋人为了怀念他的情人而调制的酒,妖娆而炫目,却有一点悲伤。”他微微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
“不适合您这样的美人!”
我单手托着脸,轻笑着看着眼前的帅哥,颇为遗憾的说:
“ok~那我适合什么?”
他向我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我耐心等,不多一会儿,一杯粉红色的鸡尾酒放在了我的面前,粉红色比红色少了一些妖艳,比粉色多了一份妩媚。
“粉红佳人(pinklodycocktail),比玛格丽特少了一点妖艳,比深水炸弹多了一份风情!”
pinklodycocktail,粉红佳人,我轻轻地转着杯子,欣赏着在灯光下炫目的粉红,我?低头看看自己,大概除了我这一头的长卷儿能跟佳人沾点边儿外,便再无其他了吧!
“你的口才这么好,你们老板应该考虑多给你加些薪水了。”我轻晃着杯子。
“稍等,喝之前加点这个,口感会更好!美女!”
我轻扬起头,喝了一小口,淡淡的酒精中充斥着果香,确实还蛮好喝的。
我又喝了一口,随后闭着眼睛,轻轻体会酒精的曼妙。酒吧!酒精!有时候真的是一种让人放松的好东西。
“这酒后劲大,第一次喝,不妨喝慢点。”
我扭头看着旁边的酷哥,他的声音非常有磁性,听一下,就觉得耳朵好似怀孕。
有型不羁的皮衣,饱满的额头前凌乱碎发,琥珀色深邃的眼神,这样难得一见的大帅哥让我眼前一亮。
我冲他举起杯,轻轻扬起一个温暖的笑容:
“谢谢!cheers~~”
“cheers!”他琥珀色的眼底泛着笑意。
突然,喧嚣的舞曲停了下来,酒吧里忽然安静了,不远处舞台上,出现了一个利落短发拿吉他的女孩,全场一片欢呼声,显然大家都认识她。
熟悉的音乐悠悠的响起,低沉性感的嗓音缓缓道: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我不自觉的跟着曲调哼唱了起来:
“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激动……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那时候听陈奕迅的这首歌,总觉得一个男生的嗓音唱不出那种性感,后来,听了张碧晨的歌声,才隐约体会到那种女人感情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那种复杂矛盾、爱怨交织的情感。
“唱的很好!”
意外得到了酷哥的评价,我惊讶地回过头,原来他听到了,我以为背景音乐这么大,会很难…礼貌微笑的冲他点点头,一饮而尽红粉佳人。
一会儿的功夫,混血的帅哥推了一杯酒到我面前,我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
“angel’skiss,帅哥送您的。”他暧昧的冲我勾了勾嘴角。
angel’skiss,我的脸没由来的一热,高脚杯里奶白色的泡沫浮在表面,中间摆放了一颗红润欲滴的樱桃,那样子确实恍如天使的吻。
旁边的酷哥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扬起头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我打量着左右,并没有看见熟悉的人,我看向那位酷哥,微微点点头。
扭头瞟了一眼炫目的舞台,刚才的短发女孩已经唱完了,她收起吉他准备下场,我搜索了片刻,便起身走了过去。
数年后,他成立的远之进口贸易融资公司在美国上市了,其业务囊括了衣食住行等多个领域,保守资产估计就有500多亿美元……不久,他就回到了中国,并在中国成立了国内第一批的跨国贸易公司,并依靠军政方面的力量,完成了私有企业到国有企业的完美转变,成功成为了第一批红色资本家,他的势力横跨商、军、政三界。
所以,叶莫伊能有今日的成就与地位,离不开王远之当年悉心的帮助与栽培。
那一年,叶瑾言因为偷窃事件与叶家断绝关系,半年后,王远之公开表示收叶莫伊做义女,外界对此有许多揣测,其中最多的因为就是为什么选了叶莫伊。
非长子非长孙?但叶家对此却三缄其口,后来的事实只是,叶莫镛默默地退守着叶家,多年后依旧碌碌无为、平平淡淡,而叶莫伊却从此平步青云,成为a市响当当、如雷贯耳的大人物。
……
不知何时,叶瑾言走出了咖啡店,沿着街道继续走,丝毫没有天黑要回家的打算,男人不自觉地眯起眼,缓缓的开着车子跟在后面。
夜色
a市最大的消费□□!几乎是名流富商、军政要人的固定休憩地,远之旗下产业。
嫣红姹紫的灯光在夜晚显得异常妖冶,这里是a市最大的娱乐竞技场,在这里不管你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你又是何种要求,你总会找到一种最令你满足的服务,存在。
只要你有钱,你就是这个世界的王。
只要你高兴,你可以荡平整个世界。
夜色,让你在漫漫长夜极尽享乐。
狂妄的口气,你可以荡平这个世界,在漫漫长夜里极尽享乐,我看着这灯红酒绿的不夜之城,夜色,听起来是个很不错的名字。
金碧辉煌的玻璃大门,两个身材媲美男模的迎宾,笑脸相迎你入门。
空气中夹杂着酒香的暧昧,俊男美女把酒言欢,嬉笑间褪去了平日的光鲜外表,在这里,你只是夜色中一个可以恣意妄为、任意而行的自由人~~
我忽然想起了夜色的口号‘极尽享乐’,很好,我好久没有享乐。
穿梭其间的美女服务员,清一色的小短裙和衬衫,纤细的美腿一览无余。吧台高坐,朦胧耀眼的灯光映衬着玻璃桌上的鸡尾酒,红的耀眼,蓝的炫目。
帅气的且五官颇为混血的调酒师,一头炫目的玫瑰漂染长发拢在脑后,青葱般修长的手指在空中帅气的舞动,俊脸上挂着魅惑的笑容。
夜色,连人都是夜中绝色。
“小姐,来点什么?”他的声线低沉而感性。
我好奇的环顾左右,旁边一个沉默的的帅哥把玩着手里琥珀色玻璃杯,琥珀色的酒水仿佛鎏金般晃动,不远处另一侧,一个身材堪称完美的红衣大美人面前,摆着一只高脚杯,猩红般的液体耀人眼球,好妖娆的酒水,好炫目的美人。
我指了指旁边帅哥手里的酒,又看看了那猩红的高脚杯,一脸好奇的看着混血调酒师。
“这些都是什么?”
混血调酒师挑着眉,微笑着打量着我,玫瑰花般的唇瓣嘟哝着,看的我一怔,这人真是天生一副勾人的皮囊啊!
“深水炸弹!”他冲我摇摇头,一脸故作惊恐的夸张表情,我笑着冲他点点头。
“血腥玛格丽特!相传是一对情人死别后,另一位恋人为了怀念他的情人而调制的酒,妖娆而炫目,却有一点悲伤。”他微微眯着眼睛看了我一会儿,颇为遗憾的摇了摇头。
“不适合您这样的美人!”
我单手托着脸,轻笑着看着眼前的帅哥,颇为遗憾的说:
“ok~那我适合什么?”
他向我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我耐心等,不多一会儿,一杯粉红色的鸡尾酒放在了我的面前,粉红色比红色少了一些妖艳,比粉色多了一份妩媚。
“粉红佳人(pinklodycocktail),比玛格丽特少了一点妖艳,比深水炸弹多了一份风情!”
pinklodycocktail,粉红佳人,我轻轻地转着杯子,欣赏着在灯光下炫目的粉红,我?低头看看自己,大概除了我这一头的长卷儿能跟佳人沾点边儿外,便再无其他了吧!
“你的口才这么好,你们老板应该考虑多给你加些薪水了。”我轻晃着杯子。
“稍等,喝之前加点这个,口感会更好!美女!”
我轻扬起头,喝了一小口,淡淡的酒精中充斥着果香,确实还蛮好喝的。
我又喝了一口,随后闭着眼睛,轻轻体会酒精的曼妙。酒吧!酒精!有时候真的是一种让人放松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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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头看着旁边的酷哥,他的声音非常有磁性,听一下,就觉得耳朵好似怀孕。
有型不羁的皮衣,饱满的额头前凌乱碎发,琥珀色深邃的眼神,这样难得一见的大帅哥让我眼前一亮。
我冲他举起杯,轻轻扬起一个温暖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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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s!”他琥珀色的眼底泛着笑意。
突然,喧嚣的舞曲停了下来,酒吧里忽然安静了,不远处舞台上,出现了一个利落短发拿吉他的女孩,全场一片欢呼声,显然大家都认识她。
熟悉的音乐悠悠的响起,低沉性感的嗓音缓缓道: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所有刺激剩下疲乏的痛,再无动于衷。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说来实在嘲讽,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烂熟透红空洞了的瞳孔,终于掏空终于有始无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我不自觉的跟着曲调哼唱了起来:
“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激动……我不太懂偏渴望你懂,是否幸福轻得太沉重,过度使用不痒不痛…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那时候听陈奕迅的这首歌,总觉得一个男生的嗓音唱不出那种性感,后来,听了张碧晨的歌声,才隐约体会到那种女人感情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那种复杂矛盾、爱怨交织的情感。
“唱的很好!”
意外得到了酷哥的评价,我惊讶地回过头,原来他听到了,我以为背景音乐这么大,会很难…礼貌微笑的冲他点点头,一饮而尽红粉佳人。
一会儿的功夫,混血的帅哥推了一杯酒到我面前,我惊讶地抬起头,看着他。
“angel’skiss,帅哥送您的。”他暧昧的冲我勾了勾嘴角。
angel’skiss,我的脸没由来的一热,高脚杯里奶白色的泡沫浮在表面,中间摆放了一颗红润欲滴的樱桃,那样子确实恍如天使的吻。
旁边的酷哥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扬起头喝光了杯子里的酒。我打量着左右,并没有看见熟悉的人,我看向那位酷哥,微微点点头。
扭头瞟了一眼炫目的舞台,刚才的短发女孩已经唱完了,她收起吉他准备下场,我搜索了片刻,便起身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