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摆好战斗姿势,收敛了刚才的笑脸,向前走了几步,一个瞬间来到达克尼斯眼前,凌厉的剑气裹着剑锋正要从头顶挥下;达克尼斯轻笑一声,抬手轻轻一挥,瞬间凝成的冰盾轻易防住这一剑,盾牌化成碎片飞散在空中,透明的碎片折射了阳光,闪到了莱特的眼睛。
莱特眼前一白,有些慌张正要退后,此时达克尼斯右手握拳,一下砸中莱特的鼻梁。
毫无悬念,莱特被达克尼斯一击秒杀,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飞了出去,鼻血在空中滑出优美的弧度。
莱特倒地前在想:这场景有点熟悉啊,好像在魔界也被人这样一拳打飞过呢。
“没事吧,莱特?”达克尼斯来到莱特身前,对仰面朝天的莱特伸出了手,心里却在暗爽:哈哈哈这招还真好用啊。
达克尼斯的浅金色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却比阳光更加耀眼夺目,轻易夺走了莱特的全部视线。
莱特轻轻握住达克尼斯修长的手,达克尼斯稍一用力,莱特便被轻松拽起,身体猛地脱离地面,还没有站稳,不小心撞进眼前温暖的怀抱,莱特双手抓住达克尼斯的双肩保持平衡,抬眼便对上了达克尼斯血红色的双眼,整个人恍若跌进了红色的漩涡之中,轻飘飘的没有重心,心跳的频率快到不能想象,好像下一刻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窒息。
达克尼斯伸手托住莱特的后腰以防跌倒,掌心的热度隔着衣服源源不断传给莱特,奇妙的热度又循着血液流遍全身,莱特觉得自己很热,这种热度和中暑那种还不一样,这种热格外让人躁动。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后院,会发现两人抱在一起,正保持着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似乎空气都变得暧昧无比。
两人都没有动,达克尼斯先意识到这个动作暧昧至极,十分不妥,率先放开了莱特,作怪的手放回了身侧,轻咳一声缓解环绕两人身旁的暧昧氛围。
莱特才反应过来,讪讪收回停在空中的双手,有些尴尬的缩到背后,心里却回味着刚才那个让人眷恋的拥抱。
两人一时无话,莱特先开了口,“我输了。达克,你果然很强。”
达克尼斯勉强扯出一个微笑,“还好啦,只是我运气好,莱特你被光闪到了眼睛,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战胜你。”
“说起来,达克,我总觉得刚才的事我之前经历过,应该是在影之森吧。”莱特努力回想影之森的事情。
“好像在影之森,有个人冲我打了一拳,我当时好像是被自己的佩剑的光魔法闪到了眼睛。”
“啊,我不知道呢。等我经过影之森的时候,你已经倒在地上了。”达克尼斯赶忙止住莱特的话头。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承认那是我干的!居然还能想起来,我真是太小看你的记忆力了。
“算了,不想了。对了,达克你是第一次来人界吧?等会我带你在附近逛逛吧,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珀瑞莎的。”
“嗯嗯,那等会就拜托你当向导啦。”达克尼斯眯起眼睛,笑容非常阳光。
莱特的大脑空白一片,理智一溜烟跑到了天边,默默地咽下口水,慢慢把手放到心脏的位置,感受自己躁动的心跳。
莱特觉得和达克做朋友真是太危险了,尤其对心脏非常不友好:谁让他长得太好看了,只一个笑容自己的灵魂都被勾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啊,生命大河蟹哈哈哈( ̄▽ ̄)&~
第12章 抢婚?抢婚!
莱特和达克尼斯两人在家吃完午饭,下午便出了门。
勇者家位于珀瑞莎帝都中心处,周围是繁华的街道,店铺、摊贩在大街上排了一长条,各种奇异的魔法道具,新出的手机,富有特色的小吃应有尽有,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同种族、国家的人流连于街头,行人喧哗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莱特和达克尼斯不缓不急地穿梭在人流之中,在这停下看看,又在那停下驻足,达克尼斯对珀瑞莎十分感兴趣,今天难得有个机会当然要仔细逛逛。
十年不来人界了,没想到发展的这么快。像是手机这种东西,十年前还是贵族才有的,现在居然人人都有了,时代变了啊。
莱特看到达克尼斯心情不错,非常高兴,尽职的向达克尼斯介绍珀瑞莎的风土人情。两人继续前行,达克尼斯在一家书店停下,拉着莱特走进去,然后又抛下莱特,一头扎进漫画的书架,翻起新到的漫画书。
莱特知道达克尼斯是个游戏宅,非常喜欢漫画小说一类,看到达克尼斯的行为也只是无奈的笑笑。
莱特想起在魔界,达克尼斯带自己在伯德镇闲逛的时候,街道给人的感觉古老又传统。摊贩大多卖的是各种魔法有关的东西,虽然吃的用的也不少,但是和珀瑞莎是没法相比的。比如珀瑞莎五年前就普及了手机的使用,而魔界大多依然是用魔法水晶充当手机的作用,虽然也蛮方便,但比起手机却差远了。有些地方还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习惯。和人界相比,科技方面未免太落后了。
说起来,魔界似乎只有魔法相关的东西发展很好。像是各种魔法卷轴、魔法道具、魔法阵之类的东西都非常优秀出色,现在市面上流传的大多魔法也都是从魔族传到大陆的,而别的像是科技、娱乐相关的东西似乎都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也怪不得达克玩起游戏就通宵,估计魔界也没有什么别的娱乐吧。
想到这,莱特对旁边聚精会神看漫画的达克尼斯问道:“达克,魔界为什么那么,传统呢?”
莱特斟酌用词,尽量说的委婉些。
达克尼斯神色一暗,合上摊开的漫画架上。
“魔界和人界不同,魔界的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万年前的众神时代,魔族自那时便存在,因为天生擅长魔法,至今在各方面都保持着众神时代魔法盛行时的传统,比如崇尚魔法的观念,以物易物的买卖方式,古老的建筑风格等等。”
达克尼斯轻叹一声,眼底是深深的无奈。
“魔王陛下曾提出过发展科技的想法,但被魔族的亲王强烈反对,并得到了不少魔族的支持。毕竟大部分魔族都是顽固派,不肯接受人类发展的那一套东西,觉得那是对魔法的亵渎,是人类软弱无能的体现。那位亲王为了这事还差点发起政变来着。”
什么对魔法的亵渎,不过就是找借口而已,毕竟科技发展起来,这种古老守旧的家族地位会被动摇不是。真搞笑,自诩为高贵的魔族,发展程度连嘴里那些低等的人类都比不过。魔法强大有什么用,现在如果和人类发生战争的话,我们不一定赢得轻松。
想起那些老顽固,达克尼斯心里就一阵痛,有空真想敲开那群老不死的脑壳,看看他们脑子里是不是装满了水。一会在面上说着尊敬我云云,一会又私底下搞事贩毒,甚至把手伸向了珀瑞莎。野心挺大啊,给点面子,转眼就背后捅我一刀啊?
魔界是时候革新了啊。
二人继续在街上游荡,不觉已经到了傍晚。莱特看时间不早,正准备和达克尼斯回家,达克尼斯却不愿意。
“好不容易来一趟,就这么回去,太扫兴了。”
“达克还有想去的地方吗?这附近已经逛遍了,再远就是临镇了。”勇者家里是有门禁的,莱特担心没有在门禁前赶回去,伯特莱姆会生气。
“我们去王宫吧。”达克尼斯看向王宫的方向。
“明天吧,我可以叫父亲带我们进去。没有通行证王宫是不允许进入的。”
“没关系,有不需要通行证进入的方法。跟我来。”
达克尼斯拽着莱特就走,莱特拗不过他只能跟上,他也挺好奇那个进入发方法是什么。
半小时后,莱特站在王宫的后花园后悔了。这不就是偷溜进王宫吗!
“走吧,莱特,我还没来过王宫呐。”达克尼斯说走就走,完全不担心被守卫发现的后果。
倒是莱特在一边吓得不轻,偷闯王宫要判几年来着?想哭。
莱特眼前一白,有些慌张正要退后,此时达克尼斯右手握拳,一下砸中莱特的鼻梁。
毫无悬念,莱特被达克尼斯一击秒杀,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飞了出去,鼻血在空中滑出优美的弧度。
莱特倒地前在想:这场景有点熟悉啊,好像在魔界也被人这样一拳打飞过呢。
“没事吧,莱特?”达克尼斯来到莱特身前,对仰面朝天的莱特伸出了手,心里却在暗爽:哈哈哈这招还真好用啊。
达克尼斯的浅金色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却比阳光更加耀眼夺目,轻易夺走了莱特的全部视线。
莱特轻轻握住达克尼斯修长的手,达克尼斯稍一用力,莱特便被轻松拽起,身体猛地脱离地面,还没有站稳,不小心撞进眼前温暖的怀抱,莱特双手抓住达克尼斯的双肩保持平衡,抬眼便对上了达克尼斯血红色的双眼,整个人恍若跌进了红色的漩涡之中,轻飘飘的没有重心,心跳的频率快到不能想象,好像下一刻就会因为心跳过快而窒息。
达克尼斯伸手托住莱特的后腰以防跌倒,掌心的热度隔着衣服源源不断传给莱特,奇妙的热度又循着血液流遍全身,莱特觉得自己很热,这种热度和中暑那种还不一样,这种热格外让人躁动。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后院,会发现两人抱在一起,正保持着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似乎空气都变得暧昧无比。
两人都没有动,达克尼斯先意识到这个动作暧昧至极,十分不妥,率先放开了莱特,作怪的手放回了身侧,轻咳一声缓解环绕两人身旁的暧昧氛围。
莱特才反应过来,讪讪收回停在空中的双手,有些尴尬的缩到背后,心里却回味着刚才那个让人眷恋的拥抱。
两人一时无话,莱特先开了口,“我输了。达克,你果然很强。”
达克尼斯勉强扯出一个微笑,“还好啦,只是我运气好,莱特你被光闪到了眼睛,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快战胜你。”
“说起来,达克,我总觉得刚才的事我之前经历过,应该是在影之森吧。”莱特努力回想影之森的事情。
“好像在影之森,有个人冲我打了一拳,我当时好像是被自己的佩剑的光魔法闪到了眼睛。”
“啊,我不知道呢。等我经过影之森的时候,你已经倒在地上了。”达克尼斯赶忙止住莱特的话头。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承认那是我干的!居然还能想起来,我真是太小看你的记忆力了。
“算了,不想了。对了,达克你是第一次来人界吧?等会我带你在附近逛逛吧,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珀瑞莎的。”
“嗯嗯,那等会就拜托你当向导啦。”达克尼斯眯起眼睛,笑容非常阳光。
莱特的大脑空白一片,理智一溜烟跑到了天边,默默地咽下口水,慢慢把手放到心脏的位置,感受自己躁动的心跳。
莱特觉得和达克做朋友真是太危险了,尤其对心脏非常不友好:谁让他长得太好看了,只一个笑容自己的灵魂都被勾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啊,生命大河蟹哈哈哈( ̄▽ ̄)&~
第12章 抢婚?抢婚!
莱特和达克尼斯两人在家吃完午饭,下午便出了门。
勇者家位于珀瑞莎帝都中心处,周围是繁华的街道,店铺、摊贩在大街上排了一长条,各种奇异的魔法道具,新出的手机,富有特色的小吃应有尽有,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同种族、国家的人流连于街头,行人喧哗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莱特和达克尼斯不缓不急地穿梭在人流之中,在这停下看看,又在那停下驻足,达克尼斯对珀瑞莎十分感兴趣,今天难得有个机会当然要仔细逛逛。
十年不来人界了,没想到发展的这么快。像是手机这种东西,十年前还是贵族才有的,现在居然人人都有了,时代变了啊。
莱特看到达克尼斯心情不错,非常高兴,尽职的向达克尼斯介绍珀瑞莎的风土人情。两人继续前行,达克尼斯在一家书店停下,拉着莱特走进去,然后又抛下莱特,一头扎进漫画的书架,翻起新到的漫画书。
莱特知道达克尼斯是个游戏宅,非常喜欢漫画小说一类,看到达克尼斯的行为也只是无奈的笑笑。
莱特想起在魔界,达克尼斯带自己在伯德镇闲逛的时候,街道给人的感觉古老又传统。摊贩大多卖的是各种魔法有关的东西,虽然吃的用的也不少,但是和珀瑞莎是没法相比的。比如珀瑞莎五年前就普及了手机的使用,而魔界大多依然是用魔法水晶充当手机的作用,虽然也蛮方便,但比起手机却差远了。有些地方还保持着以物易物的习惯。和人界相比,科技方面未免太落后了。
说起来,魔界似乎只有魔法相关的东西发展很好。像是各种魔法卷轴、魔法道具、魔法阵之类的东西都非常优秀出色,现在市面上流传的大多魔法也都是从魔族传到大陆的,而别的像是科技、娱乐相关的东西似乎都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也怪不得达克玩起游戏就通宵,估计魔界也没有什么别的娱乐吧。
想到这,莱特对旁边聚精会神看漫画的达克尼斯问道:“达克,魔界为什么那么,传统呢?”
莱特斟酌用词,尽量说的委婉些。
达克尼斯神色一暗,合上摊开的漫画架上。
“魔界和人界不同,魔界的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万年前的众神时代,魔族自那时便存在,因为天生擅长魔法,至今在各方面都保持着众神时代魔法盛行时的传统,比如崇尚魔法的观念,以物易物的买卖方式,古老的建筑风格等等。”
达克尼斯轻叹一声,眼底是深深的无奈。
“魔王陛下曾提出过发展科技的想法,但被魔族的亲王强烈反对,并得到了不少魔族的支持。毕竟大部分魔族都是顽固派,不肯接受人类发展的那一套东西,觉得那是对魔法的亵渎,是人类软弱无能的体现。那位亲王为了这事还差点发起政变来着。”
什么对魔法的亵渎,不过就是找借口而已,毕竟科技发展起来,这种古老守旧的家族地位会被动摇不是。真搞笑,自诩为高贵的魔族,发展程度连嘴里那些低等的人类都比不过。魔法强大有什么用,现在如果和人类发生战争的话,我们不一定赢得轻松。
想起那些老顽固,达克尼斯心里就一阵痛,有空真想敲开那群老不死的脑壳,看看他们脑子里是不是装满了水。一会在面上说着尊敬我云云,一会又私底下搞事贩毒,甚至把手伸向了珀瑞莎。野心挺大啊,给点面子,转眼就背后捅我一刀啊?
魔界是时候革新了啊。
二人继续在街上游荡,不觉已经到了傍晚。莱特看时间不早,正准备和达克尼斯回家,达克尼斯却不愿意。
“好不容易来一趟,就这么回去,太扫兴了。”
“达克还有想去的地方吗?这附近已经逛遍了,再远就是临镇了。”勇者家里是有门禁的,莱特担心没有在门禁前赶回去,伯特莱姆会生气。
“我们去王宫吧。”达克尼斯看向王宫的方向。
“明天吧,我可以叫父亲带我们进去。没有通行证王宫是不允许进入的。”
“没关系,有不需要通行证进入的方法。跟我来。”
达克尼斯拽着莱特就走,莱特拗不过他只能跟上,他也挺好奇那个进入发方法是什么。
半小时后,莱特站在王宫的后花园后悔了。这不就是偷溜进王宫吗!
“走吧,莱特,我还没来过王宫呐。”达克尼斯说走就走,完全不担心被守卫发现的后果。
倒是莱特在一边吓得不轻,偷闯王宫要判几年来着?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