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逸因为被穆苏带的往前走了很多,所以离夏宇哲他们也就近了,自然,他们的谈话声也就被听得很清楚了。

    夏宇哲闻言有些疑惑:“你们什么时候有的账?”这两人明明是今天才见的面吧?

    穆苏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无害,但更多的还是无赖:“情账 ̄”

    众人听到这极其符合穆苏平日风格的语言,只觉得无奈和好笑,也都识趣地没有再去问什么。

    但闫逸听到那诡异上挑的尾音,一时只觉得全身难过。摇了摇头,既然她现在也不怕阳光了,便大喇喇地走到夏宇哲的床边,而后舒坦地靠坐在了床头,毫无一点身为客人的自觉。

    “宇哲?”慕容清有些诧异地看着夏宇哲,一向有洁癖的夏宇哲看到一个外人坐在自己的床上就这么平静?

    “你不是说你要上学吗?”闫逸一边翻着包里的东西,看有没有东西能刺激一下她的记忆,让她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地出现在这个地方。一边询问着还呆在房间的夏宇哲。

    “不着急,今天只有一节课。况且还要再等一个人到了,一起吃完早饭后出发。”夏宇哲被友人诧异的目光扫视着,也并不在意,嗓音温柔地回答着闫逸。

    闫逸这时正巧从包中翻出了绘画本。

    选了个众人看不见其中内容的角度,饶有兴趣地将绘画本打开,翻看了起来。

    第一页便是一个神态妖冶而又矛盾地混杂着清雅气息的男子,而这个男子……

    闫逸看向一旁和秦天说着悄悄话的慕容清,果然是他,而他果然不是闫清。看了这幅画之后,闫逸更觉两者气质截然不同。

    又往后翻去,闫逸看到的是一张纯白的纸张。

    怎么,难道没了?

    皱了皱眉,闫逸又翻了一张,依旧是白纸。就在她想要放弃继续看下去的时候,却发现透过第三张纸,能够隐约看到后面的笔墨痕迹。

    挑了挑眉梢,闫逸翻过第三张。入目的是一个笑得很温婉恬美的女生,单是看着纸张上的她就觉得心中很是舒服宁静。

    之后的两张分别是这个女生腼腆害羞和不知所措的表情特写,黑色线条简单勾勒叠加,并不冗杂繁复,却能够将女生的表情描绘得生动有韵味。

    再次翻过一张纸,闫逸讶异地望着纸上这个人,又悄悄抬眼看向穆苏。不看纸上那个肌肉尽显的男子,就看他现在这个样子,闫逸还真想不到穆苏的身材那么有料。

    那身遒劲的肌肉线条自然地组合在一起,并不夸张且富有美感,但只是透过纸张便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着的充沛力量。

    闫逸又着重注视了一会纸上穆苏的表情,这个人其实是双重人格吧?看这纸上的人堪称冷霸王,再看现实生活这个装孙子的很是弱小无害的模样……

    闫逸摇了摇头,快速翻阅过穆苏剩下的一张画,而后入目的便是一片空白。又翻了几张,依旧是这样,闫逸便合上绘画本,将其收入包中。

    单看绘画的手法和风格,闫逸不难知道这个绘画本是出于自己的手,但问题是——她什么时候画过?又出于什么动机画这个?

    闫逸仔细思考着,同时手上也没闲下来,很快,她在东西并不多的包里找到了几瓶血液。

    为了防止被注意到,闫逸将瓶子放在包中观察了起来。所幸即使包中毕竟昏暗,但她夜视能力极好,也能看得很清楚。

    血液所在的瓶子做工考究,精致小巧。大拇指般的大小,透明剔透且坚硬非常,很有观赏和收藏的价值。其中被储藏的血液闫逸虽然不知道放了有多久了,因为瓶子的封闭性很好,嗅觉极好的闫逸并不能闻到任何味道,但只是观它的色泽鲜艳瑰红,闫逸便有了食欲和一点饥饿感。

    抿了抿唇瓣,闫逸想着这血液自己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装进去的,看起来量也少了点,但想来应该是自己当时盛装进去当零嘴吃的?

    闫逸又舔了舔嘴角,看样子就觉得这个零嘴很美味,有一种立刻喝下它的冲动。

    不过……闫逸扫视了下周边各自聊天的四人,无奈地想着得等他们离开了才能享用美食。

    既然现在吃不了,闫逸便干脆眼不见为净,将琉璃瓶在包中放好,然后不舍地再将拉链拉得严严实实。

    真不知道,如果闫逸真的把这个“零嘴”喝下去了,记忆恢复后的她该作出何种反应?!

    而后闫逸盘坐在床上,一手将食品包护在怀里,一手托着下巴发起呆来。

    一直偷偷看着闫逸的夏宇哲,见状挪到了床边。声音温和如溪流淌过:“闫逸,我能这么叫你吗?你是不是很无聊?不如我带你在我家逛一逛?”

    只是听到声音,闫逸便有种如沐春风的舒畅感。将盘起的腿屈立起来,以表对主人的尊重,而后才点点头,应道:“当然可以。我现在是很无聊,也不知道家在哪里。”

    闫逸原本要呆在夏宇哲家里是为了躲避她以为会灼伤她的太阳,但就算现在知道太阳不能伤害到她了,她还是走不了。因为她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更不知道自己的古堡庄园在哪里,走了的话简直就是乱抓瞎一通,不彻底迷路都对不起自己。

    “你不知道家在哪里?也是,你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我的床上出现……”夏宇哲闻言一惊,心中却是升起了一丝窃喜,这样闫逸不就会一直呆在这里了?想到这,连忙又道:“没关系的,你一定会记起来的。如果你不介意,我这里可以给你住,地方足够大,你缺什么我也都可以帮你补起来。”

    闫逸没有犹豫什么便答应了,反正她怎么也不会吃亏,能伤到她的她自信这世上还真没多少,总不会运气不好地就遇到这些“没多少”的。在夏宇哲家住,要担心的人其实是夏宇哲,因为很可能随时就会被饥饿的自己吸血……

    夏宇哲见闫逸答应了,喜形于色。唇角勾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视线却突然胶着在了某一处。

    顺着夏宇哲的视线,可以看到一双细嫩白皙的小脚。十个脚趾头圆润如玉珠,指盖处一片片仿若晕染过的浅粉,显得秀气可爱。脚型修长纤瘦,脚踝细白盈盈一握。与夏宇哲浅黑色的床单相衬,更多了一股惑人的魔力。

    看了一会才意识到自己不应该的夏宇哲,连忙垂下眼眸,声音有些轻地问道:“你的鞋袜呢?”

    “嗯?”闫逸愣了一会,而后看向自己的赤足,抬了抬脚尖道,“不知道。我从不穿袜子,至于鞋子……我并不喜欢穿鞋。”

    何止是穿鞋啊,如果不是必须的,闫逸连衣服都不想穿。平常在家穿个宽松的睡袍,踏个凉拖都是给家里来回走动的佣人面子了,更多的情况下,她干脆会裹个长袍遮住自己,而脚更几乎是一年四季光裸着的。

    在外面的话,要穿也是穿宽松的衣服,显大的凉鞋。

    而这些都只因为,她不喜欢束缚的感觉。

    也许有人会觉得她很奇怪、很偏执、很难以理解,但仔细想想,最开始的人,穿衣服也不过是为了遮羞、防寒和保护皮肤,穿鞋也是为了防止地面的尖锐物体划破脚,以及对脚进行保暖工作,不至于落下伤冻而已。

    而闫逸体质特殊,根本不惧怕寒冷,皮肤更不可能因为没穿什么而轻易受伤,所以她不喜欢相当于累赘的衣服及鞋也是情有可原。

    夏宇哲眼睛一瞥便又看到了闫逸的赤足,掩饰性地咳了几声才道:“你自然可以按自己的喜好来,只是这样很容易磨破脚,还很容易着凉。”

    闻言,闫逸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把手搭在夏宇哲的脸上,脚也放在他的肚子上,而后轻笑道:“你忘了吗?我全身都像尸体一样冰凉啊,手脚冷点不正常?”

    莫名地,除了身为当事人的两人,其余几个听到闫逸话的人都仿若感受到阴风吹过的凉意。

    ------题外话------

    【小剧场】

    闫逸:我是尸体哦~

    四人惊退:那你怎么会说话?还有心跳?!

    闫逸抠鼻状:我一直在诈尸啊~!

    某作乱入:来喽~精彩的诈尸表演哎!保证只此一家绝无分店,堪比胸口碎大石~有钱的撒点花钻~没钱的给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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