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是个古老而充满传奇的地方,就如他的名字一样。
传说,偃师这个名字是穆王天子钦定的。
传说,穆王天子周游天下路过这里时,有一个名为偃师的人,这个人献给穆王天子一个美女,传说中的人物必然也是传说,这个美女并没有成为传说,但她确实出现在传说里,所以她必然是一个不一般的美女;因为,她是一个木偶,一个偃师用皮革草木做出的木偶,看着能歌善舞千娇百媚的美人儿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她是一个木偶,尤其是她还会语笑嫣然的劝酒的话,穆王天子自然也是不信的,所以他要杀偃师;于是,偃师就把美女拆了。
巧笑嫣然的美女果然是草革做的,穆王天子带走了偃师这个人,但这里却留下了偃师的传说,而且会随着地名一直流传下去。
在这个传说的城池里,有一个酒鬼,进城之后沿着城墙走一段拐个弯就可以看到他;一个阴暗又充满臭味的小巷子,一根棍子撑着一件蓑衣,蓑衣靠在墙上,如同一个简易的小帐篷,酒鬼就住在这里。
酒鬼每天都在这里喝酒,偶尔还会捏着几个茴香豆;如果他不在这里那他肯定去买酒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就会回来,继续躺在这里喝酒,也许,手里还会捏着几个茴香豆,因为偃师卖最便宜劣酒的店铺离这里很近,店老板卖给酒鬼的酒其实是水,当然,是掺了酒的水,偶尔高兴时会卖给他掺了水的酒,但店老板很放心,因为酒鬼从来不挑,而且店老板知道,酒鬼从不干活,所以他的钱肯定来路不正,虽然经常仅仅是几个铜板,但告到官府去也不是他一个酒鬼承受的起的,所以老板一直很放心的在他的水里掺酒,或者,酒里掺水。
“多好的人啊。”老板看着酒鬼跌跌撞撞的离开。
“要是买酒的都和他这样就好了。”老板想着,那样自己就发财了,可以在城里最繁华的地方开个酒楼,紧挨着眠月楼的。
眠月楼是城里唯一的一栋青楼;传闻眠月楼的墙上满是文人墨客的题词,老板知道,这不是传闻;因为老板曾经去过,那一次他把存了十年的积蓄都花了,当然,是背着他的老婆,不过他却什么都没干,只在那里喝喝花酒,吃些酒菜看看墙上的题词罢了。
老板并不是不想做些别的,而是因为他提不起兴趣,更重要的是他不敢,因为他有着偃师最漂亮的老板娘,同样也是最漂亮的母老虎。不管是谁,当他有着最漂亮又最凶猛的老婆时,到了青楼也只能看看了。
不过,老板还是更喜欢那里的女孩子,虽然不如他老婆漂亮,虽然一个个皮肤水嫩嫩的,摸上去如同摸在水豆腐上,但都不如他老婆,因为他老婆更水,摸起来更滑腻,老板喜欢那里,是因为那些女的对他都是温声软语,予取予求。
老板想着,抬手把酒鬼的酒钱,两个小铜板扔到钱罐子里去,老板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给他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而且铜钱撞在罐子上的声音让他沉醉,所以他扔的很准,即使站在三丈开外,他也可以很准的把钱丢进钱罐子。
“呸。”老板狠狠的吐了一口,因为他看到一个人,一个他一辈子都不想看到的人,一个身上挂满了黑漆漆的小袋子,长的像雷震子一样,脸上长满长毛的强盗。
老板认识这个强盗,哪怕他化成灰也认识。任谁被一个人每月的来抢一次都会这样。
“该把他送到死囚营充军去。”老板恶狠狠的想着,不过却无奈的叹了口气,朝廷正在与异族人交战,用兵吃紧,除非真的罪大恶极,官府才会派出大量府兵去清剿,像这个强盗这样独来独往,抢的又少的,官府是从来不管的。
“该死的异族人。”老板知道,异族人经常在边疆骚扰,偶尔还会越界烧杀抢掠,所以老板是很支持朝廷的。
老板非常痛恨异族人,尤其是看到这个强盗的时候。
“哎,这不是强爷么,今天什么风把您吹来,赶紧来店里坐下,小的给您整两个小菜喝两杯,歇歇脚。”他是强盗,他的名字也叫强盗;老板笑的如同腊月里盛开的菊花。腊月里自然不会有盛开的菊花,即使有也是死的,所以老板笑的很难看,比哭还难看。
强盗自然也觉得难看,所以强盗说话了。
“如果你继续对着我笑,今天我便不走了。”
老板马上不笑了,现在他只想哭,可又不敢哭出来,于是他的表情很像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儿。
“这就好看多了。”强盗大笑着拍老板的肩膀,老板只能陪着。
“你这个月是打算交一串还是交一贯。”强盗很开心,任谁这个时候都会很开心的。
一串是一百文,一贯是一千文;这是主动给和让他亲自动手拿的区别,一直都是拿不是抢,强盗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是个很文雅很讲规矩的强盗。
“一串,一串。”老板谄笑着把早已准备好的一串钱放在强盗身上一个袋子里,强盗身上的每个袋子代表一个人,或者一个商户;这个袋子就是老板的,现在它已经装满了;老板借机撇了一眼强盗背上的大袋子,空空的;老板心想,最近让他亲自动手的越来越少了。
“生意兴隆啊。”老板的识趣让强盗很开心,于是他转身走了。
强盗背上的袋子果然是空的,老板确认了一下。
“哎,不识趣的越来越少了,这可不好。”老板小声嘀咕着,他怕长久下去强盗抢的钱少了会要的更多。“我的想想办法,听说绸缎庄新来的几个护院都是好手,我得去给他添添火去。”
绸缎庄叫庄没钱,因为他是开绸缎店的所以大家叫他绸缎庄。老板嘀咕着,随手抛出一个铜板把正在枝头呱呱叫的斑鸠打下来。
“今天受惊了,晚上得炖个汤补补。”老板捡起落在地上的斑鸠,把嵌在斑鸠脑袋正中的铜钱摘下来擦了下放进怀里。
酒鬼原来不是酒鬼,他是附近有名的好汉,喜好结交朋友,好打抱不平,人送外号酒孟尝,因为他只有喝了酒功夫才会使出来。
他心很软,哪怕是野猫野狗都不愿打杀的,但他手很狠,只要出手就会死人,所以他只有喝了酒才会使出功夫。
本来一切都很好,直到有一次有个人浑身是血的找他,求他主持公道,那个人的仇人是一个很年轻的人,但却早已恶贯满盈,于是他喝了酒,于是那个年轻人死了。
然后,他回家了,但是家里再没有一个活人,他的父母妻儿都死了,于是他去找那些他平日的兄弟,想要讨回公道,可是一个也没找到,他们都躲着他。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年轻人是某大派弟子入世修行的,为人谦逊有加;而那个来找他的满身是血的人,是一个见财起意的强盗,那人看上了年轻人身上的一件宝物。
于是,酒孟尝变成了酒鬼,最讽刺的是,一直在照顾他的那个人是个强盗。
一个吃过酒孟尝三个馒头,身上挂满了黑漆漆的小袋子,长的像雷震子,脸上长满长毛的强盗。
;
传说,偃师这个名字是穆王天子钦定的。
传说,穆王天子周游天下路过这里时,有一个名为偃师的人,这个人献给穆王天子一个美女,传说中的人物必然也是传说,这个美女并没有成为传说,但她确实出现在传说里,所以她必然是一个不一般的美女;因为,她是一个木偶,一个偃师用皮革草木做出的木偶,看着能歌善舞千娇百媚的美人儿任何人都不会相信她是一个木偶,尤其是她还会语笑嫣然的劝酒的话,穆王天子自然也是不信的,所以他要杀偃师;于是,偃师就把美女拆了。
巧笑嫣然的美女果然是草革做的,穆王天子带走了偃师这个人,但这里却留下了偃师的传说,而且会随着地名一直流传下去。
在这个传说的城池里,有一个酒鬼,进城之后沿着城墙走一段拐个弯就可以看到他;一个阴暗又充满臭味的小巷子,一根棍子撑着一件蓑衣,蓑衣靠在墙上,如同一个简易的小帐篷,酒鬼就住在这里。
酒鬼每天都在这里喝酒,偶尔还会捏着几个茴香豆;如果他不在这里那他肯定去买酒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他就会回来,继续躺在这里喝酒,也许,手里还会捏着几个茴香豆,因为偃师卖最便宜劣酒的店铺离这里很近,店老板卖给酒鬼的酒其实是水,当然,是掺了酒的水,偶尔高兴时会卖给他掺了水的酒,但店老板很放心,因为酒鬼从来不挑,而且店老板知道,酒鬼从不干活,所以他的钱肯定来路不正,虽然经常仅仅是几个铜板,但告到官府去也不是他一个酒鬼承受的起的,所以老板一直很放心的在他的水里掺酒,或者,酒里掺水。
“多好的人啊。”老板看着酒鬼跌跌撞撞的离开。
“要是买酒的都和他这样就好了。”老板想着,那样自己就发财了,可以在城里最繁华的地方开个酒楼,紧挨着眠月楼的。
眠月楼是城里唯一的一栋青楼;传闻眠月楼的墙上满是文人墨客的题词,老板知道,这不是传闻;因为老板曾经去过,那一次他把存了十年的积蓄都花了,当然,是背着他的老婆,不过他却什么都没干,只在那里喝喝花酒,吃些酒菜看看墙上的题词罢了。
老板并不是不想做些别的,而是因为他提不起兴趣,更重要的是他不敢,因为他有着偃师最漂亮的老板娘,同样也是最漂亮的母老虎。不管是谁,当他有着最漂亮又最凶猛的老婆时,到了青楼也只能看看了。
不过,老板还是更喜欢那里的女孩子,虽然不如他老婆漂亮,虽然一个个皮肤水嫩嫩的,摸上去如同摸在水豆腐上,但都不如他老婆,因为他老婆更水,摸起来更滑腻,老板喜欢那里,是因为那些女的对他都是温声软语,予取予求。
老板想着,抬手把酒鬼的酒钱,两个小铜板扔到钱罐子里去,老板很喜欢这样,因为这会给他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而且铜钱撞在罐子上的声音让他沉醉,所以他扔的很准,即使站在三丈开外,他也可以很准的把钱丢进钱罐子。
“呸。”老板狠狠的吐了一口,因为他看到一个人,一个他一辈子都不想看到的人,一个身上挂满了黑漆漆的小袋子,长的像雷震子一样,脸上长满长毛的强盗。
老板认识这个强盗,哪怕他化成灰也认识。任谁被一个人每月的来抢一次都会这样。
“该把他送到死囚营充军去。”老板恶狠狠的想着,不过却无奈的叹了口气,朝廷正在与异族人交战,用兵吃紧,除非真的罪大恶极,官府才会派出大量府兵去清剿,像这个强盗这样独来独往,抢的又少的,官府是从来不管的。
“该死的异族人。”老板知道,异族人经常在边疆骚扰,偶尔还会越界烧杀抢掠,所以老板是很支持朝廷的。
老板非常痛恨异族人,尤其是看到这个强盗的时候。
“哎,这不是强爷么,今天什么风把您吹来,赶紧来店里坐下,小的给您整两个小菜喝两杯,歇歇脚。”他是强盗,他的名字也叫强盗;老板笑的如同腊月里盛开的菊花。腊月里自然不会有盛开的菊花,即使有也是死的,所以老板笑的很难看,比哭还难看。
强盗自然也觉得难看,所以强盗说话了。
“如果你继续对着我笑,今天我便不走了。”
老板马上不笑了,现在他只想哭,可又不敢哭出来,于是他的表情很像受了委屈的小媳妇儿。
“这就好看多了。”强盗大笑着拍老板的肩膀,老板只能陪着。
“你这个月是打算交一串还是交一贯。”强盗很开心,任谁这个时候都会很开心的。
一串是一百文,一贯是一千文;这是主动给和让他亲自动手拿的区别,一直都是拿不是抢,强盗是这么认为的,因为他是个很文雅很讲规矩的强盗。
“一串,一串。”老板谄笑着把早已准备好的一串钱放在强盗身上一个袋子里,强盗身上的每个袋子代表一个人,或者一个商户;这个袋子就是老板的,现在它已经装满了;老板借机撇了一眼强盗背上的大袋子,空空的;老板心想,最近让他亲自动手的越来越少了。
“生意兴隆啊。”老板的识趣让强盗很开心,于是他转身走了。
强盗背上的袋子果然是空的,老板确认了一下。
“哎,不识趣的越来越少了,这可不好。”老板小声嘀咕着,他怕长久下去强盗抢的钱少了会要的更多。“我的想想办法,听说绸缎庄新来的几个护院都是好手,我得去给他添添火去。”
绸缎庄叫庄没钱,因为他是开绸缎店的所以大家叫他绸缎庄。老板嘀咕着,随手抛出一个铜板把正在枝头呱呱叫的斑鸠打下来。
“今天受惊了,晚上得炖个汤补补。”老板捡起落在地上的斑鸠,把嵌在斑鸠脑袋正中的铜钱摘下来擦了下放进怀里。
酒鬼原来不是酒鬼,他是附近有名的好汉,喜好结交朋友,好打抱不平,人送外号酒孟尝,因为他只有喝了酒功夫才会使出来。
他心很软,哪怕是野猫野狗都不愿打杀的,但他手很狠,只要出手就会死人,所以他只有喝了酒才会使出功夫。
本来一切都很好,直到有一次有个人浑身是血的找他,求他主持公道,那个人的仇人是一个很年轻的人,但却早已恶贯满盈,于是他喝了酒,于是那个年轻人死了。
然后,他回家了,但是家里再没有一个活人,他的父母妻儿都死了,于是他去找那些他平日的兄弟,想要讨回公道,可是一个也没找到,他们都躲着他。
后来,他知道了,那个年轻人是某大派弟子入世修行的,为人谦逊有加;而那个来找他的满身是血的人,是一个见财起意的强盗,那人看上了年轻人身上的一件宝物。
于是,酒孟尝变成了酒鬼,最讽刺的是,一直在照顾他的那个人是个强盗。
一个吃过酒孟尝三个馒头,身上挂满了黑漆漆的小袋子,长的像雷震子,脸上长满长毛的强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