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花知婉看到石头上“天辰派”这三个硕大的红字时,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世界是很小的,小说里的世界是超迷你的。

    一本书算下来,作者提到的地图总共就那么几个,主角跑来跑去也只是在地图间来回奔走。

    中篇小说的话,作者创造配角通常也不会很多,而他们之前的关系……看他们的姓就能猜了嘛。

    花知婉没有取过宁柔这个名字,却有构思过《酒尊兰魔》的女配。大纲里,曲暮酒仍是第一男主角,她给他开的后宫中,第一位强而有力的成员就是宁员外的女儿。对于这个角色,分配的任务是“男主的金钱辅助”,所以她的性格是典型的温柔贤惠(人傻钱多)。在一众女人的勾心斗角时,女配一的存在,就犹如一朵濯清涟而不妖的白莲花。

    “我们悄悄潜进去哦,不要被别人发现。”宁柔一手抱狗,一手挡太阳一般遮住自己的脸,弓起的背使她的形象更加的鬼鬼祟祟。

    “为什么不能让别人发现?”花知婉入乡随俗,学她弓起了背。

    “不愿被父亲包办婚姻的我,趁夜黑风高溜走,准备一个人闯荡江湖。如果我未来的夫君对我有意,一定会把我轰轰烈烈地找回来的。是因为遇见你,我才折返的好吗?要被人发现我的目的,下次肯定逃不出去了。”宁柔眨巴着星星眼看她,那一副“为了大大再艰苦都不怕”的样子。

    “包办婚姻……”

    嗯,是有这么一说。曲暮酒和女配一之间是有婚约的。之前要骗宁员外钱,懒得走路的作者菌曾大笔一挥,写宁员外坐着轿子要去天辰派,方便他们能遇上他。想不到这个改动,让女配一和曲暮酒的配对也提前了。

    “我一直以为你是出去遛狗,想不到你走的还是《霸道公子逃爱妻》路线,”花知婉一脸敬畏:“少女,平时小说看的挺多的嘛,是个会玩的……”

    “对,我一直在关注丸大大的小说哦。”

    ——猝不及防又被表白了。

    “额,那你就假装自己是出去遛狗的可以吗?”经验丰富的作者菌稍稍建议了一下:“这样我们就能正大光明,不用钻狗洞了。”

    “对吼!”宁柔把狗像抱婴儿一样抱在胸前,腰杆一下子就挺直了。

    婴儿状的孤狗:……??

    其实,比起宁柔,花知婉才是更需要躲躲藏藏的那个人。

    逻辑的角度,她亲自动手虐了天辰派,世代恩怨和夺妻之仇全是她写的;现实的角度,为了救兰戎,她用电脑砸了曲暮酒。五年过去,不知道他对她的脸还有没有印象。

    ——豁出去了,找人救到兰戎就走,不要碰见曲暮酒就可以了。

    “曲暮酒,你怎么在这!”

    远远的庭院里站着一个人影,宁柔见到他,立刻咋咋呼呼地吼了一声。

    “我了个……”

    说曹操,曹操就五百米冲刺加回旋气式喷发出现在你面前啊。

    花知婉用飞一般的速度“咻咻”蹲下,实在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她只好就近钻入了宁柔的裙底。

    “唔,啊!”少女娇娇地嘤咛一声。

    面容清俊的青年将剑背到身后,淡漠地扫了她一眼。

    “我总在这个时辰练剑,却从不曾见你在这个时辰起身。”

    “所以,问题应该我问你,你怎么在这?”

    他的语调,五年如一日的冷清。

    妹子们喜欢的元素:高冷、面瘫、洁癖、傲娇、禁欲系,花知婉一个不漏地加进了他的人设里。

    “我、我遛狗啊!”

    宁柔并拢双腿,在他面前站得直直的。声音却明显比和花知婉谈话时的,嗲上了几个调。

    ——看样子,她也不是不喜欢他呀。

    “遛狗?那你得把你家狗看牢。”

    “它把我家小花都艹怀孕了,”曲暮酒嗤笑一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猛地凑近:“可不能拍拍屁股就走。”

    ——啊?啊?怎么回事?这是一语双关还是陈述事实?

    花知婉听到那个脏字,简直好奇得要死。

    宁柔羞愤地跺脚,似乎是想要回击又有些词穷:“你……”

    “呵。我去练武堂早练,一会儿见。”

    曲暮酒没有给她回击的机会,迅速结束了对话。

    躲在裙底的人松了一口气,却听他在走前轻飘飘地补充了一句。

    “对了,你的裙子……”

    “我裙子?!怎么么了!”

    少女捂住屁股,不让他东瞧西瞧。

    “没有,我只是觉得今天的你看上去,特别……能生。”

    青年似笑非笑地盯住她的眼睛,把她看得脸红后,才终于尽兴离去。

    ——妈呀,过气男主曲暮酒为什么变得有点流氓有点攻?难道是他感到了自己的过气,准备改变路线吸引粉丝?

    花知婉摸着下巴思考,她觉得主角们好像暗戳戳地发展了很多作者不知道的事呢。

    “丸大大,你可以出来了。”少女扭扭屁股,小声地提醒。

    球状的花知婉咕噜噜地滚了出来,望着宁柔羞红的脸,有点明白她离家出走的心理了。

    ——如果她不见后,曲暮酒会去找她,就说明对于这个死傲娇,自己是重要的。所以,宁柔是喜欢曲暮酒的吧?

    “唔,刚才那个,就是我的婚约对象,曲暮酒。”

    宁柔挠挠头,不解道:“大大,你看到他为什么要躲起来呀?”

    “哦,就是听到曲暮酒这个名字有点心虚。”

    没有对宁柔全盘托出自己的经历,花知婉也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

    “啊,是的。这个名字,和丸大大新文男主角的名字一样呢。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我就想到了,我们穿越的世界,说不定就是大大的文哦……”

    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喜欢兰戎?!”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有点难以言喻。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她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里尸体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但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学武过程虽慢,但基础打得扎扎实实,重在修身、不在杀人,她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别再走来走去了!”

    宁柔将花知婉拽回梳妆台,继续帮她编头发:“穿着漂亮衣服、洗了香喷喷的澡,脸蛋这么好看,还走得像一只丢失了幼崽的老母鸡。”

    “好几个小时没看到他了,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随着时间推移,她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实在没法安心,还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较好。”

    “哎,你就放心吧,”宁柔揪住她的辫子,不让她随便乱动:“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现在没找到,等会儿也能给你找到。你又没武功,去了只会添乱。”

    花知婉瞅着镜子里被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总觉得宁柔在把自己当装扮游戏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唉,不知道小兰戎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电脑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开启上帝视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

    [老司机安全驾驶手册](第25个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热)

    (冰火两重天)

    (马赛克)

    (tokyo有点热)

    (马赛克)

    “啊……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请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这一个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学会问: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说要两更吗。

    我:对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学校门口,血液飞溅#%*]

    (尽力地举起双手)不要打我,呜呜,那明天也两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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