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这一礼,让文森特认出她是谁来。这一礼中,所带的风尘味太重。确切地说,并不是文森特认出眼前的女人,而是在他思维深处的逻辑,让他辨析出女人的身份。

    在这个西境小村子里,能认识自己,又有这样的身份,还是在疑似傻子家的门前,这一切都将女人的身份锁定在曾经那名,得知傻子战死后立马卷钱消失不见的妓。女姘头。

    文森特与对方应该有过几面之缘,甚至还曾为她打过一架。

    那是傻子在某次鼻青脸肿回来后的事。兵长‘单眼’听着傻子的描述,怒发冲冠,纠集麾下第七小队全体成员,去将场子找补回来。

    对方是哪部分的兵,文森特已经记不全了,反正也是穿荆花战袍的。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禁卫军,战袍上好像有红色。但那也可能是血,让他记差了。反正这些也不重要,他只记得那时他刚进游骑兵,好像连一次正规巡逻遇敌都没有过。全小队的人,没人知道他的身手如何。克洛泽看着他年轻,去之前还刻意嘱咐过,一会要是打起来,叫他千万别逞能,要保护好自己。

    当他们赶到那里的时候,眼前这女人正被对方的人撕扯着长裙下摆,双腿架在一人肩上,眼中一片死灰。

    对方人多,看到第七小队的人来,也有恃无恐。傻子当时不顾一切地往前就冲,却被对方那个领头的一脚踹到在雪地上。

    本来文森特就是跟着去,想着适当情况意思一下就行。可当时看着这场面,扭头就问单眼,是不是不弄出人命就行?单眼恍惚地点下头,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文森特已拔了长剑,扔在一边,拎着剑鞘就冲进人群。

    也是从那之后,文森特才被第七小队的其余人接纳。女人后来为了表示谢意,也请过第七小队全员喝酒。

    不过,在文森特的记忆中,女人虽然不是很漂亮,但应该也比现在好看许多。如果不是气质神态,还带着往昔站街女的媚态,这根本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劳动妇女。

    “大人,你们来这里是为了……”

    “还是叫文森特吧。”

    这曾经被误认为卷钱跑了的无情婊。子,此刻却在文森特心里形象是伟岸无比。先前,全小队的人都认为傻子是被懵骗的。可时至今日,眼前的事实,像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他们脸上。不过,文森特心里没有一丝羞愧与懊恼,有的只是暖融的欣慰与钦佩。

    从纳瓦尔原野到傻子曾经的家乡足有千里,一个女人千里寻去,其中的艰辛不是脑补就能想象出来的。

    女人将游骑兵让进家里后,远处围观的村民们就散了。大婶们来势汹汹的气焰,已经随着女人的出现而消去大半。此时,看着原本该是与她们站在一起的正义侍者,搞了半天也是女人的熟人,她们就全都掩面垂头地走了。

    问到女人在村子里的麻烦,女人用泼辣的语气说,只是当地人排挤外乡人而已,不过她并不在乎。看着女人霸气侧漏的气势,文森特有点恍惚,在他的记忆里,眼前女人从来都是柔顺躲在傻子的臂弯下,至少在与他寥寥数面当中,女人没有表现出这一面。

    如果不是当初隐藏的深,那就是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半年时光里,练就的本事。

    傻子有位瞎眼的老娘,现在耳朵也不好使,自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头,不知念叨着什么。

    游骑兵进屋之后,老太太感觉到家里多了人,就问,“是不是我儿子回来了?”

    女人朝游骑兵们歉意一笑,说,“老人脑子糊涂了,同她讲什么,现在都记不住。”

    看着老太太双手一直在空中抓舞着,嘴里叫着,儿子儿子的。文森特一抬脚,将仓鼠踢了过去。众人中,也就他的身形跟傻子如出一辙。反正老太太也看不见,冒充一下,聊以慰藉下老人念子之情,也无伤大雅。

    老太太摸到仓鼠雄壮的身躯,行将朽木的脸,一下子回暖如春起来。边哭,边喊着,“儿啊,你想死母亲了……儿啊,你想死母亲了……”

    仓鼠虽然满脸的不愿意,可此情此景下,也只得配合老太太。而一旁看的众人,全都眼中泛红。

    可谁知老太太没嚎几嗓子,声音就戛然而止,骇得众人以为她是情绪激动要背过气去,正要上前查看,却见老太太颤巍巍举起一只枯手,抡圆了,就给仓鼠一个嘴巴,嘴里还骂着,“我让你冒充我儿子。我儿子早就为国捐躯了,你当我瞎眼的老太太是好骗的不成?”

    仓鼠捂着脸,神色别提有多委屈,眼神幽怨地瞪向文森特。

    文森特搔搔头,脸上干笑一下,可内心却坦荡无比。这事又不是他的错,他哪里会知道一看就是阿尔兹海默综合征已经病入膏肓的老人,还能脑子如此清楚。这辈子除了打猎,就是杀巴萨戈人,明显没这方面阅历。而上辈子也没实际经历过,都是从电影电视里看来的。不试试谁又能承想,其实那里都是骗人的。就是老人再糊涂,再眼瞎,也不会将自己儿子认错。不过,到底是用什么方法办到的,这他无从知晓。或许是气味,或许是母子连心的直觉。

    “老年人难免……”女人说着比了个手势,意思是老年人的世界,难以琢磨,文森特这点很是认同。不只是老年人,其实每个人的精神世界都是难以琢磨的。比如,他就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能让眼前的女人,在傻子死后,还能赡养他的老娘与儿子。

    女人以前的职业,普遍被世人所唾弃,但也有好的一面。至少在察言观色这方面,尤为锻炼人。文森特没问出来心中疑问,女人已经在开口解释了。很平常的一段过往,用女人的话就是,“本想拿着钱走的。可心里有点别扭,就想着去傻子家看看。只看一眼,扔点钱就走。到了他家后,看见老太太与傻子的儿子,不知怎么,脑子里突然就有了个我们三人一起生活的画面,呵呵,然后就这样了……”

    这段故事平淡得,让文森特都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什么。

    女人问,“傻子临死前,你在他身边吗?”

    文森特点点头。

    “那他说什么没有?”

    文森特有着私心,张嘴就说,“他希望你帮他照顾他母亲与儿子。”

    女人呵呵一笑,“是吗?”

    这笑容不如以前迷人了,可却让文森特无地自容。

    “好吧。”文森特不敢去看女人的眼睛,将实话说出,“他临死前没说什么,只是说‘嘿,文森特,能认识你,我很高兴。’再没有别的。”

    女人再次笑了出来,只是眼睛里带上了水汽,嘴里不停地念叨,“这才是他……这才是他……”

    女人要为游骑兵准备饭食,文森特本想拒绝,可想到自己这些人如果在傻子家里用过餐再走,也能为女人日后在村子里壮些声势,就应允下来。

    十几人的饭食并不好张罗,可女人手脚十分麻利,没用多少时间,已经准备停当,又派傻子的儿子出去打酒,女人很聪明,她也叫儿子去将村长请来。

    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全村人就都知道了他们家是为国捐躯的王国遗属。女人的手艺不错,在掌握气氛上,也有几分独到之处,因此这顿饭,游骑兵吃得都很痛快。

    席间,傻子的儿子怯生生地跑到文森特跟前,直直望着他,也不说话,也不走开。

    “你找我有事?”

    男孩听自己的继母说过,这个年轻的军官是自己父亲的袍泽。他鼓起勇气问,稚气未脱地眼中目光希冀,“叔叔,我父亲是英雄吗?”

    “是!”

    文森特的肯定回答,让小男孩雀跃起来。但文森特自己却是眼圈发红。

    “哦,对了。”平复下情绪,文森特伸手将怀里的金荆花勋章掏了出来,给小男孩别在胸前。“这就是你父亲是英雄的证明,你要好好保管。”

    一旁的女人认识这东西的价值,金荆花勋章是有特权的,最直接的是可以免税。她想阻止,文森特却说,“这东西本来就该属于你们,他是傻子用命换的。”

    文森特一直想将这勋章送给当初第七小队的遗属们,可惜前三家的情况,让他根本没有这种机会。

    游骑兵临走时,给女人留下一些钱财,又说他们还要在萨恩贝驻扎一阵子,如果有事就去镇上找他们。同时,也向本地的村长叮嘱,多多照顾下傻子的遗属一家。

    活着的人,对于死去袍泽的家属们,也就只能做到这些。

    回去的路上,文森特心里很是唏嘘,不过,怎么着也是比之前去的那三家回来时,心情要好。看着夕阳西沉的晚霞,总有一种还是有希望的感觉。

    “看!那是什么?”

    佩特怪叫一声,将游骑兵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西边海天相接的金红尽头,正向这边不断地飘来层峦叠嶂的白浪。那浪不高,但却很密,少顷再近些,却发现那白浪实则是无数的白帆战船。更近些时,那白帆上虽颜色不一,有金色,有红色,也有银色,可无不是统一的图案——巨大的十字,正鼓胀地兜着海风,趾高气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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