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1
虽说是初秋时节,但炎热的夏日好像并不甘心就此结束,空气中仍然到处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热气。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夏天好像特别热,灵江市电视台报道,这是本市百年一遇的高温天气。
灵江市是东部沿海新兴的一个商贸城市,近几年来,在商贸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有名的化工原料生产基地。每当提起这部创业史,灵江人都会产生一种自豪感。然而对林杰来说,对于灵江市,他有许多个不明白,特别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开发区那些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工厂,为什么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田地里冒出来,有时候他从开发区的路边经过,常常会看到又有一家新工厂挂了牌,而在此之前,他就从未注意到工厂所在的这块田地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那些一排排整齐的厂房又是在什么时候盖起来的。总之,现代都市的迅速崛起让他感到有些虚幻,甚至有些害怕。
也许天气的炎热与这些工厂有关也说不定!工厂里一天要烧这么多的煤,这些煤都变成热量跑到城市上空了。每每看到那些工厂的烟囱,林杰总是作这样的推测。林杰是一个农民,跟城市边缘的许多农民一样,他们早已没有了自己的田地,有本事的便跑出去闯天下,没本事的都进了开发区的工厂里当工人,林杰认为自己应该属于没本事的那一类。
无论如何,这个夏天也太长了点吧!现在,林杰正坐在开发区与中心市区交界处的一个叫“马路天使”的小饭馆里,焦燥地望着窗外。
“这小子怎么还没来呢?会不会在路上出事了?”林杰想到这儿,硬生生打了个冷颤。在从工厂到饭馆的路上,他看到有许多人往灵江岸边跑,说江里捞上来一个死人,好像是个小孩子。林杰没有跟着去看,他曾经看过一个从水里面捞上来的死尸,青紫色的尸体涨得像只皮球,用绳子一拉,腐败的皮肤一片片地往下掉,之后三天他没吃下任何东西。
“也该来了吧!”
饭店里的光线一点点暗了下来,林杰不安地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后来又走到公交车停靠牌边,向市区方向张望,时不时低头看手表。
夕阳已收了光线,公路上来往的汽车都打开了车灯。一种强大的焦虑和恐慌渐渐笼罩了他。
“这小子会不会找不到这儿?”林杰眼前突然没来由地浮现出一具在江面上漂浮的小孩子尸体的景象,心中更是忐忑不安。
公交车在路牌边已停靠了不止十次,每次林杰都瞪大眼睛盯着下来的每一个人,但其中并没有阿俊。
林杰取出手机,按下一连串的号码,但在按拨出键时,拇指却迟迟没有按下去,最后他还是把手机放回了腰间。
要不,去江边看一看。虽然他知道,那个小孩的尸体绝不可能是阿俊,但心里总是产生这样那样的可怕想法,林杰开始有些冒冷汗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时又来了一辆市区过来的公交车,车门开了,下来几个人,林杰满怀希望地盯着车门,但阿俊仍没有出现。
林杰的脸凝重起来,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希望不断变成失望的刺激,转身就要向那个出事的江边跑。
“爸爸。”背后响起男孩的声音。
林杰回身一看,路牌的阴影里站着一个瘦小的男孩,穿一身初中校服,睁着一双虾米眼看着自己,这不就是阿俊吗?
“你这混小子,跑到哪里去了?叫我好等。”林杰喝道,心中又喜又怒。刚才,由于心里焦急,竟没有耐心等到车门关掉,如果阿俊这趟车还不来,他真不知道怎么办。
“妈不让我出来,我偷偷跑出来的。”阿俊低声说。
一说到前妻,林杰就生起无限感概,心便软了下来。
“你妈还是老脾气!你这样偷偷跑过来,回去又要挨骂了。”他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阿俊的肩膀,以前他总是拍拍他的小脑袋,可现在阿俊的身高几乎到了他的肩膀了。虽然在同龄人中间,阿俊的身材毫不起眼,甚至有些发育不良,但不管怎么样,林杰的心里还是为儿子的长大感到自豪。
阿俊不说话了,默默地跟着父亲走进了小饭馆。
父子俩点了几样小菜,林杰还要了两瓶啤酒,这三年来,酒似乎成了他每餐的必备,当黄澄澄的液体从绿色的瓶中倾倒入大瓷碗里,泛起雪白的泡沫,他的眼前便幻化出无数美好生活的片断,但这泡沫倏忽间就会消失了,林杰只有趁它还在弹跳的时候把它吸入嘴里,然后倒酒,重新泛起泡沫。
三年前,他和雪芳离婚时,还不怎么会喝酒,现在,他是厂里出了名的“海量”。
“爸,你和妈为什么要离婚?”阿俊突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林杰呆了呆,把拿到嘴边的酒碗放回桌上,他没料到儿子会问他这个问题。但这也难怪,三年了,当初的小毛娃也懂些人事了,这个问题可能困惑了他很长一段时间。
他不知怎样回答孩子的问题才好,其实他自己也没搞明白,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和雪芳离婚。他和雪芳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在那个年代,自由恋爱还相当少,他们勇敢地跨出第一步,但在二人共同的人生旅途上,却出了点问题。在谈恋爱的时候,林杰就发现雪芳的性格有些要强,但怎么也想不到,婚后她的这种性格会无限放大,到了让他无法忍受的地步。从内心上说,雪芳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虽然这个家穷了点,但家里的一切都整理得井井有条,用“一尘不染”这个成语来形容,应该也不算过份,即使家里的储蓄,也都是由雪芳硬理出来的,这一点林杰至今都那么认为。然而一想到她的那种性格,虽然已经分离三年多了,仍使林杰感到如芒在背。
在法庭宣布调解失败的时候,他有点淡淡的失落,他发现,自己还爱着雪芳,但当离婚协议书摆到他的面前时,他却毫不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签完名字的时候,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
“林杰,我恨你!”雪芳咬着牙说,瞪了林杰一眼,转身跑出了法院,那是一种仇恨的目光,直到今天,林杰也常常会在充满这种目光的噩梦里惊醒。
儿子判给了雪芳,对于林杰来说,这是他永远的遗憾,他觉得自己亏欠了儿子很多。现在,他的儿子阿俊正坐在他的对面等着他回答这个难解的问题。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林杰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不通人情的理由来搪塞。
阿俊没再说什么,好像真为问了不该问的话而愧疚,低头大口大口地吃饭,与其说吃,不如说吞更合适。林杰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好像变了很多,三年前,他并不是这样,阿俊的这种样子总会让人想起“低三下四”这四个字。
“阿俊,等你长大了,你自然会明白的。”林杰叹道。
阿俊满口都是米饭,也不抬头,只是唔了一声。
“你妈现在待你怎么样?”林杰问。
阿俊停止了咀嚼,虾米眼里闪出一点异样的光芒,它让林杰想到雪芳在离婚时的目光,不由地倒抽了一口气。但阿俊随即点了点头,含糊地说道:“挺好。”
林杰不知道这个挺好到底是什么标准,但阿俊现在的这样子,不能不让他感到担心,甚至有一种隐陷的不祥之兆,从一来他就看到,阿俊似乎很忧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如果有什么困难,尽管跟爸爸说。”
阿俊咽下最后一口饭,摇了摇头,但他的眼光却落在了林杰的口袋上。
林杰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三百块钱,数了两百递给阿俊说:“爸爸也没什么钱,这点你先拿着,不够用了再打电话给我。”
阿俊一言不发地从他的手里接过钱,在那一刹那,林杰回想起阿俊小的时候,自己给阿俊买来仿真手枪之类的玩具,阿俊总会欢笑着在他脸上亲了又亲,那时候真好!林杰的眼眶有些湿润。
而现在的阿俊,在他眼里甚至有些陌生了。
“爸,我走了。”阿俊站起来说。
“啊,就走了?”林杰仿佛还沉浸在回忆中。
“迟了妈会骂我的。”
林杰知道雪芳的脾气,如果让她知道阿俊到他这儿来了,阿俊的今晚肯定不好过。
“好吧,你走吧!路上小心点。”
林杰把阿俊送到路牌边,一辆公交刚好停了下来。
在临上车的时候,阿俊突然对林杰说:“爸,我能不能和你一起过?”
这当然是林杰求之不得的,但在法律上,阿俊已经判给雪芳了,自己也无能为力,而且雪芳如果知道他想要回孩子,以她的性格,说不定会来拼命。林杰摇了摇头,叹道:“阿俊,好好听妈的话,今后出息了,爸爸也高兴。”
阿俊黯然说了句:“再见!”上了车。
望着远去的车影,林杰感到十分不安,这种不安比半个小时前等待阿俊的时候更来得强烈。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阿俊会给他这样的感觉?林杰突然感到全身发冷,打了个喷嚏,他感冒了。
2
阿俊的家在灵江市的西郊,刚好与东郊的开发区成相对的直线,公交车像一根流动的针般贯穿了整个城市。经过灵江大桥的时候,下起了小雨,车上人很少,阿俊把头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窗玻璃上,玻璃上反射出脸部扭曲的倒影。在倒影里,他的虾米眼变得出奇的大,仿佛是一个空洞。阿俊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似乎想要挖出倒影里的眼睛。
比划了一阵,他冷冷地笑了,突然在窗玻璃上划下一个大大的叉,他很讨厌这张脸,说不上理由,就是很讨厌这张脸。玻璃被阿俊这么一划,脸的倒影更加扭曲了,阿俊看到那张脸冲着他笑,那种笑是湿湿的,就像从潮湿腐烂的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某种菌类。
他十分恐惧,赶紧用整张手掌在玻璃上在窗玻璃上抹了抹,倒影回复了正常,他的心里稍稍安定了些,低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掌上满是水,车窗似乎并未漏雨,这水是从玻璃外渗进来的吗?阿俊很困惑。
他把手掌上的水擦在衣服上,无意中碰到装有两百元钱的口袋。他把钱从口袋里取出来,展开来专注地看,他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他感到很满足,可不一会儿,人民币上伟人的嘴角渐渐显出嘲笑的影子。此时,一股强烈的孤独感不可抑制地涌上鼻端,他把人民币蒙在眼睛上,抽泣起来。
半个小时后,阿俊下了车,朝自己家走去,他的家原本是郊区农民最常见的那种两层立地住房,前年由于城市扩建,他们属于拆建户,城改办就按原平方补还给他家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他住在一楼。
阿俊不敢立刻回家,他在商品房的四周转了转,发现自家的窗口黑漆漆的,没亮着灯。
“妈不是睡了吧?!不会,她不会这么早睡的!”阿俊的心扑扑直跳,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侧耳贴在门上仔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一丝响声。
“也许出去了!谢天谢地!”他胆子大了些,小心摸出钥匙,打开门。
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不敢开灯,而是摸索着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在即将进房门的那一刹那,他敏锐地觉察到,身后,有一道可怕的目光注视着他,他感到大祸将要临头了。
他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回头,在他的右旁,有一个客厅灯的开关。他鼓起勇气,抖擞着伸手按下开关,客厅里猛然亮如白昼,刺得阿俊的眼有点痛。
回头,阿俊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的母亲——雪芳,站在沙发边上,面无表情,正用冰冷的眼神盯着他。
每当看到这种眼神,阿俊本能地就想逃走。他觉得她的眼神会像两枚尖利的铁钉一样,啪得一声钉入他的脑髓。但他还是没敢逃走,硬着头皮叫了声:“妈……”,嗓音有些发抖。
“过来,跪下。”雪芳冷冷地说。
阿俊很听话地走过去,跪在母亲面前。一想到母亲刚才在黑暗里像幽灵般盯着自己,阿俊感到不寒而栗。
“你老实给我说,晚上死到哪儿去了?”雪芳的语气非常严厉。
阿俊嚅嗫了一阵,低声说:“我……我在同学那儿吃饭。”
“哪个同学?”雪芳逼问道。
“陈……陈军……”阿俊不擅于编慌话,在母亲的强大压力下,更是结结巴巴。
“放屁!!”
啪啦一声,阿俊的左脸火辣辣地痛,眼前闪过一群金星。他抬头看到母亲举着的手因为愤怒而发抖。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雪芳喊道。
“我……我没骗你!”阿俊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搞不懂,自己哪儿说错了话。
“你还死不承认!刚才陈军打电话来找过你,你晚上根本没和他在一起。天杀的哪!想不到我辛辛苦苦养的儿子竟然也来骗我!”雪芳捶胸顿足地骂道。
这时阿俊可怕地发现,雪芳的手里多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根鸡毛掸子。
“妈,不要,不要打我啊!”阿俊坐在地上,恐惧地向后退去。
“你这个贼胚!我打死你!我打死你这个不听话的贼胚!”雪芳的鸡毛掸子没头没脸地打了下来。
阿俊一边用手护住自己的头部,一边在房间里奔逃躲避,身上不断传来被掸子打中的刺痛声。
追打中,两张红红的纸片从阿俊的口袋里飞了出来,那是两张百元人民币。
雪芳从地上捡起钱,脸上的神情更为可怖,她的整个身体因为极度的愤怒而发抖。
“好啊!你又在偷别人的钱!”这对雪芳来说,更是不可原谅的,她的脸色由青到紫,甚至有些发黑。
阿俊见大事不妙,救命似地喊:“妈!妈!这钱不是我偷的!”
“你还嘴硬!你这个贼性不改的坏小子,你叫我以后出去怎么见人啊!”雪芳抡起鸡毛掸子,更加发恨地抽打下来。
房间里响起阿俊的哀号。
“妈,不要打了,求求你不要打了!我跟你说实话,这钱是爸爸给的。”阿俊终于承受不了疼痛,说了实话。
雪芳怔了怔,房间里到处飞着从掸子中掉落的鸡毛。
“什么?你去他那边了?你还去他那边!”雪芳恨恨地说。
阿俊摸着手臂上那一道道凸起的伤痕,蜷缩在角落里,不敢说话。
“这钱是你向他要的?”
阿俊点了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低声说:“是他给我的,学校里要办摄影社,我想参加,可是没钱买相机。”
雪芳呵呵冷笑了出来,说:“想不到你这么没骨气,他当初狠心扔下咱娘俩,你今天却向他要钱,你真是个软骨虫,我,我这么多年算是白养活你了!”
雪芳把那两百元钱一把一把撕成碎片,撕得很碎很碎,好像要把这么多年心中的怨气也一齐撕掉,阿俊看着那些碎片在眼前飘落。
“那个混蛋的钱,你一分也不准要!”雪芳用几乎残酷的语气命令道。
阿俊睁着他的虾米眼,盯着地上的碎片发呆。
“可,可我的摄影社怎么办?”阿俊嚅嗫着,也不知是对雪芳说,还是在自言自语。
“你休要想什么摄影社,也不看看你在班上的学习成绩是倒数第几名,还想要这要那,你配吗?!”雪芳骂道。
阿俊蹲在原地呆若木鸡。
雪芳扔下鸡毛掸子,跑入自己的房间中,把门狠狠地关上,一到自己的空间,她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悲怆,扑到床上呜呜哭起来,但她不想给儿子听到,只能用被角塞进自己的嘴里。
“阿俊啊!你为什么不学好呢?”雪芳在心里无数遍地问,三年来,她呕心呖血,省吃俭用,甚至不惜去做一小时才几块钱的苦工,拼命赚钱供养儿子读书,对他严加管教,就是为了儿子有出息,给那个抛弃她的男人看看。可阿俊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品格也出现了问题,在学校里发现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这让雪芳感到深深的失望,她仿佛沉在一个黑暗的深渊里,不知道何处才是出路。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对我如此不公?”雪芳狠狠地咬着被角,哭泣着。
灵江市是东部沿海新兴的一个商贸城市,近几年来,在商贸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有名的化工原料生产基地。每当提起这部创业史,灵江人都会产生一种自豪感。然而对林杰来说,对于灵江市,他有许多个不明白,特别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开发区那些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工厂,为什么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田地里冒出来,有时候他从开发区的路边经过,常常会看到又有一家新工厂挂了牌,而在此之前,他就从未注意到工厂所在的这块田地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那些一排排整齐的厂房又是在什么时候盖起来的。总之,现代都市的迅速崛起让他感到有些虚幻,甚至有些害怕。
也许天气的炎热与这些工厂有关也说不定!工厂里一天要烧这么多的煤,这些煤都变成热量跑到城市上空了。每每看到那些工厂的烟囱,林杰总是作这样的推测。林杰是一个农民,跟城市边缘的许多农民一样,他们早已没有了自己的田地,有本事的便跑出去闯天下,没本事的都进了开发区的工厂里当工人,林杰认为自己应该属于没本事的那一类。
无论如何,这个夏天也太长了点吧!现在,林杰正坐在开发区与中心市区交界处的一个叫“马路天使”的小饭馆里,焦燥地望着窗外。
“这小子怎么还没来呢?会不会在路上出事了?”林杰想到这儿,硬生生打了个冷颤。在从工厂到饭馆的路上,他看到有许多人往灵江岸边跑,说江里捞上来一个死人,好像是个小孩子。林杰没有跟着去看,他曾经看过一个从水里面捞上来的死尸,青紫色的尸体涨得像只皮球,用绳子一拉,腐败的皮肤一片片地往下掉,之后三天他没吃下任何东西。
“也该来了吧!”
饭店里的光线一点点暗了下来,林杰不安地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后来又走到公交车停靠牌边,向市区方向张望,时不时低头看手表。
夕阳已收了光线,公路上来往的汽车都打开了车灯。一种强大的焦虑和恐慌渐渐笼罩了他。
“这小子会不会找不到这儿?”林杰眼前突然没来由地浮现出一具在江面上漂浮的小孩子尸体的景象,心中更是忐忑不安。
公交车在路牌边已停靠了不止十次,每次林杰都瞪大眼睛盯着下来的每一个人,但其中并没有阿俊。
林杰取出手机,按下一连串的号码,但在按拨出键时,拇指却迟迟没有按下去,最后他还是把手机放回了腰间。
要不,去江边看一看。虽然他知道,那个小孩的尸体绝不可能是阿俊,但心里总是产生这样那样的可怕想法,林杰开始有些冒冷汗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时又来了一辆市区过来的公交车,车门开了,下来几个人,林杰满怀希望地盯着车门,但阿俊仍没有出现。
林杰的脸凝重起来,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希望不断变成失望的刺激,转身就要向那个出事的江边跑。
“爸爸。”背后响起男孩的声音。
林杰回身一看,路牌的阴影里站着一个瘦小的男孩,穿一身初中校服,睁着一双虾米眼看着自己,这不就是阿俊吗?
“你这混小子,跑到哪里去了?叫我好等。”林杰喝道,心中又喜又怒。刚才,由于心里焦急,竟没有耐心等到车门关掉,如果阿俊这趟车还不来,他真不知道怎么办。
“妈不让我出来,我偷偷跑出来的。”阿俊低声说。
一说到前妻,林杰就生起无限感概,心便软了下来。
“你妈还是老脾气!你这样偷偷跑过来,回去又要挨骂了。”他叹了一口气。走过去,拍了拍阿俊的肩膀,以前他总是拍拍他的小脑袋,可现在阿俊的身高几乎到了他的肩膀了。虽然在同龄人中间,阿俊的身材毫不起眼,甚至有些发育不良,但不管怎么样,林杰的心里还是为儿子的长大感到自豪。
阿俊不说话了,默默地跟着父亲走进了小饭馆。
父子俩点了几样小菜,林杰还要了两瓶啤酒,这三年来,酒似乎成了他每餐的必备,当黄澄澄的液体从绿色的瓶中倾倒入大瓷碗里,泛起雪白的泡沫,他的眼前便幻化出无数美好生活的片断,但这泡沫倏忽间就会消失了,林杰只有趁它还在弹跳的时候把它吸入嘴里,然后倒酒,重新泛起泡沫。
三年前,他和雪芳离婚时,还不怎么会喝酒,现在,他是厂里出了名的“海量”。
“爸,你和妈为什么要离婚?”阿俊突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林杰呆了呆,把拿到嘴边的酒碗放回桌上,他没料到儿子会问他这个问题。但这也难怪,三年了,当初的小毛娃也懂些人事了,这个问题可能困惑了他很长一段时间。
他不知怎样回答孩子的问题才好,其实他自己也没搞明白,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和雪芳离婚。他和雪芳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在那个年代,自由恋爱还相当少,他们勇敢地跨出第一步,但在二人共同的人生旅途上,却出了点问题。在谈恋爱的时候,林杰就发现雪芳的性格有些要强,但怎么也想不到,婚后她的这种性格会无限放大,到了让他无法忍受的地步。从内心上说,雪芳是个称职的家庭主妇,虽然这个家穷了点,但家里的一切都整理得井井有条,用“一尘不染”这个成语来形容,应该也不算过份,即使家里的储蓄,也都是由雪芳硬理出来的,这一点林杰至今都那么认为。然而一想到她的那种性格,虽然已经分离三年多了,仍使林杰感到如芒在背。
在法庭宣布调解失败的时候,他有点淡淡的失落,他发现,自己还爱着雪芳,但当离婚协议书摆到他的面前时,他却毫不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签完名字的时候,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
“林杰,我恨你!”雪芳咬着牙说,瞪了林杰一眼,转身跑出了法院,那是一种仇恨的目光,直到今天,林杰也常常会在充满这种目光的噩梦里惊醒。
儿子判给了雪芳,对于林杰来说,这是他永远的遗憾,他觉得自己亏欠了儿子很多。现在,他的儿子阿俊正坐在他的对面等着他回答这个难解的问题。
“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多问。”林杰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个不通人情的理由来搪塞。
阿俊没再说什么,好像真为问了不该问的话而愧疚,低头大口大口地吃饭,与其说吃,不如说吞更合适。林杰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好像变了很多,三年前,他并不是这样,阿俊的这种样子总会让人想起“低三下四”这四个字。
“阿俊,等你长大了,你自然会明白的。”林杰叹道。
阿俊满口都是米饭,也不抬头,只是唔了一声。
“你妈现在待你怎么样?”林杰问。
阿俊停止了咀嚼,虾米眼里闪出一点异样的光芒,它让林杰想到雪芳在离婚时的目光,不由地倒抽了一口气。但阿俊随即点了点头,含糊地说道:“挺好。”
林杰不知道这个挺好到底是什么标准,但阿俊现在的这样子,不能不让他感到担心,甚至有一种隐陷的不祥之兆,从一来他就看到,阿俊似乎很忧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如果有什么困难,尽管跟爸爸说。”
阿俊咽下最后一口饭,摇了摇头,但他的眼光却落在了林杰的口袋上。
林杰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三百块钱,数了两百递给阿俊说:“爸爸也没什么钱,这点你先拿着,不够用了再打电话给我。”
阿俊一言不发地从他的手里接过钱,在那一刹那,林杰回想起阿俊小的时候,自己给阿俊买来仿真手枪之类的玩具,阿俊总会欢笑着在他脸上亲了又亲,那时候真好!林杰的眼眶有些湿润。
而现在的阿俊,在他眼里甚至有些陌生了。
“爸,我走了。”阿俊站起来说。
“啊,就走了?”林杰仿佛还沉浸在回忆中。
“迟了妈会骂我的。”
林杰知道雪芳的脾气,如果让她知道阿俊到他这儿来了,阿俊的今晚肯定不好过。
“好吧,你走吧!路上小心点。”
林杰把阿俊送到路牌边,一辆公交刚好停了下来。
在临上车的时候,阿俊突然对林杰说:“爸,我能不能和你一起过?”
这当然是林杰求之不得的,但在法律上,阿俊已经判给雪芳了,自己也无能为力,而且雪芳如果知道他想要回孩子,以她的性格,说不定会来拼命。林杰摇了摇头,叹道:“阿俊,好好听妈的话,今后出息了,爸爸也高兴。”
阿俊黯然说了句:“再见!”上了车。
望着远去的车影,林杰感到十分不安,这种不安比半个小时前等待阿俊的时候更来得强烈。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阿俊会给他这样的感觉?林杰突然感到全身发冷,打了个喷嚏,他感冒了。
2
阿俊的家在灵江市的西郊,刚好与东郊的开发区成相对的直线,公交车像一根流动的针般贯穿了整个城市。经过灵江大桥的时候,下起了小雨,车上人很少,阿俊把头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窗玻璃上,玻璃上反射出脸部扭曲的倒影。在倒影里,他的虾米眼变得出奇的大,仿佛是一个空洞。阿俊伸出两根手指比划着,似乎想要挖出倒影里的眼睛。
比划了一阵,他冷冷地笑了,突然在窗玻璃上划下一个大大的叉,他很讨厌这张脸,说不上理由,就是很讨厌这张脸。玻璃被阿俊这么一划,脸的倒影更加扭曲了,阿俊看到那张脸冲着他笑,那种笑是湿湿的,就像从潮湿腐烂的泥土里生长出来的某种菌类。
他十分恐惧,赶紧用整张手掌在玻璃上在窗玻璃上抹了抹,倒影回复了正常,他的心里稍稍安定了些,低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掌上满是水,车窗似乎并未漏雨,这水是从玻璃外渗进来的吗?阿俊很困惑。
他把手掌上的水擦在衣服上,无意中碰到装有两百元钱的口袋。他把钱从口袋里取出来,展开来专注地看,他的梦想就要实现了,他感到很满足,可不一会儿,人民币上伟人的嘴角渐渐显出嘲笑的影子。此时,一股强烈的孤独感不可抑制地涌上鼻端,他把人民币蒙在眼睛上,抽泣起来。
半个小时后,阿俊下了车,朝自己家走去,他的家原本是郊区农民最常见的那种两层立地住房,前年由于城市扩建,他们属于拆建户,城改办就按原平方补还给他家一套两室一厅的商品房。
他住在一楼。
阿俊不敢立刻回家,他在商品房的四周转了转,发现自家的窗口黑漆漆的,没亮着灯。
“妈不是睡了吧?!不会,她不会这么早睡的!”阿俊的心扑扑直跳,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侧耳贴在门上仔细听里面的动静,没有一丝响声。
“也许出去了!谢天谢地!”他胆子大了些,小心摸出钥匙,打开门。
里面伸手不见五指,但他不敢开灯,而是摸索着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在即将进房门的那一刹那,他敏锐地觉察到,身后,有一道可怕的目光注视着他,他感到大祸将要临头了。
他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回头,在他的右旁,有一个客厅灯的开关。他鼓起勇气,抖擞着伸手按下开关,客厅里猛然亮如白昼,刺得阿俊的眼有点痛。
回头,阿俊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的母亲——雪芳,站在沙发边上,面无表情,正用冰冷的眼神盯着他。
每当看到这种眼神,阿俊本能地就想逃走。他觉得她的眼神会像两枚尖利的铁钉一样,啪得一声钉入他的脑髓。但他还是没敢逃走,硬着头皮叫了声:“妈……”,嗓音有些发抖。
“过来,跪下。”雪芳冷冷地说。
阿俊很听话地走过去,跪在母亲面前。一想到母亲刚才在黑暗里像幽灵般盯着自己,阿俊感到不寒而栗。
“你老实给我说,晚上死到哪儿去了?”雪芳的语气非常严厉。
阿俊嚅嗫了一阵,低声说:“我……我在同学那儿吃饭。”
“哪个同学?”雪芳逼问道。
“陈……陈军……”阿俊不擅于编慌话,在母亲的强大压力下,更是结结巴巴。
“放屁!!”
啪啦一声,阿俊的左脸火辣辣地痛,眼前闪过一群金星。他抬头看到母亲举着的手因为愤怒而发抖。
“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雪芳喊道。
“我……我没骗你!”阿俊的眼泪流了下来,他搞不懂,自己哪儿说错了话。
“你还死不承认!刚才陈军打电话来找过你,你晚上根本没和他在一起。天杀的哪!想不到我辛辛苦苦养的儿子竟然也来骗我!”雪芳捶胸顿足地骂道。
这时阿俊可怕地发现,雪芳的手里多了一件东西,那是一根鸡毛掸子。
“妈,不要,不要打我啊!”阿俊坐在地上,恐惧地向后退去。
“你这个贼胚!我打死你!我打死你这个不听话的贼胚!”雪芳的鸡毛掸子没头没脸地打了下来。
阿俊一边用手护住自己的头部,一边在房间里奔逃躲避,身上不断传来被掸子打中的刺痛声。
追打中,两张红红的纸片从阿俊的口袋里飞了出来,那是两张百元人民币。
雪芳从地上捡起钱,脸上的神情更为可怖,她的整个身体因为极度的愤怒而发抖。
“好啊!你又在偷别人的钱!”这对雪芳来说,更是不可原谅的,她的脸色由青到紫,甚至有些发黑。
阿俊见大事不妙,救命似地喊:“妈!妈!这钱不是我偷的!”
“你还嘴硬!你这个贼性不改的坏小子,你叫我以后出去怎么见人啊!”雪芳抡起鸡毛掸子,更加发恨地抽打下来。
房间里响起阿俊的哀号。
“妈,不要打了,求求你不要打了!我跟你说实话,这钱是爸爸给的。”阿俊终于承受不了疼痛,说了实话。
雪芳怔了怔,房间里到处飞着从掸子中掉落的鸡毛。
“什么?你去他那边了?你还去他那边!”雪芳恨恨地说。
阿俊摸着手臂上那一道道凸起的伤痕,蜷缩在角落里,不敢说话。
“这钱是你向他要的?”
阿俊点了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低声说:“是他给我的,学校里要办摄影社,我想参加,可是没钱买相机。”
雪芳呵呵冷笑了出来,说:“想不到你这么没骨气,他当初狠心扔下咱娘俩,你今天却向他要钱,你真是个软骨虫,我,我这么多年算是白养活你了!”
雪芳把那两百元钱一把一把撕成碎片,撕得很碎很碎,好像要把这么多年心中的怨气也一齐撕掉,阿俊看着那些碎片在眼前飘落。
“那个混蛋的钱,你一分也不准要!”雪芳用几乎残酷的语气命令道。
阿俊睁着他的虾米眼,盯着地上的碎片发呆。
“可,可我的摄影社怎么办?”阿俊嚅嗫着,也不知是对雪芳说,还是在自言自语。
“你休要想什么摄影社,也不看看你在班上的学习成绩是倒数第几名,还想要这要那,你配吗?!”雪芳骂道。
阿俊蹲在原地呆若木鸡。
雪芳扔下鸡毛掸子,跑入自己的房间中,把门狠狠地关上,一到自己的空间,她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悲怆,扑到床上呜呜哭起来,但她不想给儿子听到,只能用被角塞进自己的嘴里。
“阿俊啊!你为什么不学好呢?”雪芳在心里无数遍地问,三年来,她呕心呖血,省吃俭用,甚至不惜去做一小时才几块钱的苦工,拼命赚钱供养儿子读书,对他严加管教,就是为了儿子有出息,给那个抛弃她的男人看看。可阿俊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品格也出现了问题,在学校里发现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这让雪芳感到深深的失望,她仿佛沉在一个黑暗的深渊里,不知道何处才是出路。
“为什么?为什么上天对我如此不公?”雪芳狠狠地咬着被角,哭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