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咳一声,嬴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批评李沉道:“常言道,小财不出,大财不进。成大事者,必须要有气魄。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回去店里买那些白玉笔杆的毛笔,二就是地摊上这些垃圾毛….”

    话还没说完,一脸欢喜的李沉径直走向路边的毛笔摊上。

    奇怪的是,冕服男子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惊讶,因为结果是必然的!

    路边的摆地的人不多,毕竟路不算宽。而且还有这么多百年老店在一旁竞争。能够一直摆下来的人都上两把刷子,不然怎么敢拿出来献丑!

    离他最近的就只有一个是卖毛笔的。在地上铺上一张小麻布,上面摆满了一堆又一堆的毛笔,看起来挺齐全。

    他蹲下身子,装成一副老子是行家的模样,拿起一支支毛笔认真的挑选起来。

    看起来还真的是像模像样,但在小摊老板眼中也仅仅是像罢了。

    这都长得一模一样,你让我怎么挑啊。算了反正我又没有长期写下去的打算,还是……

    “小伙子,想买笔是吧。虽说我这里的毛笔确实是比不上那些百年老店,但质量也是杠杠的。价钱十五块到一百块不等。就你小子运气好,我这小摊现在全场清货,跳楼价出售,还买一送一。怎么样?来几支吧。”

    小摊老板唉声叹气的道,好像他吃了什么大亏似的。

    他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头。

    “给我来一支最便宜的,十五块那种。”小脸上写满了不舍,肉痛的从兜里掏出十五块钱,递给小摊老板。

    小摊老板也没有因为李沉买最便宜的毛笔就变脸,依旧是满脸笑容待人。

    做他这一行的,没有实力去跟那些有店铺的老店竞争,那就只能靠软实力取胜!

    “好咧,小伙子,我看你也不懂毛笔。就让我来帮你挑吧。你是要小楷,还是大楷?”

    啥东西?什么小楷,大楷的?说人话好不,明知道我是个小白。

    “他问你是要写小字的毛笔,还是写大字的毛笔。选小楷吧。”嬴政没好气的道。

    “小楷。”

    “好咧。”小摊老板爽快的应到。

    小摊老板在一堆外表并不怎么好看的笔中,用手指指肚轻轻顺了顺每支毛笔笔尖。

    如此这般,过了良久,才拿起一支黑色笔杆的狼嚎小楷。

    微微转身,再从旁边另一堆看似快要报废的毛笔中挑了一支,一起递给他。

    接过毛笔,李沉看也不看就走了。

    主要还是免得身边那只死“鬼”突然又改变主意,扯着他要买白玉毛笔。

    那东西可是卖身都不够钱的货色啊!

    “小伙子,欢迎下次再来啊。”

    听到小摊老板的喊声,脚下的步伐不禁加快了几分。还来?以后打死都不来,我可不想再被鬼缠身了。

    一道凉意沁入李沉的心田,不用说他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喂喂,你能不能每次出场都自带炫酷效果啊。还有,你刚才死哪去了,又不出来挑毛笔。害得我被人看穿。”

    “就是要你被人看穿。”冕服男子淡淡道。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

    其实如果不是李沉自己去买,估计想要得到那支笔还真是有点悬。刚才看到那支笔时,他就觉得不对劲。一支笔身上怎么可能有灵气,而且还有着一股隐而不发的…怨念!

    但如果是他亲自去买的话,一定逃不过那小摊老板的眼睛。术业有专攻,小摊老板能够在竞争这么恶劣的环境下挺过来,本身就不简单。

    一旦让他察觉那笔有问题,就肯定没戏了。

    按照李沉的性格,他肯定会买最便宜的那种,然后死缠着要个赠品啥的。

    而小摊老板也绝对不会送他好东西的,要送就绝对是那些卖不出去的笔。

    这就是人性,就好比你去买东西,售货员找零钱的时候,大多数都会下意思的将旧的,残的钱找给你。

    并不是说他们心里阴暗,而是怕麻烦。怕顾客不要,又花不出去,结果只能用来坐公交车。

    对于生长在帝皇之家的他来说,人性是必须掌握的一件东西。一件能够活下去的凭证!

    李沉停下脚步,再一次仔细的打量嬴政。

    这里看一看,那里看一看,直看得冕服男子头皮发麻。

    “啧啧,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还有这一面。我说你报复心也强得过头了吧。想报复我也别跟钱过不去啊。”

    “就凭你?你知道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吗?”嬴政鄙夷的瞥了他一眼。

    “能有什么好东西。不就是笔吗?不要告诉我这是什么狗血的和氏璧边角料,女娲补天的晶石所化。大哥,这是21世纪,科学的年….”

    等等!这家伙不就是个不科学的存在吗?我的天,老子干嘛跟只鬼讲科学啊。这两支笔不会真是的和氏璧边角料,女娲补天的晶石吧。

    想到这里,李沉刚才用来转笔的手颤抖起来。连忙伸出双手,像对待国家一级文物一样小心翼翼的捧着。

    “那倒不至于,那种神物我当年也只是拥有一件罢了。怎么可能烂大街。”他随意的说道。

    “那请问这位曾经拥有过神物的牛人,我手上的到底是个啥东东。”

    “给你普及一下常识吧。每个神兽或者妖兽出生,它们体内都会有天生异秉。而且根据血统不同,异秉也就不一样。同族之间也可能出现异秉不一样的现象。”嬴政顿了顿,继续说道。

    “而黄帝有一个孙子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轩辕氏一族的异秉是通灵。他的孙子却出现了三种异秉,分别为控水,驾风,招瘟。不过也因此,他被异秉反噬,样貌变得十分可怕。性格也不像轩辕氏一般温顺,极度喜欢杀戮。无奈之下,黄帝只好拿着他那柄沾满无数异族鲜血的轩辕剑,将他自己亲孙子斩杀在北方的玄冥海。”

    一字一句不断通过他的口,让李沉知晓了这些连不为人所知的事情。

    “史书上的确有禺疆这种怪物,但没有说黄帝杀了他啊。”

    此时李沉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小时候他那老爸就拿着一本旧版山海经给他当睡前小故事。里面所有的怪兽,神兽他都记得一清二楚。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黄帝杀了自己的孙子。

    “焚书坑儒你应该听说过吧。”

    “当然知道,不就是你为了堵住当年文人的嘴,胡乱杀人,焚书吗?”李沉想都不想就回答道。这可是高中课本里有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那古籍都被烧了,又有谁会知道,从而传诵下来呢?”

    嬴政的话顿时让他语塞,对啊。古籍都烧掉了,那么该有的记载不就无人知道了吗?

    拿起李沉捧在手中的棕黑色毛笔,触摸它笔身上的一根突出来的尖刺。

    嬴政的手指轻易被划破,鲜血沿着笔身渗到白色笔毛中。

    轰!

    强烈的风压将李沉直接冲飞,身体狠狠地撞在身后的墙壁上,让他半天爬不身来。

    反观风暴中心的嬴政,五只修长而没有血色的手指死死抓住笔身。使得棕黑色毛笔无法挣脱,只能在其指间不停抖动。

    “你是….女华的直系后人!该死,你们都该死!”

    一道黑气从笔身上冒出,形成一个时而为鱼身人手,时而为人面鸟身的怪物,不断对着冕服男子疯狂的咆哮。

    禺疆的怨念?取其骨,炼其魂,遂成笔!

    帝皇之家还真是够…无情的!

    抬起左手,在空中虚划了几下,一个流转着金色神华的帝文逐渐显现。缓缓向黑雾压去。

    “不,不。住手!你们会不得好死的…”

    金色帝文以绝对的优势,将黑雾完全压制在笔身里,使其无法出来一丝一毫。黑雾所发出的咆哮也细微到根本无法听见了。

    撞懵了的李沉从地上爬了起来,看见冕服男子震压住那个好像厉鬼的东西后,才敢慢慢的靠近。

    “我去,大哥。你以后要降鬼的时候,麻烦告诉我一声。我好有心里准备啊。”

    要不是他还年轻,心脏比较好,早就吓死了。无端端出现一个小型风暴,还从笔里冒出个怪物出来,是人都怕!

    轻轻一抛,手中的笔在空中划出一条完美得像抛物线一样的弧线飞向李沉。

    顿时吓得他魂飞魄散,飞身就去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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