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安夫妻俩将秦川送回租房子的小区后就离开了。
    今天过得格外充实。
    等东西清理出去,新家具送过去,搬家事情就在计划当中。
    秦川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在小区的蜂巢里将快递拿出来。
    为了防止小皮再破坏键盘。
    这货一口气买了五个一模一样的!
    财大气粗莫过于此。
    刚刚才打开房门,秦川还没来得及开灯,小皮就扑腾着落到了他肩膀上面。
    “咦,你今天怎么这么乖?该不会又闯祸了吧?”
    秦川赶紧把门关上,然后开灯用眼睛扫视一圈家里,发现东西完好如初。
    小皮用鸟喙扯了扯他的头发,得意洋洋又飞去电视机上面站着。
    “今天表现得非常好,值得表扬,给你加餐。”
    这是他在谢丹的饲养手册里面看到的内容。
    鹦鹉智商很高,能听懂批评跟夸奖。
    做得好就应该奖励奖励。
    秦川看了看孤孤单单的小皮,自言自语道:“你都一岁多了还是单身狗,要不然我给你找个伴好了,省得一个人在家无聊。”
    自己没有长期在家,就算在家也不可能总是跟小皮玩耍。
    长期独自生活、玩耍,极有可能会出现抑郁症。
    但秦川又有些担忧。
    一只鹦鹉就闹得自己有些心烦意乱,再找一两个伴,岂不是要上天!
    “还是等我们搬家再买吧,就当是搬家礼物了。”
    到时候养在阁楼上面,不会影响到自己跟邻居,随便怎么闹。
    秦川想明白之后就走到卧室里面,将键盘插好然后凝神静气开始准备写作。
    《神探狄仁杰》已经准备了挺久。
    无论是大纲、角色关系都已经弄好。
    《滚蛋吧!肿瘤君》只是试手,现在这本融合历史跟推理元素的小说才是重点!
    小说虽然是一部,但却有三个案件组成,分别是使团惊魂、蓝衫记跟滴血雄鹰。
    这三个故事环环相扣,跟当时的权力争夺息息相关,所有扑朔迷离的案件都发源于此。
    按照大纲计划,每个故事差不多十万字。
    已经足以将那个故事讲述清楚。
    第一卷使团惊魂讲述的是武则天时期,唐朝对突厥战争结束,天下太平。
    突厥派遣使团到来,并且献上一枚价值连城的多宝珠。同时武则天将郡主李青霞嫁给突厥吉利可汗和亲。
    就在突厥使团逗留期间,京城接连发生几件举国震惊的大事儿!
    先是关押朝廷要犯的土窑失火,掌握有国家安全机密的犯人刘金失踪。
    紧接着去和亲的郡主跟陪嫁的侍女、护卫突然遇刺身亡,和亲使团不知所踪。
    紧接着甘南道六百里加急文书送到,称突厥使团刚刚入境便被杀死在戈壁中,只有迎接使团的护卫队队长李元芳下落不明。
    狄仁杰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紧急调入京城破案。
    既然是古代历史背景的小说,秦川在遣词造句方面就尽量用偏向古代的那种白话文来进行写作。
    尽量减少现代人说话、做事习惯,也尽量规避一些文言文用法。
    小说第一章只是介绍相关背景。
    【大唐王朝自高祖李渊开创基业来,传至第四代中宗即位,武则天临朝称制……】
    他回想起史书上面对长安的记载,开始描写长安人民围观突厥使团的场景。
    此时武周已经称帝,只是没有迁都而已。
    【宏伟壮丽的长安城一片欢腾:号角连天,鼓声动地,礼炮阵阵;城南门旌旗蔽日,彩旗飘飘,人潮汹涌。通往皇宫的朱雀大街上净水泼街,黄土垫道,左右卫府兵盔明甲亮,旗帜鲜明,拱卫在宽阔的大街两侧。】
    秦川将想象中长安人们、士兵的模样用文字一一描述出来。
    故事一开始就是在大明宫的太极殿,重要配角,也就是一代女帝武则天露出了真面目。
    写这个时期的小说很少,主要是很难描述出武则天这个形象。
    千古第一女帝,留下了无数传说跟奇闻异事。
    头戴平天冠,身穿衮龙袍,雄踞与宝座之上的女人光彩夺目。
    君臣众人等待使团到来的时候,武则天也就提及了一个人。
    那就是整部小说的主角——狄仁杰!
    不直接描写主角,而是通过配角对主角的评价来映引入这个角色。
    这样会让读者们更有想象空间。
    武周初期,狄仁杰被奸臣诬陷导致贬谪彭泽县令。
    不仅仅是朝堂众臣,就连武三思跟武则天都记挂着这人。
    距离狄仁杰调回京城也就是缺一个契机而已。
    小说接下来的就是创造这种契机。
    几千字内容就将长安城的各种变故、众生相描绘出来。
    视角一转,主人公终于亮相。
    狄仁杰出现的第一场景就是在山村破案。
    没什么比直接找出线索、推理出罪犯更能展现人物的特长。
    这位唐朝的神探一露面就将杀妻案解开,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推理的魅力在小说中展现无遗。
    电视音响无法表达,语言文字的表达让逻辑更为紧密。
    准备充分之后,写作速度就异常迅速。
    秦川的节奏非常快。
    一万字左右就写到了狄仁杰接到了京城的圣旨,回长安破大案!
    如果推理小说太水太详细的话,显然会影响到读者们的判断跟观感,给他们脑袋里面塞进去很多不必要的信息。
    本来三个故事就有些多了,不控制篇幅的话,真有可能变成大长篇。
    大脑超频状态下,写书速度就是最顶级的触手怪。
    噼里啪啦一阵狂响。
    文档里面的字数统计不断飙升。
    他已经沉浸在这个故事里面。
    不一样的神探,不一样的历史故事,融合在一起想必会让读者们惊讶之余有所喜欢。
    写书是件很私人的事情,非常考验作者的状态。
    如果灵感来了,可能一天能写一两万字!
    要是没有灵感的话,一天憋出来的五百字都会被删除。
    这就是实体书作家在写作上面比网络小说作家舒服的点。
    网文作家除了极个别大神外,绝大部分作家就算是遇上了卡文状态,也得强迫自己克服,因为数不尽的读者们还在等着,还在不停催更!
    明明很多码字迅速的网文作家,一旦转型实体书圈子后,就会变成咸鱼。
    没有了外界的逼迫,谁会天天写那么多字。
    自觉性还没有强到那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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