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X人生 作者:于邪
分卷阅读19
想起身,手机突然就是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我直接傻眼,已经不仅是惊讶了。
“喂,我这边可是深夜,你就不能看看时间再发。”声音还是慵懒的,似乎像刚是在被窝里说话。
通讯看样子是真不好,电流声十分明显,如果不大声说话几乎无法听到。
sho用很高的声音和我说:
“我从不打无把握的仗!”
我把手机屏幕锁上,然后吩咐身前的手下:
“去准备钱,还有,通知沈风。”
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也一样。
哪怕它并不是很珍贵。
让沈风介入,等于将这场“小事”闹大,那边肖家必然也会有动静,如此一来,局面只会更乱。我原本不想这么快就和肖家那边产生冲突,毕竟沈风这边还没有准备妥当,贸然行事,只会暴露弱点,还会让敌人起防范之心。
只可惜公鸡是我带出来的,会得罪那些人也是因为我,他出了事我责无旁贷,我没想做善人,却也逼不得已。
已经同站到一条船,他快落水,我必须伸把手。
让我意外的是,肖家那边并没有任何动静,就好像这几个闹事的对他们无关痛痒一般,早已成了弃子。
将他们制住后,那个已经疯狂的男人依然不肯死心,从怀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朝被绑缚的公鸡冲了过去,似乎临死都想拉个垫背的。
公鸡身上都是伤,早已动弹不得,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他朝自己冲过去。
我一腿猛踹向地面,给自己增加冲力,几乎是半飞着过去撞到那人身上,伸手从刀背方向握住他紧捏着的刀身,用力扭转,然后拔了下来。
握的手法完全正确,不过手掌还是受了伤。空手入白刃果然只有武侠小说里才能实现,现实真是太勉强了。
血束从我手掌上流下来,在地上拖拉出几条不算刺眼的血迹。
我把刀丢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上次sho给的手帕,包住了手。
公鸡脸色发青地望着我,一时无法说出任何话。
公鸡好像觉得这件事错在他,他跪到我跟前,头快磕到地上,跟我发誓:
“韩哥,以后只要用得着我公鸡的地方,尽管吩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行。”
这是个豪爽而简单的人,我救了他,他愿意跪着发誓效忠我,从此对我惟命是从。
只有一只受了轻伤的手掌换来这样一个手下,其实是很划算的。
我想我原本就打着这样的主意。
沈风善于收买人,其实我也不弱。
只不过不同的是,他擅长使人替他赚钱,而我,则擅长使人替我卖命。
作者有话要说:这rp的更新速度,明明都在编推榜上了
我怎么还这么慢!
还这么慢!
这么慢!
赶脚我是来报复社会的啊(其实这货是放假出去玩了几天-_-|||)
15
15、bsp;14 ...
心情说不上很愉快,明明又得了一个不错的手下。
手上还裹着厚厚的纱布,已经不痛,心里却始终搁着一块不舒服的疙瘩。
我试着又联系了次sho,电话没有接通,有点寂寥地站在书桌前。
实在无什么心情练字,我把沾了上等墨水的湖笔放到白瓷杯的杯沿上,看着笔尖的墨水渐渐汇聚,然后滴到下面干净的水里,很快下面白净的清透书体瞬间染成了乌黑。
这些墨水就像我,本身是污浊的,还在努力污染周围的世界。
只是,如果我是墨水,至少也会有个像这样的瓷器来敛住我的乌黑,不让它蔓延开来,又或者,来个人,直接将我这盆污水泼掉吧。
我本身是觉得累的。
无奈这种累已经成了习惯。
从很久很久前就开始的习惯。
喉咙又有些不舒服,喉咙就像有许多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只有不断咳嗽才能忽视这种挠痒感。
sho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未觉得什么,毕竟只是上过几次床的关系,感情还没有深厚到一刻不见便心口如烧思念成疾什么的。
站在书桌前走神时,肚子已经在叫了,我没打算自己动手,再次喊了外卖。点了很久没吃的披萨,披萨来得还算快,看着颇大的面饼,我反而没什么食欲。
肚子已经饿得在叫,可就是没了胃口。
应该只是这块披萨看着糟糕而已。
吃披萨的时候顺便开了电视,莫名其妙调到娱乐频道,看到远在异国拍摄mv的sho又和同行一起拍摄的嫩模传出绯闻,还有照片贴在上面,有图有真相。
两个人靠在一起说悄悄话,脸颊贴着脸颊,毫无间隙。照片抓拍角度不错,看着就像偶像剧一样,我边看边打趣,“这个记者蹲点时一定很辛苦,敬业啊。”
sho的头发似乎直了些,没原来那么蓬松,依旧是茶色,身上穿件亮色的衣服,脸上挂着笑,衬着他蓝澈透明的清亮眼眸,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外貌条件这么好,又是当红,身边诱惑多也是正常的。
我们只是床伴,所以我顶多只是很理解他地开玩笑吐槽了两句,沉默了会儿之后,微微叹出口气,发泄了下内心小小的不满。
这种八卦实在没什么好看,我很快调到隔壁的体育频道看球赛,正在播网球女单,我立刻来了兴致,连吃到嘴里的披萨都变得有味道起来,一扫刚才的些微低落。
我住的地方离赌场有些远,上下班不太方便,每天都需要起早赶到公交站,下了公交需要换乘地铁,从地铁站出来,还需要走上一段路程,等赶到赌场,时间也过去大半。在路途上耗费虽然久,不过好在地铁和公车上人都会很多,我不喜欢嘈杂,但却喜欢有人气的地方。
这种心理是矛盾的,和我对待sho的态度有些像,我不习惯他的多话和轻浮,却挺喜欢他在我旁边的充实感觉。
我想我只是孤单太久,需要个人陪而已,这个人是谁其实无所谓。
我无须对他执着。
沈风问我需不需要一辆车,这次我没拒绝,他动作也快,第二天便让bie把新车以及新车钥匙一并送到我手上,bie瞪着水灵的大眼睛盯着我包着纱布的手掌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怕疼似地问我道:
“被刀插到是什么感觉,是不是比第一次被人上还疼?”
我有些惊讶,于是问道:
“男人第一次被上也那么疼?”
bie用力点头:
“非常疼。”
我不自然地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递到嘴边。
用力吸了口气,调整了面部表情:
“我不知道呢。”
bie再次摆出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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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身,手机突然就是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我直接傻眼,已经不仅是惊讶了。
“喂,我这边可是深夜,你就不能看看时间再发。”声音还是慵懒的,似乎像刚是在被窝里说话。
通讯看样子是真不好,电流声十分明显,如果不大声说话几乎无法听到。
sho用很高的声音和我说:
“我从不打无把握的仗!”
我把手机屏幕锁上,然后吩咐身前的手下:
“去准备钱,还有,通知沈风。”
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我也一样。
哪怕它并不是很珍贵。
让沈风介入,等于将这场“小事”闹大,那边肖家必然也会有动静,如此一来,局面只会更乱。我原本不想这么快就和肖家那边产生冲突,毕竟沈风这边还没有准备妥当,贸然行事,只会暴露弱点,还会让敌人起防范之心。
只可惜公鸡是我带出来的,会得罪那些人也是因为我,他出了事我责无旁贷,我没想做善人,却也逼不得已。
已经同站到一条船,他快落水,我必须伸把手。
让我意外的是,肖家那边并没有任何动静,就好像这几个闹事的对他们无关痛痒一般,早已成了弃子。
将他们制住后,那个已经疯狂的男人依然不肯死心,从怀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直接朝被绑缚的公鸡冲了过去,似乎临死都想拉个垫背的。
公鸡身上都是伤,早已动弹不得,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他朝自己冲过去。
我一腿猛踹向地面,给自己增加冲力,几乎是半飞着过去撞到那人身上,伸手从刀背方向握住他紧捏着的刀身,用力扭转,然后拔了下来。
握的手法完全正确,不过手掌还是受了伤。空手入白刃果然只有武侠小说里才能实现,现实真是太勉强了。
血束从我手掌上流下来,在地上拖拉出几条不算刺眼的血迹。
我把刀丢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上次sho给的手帕,包住了手。
公鸡脸色发青地望着我,一时无法说出任何话。
公鸡好像觉得这件事错在他,他跪到我跟前,头快磕到地上,跟我发誓:
“韩哥,以后只要用得着我公鸡的地方,尽管吩咐,就算把命豁出去也行。”
这是个豪爽而简单的人,我救了他,他愿意跪着发誓效忠我,从此对我惟命是从。
只有一只受了轻伤的手掌换来这样一个手下,其实是很划算的。
我想我原本就打着这样的主意。
沈风善于收买人,其实我也不弱。
只不过不同的是,他擅长使人替他赚钱,而我,则擅长使人替我卖命。
作者有话要说:这rp的更新速度,明明都在编推榜上了
我怎么还这么慢!
还这么慢!
这么慢!
赶脚我是来报复社会的啊(其实这货是放假出去玩了几天-_-|||)
15
15、bsp;14 ...
心情说不上很愉快,明明又得了一个不错的手下。
手上还裹着厚厚的纱布,已经不痛,心里却始终搁着一块不舒服的疙瘩。
我试着又联系了次sho,电话没有接通,有点寂寥地站在书桌前。
实在无什么心情练字,我把沾了上等墨水的湖笔放到白瓷杯的杯沿上,看着笔尖的墨水渐渐汇聚,然后滴到下面干净的水里,很快下面白净的清透书体瞬间染成了乌黑。
这些墨水就像我,本身是污浊的,还在努力污染周围的世界。
只是,如果我是墨水,至少也会有个像这样的瓷器来敛住我的乌黑,不让它蔓延开来,又或者,来个人,直接将我这盆污水泼掉吧。
我本身是觉得累的。
无奈这种累已经成了习惯。
从很久很久前就开始的习惯。
喉咙又有些不舒服,喉咙就像有许多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只有不断咳嗽才能忽视这种挠痒感。
sho一直没有联系我,我也未觉得什么,毕竟只是上过几次床的关系,感情还没有深厚到一刻不见便心口如烧思念成疾什么的。
站在书桌前走神时,肚子已经在叫了,我没打算自己动手,再次喊了外卖。点了很久没吃的披萨,披萨来得还算快,看着颇大的面饼,我反而没什么食欲。
肚子已经饿得在叫,可就是没了胃口。
应该只是这块披萨看着糟糕而已。
吃披萨的时候顺便开了电视,莫名其妙调到娱乐频道,看到远在异国拍摄mv的sho又和同行一起拍摄的嫩模传出绯闻,还有照片贴在上面,有图有真相。
两个人靠在一起说悄悄话,脸颊贴着脸颊,毫无间隙。照片抓拍角度不错,看着就像偶像剧一样,我边看边打趣,“这个记者蹲点时一定很辛苦,敬业啊。”
sho的头发似乎直了些,没原来那么蓬松,依旧是茶色,身上穿件亮色的衣服,脸上挂着笑,衬着他蓝澈透明的清亮眼眸,青春洋溢,活力四射。
外貌条件这么好,又是当红,身边诱惑多也是正常的。
我们只是床伴,所以我顶多只是很理解他地开玩笑吐槽了两句,沉默了会儿之后,微微叹出口气,发泄了下内心小小的不满。
这种八卦实在没什么好看,我很快调到隔壁的体育频道看球赛,正在播网球女单,我立刻来了兴致,连吃到嘴里的披萨都变得有味道起来,一扫刚才的些微低落。
我住的地方离赌场有些远,上下班不太方便,每天都需要起早赶到公交站,下了公交需要换乘地铁,从地铁站出来,还需要走上一段路程,等赶到赌场,时间也过去大半。在路途上耗费虽然久,不过好在地铁和公车上人都会很多,我不喜欢嘈杂,但却喜欢有人气的地方。
这种心理是矛盾的,和我对待sho的态度有些像,我不习惯他的多话和轻浮,却挺喜欢他在我旁边的充实感觉。
我想我只是孤单太久,需要个人陪而已,这个人是谁其实无所谓。
我无须对他执着。
沈风问我需不需要一辆车,这次我没拒绝,他动作也快,第二天便让bie把新车以及新车钥匙一并送到我手上,bie瞪着水灵的大眼睛盯着我包着纱布的手掌研究了一会儿,然后怕疼似地问我道:
“被刀插到是什么感觉,是不是比第一次被人上还疼?”
我有些惊讶,于是问道:
“男人第一次被上也那么疼?”
bie用力点头:
“非常疼。”
我不自然地掏出打火机,点燃一支烟,递到嘴边。
用力吸了口气,调整了面部表情:
“我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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