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第 3 部分阅读
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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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嗨,美女,你在看什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吧?”
“没事,和他闹着玩呢!”乐嘉嘉偷偷地笑,满脸甜蜜,“我就喜欢看他着急赔不是的样子,这说明他很在乎我。”“也许,你对他不是那么自信吧?”千寻揣度地说,“否则,你不会用这种方法试探他是否真的爱你。”“千寻,你不懂。”乐嘉嘉敛去笑,露出忧郁的神情,“我不像你条件这么好,追求的男生这么多。我不漂亮,也没有特殊的才能,也不是什么名门豪族,我只希望有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生陪在身边,希望他的眼里只有我。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文凯每一次看见你,眼中都是惊艳。知道吗?千寻,你不用说一句话,只要一个小小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着迷至死。”“嘉嘉,”千寻微微有些不安,“你不要这样想,是你太敏感了。”“哪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敏感,不会患得患失?除非她没有真正地爱过。”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永远不碰爱情。”千寻认真地说。“但是,爱情到来的时候,你根本抵挡不住。千寻,你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冷静自持,只因为你的缘分还未到。”乐嘉嘉盯着她的脸,“你是一个外柔内刚、外冷内热的人,如果遇到你的真命天子,我相信,你的爱情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千寻转头,直视着乐嘉嘉的眼睛,这个外表单纯活泼的女孩,其实有着深沉内敛的另一面。
走进女生宿舍区,几个女生从楼梯上下来,经过她们身边,几句话飘到了千寻耳里:“看到那个男人没有?真的好帅啊!”“在大学里,很少看到这种类型的男人,硬朗而又帅气,还有他脸上那股满不在乎的神情,目空一切,又很忧郁,呵呵,像小说中的人物!”“他刚才不是向你打听,他找谁?”“哦,英文系的孟千寻。这个名字我倒听过,不知道她住哪间宿舍。”……千寻心中一紧,谁找她?会不会是他……她走上楼梯,看见一个人站在8号宿舍楼下,背倚着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纹,斜睨着进进出出的女生。
真的是他!可是,他现在应该在千里之外的n城,而不是出现在w大的宿舍楼下。
她不由停下脚步,不愿意再走上前去。“帅哥!”乐嘉嘉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激动地说,“那边有个超级大帅哥!”
乐嘉嘉嗓门本来就大,这样一嚷,那人的眼睛已经看向他们。千寻无奈,只得朝他走过去。到了近前,他慢慢直起身,脸色平静地看着她。从美国回来后,他的头发剪短了,五官更加俊朗醒目,比以往添了些沉稳坚硬的气质。面前这个男生,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你……”千寻迟疑着,吞吞吐吐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到w城出差,顺便来看看你。”裴予陌懒洋洋地说,看向一边张大了嘴巴的乐嘉嘉,“不介绍一下吗?”“我叫乐嘉嘉,睡在千寻下铺的姐妹。”乐嘉嘉从惊艳状态中回复过来,抢着介绍,“千寻,这位帅哥是谁?”“呃……”千寻再三斟酌,方才轻轻地说,“裴予陌,我的准姐夫。”乐嘉嘉的嘴巴张得更大了,而裴予陌懒洋洋的神情不见了,瞳仁由浅转深,变得幽冷难测。
“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乐嘉嘉觉察到了一丝诡异,赶紧告辞。好半天,两人都不说话,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着。旁边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看他们,目光中充满好奇和猜测,其中不乏暧昧。
千寻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你为什么要来?”她艰难地启齿,有几分下逐客令的味道。“6月5日,你的生日,我不想要你一个人过。”千寻猛地怔住,抬头赫然撞见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深,像一口井,要把她吸附进去。
她先是错愕,继而感觉慌乱。裴予陌,他不同于学校的那些男生,他身上有一种迷人而危险的气质,能让所有的女生心醉神迷。而且,他性格冷静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一旦订立目标就会执行到底。这种坚毅和冷酷,混合成一种奇特的魅力,使他出众、超凡、脱俗,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惯得他更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而他的偏执、冷酷和骄傲,正是千寻深恶痛绝的。在他身上,她看不到一丝温暖,只感受得到阴郁。即使他是王子,她也不想做仙度瑞拉。就像母亲说的,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何况,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公主。“你记错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即使是,也和你没有关系。”千寻冷漠地说完,转身上楼。
一走进宿舍,乐嘉嘉便扑了上来,一把抓住千寻的胳膊:“老实交待,刚才楼下那个帅哥,真是你未来的姐夫?”“当然。姐夫还有假的吗?”“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很特别哦。”乐嘉嘉眼里有淡淡的玩味,“深情款款,不像是看小姨子,倒像是恋人。”“你别胡说八道。”千寻走到窗前,悄然撩开窗帘一角。楼下的林荫小道上,裴予陌抱臂而立,静静地仰头望着这边。过往女生频频侧目而视,回头率百分之百。“人家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来看你,你干嘛这么冷淡?”乐嘉嘉很替帅哥抱不平,“即使是姐夫,你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啊。”“嘉嘉,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千寻望着楼下那个帅挺的身影,目光变得沉静而悠远,“今晚七点约在樱花林见面。”
隐私
好像大家都想要男二早一点出现,我说过,他会露面的,但不是现在~~~~
吃过晚饭,千寻返回8号宿舍楼,裴予陌居然还站在那里。夜色渐浓,灯火阑珊,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很落寞,却又那么固执。她走过去,冷冰冰地说:“裴予陌,晚上八点我们在樱花林见,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见他脸上惊喜交加的表情,她转身走开。那晚,千寻七点出现在学校后面的樱花林。文凯早就等在那里了,站在他身侧的男生高大健壮,笑容可掬,千寻看着有点眼熟。文凯介绍说:“他是唐彛臀彝奘业母缑恰u馕痪褪怯10南荡竺xΦ拿锨a啊!蹦猩牧撑釉诎档穆返乒庀拢磷沤】档镊詈诠庠螅陈躺谋承模蠢粘鲎乘兜纳硇巍ga澳宰拥绻饣鹗湎氲绞裁矗芽诙觯骸澳悴皇怯信笥崖穑俊薄拔目狄野锩Γ揖屠戳恕!碧茝|有些茫然地看着她,“原来是相亲!”
千寻白了文凯一眼,文凯抓抓头皮,尴尬地说:“都怪嘉嘉,她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
“没关系,反正是陪我演一出戏。”千寻说,“就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不太高兴。”
“演戏?”唐彛6彼弁噶粒裆朔埽把菔裁聪罚俊薄把菸业哪信笥选!彼涣髀肚樾鞯模澳愀衣穑俊薄罢庥惺裁床桓遥 碧茝|不甘示弱。千寻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男生,桔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金边。这是一个眉目英挺的男生,有浓浓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笑容灿烂,找不出一丝阴霾。从某个角度看,他和林熙阳真的很像。“那你要演像一点,不可以穿帮哦。”千寻笑着说,眼底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唐彛镆斓氐纱罅搜郏褪谴抵心歉鲆跤衾淠14苋饲Ю锏呐穑?
文凯离开后,千寻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唐彛砩辖觳补垂矗敌Φ厮担骸叭绻前缜槁拢憔鸵熳盼业氖郑裨蛞坏阋膊幌瘛!鼻a傲成戏4龋骸耙欢t庋俊薄澳挠心信笥牙氲媚敲丛兜模俊碧茝|依然在笑,双眸灿亮,牙齿洁白。
她心中一动,走上前,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是这样吗?”“刚刚及格。”唐彛a苏q劬Γ蛉さ厮担叭绻侔淹房抗矗秃昧恕!?
千寻尚在犹豫,他已经伸出胳膊,一把搂过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
不知哪个方向吹来的夜风,轻轻撩起她的长发,撩起很多年前的某段记忆。她的身子不由泛起一阵颤栗。“你很害怕吗?”唐彛Ы袅怂谒缘蜕匦Γ芭率裁矗磕训滥愦游刺腹蛋俊?
他分明在捉弄她!千寻心下暗恼,待要用力挣开他,突然一眼瞥见裴予陌。
他们身后不远处,他背脊挺直耸立在樱花树下,脸庞隐在斑驳的暗影中,安静得像一棵树。
千寻全身僵硬,本能地偎向了唐彛k舾械匾馐兜绞裁矗匙潘哪抗饪垂ィ12椿嵋猓蛋的罅四笄a暗募缤贰k屑さ爻逅恍Αl茝|松开千寻的肩膀,执起她的手。两人手牵手走到裴予陌面前。
“你就来了?不是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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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千寻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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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了,他猜她会下楼去弄东西吃,便到餐厅里“守株待兔”。“如果你真的胃不舒服,先喝一杯热开水,再吃蛋糕会比较好……”“你什么时候变得……”千寻忍不住问,“这么好管闲事?”因为我关心你。这句话,裴予陌梗在喉咙里,换成了另一句:“昨晚的事……对不起!”
原来,他是来道歉的!真难得,这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陌少爷居然也会道歉!
可是,世界上的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问题。他给她造成的伤害,也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以弥补!“我说过,我恨你,也不会原谅你,永远!”千寻强止住自己的颤抖,轻轻地摇头。
“为什么?”他眉头紧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冻僵了。为什么?该死的!他还问她为什么?千寻拿起桌上那个蛋糕,走出餐厅,走到旋转楼梯下面时,方才停下来:“因为,那是我的第一次!”她紧咬着下唇,迅速跑上楼去。静默的餐厅,晕黄的灯光,柔柔地散在裴予陌的身上。他僵立在当地,眼睛深若寒潭。“我也是,”他的声音低不可闻,宛若一声叹息,“我也是第一次……”
梦境
签证和护照,很快就办妥。裴予陌去美国的那天,季家人都到机场送行。千寻没有去,本来嘛,他又不是她什么人,他的走与留,和她全然没有关系。季滟哭得很伤心,自她8岁那年,裴予陌来到季家,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她从机场回来,双眼红肿,泪水流个不止。俞梦瑶安慰她:“不要难过了,你和陌哥哥很快就可以见面。妈妈已经联系好了,下学期你就转到圣弗儿高中去,那可是美国升学率最高的私立高中。”“升学率高,有什么用?”季安澜在一边泼冷水,“以她的英语水平,恐怕连日常对话都很难应付,更不要说全英文教学了!”“你懂什么?”俞梦瑶横他一眼,“我们滟滟很聪明,只要她肯用功,学英语不成问题。”
季滟抹去脸上的泪水,态度十分笃定:“为了陌哥哥,我明天就去新东方报名,无论如何,也要把英语攻下来!”“真是乖孩子!”俞梦瑶轻抚女儿的发丝,“我就知道,滟滟会为妈妈争气的。”
“真搞不懂你,滟滟从小娇生惯养,英语又不好,为什么偏要送到国外去吃苦?国内的教育难道培养不出人才吗?”季安澜仍然不满。“别忘了,你也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我既然把予陌送出国,滟滟当然也要去,俞氏集团的未来就要靠他们两个!”季安澜嘲讽道:“俞梦瑶,你可真是深谋远虑啊!滟滟今年才上高一,你就考虑接班人的问题了?”“既然是接班人,当然要提前培养!”俞梦瑶针锋相对。“可是,俞氏是家族企业,予陌只是个外人,他既不姓季,也不姓俞!”季安澜不肯退让。
“你当初不也是个外人,不姓俞,现在还不是坐上了总经理的宝座?”“你……”季安澜猛然醒悟,讪讪地笑起来,“我一直都很奇怪,你和予陌的母亲关系并不好,又是远房表姐妹,为何当初会执意要收养他……现在,我明白了,原来你想要他作季滟未来的丈夫,俞氏集团老总的继任者!”“是又怎么样?”俞梦瑶并不否认,“予陌和滟滟本来就是天生的一对,我为女儿亲手调教出来的丈夫,绝对不会错!”“调教?”季安澜摊开手,莫可奈何地冷笑,“丈夫是可以调教的吗?予陌是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不是机器!你有没有问过他的意见?他是否爱季滟,是否愿意娶季滟为妻?”
“予陌走以前,我已经问过他,他也答应了,学成回国后就和季滟结婚!”
季安澜若有所思地盯着妻子,幽幽地说:“予陌由你一手抚养长大,可谓恩重如山。你这样问他,他能不答应吗?但他只有18岁,人生中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俞梦瑶,我只怕,你这自以为是的善意,将来会害了女儿!”俞梦瑶不屑地:“杞人忧天,庸人自扰!”季安澜不再说话,他很快转身走出客厅。俞梦瑶回头,看见季滟因羞涩和惊喜而胀红的脸颊。
“妈,是真的吗?陌哥哥真的答应要娶我?”她激动得声音颤抖。俞梦瑶拨了拨她额前微乱的碎发:“放心吧,他一定会成为俞家的女婿!”受到母亲鼓励,季滟学习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除了吃饭睡觉,成天捧着一本英语书看,和人说话聊天,嘴里也不时蹦出几个英语单词。“季滟小姐八成是魔障了!”宋嫂私下对千寻说,“满嘴叽哩咕噜的洋文,我一句都听不懂!哦,不,我听懂了两句,就是那个狗得摸你——早上好,三克油——谢谢……外国人说话真奇怪,早上好就早上好,偏要去摸狗。说一声谢谢嘛,还要送人家三克油。”千寻忍不住笑,笑完后,她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季滟,发现她和以前确实不同了,不再懒散,也不那么任性。应该是爱情的力量吧?虽然15岁的千寻,并不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在课堂上,老师传授数理化、文史外,却从来没有人教过孩子们,什么是爱情?该如何去爱一个人?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课,却被完全地忽略。甚至于,大人们自己面对爱情时,交的答卷也不及格。季安澜之爱苏缇,酿成了她终生的悲剧;苏缇之爱季安澜,生下了一个没有名份的孩子;俞梦瑶爱裴予陌的父亲,却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季安澜……爱恨情仇,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住了四个人,而他们的孩子,也同样陷在这张网中,不能自拔。
两个月后,千寻收到一个包裹,没有落款,直接寄到她的学校。课间时,班主任将包裹交给她。同桌聂琬凑过来,看到上面的邮票和邮戳,眼睛亮亮的:“是美国来的,你有外国亲戚?”千寻摇摇头,将包裹拆开,是英文版的《呼啸山庄》,她上次扔在书房地板上的那本。这本小说的中文版,千寻早就看过,虽然没有完全看懂。为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她挑战高难度,想看英文版,结果借助英汉词典,一个晚上才勉强看了两章,后来这本书就找不到了。她翻开书,书页间夹着一张纸。千寻将纸抽出,摊开来,立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张纸皱皱巴巴,是由很多碎纸片拼凑,用透明胶粘在一起的,虽然纸上的水彩颜色已模糊黯淡,线条也扭曲变形,但千寻还是能辩认得出,这是林熙阳送给她的那幅画——《花瓣雨》!
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裴予陌……为什么偏偏是你?怎么可能?那个阴郁冷漠的男生,是他捡起被季滟撕碎的纸片,再将它们一点一点粘贴起来,拼成了一幅完整的画。聂琬见她屏息不动,双眸晶亮,怔忡地瞪着面前那张破纸,不由好奇地问:“这是什么?”
“没什么。”千寻眼眸中的光亮慢慢沉寂。她将纸收好,连同小说一起放进抽屉里。
“你有秘密!”聂琬说。千寻是个美丽纤弱的女孩,文静内向,不爱说话,同时又有点忧郁,有点神秘。这样的女生,最吸引情窦初开的青涩男生,合适作他们的梦中情人。在他们班,一半以上的男生暗恋她,却由于她漠然不可及的凝肃,不敢靠近,甚至连和她说话,都觉得是一种荣幸。
“不要胡说。”千寻说,“快要上课了!”“肯定是情书,否则你不会把它藏起来。”聂琬不依不饶,她觉得千寻太过冷静理智,不像同年龄的女生,有一种早经世故的淡定。聂琬很想惹恼她,看到她生气或者焦躁的样子。
“如果是情书,我早把它撕了,为何会收起来?”想想也是。自从转学到这所贵族私立学校,千寻每天来上学,抽屉里都塞满了情书和玫瑰花。她将情书撕掉,将玫瑰花送人,处理得干净利落。“孟千寻,你的心也太狠了吧?真不知道,被你喜欢的男生会是什么样子!他一定很帅、很高,家里很有钱,而且很聪明……”不,他不用帅,也不用有钱,更不用聪明,只要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一抹温暖和煦的笑,便足以融化冰霜,扫尽她眉宇间的轻愁。那天晚上,千寻枕着林熙阳那幅画,睡得很香很甜。没作噩梦,也没在半夜惊醒。搬进季宅一年来,她许久没有睡得如此安稳过。在恍惚的梦境中,她又回到了柳镇,四周全是粉红的桃花瓣,在空中漫天飞舞,轻轻地,软软地,像一场美丽的红雨。
第二卷:归去来兮
重逢
时光飞快地流转,又是春天。三四月间,乍暖还寒,一阵阵地飘洒细雨。千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独自撑一把伞,在校园的樱花林里散步。当然,这里不是n城,n城只有红得像火一样的木棉花,没有柔弱的樱花。
这是内地一所全国知名的高校,千寻当年填报高考志愿,将它列在首位,因为它离湖南很近,还有一片闻名遐迩的樱花树。临近傍晚,天空下起了迷蒙小雨。樱花烂漫,缤纷绚丽,风起处,一瓣一瓣自枝头坠落,缓慢地旋转、曼舞、轻扬,直至尘埃落定。静幽的林间小径,一位长发少女缓缓走来,裙裾款摆,敛眉垂目,是“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生动写照。漫天花瓣中,许多男生停下脚步,频频回首,目光像藤蔓般在她身上纠结。有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好奇地询问:“这是谁啊?莫非是《红楼梦》中的林?”“你是新生吧,连她都不知道?”一个戴眼镜的男生说,“孟千寻,w大建校以来最美的校花,美到极致,冷若冰霜,恰与这樱花匹配相衬。”“冷吗?”高瘦男生不敢苟同,“我倒觉得她温柔娴静、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她是大三外语系的,才貌双全,是无数男生的暗恋对象和梦中情人,可是从大一开始,她就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追求者,既冷又傲,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但是,她真的很美!”瘦瘦的男生由衷叹道。一肩披泻的长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虽然还是微凉的春天,她却只身着一条纯白棉布裙,越发衬得肤色白皙、纤瘦苗条,惹人怜爱,整个人就像从仕女图上走下来的古典美人儿,“不但美在五官,还美在气质和神韵,清丽脱俗、飘逸出尘,比现在那些选美选出来的俗女强太多了!”“这种绝世美女只可入诗、入画,绝对不能作女朋友或情人,因为美到极致的东西,大多不祥!”眼镜男生老气横秋地评价。“哼,你这是酸葡萄效应!”高瘦男生说,“我不信这个邪,偏要追她一追!”
从这天开始,高瘦男生对千寻发起了猛烈进攻,却很快败下阵来。果然如学长所言,孟千寻“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虽然,她心地纯良,不会给你难堪。每次约会,她都如期而至,话语不多,宁静安好,但她脸上永远都是礼貌的矜持,从无笑颜,言谈冷漠而理智,不带任何感情。
断断续续交往了一个月,男生终于明白,他无法走进她的心灵,她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拒人于千里。三年了,无论多少追求者前赴后继,千寻依然淡定自若,如神祗般清雅孤高,身边不见任何异性的身影。大学里流行一句话:“大一女生娇,大二女生俏,大三女生没人要!”同寝室的其他五位女生,全都交了男朋友,只有千寻依然独来独往。睡在下铺的乐嘉嘉是个热心开朗的女孩,她在看见千寻的第一眼,就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倾倒,曾经大胆地预言:“孟千寻是天下男人都喜欢的那种女生,她一定是我们寝室第一个交男朋友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愿意请全宿舍楼的女生吃德芙巧克力!”乐嘉嘉认为世上最美味的食品,是德芙巧克力,结果她的预言实现了一半,追求千寻的男生排成了长长的一队,而她始终低垂着眉目,安静地行走。“连我这样的次品都推销出去了,孟千寻,你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乐嘉嘉忍不住向千寻抱怨。坐在电脑屏幕前的千寻,淡淡地笑了一下。她的眼前漫起一片花瓣雨,煦暖温柔的阳光,桃树下纯真灿烂的笑容,是她脑海中永存的映象。“林熙阳”,她用百度搜索了无数次,却没有一个是她要找的人。高考结束后的暑假,千寻曾回了一趟柳镇,从前的邻居告诉她,3年前林熙阳举家突然搬走了,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去哪里。
如果林熙阳考上大学,现在也该毕业了。或许,他正坐在某座城市的咖啡厅里,喝一杯蓝山咖啡,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安静地想起她的脸。遥远而模糊的脸。就像她此刻一样,用对林熙阳的回忆,温暖自己冰冻已久的心。——林熙阳,你会记得我吗?——还是,完全忘记了我?千寻拿着鼠标,点开电子邮箱里一封新邮件——“千寻:五一长假,你回n城来吧。季滟已经回国了,准备和裴予陌举行婚礼。你们也有七年没有见面了。另外,我很想你,一直挂念你。”没有署名,她却知道,这是季安澜的信件。也许,他是这个世上唯一挂念她的人吧!
血浓于水,亲情是无法切断、无法抹煞的。年岁越长,季安澜对她的愧疚就越深。
季滟,此去经年,一定变化良多。对于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千寻从来没有真正地恨过她。虽然她占尽了父亲所有的爱,在无比优越的环境中长大,虽然她任性蛮横,对自己嘲讽讥诮、落井下石,但只要想到自己的血管里有一半的血和她一样,千寻便一切释怀。她终于要和裴予陌结婚了!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五一假期,长长的七天,闲着也是闲着。千寻决定回n城,也借机避开校园里那些飞短流长。
n城火车站,和8年前一样,依然是人潮如涌。千寻也和8年前一样,独自提着旅行袋,孤伶伶地站在月台。没有人会来接站,她迳直出站,天色阴沉晦暗,空中飘着细细绵绵的雨。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有个人影迅速从她身旁掠过,待她反应过来,手里的旅行袋已经被抢去。糟了,她的钱包在袋子里!还有一些书和换洗衣服,幸好手机放在身上。
千寻望着那个隐没在人群里的身影,有些沮丧,没想到在家门口也会遭劫。在雨中走了十来分钟,一辆出租车从她身旁经过:“小姐,要不要打车?”她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汽车里。绵密的细雨,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出租车在季宅门口停住。千寻用手机拨打家里的电话。下午四点,会有人吧?至少阿莲应该在家。阿莲是季家的小保姆,从四川农村来的淳朴女孩,今年只有18岁。宋嫂年纪大,身体又不好,前年被儿子接回了老家。宋嫂非常舍不得千寻,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要千寻去粤东乡下找她。
“嘟……”电话响了很久,终于被接起。等不及对方出声,千寻急切地说:“阿莲,我是千寻。我的钱包被人抢了,麻烦你出来替我付一下车费。”对方没有说话,就把电话搁了。她松了口气,对司机说:“对不起,请你等……”
司机不耐地打断她的话:“小姐,看你长得这么斯文,也不像是坐霸王车的人,否则我不会让你上车。这种下雨天,我的生意好得很,现在都耽误在你这儿了!”千寻看向车窗外,大门依然紧闭。阿莲虽然勤快朴实,脑子却不太灵光,做事慢慢吞吞。俞梦瑶对她不甚满意,但这年头保姆难请,只好将就。“还是我进去拿钱,你在这里等我……”千寻推开车门,纷乱的雨点打在她的脸上,有点沁凉。
“不行,你不能下车!”司机怕她一去不回,急忙伸长手臂,用力将车门往里拉。
千寻来不及抽回手,手指就被门缝夹住了,一阵钻心的疼痛蔓延开来。司机看到她的手被夹住,也慌了神,赶紧把车门打开,说:“谁要你下车的?要不要紧?”
千寻强忍疼痛,摇摇头:“没事……”“谁说没事?”头顶突然响起一个冰冷的声音。千寻抬起头,自蒙蒙细雨中,看到一张同样冰冷的脸。司机吓了一跳,说话的男人非常英俊,不只脸形长得好,五官俊美,身材气质更是一流,把那套名牌西装穿得异常有型。不过,他嘴唇抿得死紧,一脸阴森,冷酷邪魅的眼神,令人胆寒。
春风绵雨中,千寻回过神来,对司机说:“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我付你双倍车费。”然后,向裴予陌伸出手掌:“请你借一百元钱给我。”他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紧抿的双唇动了动,似在犹豫,还是将钱包掏了出来。
千寻付钱给司机后,转身欲走,僵立在雨中的裴予陌叫住她:“千寻,我……”
“放心,这一百元钱我很快会还你的!”她淡淡地答道,一口气冲进了季宅大门。
并不是真的没事。千寻回到自己的卧房,关上门,换下身上的湿衣服后,发现手指伤得不轻,整个指甲变得乌青,伤口肿得老高,渗出殷红的血丝。云南白药或者碘酒放哪里了?她正翻箱倒柜地找药,门上突然传来剥琢之声。
“哪位?”其实明知故问,整个季宅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是我。”他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和7年前相比一点都没变,“楼下有你的电话!”
千寻不疑有诈,走过去把门打开:“是谁找我?”“我找你。”裴予陌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瓶子,把她受伤的手指拽了过来,“你忍一下!”
“什么?”她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本能地就要抽回手指。“别动!”他将瓶子里的液体倒在她的手指上,“会有一点点疼。”何止一点点?这猝不及防的动作,让千寻疼得叫了出来:“唔,好疼!”
“忍一下,就没事了。”他边说,边将她的手指放到唇边,小心翼翼地吹。温热潮湿的气息,轻轻吹拂到手指上,有一点痒,更多的是暧昧。雨一直在下,而且越下越大,打在落地窗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室内光线很暗。借着窗外微薄的天光,千寻看到裴予陌低垂着头,发梢上湿答答地滴着水,浅灰色的西装也被雨水浸成深灰。原来,他刚才到外面买药,没有带伞,连衣服都淋湿了。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千寻想到他寄给自己的小说《呼啸山庄》,还有里面夹着的那幅画,心猛烈地震颤了一下。她急忙抽出自己的手指,一脸戒备地望着他。裴予陌来不及阻止她的动作,一只手还保持着刚才握她手指的姿势,只是突然失去温度,整个手指都僵在半空。“药上好了吧?”千寻往后退了几步。“嗯。”他不动声色地说,把瓶子放回口袋里,然后,慢慢地抬起头,注视着面前的女孩。
不,她已经不是小女孩了。7年的时间,她完全脱去青涩,变得那样动人心魄的美丽,美得让人心痛。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情动。她长发漆黑如瀑,肤色苍白,因为早熟和过于聪慧而显得冷漠理智,镇定自若,一双秋水似的眼眸,沉静冰凉。而他却知道,里面隐藏着秋阳的炙烈,足以让人燃烧的热情。她又是那样的纤瘦,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用一生一世去守护。
可是,他已经没有资格。在他10岁那年,就永远失去了爱的资格。他不需要爱情,爱情在他眼中,只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所以,他只能选择疏离。许久,裴予陌恢复了以往的阴郁,好像刚才发生的只是一场幻觉。他一句话不说,迳直推开卧房的门,走了出去。静寂的室内,千寻低头瞅着自己刚被上药的手指。伤口依然在一紧一舒地胀痛。
雨声萧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传奇
裴予陌和季滟的婚期定在“十一”国庆期间。唯一的俞家千金即将出嫁,新郎又是青梅竹马,这件事在n城传为佳话,而裴予陌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坊间流传的版本中,裴予陌本身就是一篇传奇。童年遭受父母双亡的噩运,住在远房表姨家,由俞梦瑶抚养长大。高中毕业被送到美国去念书,25岁念完ba归国,直接投身家族事业,参与俞氏集团管理。虽然目前尚是一个部门主管,但他勇于进取、创意层出,加之相貌英俊,谈吐高雅,很快成为企业高层刮目相看的人才。相比之下,季滟则要逊色得多。在美国几年也混了个学位回来,但实在技无所长,被父母安插在俞氏集团下面的分公司任职,却整日无所事事,挂个虚名,领一份薪水而已。
不过,俞氏财大气粗、富甲一方,也不用她操心劳神。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到世上享福来的,季滟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她口含银匙出生,受父辈荫庇,可以天天睡至日上三竿,午饭前方才梳洗打扮,去做做美容、逛逛时装店。晚上,穿戴华丽,摇曳生姿地出席各种宴会派对。人生对她来说真像一场盛宴,唯一的烦恼,就只是如何去享受青春、谋杀时间。其实这也不算缺点,豪门富户多的是季滟这样的娇小姐,何况,她集财富、美貌和纯真可爱于一身,所到之处,都是众星捧月,赢来一片艳羡和赞叹。一个是崭露头角的青年才俊,一个是娇媚玲珑的富家千金,在世人眼中,裴予陌和季滟堪称“天作之合”。他们的婚事,成了n城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谈资。在俞氏企业内部,有人暗暗拿两人与季安澜夫妇比较。25年前,季安澜亦是难得一见的商界精英,他昂藏七尺、一表人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再到美国研读了经济学硕士,回国后即进入俞氏集团,在极短的时间内表现得相当出色。他家世也不坏,母亲是公务员,父亲是政府重要部门负责人。俞氏前任董事长在宴会上认识了季安澜后,便对他赞不绝口、倍加欣赏。半年后,季安澜成了他的乘龙快婿,职升三级,一跃成为集团副总。论样貌,季安澜年轻时堪称俊男,俞梦瑶却算不上美女,只不过富家小姐有钱会打扮,那一份尊荣华贵,总能借助珠光宝气衬托出来。论人品,季安澜谦和有礼、儒雅温文,俞梦瑶却是一副不折不扣的千金小姐脾气,恃宠生骄,专横刻薄。当年,俞氏企业员工私底下议论,若不论身家,俞梦瑶实在是“高攀”了季安澜。25年后,同样的情况又落在了季滟身上。作为俞氏第三代,季滟虽比俞梦瑶美丽,却不及她母亲聪明能干;裴予陌虽然出身比不上季安澜,但他作风更大胆激进,回国短短数月,就做成几笔大生意,俞氏集团上下均公认他是个人才。“看来,裴予陌会成为第二个季安澜,不过,季滟对他崇拜倾慕、千依百顺,他的婚姻比季总要幸福得多。”“这可不一定。季太至少有本事才华,巾帼不让须眉,能助丈夫一臂之力,而季滟好逸恶劳,成天只知道玩乐,充其量只是个花瓶,美则美矣,一无用处。”“瞧你说的,人家是千金小姐,养尊处优,未嫁前享父母的福,出嫁后被丈夫宠爱。人生仅有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别人看着赏心悦目,要那些才学做什么?”
“现在是什么年代?二十一世纪了,女儿当自强。如果一味倚仗父母、依靠男人,这种女人,总有她吃苦的时候!”“我看你是妒忌人家好命吧,怎么就没摊在自己身上?不说别的,光是她那个才貌俱佳、人品一流的未婚夫,就让天下所有的女人眼红!”“是呀,每次在公司电梯里碰见他,我都会芳心乱跳,世上真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啊?我还是头一次见到!可惜他目不斜视,准备点说是目中无人。哇,既帅又酷,真正合本小姐的胃口,只可惜这样一个极品美男,却葬送在季滟那个小白痴手里,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谁叫人家是青梅竹马呢?你再惋惜也没有用!不要说俞氏那亿万身家,光是那一份两小无猜、朝夕相处的深厚情谊,世上又有几个女人能敌?”“虽然如此,我看他们性情并不相投,季滟是无比热衷于社交的,而裴予陌却兴趣缺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出席宴会。即使勉强到场,也是敷衍了事、草草应付。甚至是今天这个场合,他的笑容都很牵强,眼神落寞……”今天是什么场合?这是裴予陌和季滟的订婚宴,设在n城一家五星级酒店,俞氏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主管以及俞季两家亲友悉数到场,高朋满座,流光溢彩,好不热闹。勿庸置疑,整个大厅最最光彩夺目的,便是今晚宴会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身着笔挺西装,俊雅迷人,笑容满面,与众宾客频频碰杯,融潇洒不羁与沉稳睿智于一体,分寸拿捏得刚刚好,看他的言行举止,根本不像个刚刚出社会的人,谈笑自如,火候恰当。比之裴予陌,季滟显得小家子气,虽然她的外表无可挑剔,高挑窈窕,妩媚动人,但她整个人几乎都吊在裴予陌身上,一双眼睛左顾右盼,如果看到有美女试图接近裴予陌,立刻射出警惕甚至敌视的光芒,昭示着自己的所有权。好在裴予陌见惯这种场面,并不以为意,反而时时关照未婚妻,不时停下来与她喁喁低语,显得专注而殷勤,简直是“最完美情人”的典范。他的笑容,哪里有一点点牵强?或许,在无人处,他的眼底会偶尔露出阴翳的神情,但不是现在。裴予陌的高超演技,千寻早就领教过。他永远懂得何种场合,该摆出何种脸色。大家都预言,裴予陌会成为俞氏的未来掌门人,商场上的事,千寻不太懂,但她知道,他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千寻坐在偏僻角落的沙发上,冷眼打量订婚宴上的众人。只是一个看客的心理,不会让自己介入其中。这场订婚宴,季安澜执意要千寻到场,不管怎么样,她也是季家的一分子。俞梦瑶无奈作了让步,季滟则毫不在意,她今晚的整个心思都在裴予陌身上。杯中的饮料喝完了,千寻仍觉得口喝,大概是大厅里空气混浊的缘故,喉咙一直干涩。她还是不适合人多的场合。她从沙发上起身,走到餐台前去。酒水和饮料很多,但她只喜欢一种,雪碧,更喜欢它的广告语:“晶晶亮,透心凉”。端了一杯雪碧,正要离开,没想到高跟鞋踩到自己的裙角,顿时身体一歪,朝一侧倾倒,她慌乱之余,连忙伸手去抓桌子,结果只抓到餐台上的桌布。只听“哗啦”一声,桌布上的杯子全都摔到地上,饮料酒水洒了一地。听见声响,很多人都转头朝这里看,千寻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今晚出席这个宴会,根本是个错误!这是她第一次穿晚礼服,拖着长长的裙摆非常不方便,更何况她还穿了一双细长的酒杯跟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结果还是闯祸了!
季安澜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问:“怎么了?”“对不起,我不小心打翻了酒杯。”千寻解释说。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因为她打翻的酒杯当中,有高高叠起的几十只小酒杯,是预备订婚宴结束时,司仪往里面倒香槟,然后众人共同举杯,以示庆贺。“你怎么可以这样?”俞梦瑶不悦地蹙眉,大声喝斥,“简直是存心捣乱!”
也难怪她会生气。本来就不想要千寻参加,现在她把订婚宴弄得一团糟,还打翻了酒杯,兆头很不吉利。“梦瑶,不要小题大做。”季安澜不忍千寻当众受辱,替她解围,“她又不是故意的。”
众宾客都围了过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有人开始猜测千寻的身份。
“这个女孩子是谁?过去从来没有见过。”“生得这样标致,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俞家的亲戚吗?”“我看是季家的,季总很紧张她,自始至终都护着她。”……千寻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拾地上的碎玻璃。这时,一只男性的手臂伸过来,抓住她细瘦的手腕:“这里不用你管,交给酒店的服务生去处理。”千寻转过头,看见脸色凝重的裴予陌,和站在他旁边嘟着嘴的季滟。“对不起。”她再次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坚持留下来和服务生一起收拾残局。
一个小小的插曲之后,订婚宴仍然继续。侍者撤掉了弄脏的桌布,换上新的酒杯,每只酒杯里都盛满了香槟,只听司仪高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庆祝文定之喜,预祝一对新人喜结连理、幸福美满!”在场嘉宾纷纷响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结束后,千寻走进洗手间,拧开水龙头,冲洗伤口上的血迹。刚才拾碎玻璃时,不小心划破了手指,这下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真的是伤痕累累。
从洗手间出来,在光线暗淡的过道上,看到了裴予陌。他斜靠在墙角,寂寞地抽着烟。泛黄的灯光自头顶幽幽照射,他的脸一半在光线下,一半隐在黑暗中,目光漠然,找不到焦点。她并没有停下脚步,从裴予陌身旁穿过,擦肩而过的一瞬,他突然潇洒地一弹烟头,站直身子,问:“你的手指还疼吗?”千寻怔了一下,心跳无意识地加快。表面上却是镇定自若:“已经好多了。”
他的目光停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研判。良久,露出她熟悉的邪气微笑:“你好象还没有祝福我。”“嗯,祝你订婚快乐。”她随口说。“这是你的真心话?”透过尚未消散的淡淡烟雾,他盯着她,眸子变得漆黑透亮。
“当然真心。”千寻脑海中灵光一闪,补充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刚才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倒希望你是故意的。”他说,眼神复杂地看着她。目光那么深,那么黑,像一口井,引人不自觉地坠落。千寻有点明白,又有点迷茫。她什么都没说,加快脚步,走出了过道。裴予陌一寸寸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尽头,许久之后,他掏出打火机,又点燃一根香烟,狠狠地吸着。一星红色的微芒,在指间闪烁,映着他的脸也一下明一下暗。明天就是她返校的日子。再见了,孟千寻。他脑海中反复念叨,心下一片荒凉。
习惯
清晨,阳光很好。千寻起了个大早,开始整理返校的行李。短短七天时间,她却觉得漫长难熬。不知道是季宅的气氛阴森压抑,还是裴予陌的存在让她喘不过气。很想回到学校,徜徉在美丽的樱花林中,呼吸清新自由的空气。只可惜,等她回校的时候,樱花早就凋谢了。世间美好的事物,总是不能长久,譬如爱情。也许是个性使然,也许是母亲的命运满目苍夷,她已经无法相信天长地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可内心深处,还是非常渴望有一个人爱她、宠她,一生一世。收拾好了,千寻提着小小的旅行袋,出了卧房。季安澜的房门紧闭,肯定还在睡觉,现在六点钟不到,n城人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再加上昨日的订婚宴,季安澜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安宁,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是深夜,不知有多劳累。
就不吵醒他了,等回到学校,再发封电子邮件报平安。穿过走廊,走至二楼小厅,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声响。她没有多想,迳直走过去,却突然整个人呆住了。屏风后面有两个人,裴予陌和季滟,他们偎在沙发上,紧紧地搂抱成一团接吻。
千寻立刻调开了视线。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撞见如此生猛火辣的一幕,很是难堪。
他们昨天都订婚了,接吻应该不算什么吧?但被外人撞见,难免尴尬。千寻想无声无息地退开,可是,来不及了,她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裴予陌抬起头来,季滟也转过眼光,看见是她,原本粘在一起的两个人迅速分开。无法逃避这个场面,也无法装作没有看见。千寻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老天,为什么总让她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我……”她满面绯红,说不出的狼狈,好像被当场抓包出糗的是她。倒是季滟,经过开始的慌乱之后,很快转为镇定,落落大方地说:“你这么早就起床了?”
再早也没你们早,大清早地就上演“亲热戏”,口水喂饱了,都不用吃早饭。虽然这样想,千寻嘴上却说:“嗯。我要赶早上七点的火车。”“打个电话让老赵送你去吧,这么早很难叫到计程车的。”从美国回来后,季滟一反常态,对千寻表现得非常友善。也许是好事将近,心情不错,所以爱屋及乌,不再以千寻为敌。“不用了,时间还来得及,我可以坐公车。”千寻转过头,眼光冷不防和裴予陌的相遇了。他直视着她,始终一言不发,静默的脸上,一双眼睛黑如深潭,目光清冷。一眼万年。她恍惚想起一首流行歌曲的名字,随即摔摔头,从他身畔走了过去。
默默注视着她瘦弱却挺直的背脊,裴予陌咬紧牙关,内心像有只虫子在疯狂啃噬,隐痛难忍。天知道!他多想亲自开车,送她到火车站。但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只能看着她一个人独自离开。不,他不能再沉溺下去,否则他就会像所有陷入爱情中的傻瓜一样,变得狂热、嫉妒、贪婪、患得患失,变得不再理智冷漠,不再像他自己。爱情就像是一场赌博,谁先动情,谁就是输家。更何况,孟千寻眼里根本就没有他。
可是,为什么他始终不能忘记她?为什么即使是在美国的那几年,他也无法把她舍弃?为什么等回国再见到她时,思慕的情绪反而更加强烈?“陌哥哥,你怎么了?”季滟察觉了他异乎寻常的沉默,“为什么不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他耸了耸肩,嘲讽地笑着说,“你的好意,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她很奇怪,总是独来独往,成天闷声不响,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像是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你这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他依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有时间,还是想想你今天怎么打发吧!”“你呢,又要去公司上班?”季滟终于转移了注意力,略带不满地说,“昨天才订婚,你就不能请假多陪陪人家?”“我也想啊,可是五一休了长假,公司还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说完,他就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再也没有回头看她一眼。忽而温柔缠绵,忽而热情如火,忽而又冷若冰霜,季滟越来越发现,裴予陌有些反复无常。但没有办法,她就是喜欢他,从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时光定格在8岁的冬天。大年初二,一大早母亲告诉她,远房的表姨全家来n城旅游,顺带探亲。于是,她和母亲去火车站迎接从未谋面的表姨一家人。表姨非常漂亮,有着上海女人特有的白皙皮肤、精致五官,只是衣着朴素,不及母亲全身名牌,华贵典雅。表姨夫是个潇洒迷人的男子,身材高大,五官俊朗,一口标准普通话字正腔圆,连被人称作“靓仔”的父亲都被比了下去。有一对如此出色的父母,他们的儿子肯定也不会差。
季滟目光落到他们身侧站着的少年的脸上,就那一眼,万物顿时不复存在,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她以为是从日本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年,五官俊秀到无法形容,站在淡淡的薄雾和晨曦当中,双眸晶亮,唇角微微上扬,笑得既慵懒又邪气。因为年龄相仿,他们很快就玩到一起。从小没有玩伴的季滟,对裴予陌十分依恋,竭尽全力去讨好他,甚至自己最心爱的玩具也送给他。到表姨一家结束旅游,要返回上海时,两人已经难舍难分,季滟更是哭着闹着不肯和裴予陌分开。大人们无奈,只得让裴予陌和她同乘一辆汽车。
季滟永远记得那个寒风萧瑟,阴沉欲雨的日子。因为春运的火车票很难买,裴予陌父母决定改乘飞机。他们送表姨全家到机场,分乘两辆汽车,裴予陌父母坐在前面一辆,司机是俞氏企业的员工。裴予陌则和他们一家三口坐在后面一辆,由季安澜亲自开车。在通往机场的高速公路上,司机不小心打错了方向盘,车撞向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惨剧发生在一瞬间,一场车祸夺去了裴予陌父母的生命。小小年纪,即遭遇生离死别,裴予陌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处于自闭状态,不会说话,也不会笑,常常在夜半惊醒,恐惧惊慌地尖叫:“姆妈,不要走!不要丢下陌陌一个人!”8岁的季滟不知怎么安慰他,陪着他一起哭泣,在原有的喜欢当中,又多了一份怜惜。
当母亲提出要收养裴予陌时,季滟惊喜交加。她万分感谢上天的安排,让裴予陌留在自己身边,虽然他付出了失去双亲的惨痛代价。于是,裴予陌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和季滟上同一所小学。两人出双入对,每天放学后,他站在教室外面等她,引得过往女生竞相驻足。很快,裴予陌成了学校的名人,因为他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还有罕见的迷人气质。
从那时候开始,他便是女生们追逐的对象,她们将一封封厚厚的情书递给他。裴予陌总是看也不看,就丢入垃圾筒。季滟高兴之余,嘲笑他不解风情。他从不予反驳,眼神淡漠。
在外人看来,裴予陌近乎完美,季滟的感觉却完全不同。只要他是裴予陌,只要他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即使他没有漂亮的五官,没有优秀的成绩,没有迷人的气质,她还是一样喜欢。
而这种喜欢,也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了早上起来看到他神清气爽的样子,习惯了数学题目不会做的时候跑去向他请教,习惯了每天一回家就寻找他的身影,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邪气冷魅,更习惯了他温暖的怀抱和缠绵甜蜜的吻。她知道,这种习惯会陪伴她一生,直至天荒地老。季滟坐在沙发上,回味着那个吻,隐约感觉到有一点点不同。她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烟草味道,经久不散。刚才发生的一幕在眼前回放——她昨晚喝了几杯红酒,早晨起来口干舌燥,下楼喝水时路过小厅,看到裴予陌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安静地抽手中的烟。不由叫了一声:“陌哥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裴予陌转过头来看她,眼神孤寂,还有一丝迷茫。她的心隐隐作疼,这样的陌哥哥是她没有见过的,如同孱弱的动物般,孤独无助,好似被全世界遗弃。季滟慢慢地走过去,试图安慰他,像她8岁那年做的一样。她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地把他拥抱入怀,温柔地说:“陌哥哥,你要坚强。”
裴予陌眼底掠过一抹痛楚的光芒。好半天,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然后,他扔掉手中的烟头,扑过来,狂猛地吻住了她。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季滟激动得全身颤抖,紧紧地攀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浑身烧灼。如果不是千寻的出现,她早就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融化了……现在,裴予陌转身离去,小厅的气温骤然冷却。季滟才想起他以前不抽烟。
她恍然发现,裴予陌虽然看起来从容淡定,落拓不羁。但其实车祸发生后,他不再开朗,变成一个内向静默的人,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
生日
6月5日,很平常的一个日子。千寻上午去教室上课,下午到图书馆看书。大阅览室里人很多,她坐在靠墙的位子,这儿是最僻静的角落,不易受人打扰。上过大学的都知道,除了食堂餐厅、小树林,图书馆的阅览室是恋人们约会的另一个场所。抬眼望去,四周全都是卿卿我我的情侣。只有千寻单身一人。看了两个小时,她从书本上移开视线,转头望向窗外,一个男生的背影吸引了她的注意。
他穿着浅绿色背心,麦色的皮肤黝黑光亮,肩膀宽而厚实。他的对面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长发女孩,两人喝着同一个杯子里的水,窗外的夕阳洒在他们身上,既甜蜜又温馨。
她的思绪一下子飘远了,似乎又回到了14岁的那个黄昏。“嗨,美女,你在看什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千寻蓦然回首,乐嘉嘉那张促狭的脸映入眼帘,旁边站着她的男友。“没看什么。”千寻回过神,淡淡地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黑壮结实,体育学院一抓一大把!”乐嘉嘉冲男友眨眨眼说,“文凯,改天给我们千寻介绍一个!”乐嘉嘉的男友文凯正好是体育学院的,有一次他参加系际足球联赛,一不小心把球踢出了场外,球不偏不倚砸在观战的乐嘉嘉的脸上,倒霉的女生血流满面当场昏厥过去。惊惶失措的男生顾不得比赛,抱起她往医院冲去。乐嘉嘉醒来后,坚称鼻子被他砸歪了,自己毁了容嫁不出去,非要男生负责不可。于是,文凯负责到底,索性作了她的男友。在文凯眼中,千寻生得过于纤秀精致,直发,瓜子脸,白皙的皮肤,这样古典的女生,和大大咧咧的体育学院男生并不相配。“算了,我们学院没有哪个男生,配得上千寻,还是找个文学院的比较好。”“你们在说什么啊?”千寻有点懊恼,“我大学阶段不会找男朋友。”“幸好你是说大学阶段,否则,我以为你要独身主义呢。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独身,真是暴殄天物,不知多少男孩子会痛哭流涕!”乐嘉嘉仍在一旁揶揄她。“文凯,管管你的女朋友,你不觉得她很聒噪吗?”千寻只得向文凯求救。
文凯很有些受宠若惊,这是千寻第一次和他说话。以前他总认为她是不会开玩笑的,“冰山美人”般冷漠傲然,接触后才知道,其实她为人随和,和宿舍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包括他那像麻雀般吵闹的女友。“好了,嘉嘉,不要闹了。”文凯拍拍乐嘉嘉的头,“人家脸皮薄,不像你。”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很厚了?”乐嘉嘉立时瞪大了眼睛,“见色忘义的家伙,看到美女就找不着北了?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人家千寻才不会看上你呢!”“是,是,我是癞蛤蟆,只能吃你这只丑小鸭!”文凯嘻皮笑脸地说。唉!有个孩子气的女友,真够麻烦!这样一对活宝闹场,书是看不下去了。千寻只得收拾书本,拉开椅子离开。
“千寻,不要走,我和你一起回宿舍!”乐嘉嘉撇下文凯,急忙追了出来。
“文凯怎么办?”下楼时,千寻看了气鼓鼓的乐嘉嘉一眼,“你不会真的生他的气吧?”
“没事,和他闹着玩呢!”乐嘉嘉偷偷地笑,满脸甜蜜,“我就喜欢看他着急赔不是的样子,这说明他很在乎我。”“也许,你对他不是那么自信吧?”千寻揣度地说,“否则,你不会用这种方法试探他是否真的爱你。”“千寻,你不懂。”乐嘉嘉敛去笑,露出忧郁的神情,“我不像你条件这么好,追求的男生这么多。我不漂亮,也没有特殊的才能,也不是什么名门豪族,我只希望有一个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男生陪在身边,希望他的眼里只有我。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文凯每一次看见你,眼中都是惊艳。知道吗?千寻,你不用说一句话,只要一个小小的眼神,就能让男人着迷至死。”“嘉嘉,”千寻微微有些不安,“你不要这样想,是你太敏感了。”“哪个恋爱中的女人不敏感,不会患得患失?除非她没有真正地爱过。”
“如果是这样,我宁愿永远不碰爱情。”千寻认真地说。“但是,爱情到来的时候,你根本抵挡不住。千寻,你现在之所以能够这样冷静自持,只因为你的缘分还未到。”乐嘉嘉盯着她的脸,“你是一个外柔内刚、外冷内热的人,如果遇到你的真命天子,我相信,你的爱情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惊心动魄、轰轰烈烈!”千寻转头,直视着乐嘉嘉的眼睛,这个外表单纯活泼的女孩,其实有着深沉内敛的另一面。
走进女生宿舍区,几个女生从楼梯上下来,经过她们身边,几句话飘到了千寻耳里:“看到那个男人没有?真的好帅啊!”“在大学里,很少看到这种类型的男人,硬朗而又帅气,还有他脸上那股满不在乎的神情,目空一切,又很忧郁,呵呵,像小说中的人物!”“他刚才不是向你打听,他找谁?”“哦,英文系的孟千寻。这个名字我倒听过,不知道她住哪间宿舍。”……千寻心中一紧,谁找她?会不会是他……她走上楼梯,看见一个人站在8号宿舍楼下,背倚着墙,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纹,斜睨着进进出出的女生。
真的是他!可是,他现在应该在千里之外的n城,而不是出现在w大的宿舍楼下。
她不由停下脚步,不愿意再走上前去。“帅哥!”乐嘉嘉没有发现她的异样,激动地说,“那边有个超级大帅哥!”
乐嘉嘉嗓门本来就大,这样一嚷,那人的眼睛已经看向他们。千寻无奈,只得朝他走过去。到了近前,他慢慢直起身,脸色平静地看着她。从美国回来后,他的头发剪短了,五官更加俊朗醒目,比以往添了些沉稳坚硬的气质。面前这个男生,真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你……”千寻迟疑着,吞吞吐吐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到w城出差,顺便来看看你。”裴予陌懒洋洋地说,看向一边张大了嘴巴的乐嘉嘉,“不介绍一下吗?”“我叫乐嘉嘉,睡在千寻下铺的姐妹。”乐嘉嘉从惊艳状态中回复过来,抢着介绍,“千寻,这位帅哥是谁?”“呃……”千寻再三斟酌,方才轻轻地说,“裴予陌,我的准姐夫。”乐嘉嘉的嘴巴张得更大了,而裴予陌懒洋洋的神情不见了,瞳仁由浅转深,变得幽冷难测。
“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乐嘉嘉觉察到了一丝诡异,赶紧告辞。好半天,两人都不说话,隔着几步远的距离对视着。旁边路过的女生,纷纷回头看他们,目光中充满好奇和猜测,其中不乏暧昧。
千寻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你为什么要来?”她艰难地启齿,有几分下逐客令的味道。“6月5日,你的生日,我不想要你一个人过。”千寻猛地怔住,抬头赫然撞见他的目光,还是那么深,像一口井,要把她吸附进去。
她先是错愕,继而感觉慌乱。裴予陌,他不同于学校的那些男生,他身上有一种迷人而危险的气质,能让所有的女生心醉神迷。而且,他性格冷静沉稳,喜怒不形于色,一旦订立目标就会执行到底。这种坚毅和冷酷,混合成一种奇特的魅力,使他出众、超凡、脱俗,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同时也惯得他更加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而他的偏执、冷酷和骄傲,正是千寻深恶痛绝的。在他身上,她看不到一丝温暖,只感受得到阴郁。即使他是王子,她也不想做仙度瑞拉。就像母亲说的,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何况,他早已有了自己的公主。“你记错了,今天不是我的生日,即使是,也和你没有关系。”千寻冷漠地说完,转身上楼。
一走进宿舍,乐嘉嘉便扑了上来,一把抓住千寻的胳膊:“老实交待,刚才楼下那个帅哥,真是你未来的姐夫?”“当然。姐夫还有假的吗?”“可是,他看你的眼神很特别哦。”乐嘉嘉眼里有淡淡的玩味,“深情款款,不像是看小姨子,倒像是恋人。”“你别胡说八道。”千寻走到窗前,悄然撩开窗帘一角。楼下的林荫小道上,裴予陌抱臂而立,静静地仰头望着这边。过往女生频频侧目而视,回头率百分之百。“人家千里迢迢跑到学校来看你,你干嘛这么冷淡?”乐嘉嘉很替帅哥抱不平,“即使是姐夫,你也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啊。”“嘉嘉,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千寻望着楼下那个帅挺的身影,目光变得沉静而悠远,“今晚七点约在樱花林见面。”
隐私
好像大家都想要男二早一点出现,我说过,他会露面的,但不是现在~~~~
吃过晚饭,千寻返回8号宿舍楼,裴予陌居然还站在那里。夜色渐浓,灯火阑珊,他高大的背影看上去很落寞,却又那么固执。她走过去,冷冰冰地说:“裴予陌,晚上八点我们在樱花林见,我有话要跟你说。”
看见他脸上惊喜交加的表情,她转身走开。那晚,千寻七点出现在学校后面的樱花林。文凯早就等在那里了,站在他身侧的男生高大健壮,笑容可掬,千寻看着有点眼熟。文凯介绍说:“他是唐彛臀彝奘业母缑恰u馕痪褪怯10南荡竺xΦ拿锨a啊!蹦猩牧撑釉诎档穆返乒庀拢磷沤】档镊詈诠庠螅陈躺谋承模蠢粘鲎乘兜纳硇巍ga澳宰拥绻饣鹗湎氲绞裁矗芽诙觯骸澳悴皇怯信笥崖穑俊薄拔目狄野锩Γ揖屠戳恕!碧茝|有些茫然地看着她,“原来是相亲!”
千寻白了文凯一眼,文凯抓抓头皮,尴尬地说:“都怪嘉嘉,她在电话里没有说清楚。”
“没关系,反正是陪我演一出戏。”千寻说,“就怕你的女朋友知道了,不太高兴。”
“演戏?”唐彛6彼弁噶粒裆朔埽把菔裁聪罚俊薄把菸业哪信笥选!彼涣髀肚樾鞯模澳愀衣穑俊薄罢庥惺裁床桓遥 碧茝|不甘示弱。千寻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男生,桔黄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的五官镀上了一层金边。这是一个眉目英挺的男生,有浓浓的眉毛和明亮的眼睛,笑容灿烂,找不出一丝阴霾。从某个角度看,他和林熙阳真的很像。“那你要演像一点,不可以穿帮哦。”千寻笑着说,眼底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明眸似水,笑靥如花,唐彛镆斓氐纱罅搜郏褪谴抵心歉鲆跤衾淠14苋饲Ю锏呐穑?
文凯离开后,千寻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唐彛砩辖觳补垂矗敌Φ厮担骸叭绻前缜槁拢憔鸵熳盼业氖郑裨蛞坏阋膊幌瘛!鼻a傲成戏4龋骸耙欢t庋俊薄澳挠心信笥牙氲媚敲丛兜模俊碧茝|依然在笑,双眸灿亮,牙齿洁白。
她心中一动,走上前,将手伸进他的臂弯里:“是这样吗?”“刚刚及格。”唐彛a苏q劬Γ蛉さ厮担叭绻侔淹房抗矗秃昧恕!?
千寻尚在犹豫,他已经伸出胳膊,一把搂过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
不知哪个方向吹来的夜风,轻轻撩起她的长发,撩起很多年前的某段记忆。她的身子不由泛起一阵颤栗。“你很害怕吗?”唐彛Ы袅怂谒缘蜕匦Γ芭率裁矗磕训滥愦游刺腹蛋俊?
他分明在捉弄她!千寻心下暗恼,待要用力挣开他,突然一眼瞥见裴予陌。
他们身后不远处,他背脊挺直耸立在樱花树下,脸庞隐在斑驳的暗影中,安静得像一棵树。
千寻全身僵硬,本能地偎向了唐彛k舾械匾馐兜绞裁矗匙潘哪抗饪垂ィ12椿嵋猓蛋的罅四笄a暗募缤贰k屑さ爻逅恍Αl茝|松开千寻的肩膀,执起她的手。两人手牵手走到裴予陌面前。
“你就来了?不是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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