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规的青春年华 作者:一株藤蔓

    分卷阅读21

    犯规的青春年华 作者:一株藤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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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学习生涯,到时人生又将是什么模样呢。

    第二卷 :互慕风华

    第17章 夏至林:落叶纷飞

    秋意恢恢,落叶纷飞;

    秋风醉,圈起落叶漫天;

    百转千回。

    初秋已去不复回,我伫立当中还在沉醉;

    你是否也在想念谁?

    人海茫茫,相逢难再会;

    同处一地不成对;

    你若安好我亦好,唯有眷恋难解最心碎。

    冬天渐渐近了,秋意越来越浓,冷空气恢弘放肆,无孔不入地侵袭。校园里的树,每次风过都有些叶子旋转下落。哗啦啦……旋转跳跃的,纷飞降落的,摇摇欲坠的全部都在喧哗。

    这倒是一道很唯美的风景线,夏至林曾经生活了18年的那个南方城市,一年四季也不会有这么壮观的落叶景象。

    然而,夏至林站在树林里,却感觉有些落寞,任凭落叶洒落,零星地附在身上也不扑去。树上的叶子越来越少了,阳光很稀薄,直接穿过树梢洒下来,却依然很温暖。然而夏至林搓了搓有点冰凉的手,尽管披着外套,却依然感觉有点凉得忍不住哆嗦。

    果然是北方,秋天就开始冷了。不知道南方那些儿时曾经一起成长的小伙伴,如今又是什么模样呢?是否还穿着短袖洒着热汗到处窜?前几天妈妈来电话还说家里热。

    到如今,故土异乡都是远方了,突然之间,真有点想念家乡那一排排整齐的棕榈树了。健美挺拔的棕榈树,一年四季都绿意盎然的棕榈树。

    南方,我好像有点想你了。

    但是,我好像也好喜欢这里。这里的秋天气息比家里重好多倍,那是一种从没见过的美丽,遍地黄叶漫天飞舞的模样很美丽。

    家里的这个时候,树梢肯定依然跟夏天一样茂盛吧。但这里连太阳都已经越来越倾斜了,就算正午都可以把我的影子拉长。这里夜晚也来得越来越早了,才五点夕阳就沉落山岗。

    感觉自己如今对这个校园、对这个城市还真有点像个识途老马了呢!只是有些匆匆的邂逅忽隐忽现的,刚熟悉又不见了。

    现在已经十月底,国庆收假回来算算也只是过了两个星期,入学到现在也不过两个月,但总感觉好像已经过去了好久一样。看来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往往给人一种经历过漫长岁月的错觉。

    新的校园生活倒也挺自在的,我还参加了社团,周末偶尔还会有社团活动。有一次参加活动的时候,居然突然下了场小雨。我们是场外活动,拔腿那个跑啊,我一边跑一边还说:还好不是冬天。结果旁边的小伙伴说:你放心,这里冬天不会下雨的。我是不是很傻,居然忘了,北方的冬天是下雪的。

    这个全新的世界里,我认识了三个很要好的朋友,其中一个叫江浩文,一个永远都是嘻皮笑脸的男生。不过他这个人长得倒是有模有样,也不惹人嫌,就是太爱打游戏。偶尔我也会陪他打一会儿,其实适当游戏还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可以缓解心里的负担和压力,但是耗过多的时间也不行。

    刚才出门的时候,其实我都有叫他。他本来也是想出来的,他说:至林,等我一会儿,打完这一局我也想跟你出去散散心。然而那一局结束的时候他却输了,然后不甘心,只好说尴尬地冲我笑了笑重新改变了决定说:至林,你还是先去吧,我再打一局。

    另外有一个叫江琴,她真是个八面玲珑的好女孩,长得漂亮,人缘好,容易相处,还出身富贵。性格开朗,学习还积极。以前我总以为有钱人都是高高在上的,纨绔子弟,不懂人间疾苦,做事不专心,专门吃喝玩乐享受世界的,与自己不可能处不到一处。然而如今来到这个城市,一共遇到了两个,居然都好端正积极,性格还亲切友善,我们还能成为朋友,感觉好神奇。

    再过几天,校运会就要开始了。开始得有点早了,对不对?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记得高中时,秋季学期的校运会是在十一月中旬举办的。不过想来也是有道理的,到十一月中旬,这里恐怕都该开始穿羽绒服了吧。

    说来惭愧,自己并没有报名什么项目,而且外语系男生少,很多男生的项目都主动放弃了,以致班上四个男生也没有一个人报名。倒是江琴她还报了项目哦,200米短跑,到时穿上运动服上场,估计也有得她冻了。如今没课,虽不定还在田径场训练呢。

    另外最后一个叫郭子昊,一个艺术系的大男孩。他真的好完美,记得我刚到达北京的那个早上,刚出火车站,还没来得及入学就认识他了。当时在人流汹涌的车站,感觉他耀眼得不管环境如何杂乱你都能第一眼看到他。

    然而,他那种富贵得使我望而却步的模样,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自在。他居然还有自己的车!还记得他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叫我陪他去吃饭。本来我以为去食堂的,就算不去食堂,出去吃的话也不过坐地铁到饭店随意吃点什么。但是被他带到校门口的时候,他居然在旁边的停车场启动一辆小车。当时我完全吓到了,自己是个穷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跟有钱人相处。

    不过却没有想到他的人格魅力居然跟江琴差不多,虽然是有钱人,却感觉不到传说中那种有钱人的坏脾气。我们居然还真的成为朋友了,国庆节的时候,我们还一起把整个北京几乎荡了一遍。

    一共六天的旅行,第一天印象最深刻。因为去长城需要出城,在我的要求下,居然放弃了他的小车,一起去坐火车了。结果害的他连位子都没有坐,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不过正因为这样,导致我们两个人一起挤一个位子,为了坐的稳他直接趴在我身上,后来还在我肩膀上睡着了。虽然当时我的肩膀很难受,但是真的好喜欢那种这么亲近的感觉。我还记得他那温热的鼻息均匀地打在我脖子上,真的好喜欢,真希望那分温热永远也不要离开。

    然而,也就是他,唯有他好像塞满我的心坎,却不见了。

    以前不管是不经意还是刻意地经过篮球场,总是能看到他在那里打球。如今偶尔经过篮球场,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还有几次我也刻意地去寻找,却真的就像一旦走失,就再也找不到了一样,完全不见人了。手机里的电话号码也依然保存着,有过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呼叫,但又止于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天上真的有上帝,不知道他还会不会给我再安排些邂逅他的机会呢。来北方,接触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了,我的手机还连续两次都是被他撞到,这应该算一种缘分吧。

    也不知道他现在还好吗?不过应该还好吧!应该是肯定还好,只是我们在各自的世界各自安好罢了。果然还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假期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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