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了就赶紧把门关上!你这人难道不知道外面很冷么?”
红发如火的少女,丝毫没有一名擅闯民宅者的自觉,仿若自己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回头怒瞪了傻站在门口的方修一眼,很不客气地开口斥责道。
说真的,方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平生首次见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可还未等他开口反驳些什么,就瞥见那汹汹燃烧着的炉火内,熟悉的一角布片。
如同遭受了什么巨大刺激,他奋不顾身冲向壁炉,却心痛无比得发现,那布片是真的只剩下一块布片,因为其余尽数化为了灰烬。
之所以觉得布片熟悉,是因为他每晚都会伴着它入睡,那是方修棉被的被套。而又之所以觉得心痛,是因为他这几年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钱财,都尽数缝纫藏匿于棉被中。
那可是他无数个日日夜夜,节衣缩食坑蒙拐骗,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老婆本啊!
又有什么地方,比睡觉用的棉被更加隐密的呢?所以先前他很是笃定,就算家中来了窃贼,也不会找到自己的小金库。
更何况,每晚抱着钱入睡,是一种何等幸福美满的事情!至少方修一直以来,都很是享受,那种被银票压着的美妙感觉。
可现在,一切都彻底毁了!
亲眼见到小金库化为灰烬,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被人拿刀活生生从身上割肉,心痛到无法呼吸。
知晓自己的老婆本已成过眼云灰,方修一脸悲伤转过头去,不忍再看这壁炉内的火焰,因为每多看一眼就多一份难过,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烧钱啊!
在坊间传闻中,就有一件未经考证的类似趣事。
传言曾有两位富商于洛阳花街青楼,为了一名歌妓争锋吃醋僵持不下,这时双方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便竞相在火盆中投入银票,以烧钱的方式来一决胜负,传言获胜的那名富商,在短短一夜间便足足烧了数十万两白银,旁人叹为观止。
而方修,虽未曾达到家财万贯的境界,但却率经历了烧钱的豪迈壮举。
他转过身去,冷眼打量着眼前这罪魁祸首。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闯入我家,为什么弄乱了我的屋子,又为什么烧了本属于我的东西?”
“哦,忘了告诉你!从今天起,你这间屋子就被本大小姐临时征用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同样也包括你在内。”
红衣少女漫不经心地咬了口雪果,然后有些含糊不清地道:“这段时间你好好表现,要是表现得出色,本小姐就勉为其难收你当个小弟,带你从此吃香的喝辣的。”
看她那满是自信的模样,仿若能够成为她的小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有寒风从敞开的大门涌进屋内,吹得炉中火焰一阵摇曳,于是屋内的光影也跟着一同沉浮。
在摇曳的光影中,在暖色的火光下,一身红妆的少女,面容显得分外精致好看,一双眼眸像是剔透的红宝石,泛着黄昏时天际若火烧过的霞彩色泽。
方修承认,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确实被惊艳到了,思绪也有些恍惚。
自记事时起,便困顿于北境凉城,十六年来未曾接触过外面繁华世界的他,可以断定,眼前的少女是他截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
没有之一。
但惊艳终归是惊艳,一瞬就只是仅仅一瞬。
至于思绪恍惚,那只是他想起了那只存活于记忆中,一个总是不修边幅胡子拉渣,满口显眼大黄牙,总是叫嚣自己乃是谦谦君子的老男人。
这种联想很是奇怪,或者说是很不正常——
按理说,见到一名今生罕见的美貌少女,不说有什么正常男人该有的绮念,最起码得想点美好而美丽的事物吧。
可是方修,第一想起的却是一名满口大黄牙的糙汉子,这实在有点太煞风景。
对于少女先前自信满满,要将自己收为小弟的话语,方修怔了怔,然后一本正经,很是认真地反问:“你真的不是智障么?”
这是疑问句,但是他望向这红发少女的目光,无疑是对于自己问话的肯定,目光宛若看向一名智障。
“竟敢骂我?”被言语羞辱,少女不怒反笑:“真希望你能继续保持这份可笑的勇气。”
说完,她随手将掌中的果核丢开,从地面站起身来,摩拳擦掌道:“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顿,你一点都不知晓本小姐的厉害!”
方修真是不明白,现在做贼的,为何能如此厚颜无耻到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被发现罪行,不仅毫无羞愧之意,竟然还要连屋主一起殴打。而且,更让他觉得郁闷的是,自己看上去……就真的就这么柔弱好欺负么?
其实,早在刚进屋时起,他便已猜出眼前少女的身份。
身为一名采石工的方修,先前入城之时便感受到了不寻常,全城戒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空中还盘旋着数十只青色的大鸟,似乎在极力搜寻着什么。走在街道上的他,听到一旁数名凉城人正围聚在那里议论,说不久前一名女刺客窃取了机密军情,惹得城中大人物震怒,因此全城通缉要将对方擒获。
他们说得绘声绘色,仿若当时就在现场一般,而方修自然也就信了。主要因为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为何城中会布下如此之大的阵仗。
——所以说,这世间的流言蜚语和小道传言,真是无孔不入的存在。因为人们总喜欢根据自己的臆想添油加醋去描述,到了最后人们口中流传的版本,大多早已和事实相差甚远。
“你闯入我的屋子,弄乱我的东西,烧了我的银票,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所以,就算你不说,我也准备好好教训你一顿,用来出气!”
尽管嘴上说着很生气,还强调般地说了两次,可方修却面无表情,语气也很平静没有波澜,丝毫没有常人生气时该有的神态。
但若是真是熟悉方修的人在此,听到他特意强调了两次,就会明白这不是在说笑,而是异常认真的。
若是他们知晓事情的全部经过,明白那炉火中被焚毁的是何物时,肯定此刻已经在为那红发少女默默祈祷了。
方修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对金钱过于执着,通俗点来讲,就是有点“守财奴”。
古语有云“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方修自出生时便未见过自己的父母,这种说法自然不能成立。他只是把简单把金钱这种俗物,当成是自己的半条命罢了。
毕竟他只是一介俗人,自然喜欢这种满是铜臭味的俗物。
“教训我?”少女似乎吃定了对方无法奈何自己,就像是看猴戏一般,有恃无恐道:“真是大言不惭,你有本事来打我……”
最后一个“我”字刚刚说出口半截,话语就蓦然断住了。
因为此刻,伴随着一声凌厉破风声,方修的拳头已经重重抵达了她的腹部。
从出拳到结束,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拳速快到肉眼都无法看清。
巨大的痛楚自腹部升腾而起,一身红妆的少女霎时间脸色煞白一片,唇角有丝丝鲜血流渗而出出。整个身躯痛苦得弯成了弓形,紧捂着腹部,像是只煮熟的红色大虾。
无法言喻的巨大痛楚!
明明是看上去如此孱弱无力的少年,可是红衣少女却有种被万斤重锤击中的感觉。
然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一拳完毕后,方修直接一个侧身,一脚重重踹在她的膝弯,直接让她失去支撑跪伏在地。
最后,再一把抓住她的双臂,朝后猛地一拉……
“咔擦!”
清脆的两声骨裂声响,这是肩骨脱臼的声音。
失去了双臂的支撑,红衣少女直接整个人面朝地面倒下,模样狼狈不已。
这只能怪已经入玄境修行者的她,实在太过于托大,根本没有料想到在这僻远荒凉的北方小城中,眼前这看似清瘦孱弱的少年,会有这般强大的战力。
而且自出生时起养尊处优的她,身为云家大小姐地位超然无比,家族中高手能人无数,哪怕是极道强者也只需一言便可趋势,曾经何时需要她亲自上阵交战?如果她在被方修一拳命中的第一时间,不是选择在那里捂腹痛哼,而是选择拉开距离迎战,战局也不会变得如此一面倒。
一步错,步步错。
而方修,在攻势结束后,则直接跨坐在红发少女的身上,双腿死死钳制住她的行动,同时双手在少女身上到处乱摸着。
场面很香艳,手下的动作也很不正经,可他的表情却显得异常认真严肃,不掺杂一丝一毫的淫邪之意,仿若身下不是一具温香软玉的少女身躯,而是一座充满着危险和奥秘的宝藏,如今正在细心探索。
“什么都没有。”
仔仔细细摸了约莫一炷香后,方修缓缓从少女身上站起身来,眉毛微皱,有些失望地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果然戏文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
一直以来,方修都很是珍惜自己的性命,说得不好听就是贪生怕死。因此,认定了这红衣少女乃是一名在逃刺客的他,自然是采取最保守的手段。
先前跨坐上位的姿势,只是为了查探她身上有没有什么暗器之类的致命存在,以免阴沟里翻船。
从小到大,方修可谓是博览群书,不管是儒家圣籍还是三千道藏,亦或者是某些用来消遣时间的戏文杂谈。在一些坊间的传说中,在一些戏文桥段内,就曾描写过刺客这一特殊的职业,在那些神乎其神形容下,这些刺客浑身上下都藏匿着致命的暗器,对手稍有不慎便会中招,成为尸体。
讲真,虽然这种骑乘姿势极其不雅,但却是能够最好的限制住对方,将一切细微动作都掌控的最好手段。
况且,方修也实在不是什么贪色之人,更没有什么多余的杂念。
一位将娶世间最美貌女子为妻,立为毕生大志的少年,却说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好色。这番自相矛盾的话语,若是让外人听见,指不定要捧腹笑死。
可是在过去的这么多年内,见多了战争杀戮和死亡残酷的方修,确实从未对异性动过心产生过什么绮念。
至于所谓怜香惜玉之言,在他看来简直荒缪荒唐。
敌人就是敌人,不论男女,只要是死了,都会变为慢慢腐烂的恶臭尸体,何来香之一说。
倘若仅仅是没有发现暗器,他倒不至于觉得失望。而之所以觉得失望,仅仅是因为刚刚他在这名红发少女身上,半毛钱都没有摸到。
原本还想着借此回点血的方修,只觉得很是心累。
现在刺客这份职业,看来也挺苦逼的啊,这人都穷成这样了,方修很是怜悯地想。
红发如火的少女,丝毫没有一名擅闯民宅者的自觉,仿若自己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回头怒瞪了傻站在门口的方修一眼,很不客气地开口斥责道。
说真的,方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平生首次见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可还未等他开口反驳些什么,就瞥见那汹汹燃烧着的炉火内,熟悉的一角布片。
如同遭受了什么巨大刺激,他奋不顾身冲向壁炉,却心痛无比得发现,那布片是真的只剩下一块布片,因为其余尽数化为了灰烬。
之所以觉得布片熟悉,是因为他每晚都会伴着它入睡,那是方修棉被的被套。而又之所以觉得心痛,是因为他这几年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钱财,都尽数缝纫藏匿于棉被中。
那可是他无数个日日夜夜,节衣缩食坑蒙拐骗,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老婆本啊!
又有什么地方,比睡觉用的棉被更加隐密的呢?所以先前他很是笃定,就算家中来了窃贼,也不会找到自己的小金库。
更何况,每晚抱着钱入睡,是一种何等幸福美满的事情!至少方修一直以来,都很是享受,那种被银票压着的美妙感觉。
可现在,一切都彻底毁了!
亲眼见到小金库化为灰烬,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被人拿刀活生生从身上割肉,心痛到无法呼吸。
知晓自己的老婆本已成过眼云灰,方修一脸悲伤转过头去,不忍再看这壁炉内的火焰,因为每多看一眼就多一份难过,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烧钱啊!
在坊间传闻中,就有一件未经考证的类似趣事。
传言曾有两位富商于洛阳花街青楼,为了一名歌妓争锋吃醋僵持不下,这时双方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便竞相在火盆中投入银票,以烧钱的方式来一决胜负,传言获胜的那名富商,在短短一夜间便足足烧了数十万两白银,旁人叹为观止。
而方修,虽未曾达到家财万贯的境界,但却率经历了烧钱的豪迈壮举。
他转过身去,冷眼打量着眼前这罪魁祸首。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闯入我家,为什么弄乱了我的屋子,又为什么烧了本属于我的东西?”
“哦,忘了告诉你!从今天起,你这间屋子就被本大小姐临时征用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同样也包括你在内。”
红衣少女漫不经心地咬了口雪果,然后有些含糊不清地道:“这段时间你好好表现,要是表现得出色,本小姐就勉为其难收你当个小弟,带你从此吃香的喝辣的。”
看她那满是自信的模样,仿若能够成为她的小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有寒风从敞开的大门涌进屋内,吹得炉中火焰一阵摇曳,于是屋内的光影也跟着一同沉浮。
在摇曳的光影中,在暖色的火光下,一身红妆的少女,面容显得分外精致好看,一双眼眸像是剔透的红宝石,泛着黄昏时天际若火烧过的霞彩色泽。
方修承认,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确实被惊艳到了,思绪也有些恍惚。
自记事时起,便困顿于北境凉城,十六年来未曾接触过外面繁华世界的他,可以断定,眼前的少女是他截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
没有之一。
但惊艳终归是惊艳,一瞬就只是仅仅一瞬。
至于思绪恍惚,那只是他想起了那只存活于记忆中,一个总是不修边幅胡子拉渣,满口显眼大黄牙,总是叫嚣自己乃是谦谦君子的老男人。
这种联想很是奇怪,或者说是很不正常——
按理说,见到一名今生罕见的美貌少女,不说有什么正常男人该有的绮念,最起码得想点美好而美丽的事物吧。
可是方修,第一想起的却是一名满口大黄牙的糙汉子,这实在有点太煞风景。
对于少女先前自信满满,要将自己收为小弟的话语,方修怔了怔,然后一本正经,很是认真地反问:“你真的不是智障么?”
这是疑问句,但是他望向这红发少女的目光,无疑是对于自己问话的肯定,目光宛若看向一名智障。
“竟敢骂我?”被言语羞辱,少女不怒反笑:“真希望你能继续保持这份可笑的勇气。”
说完,她随手将掌中的果核丢开,从地面站起身来,摩拳擦掌道:“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顿,你一点都不知晓本小姐的厉害!”
方修真是不明白,现在做贼的,为何能如此厚颜无耻到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被发现罪行,不仅毫无羞愧之意,竟然还要连屋主一起殴打。而且,更让他觉得郁闷的是,自己看上去……就真的就这么柔弱好欺负么?
其实,早在刚进屋时起,他便已猜出眼前少女的身份。
身为一名采石工的方修,先前入城之时便感受到了不寻常,全城戒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空中还盘旋着数十只青色的大鸟,似乎在极力搜寻着什么。走在街道上的他,听到一旁数名凉城人正围聚在那里议论,说不久前一名女刺客窃取了机密军情,惹得城中大人物震怒,因此全城通缉要将对方擒获。
他们说得绘声绘色,仿若当时就在现场一般,而方修自然也就信了。主要因为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为何城中会布下如此之大的阵仗。
——所以说,这世间的流言蜚语和小道传言,真是无孔不入的存在。因为人们总喜欢根据自己的臆想添油加醋去描述,到了最后人们口中流传的版本,大多早已和事实相差甚远。
“你闯入我的屋子,弄乱我的东西,烧了我的银票,我很生气,真的很生气……所以,就算你不说,我也准备好好教训你一顿,用来出气!”
尽管嘴上说着很生气,还强调般地说了两次,可方修却面无表情,语气也很平静没有波澜,丝毫没有常人生气时该有的神态。
但若是真是熟悉方修的人在此,听到他特意强调了两次,就会明白这不是在说笑,而是异常认真的。
若是他们知晓事情的全部经过,明白那炉火中被焚毁的是何物时,肯定此刻已经在为那红发少女默默祈祷了。
方修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对金钱过于执着,通俗点来讲,就是有点“守财奴”。
古语有云“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方修自出生时便未见过自己的父母,这种说法自然不能成立。他只是把简单把金钱这种俗物,当成是自己的半条命罢了。
毕竟他只是一介俗人,自然喜欢这种满是铜臭味的俗物。
“教训我?”少女似乎吃定了对方无法奈何自己,就像是看猴戏一般,有恃无恐道:“真是大言不惭,你有本事来打我……”
最后一个“我”字刚刚说出口半截,话语就蓦然断住了。
因为此刻,伴随着一声凌厉破风声,方修的拳头已经重重抵达了她的腹部。
从出拳到结束,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拳速快到肉眼都无法看清。
巨大的痛楚自腹部升腾而起,一身红妆的少女霎时间脸色煞白一片,唇角有丝丝鲜血流渗而出出。整个身躯痛苦得弯成了弓形,紧捂着腹部,像是只煮熟的红色大虾。
无法言喻的巨大痛楚!
明明是看上去如此孱弱无力的少年,可是红衣少女却有种被万斤重锤击中的感觉。
然而这还仅仅只是开始,一拳完毕后,方修直接一个侧身,一脚重重踹在她的膝弯,直接让她失去支撑跪伏在地。
最后,再一把抓住她的双臂,朝后猛地一拉……
“咔擦!”
清脆的两声骨裂声响,这是肩骨脱臼的声音。
失去了双臂的支撑,红衣少女直接整个人面朝地面倒下,模样狼狈不已。
这只能怪已经入玄境修行者的她,实在太过于托大,根本没有料想到在这僻远荒凉的北方小城中,眼前这看似清瘦孱弱的少年,会有这般强大的战力。
而且自出生时起养尊处优的她,身为云家大小姐地位超然无比,家族中高手能人无数,哪怕是极道强者也只需一言便可趋势,曾经何时需要她亲自上阵交战?如果她在被方修一拳命中的第一时间,不是选择在那里捂腹痛哼,而是选择拉开距离迎战,战局也不会变得如此一面倒。
一步错,步步错。
而方修,在攻势结束后,则直接跨坐在红发少女的身上,双腿死死钳制住她的行动,同时双手在少女身上到处乱摸着。
场面很香艳,手下的动作也很不正经,可他的表情却显得异常认真严肃,不掺杂一丝一毫的淫邪之意,仿若身下不是一具温香软玉的少女身躯,而是一座充满着危险和奥秘的宝藏,如今正在细心探索。
“什么都没有。”
仔仔细细摸了约莫一炷香后,方修缓缓从少女身上站起身来,眉毛微皱,有些失望地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果然戏文里的桥段都是骗人的。”
一直以来,方修都很是珍惜自己的性命,说得不好听就是贪生怕死。因此,认定了这红衣少女乃是一名在逃刺客的他,自然是采取最保守的手段。
先前跨坐上位的姿势,只是为了查探她身上有没有什么暗器之类的致命存在,以免阴沟里翻船。
从小到大,方修可谓是博览群书,不管是儒家圣籍还是三千道藏,亦或者是某些用来消遣时间的戏文杂谈。在一些坊间的传说中,在一些戏文桥段内,就曾描写过刺客这一特殊的职业,在那些神乎其神形容下,这些刺客浑身上下都藏匿着致命的暗器,对手稍有不慎便会中招,成为尸体。
讲真,虽然这种骑乘姿势极其不雅,但却是能够最好的限制住对方,将一切细微动作都掌控的最好手段。
况且,方修也实在不是什么贪色之人,更没有什么多余的杂念。
一位将娶世间最美貌女子为妻,立为毕生大志的少年,却说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好色。这番自相矛盾的话语,若是让外人听见,指不定要捧腹笑死。
可是在过去的这么多年内,见多了战争杀戮和死亡残酷的方修,确实从未对异性动过心产生过什么绮念。
至于所谓怜香惜玉之言,在他看来简直荒缪荒唐。
敌人就是敌人,不论男女,只要是死了,都会变为慢慢腐烂的恶臭尸体,何来香之一说。
倘若仅仅是没有发现暗器,他倒不至于觉得失望。而之所以觉得失望,仅仅是因为刚刚他在这名红发少女身上,半毛钱都没有摸到。
原本还想着借此回点血的方修,只觉得很是心累。
现在刺客这份职业,看来也挺苦逼的啊,这人都穷成这样了,方修很是怜悯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