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飒飒星途 作者:琼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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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好肥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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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章

    第二日,全剧组的人都发现,两个男主演的状态又回来了。凌书复和凌飒一如既往地坐在一起对戏。连米洛都觉得很惊讶,昨天还不理不睬的两个人,今天就和好了?

    还趁着凌书复不注意的时候,轻声问了凌飒情况,凌飒很从容地摊了摊手。就这样,不是看得到么!

    上午拍了几场戏后,大家的状态都还不错,段宴忽然就不继续拍下去了,一反常态地让大家提前吃上了午饭。

    大家都很无解,段宴一向注重拍摄的质量和速度,前几天更是有些耽误,今天居然不趁机赶回来,还提前放?

    不过众人很快就知道答案了。

    《换璧》的原著作者不是第一次来片场了,只是那一次来的时候,呆的时间短,凌飒有在化妆室里,没有见到,只记得米洛很激动的反应。

    秦暮的到来,让整个剧组,尤其是那些剧务妹子,激动万分。主要是有些人之前见过秦暮的真容,因此对他的俊容印象深刻,大概也有盼着秦暮多来剧组走动走动的人,米洛算是一个吧。她从两年前开始追秦暮,追秦暮的文,是他的nc粉了。

    所以当听到剧组的动静时,米洛第一时间就出去围观了……上次只是远远地看了一下疑似背影,这次终于看到正面了,却惊了她一大跳。向身边的人确认再确认,才敢肯定,原来他竟然就是秦暮,是她一直仰慕已久的大神!这世界好!玄!幻!

    米洛还在原地被惊喜(?)or惊吓(?)没缓过神的时候,他似乎看到了米洛,走了过来。

    “凌飒呢?”开门见山地问道。

    “在那边看剧本。”米洛指了指不远处的角落里,两个身影道。

    “等等!”在陆臻向前迈了两步时,米洛忽然反应过来,“那个陆先生,你真的是秦暮?”

    陆臻淡定地点点头。

    米洛风中凌乱地看着陆臻朝凌飒那边走过去,脑袋瓜子一时还转不过来……

    “哎,米洛米洛,你认识秦暮大神啊……”米洛的身边马上就有几个剧务小妹围了上来,问这问那的。

    那边,凌飒和凌书复正在对下一场戏的台词,冷不丁地眼前的阳光就被挡住了。

    凌飒抬起头,发现居然是陆臻的时候,表情变的有些微妙。

    凌书复眯着眼,看着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男人……心里居然在你庆幸,幸亏昨晚他和凌飒和好了,也说开了,否则,今天陆臻一来,凌飒指不定心里会动摇成什么样。

    可是,现在凌书复的心里还是很不爽,陆臻怎么进来的剧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来找凌飒的么,有什么事?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脑海……下意识地向前迈了一步。

    陆臻今天来的目的其实很简单,第一是关于之前的那条新闻的后续。连他第一次出现在媒体面前,会是为了很久以前,自己一时心血来潮收下的徒弟。陆臻自和凌飒重遇之后,就有意无意地开始留意凌飒的消息。他也知道一个小小的流言,对一个公众人物,往往会有很大的冲击力。

    在知道消息的那一刻,陆臻的第一反应就是怎么做才能最迅速最有效的帮助凌飒洗清名声,随着负面新闻的发展,他发现或许是有人在暗中针对凌飒……

    他知道凌飒的公司一定会最好的帮他处理好,可是他却也忍不住地开始联系媒体,然后知道米洛的电话来了……陆臻的心中突然有个不好的念头,难道f&k不打算帮凌飒处理这件事么……他几乎等不及地就那么做了。

    知道凌飒接了《换璧》以后,陆臻就想着什么时候来剧组转转,不知道凌飒看到他会有怎样的反应。事实上,之前从来都不会来剧组探班的陆臻,在《换璧》第一天开拍的时候,就忍不住来了。那天,还在下雨。可是他只在片场呆了五分钟,就被急事召回去了,没有见到凌飒。他想反正他得多呆一些日子,也不急。

    连段宴接到他的电话时,都有些惊讶。事实上,西临市的画展,原本没有陆臻的名单。陆臻的素描画,从来都是单独展示的,可是这次他却临时联系了人,搞得画展那边又惊喜,又措手不及的。

    他跟自己说,是好多年没回来西临市看看了,所以才来的。是来捧段宴和苏瑾的场的。

    陆臻写小说那么多年,却只有四部作品。其中,《换璧》最受欢迎,也是写的时间最长的,大家都会认为《换璧》是倾注陆臻最大心血,最爱的一部作品。

    其实不是。

    相反,《换璧》是陆臻写的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写到一半的时候,甚至停更了许久。在这之前,他写过《寻路人》、《寻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都是有原型的,写的中途,他早已将自己代入,是投入了最真实最真实情感的。

    有谁知道,如今这么功成名就的他,曾经是一个被家人抛弃的孩子呢。

    虽然小的时候,孤儿院的院长格外照顾他,却也是因为这份格外照顾,让他被其他的孩子欺负。直到,那一天,在墙角,遇到了那个叫路柬的小男孩。

    相比较下来,《换璧》这部没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显的有些单薄,可他没想到,读者喜欢的竟然是这一部。

    《换璧》写完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新的文。直到,在三亚与凌飒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来曾经,他也有那么随意过。为了这个相交甚浅的男孩(还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于是有了这部《笔尖》。

    你的笔尖画下的却不失我的名字——当时,陆臻想也没想,就敲下了这句话,作为文案,连他自己也觉得惊讶,就像是在脑海里早已存在的东西,当你想用的时候,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写作的过程,也很流畅……一幕幕地写下来,就像自己由将过去的那段岁月重温了一遍。这或许也是他写文的初衷。

    他发现比起虚构一个故事,他更喜欢将最真实的事情,写下来。

    凌飒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对陆臻充满敌意的凌书复,还是决定和陆臻单独聊聊。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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