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江湖 作者:herriot22000

    分卷阅读14

    一个人的江湖 作者:herriot22000

    分卷阅读14

    说:“试试看。”

    我放下手中的书,接过,随便地按了一个和铉,琴便叮叮咚咚地响起来了。是的,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一把琴,音质沉着、飘逸、华美。

    我在地上坐下来。低头想了想,轻舒五指,琴声飘飞出来。随着音乐,我轻轻地唱,这是一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甚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麽流浪为什麽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老莫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我,又似乎没有看到我;他好像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飘渺的、他无法触及的人。我看着他。他的眼里有了某种亮晶晶的东西。他没有等我唱完,便出去了。

    我唱完这首歌,心里毕竟舍不得这把琴,有随便地弹了几首熟悉的曲子。我听着这幽寂里的琴音,有灵魂出窍的感觉。

    坐着发了一会呆,然后站起来,把琴装进盒子里,走出了他的书房。

    老莫斜靠在客厅的沙发上,他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又似乎在想着什么。

    “老爹,我走了。”说着,我走向大门。他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我在门边停下来换鞋。

    他忽然说:“那把琴送给你了。”他并没有抬头看我,声音也低沉得类于呓语。

    “噢。那我下次再拿吧。今天我还要回一下公司。”

    其实,我是不想带走那把琴的。吉他,除了他,我还想弹给谁听呢?

    ☆、十五

    老李的需求明显地多了起来。

    也许有的事情就像嗑药一样。开了头之后,便直接上瘾,拦都拦不住。他的约会要求就像是跑发了性的马步,滴滴答答地越来越密集。有时,不过是刚刚分开了一个钟头,他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辟头就是这么一句:“我又想你了,怎么办?”

    我往往笑而不答。这种笑只不过是一种礼貌的回应,笑着的背后还藏着一点点的——烦。

    在公司里的工作,老李干得更带劲了,性子却变了。公司里的人常常在他爽朗地笑过之后,转过头来——纳闷:他有啥高兴的,值得这么笑?他的这种转变,却是皆大欢喜的。担心工作从他那儿不能过关的人,会得到细致的分析和可行的建议,即使是不满意的批评,也是在蜜糖里滚过,甜丝丝的。

    他与我相遇时,虽目不斜视,眼角却藏不住笑意。

    他约我时,我有时赴约,有时推脱,用了很好的借口。他也并不勉强。

    在一起时,有时也只是聊聊天,抱一抱,他也高高兴兴地去。

    他什么都跟我说,包括跟他老婆的生活。我没啥说的,只是不眨眼地看着他,微笑,便已足够。

    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孩子般的专注。

    情浓时,他会要求我叫他“爸爸”。也许在他的心里,这是两个男人之间所能存在的最深的关系了。称呼语里面加入了血缘的成分,还有什么能超过血缘深情?

    对他的这种要求,我往往是笑,还是笑。他也笑,却不与我顶真。

    他的技术是极棒的。做爱时,我意识里常常已经没有了自我,世界也不存在了,是在飞;是从云端猛然坠落时尖利的风铺面而来所携带着的极端的快感。

    有时公司开会时,我坐在台下看到他的嘴巴,他的身体,便会不自主地反应,面红耳赤。这种感觉有时能有效地抵抗我想到未来时心里若有若无的寒意。

    这种生活很不错。但,不是我要的。

    欢娱之后,紧跟着便是深深的落寞与空虚。我走神,思绪瞬间就到了远方。他却不,即使是刚刚结束,他也会看着我,摩挲我的身体,脸上有不自禁的欢喜。

    只是,有时候他看到我郁郁的神色会茫然。但我不在乎,我只顾着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自拔。

    老莫对我却似乎渐渐地好起来了。

    他很少约我。然而,我每次去他的小院,他不多说话,不多做事,我还是觉出神色的不同。有时我在屋子里走动,他看电视或做其他,心不在焉。似乎他的注意力在我这儿,随着我移动。每次我告别时,虽不曾有过多的挽留,但他心里的不舍还是无意间通过眼睛泄露出来。

    我还是不开心。

    这把琴到底有什么样的故事,有这么大的魔力,能让一个人由淡然到不舍变得这么迅速?我有时忍不住地想。

    但,我不要做任何人的替代品。我是我自己。所以那天之后,我就不再提吉他的事情,我不想弹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吉他。做别人,我是做不来的。

    老莫也不提。仿佛已经忘记了一般。但是,我知道这把吉他在他的心里已经生根了。

    我们中间横着一把莫名的吉他。

    这是个无聊的周日。早早地我就来到老莫家。

    中午吃馄饨。

    我喜欢吃皮薄,汁液饱满的馄饨。在街头小摊上吃时,我常常连碗里的热汤都舍不得剩下,端起碗来喝得精光。

    老莫做这种食品更是技艺高超。他能包出形态各异的馄饨。当它们小巧精致,整齐划一地排放在盘子里时,其实是不忍下箸的。咬一口,里面清雅的香气让你深吸一口气;吃一只,也带着绝美的嗅觉享受下肚。再配上浓汤。

    老莫在厨房里剁馅儿,我倚着厨房门剥瓜子,看他的背影。偶尔讲话,不说话便沉默,听我的瓜子声。他站在我面前,即使是背影,也动人心魄。

    其实我好想走上去,用我的双臂圈住他的肩,把我的颊贴上他的脖子,缠绵。

    只是我们还没到那个份上,也不知道能不能到那个份上。我心里慢慢地吁出一口气。

    能这样看着他也挺好,可我心里还是装满了不快乐。

    老莫的动作停住了。他放下手中的菜刀,另一只手举到眼前看。我紧张起来,忙走上前。老莫的食指被切破了一个不小的口子,殷红的鲜血直冒出来,顺着手指往下流。我上前一步,想伸手帮他捏住。他转过身子避开,说:“我自己来。”他声音惶急,失去往常的镇定。说着往外走。我跟在他身后,慌张地问他:“有酒精吗?有创口贴吗?我来帮你洗洗。”他朝他的房间走,说:“不用了,我自己能处理。”我不放心地在后面跟着。到了他卧室门前,他停住了脚步,转过来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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