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六二十四 作者:枕崇
分卷阅读33
四六二十四 作者:枕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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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这一天,我知道宋潇和穆昕彻底掰了。
因为你。他像开玩笑一样地说。
喂,你不是说真的吧。
你猜呗,挺聪明一人的,这点东西不会都猜不出来吧。
哥们儿,你跟我说实话。
我说实话,你就会乖乖的在这里听着吗,会吗?他轻声问。
我已经知道实话了。
在我还来不及躲开的那一秒,他倾身吻了过来。我还是本能的偏了头,不行。
我挫败的想,这都他妈什么烂事,一块找上门来了。
你还在等他?他问。
没有。
随你怎么说,你自己心里清楚。他不置可否,对于我的回答表示嗤之以鼻。有些人可能真的天生就适合做朋友,不管经过了什么事。但愿不是我一厢情愿吧。
你要等他我不拦着,但是吧,惟光我把话给你撂在这儿。他目光很沉,你等他,我也可以等你。
你真的和穆昕分手了?我换了话题。
你丫怎么这么啰嗦,说了分了就是分了,一会儿分一会儿和多费事啊。
祝你幸福。我发自内心的想,我对不起他。但我这句话说的其实挺矫情的,也很没有良心。
果然,滚蛋啊你。他没有再笑。
分开的时候,他抱了抱我。我只能把这当做一个哥们式的拥抱。
我也知道我们是回不去了。
但在我心中,他是我的好哥们儿,永远的,爱情可能没有永远,但是友谊可以。女人可能因为撕逼形同陌路,男人就是前一秒气的抽对方大嘴巴子,后一秒也能勾肩搭背狼狈为奸。对此,我感到非常庆幸。
这半年,自己一个人,又养成了不好好吃饭的坏习惯,我对自己一向随意。所以当半夜犯了胃病之后,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去医院了。净干作死的事儿,是在没脸出去丢人了。我无奈的想,要做一个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的好青年,绝对不能再折腾了。
打开冰箱想给自己熬点小米粥,发现冰箱里还有一包塑封完好的酱牛肉。我不喜欢吃酱牛肉,当时条件反射不知道怎么就买回来了。真是浪费啊,我摇摇头,盯着那包肉看了一会儿。
我胃口全无,还是打电话定了早晨的外卖。
想想自己最近真的挺顺利的,自从转成主编后,费心的事情多了,但是事业成功的兴奋感也来得很快,每天各种忙碌已经足够我在夜晚拥有良好的睡眠质量。累了,做的梦也会少。不想那么多的东西,自己才不会活得太累。累也是一种惯性 ,习惯了,就会成瘾。
妈最近又在催我找个女朋友,我无奈的回答说没有,我说我现在是以事业为重,我说要他们不要着急,我想让他们放心。我敷衍过。
可是如今,我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是不是真的应该交个女朋友,我不再排斥相亲。
渐渐开始出席一些有闪光灯的地点,比如作者见面会、比如和其他行业的交流活动,再比如,今天晚上的饭局。
除了前任主编,知道我玄幻的人少之又少。这一次的人不比出版商,他们替电视台做事,话题都刁钻得很,我顿时觉得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听景然那个女人的话,居然因为她头脑发热的决定电视化。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是惹不得的。这是今天一来我第一千次这样想。哎,事已至此,后悔也是晚了。
到目前为止,晚宴还没有正式开始,我在那里和这群人聊着天,我告诉他们可以称呼我惟夙。我想我也是懒到家了。原本有些喧闹的人群突然间安静下来,我无比疑惑的向众人聚焦的地方看去。
我发誓在那一瞬间我有过怔然。
哪怕再过多少年,我都不可能忘记。我有点悲哀的想。
那个人。
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是光源所在。
刚毅俊美的脸孔一如既往的淡然,一双眼睛温和清远,不失锐利。拥有何等缜密的思维,又是何等的理性,他穿深色的风衣,向众人走来。
目光掠过众人。波澜不惊。
他的眼睛扫过我所在的方向,他和另外的一些人把盏言欢。应该是没有注意到我。
这其实无关紧要,我笑笑,给自己夹了一块炭烧鲈鱼。
味道还挺好。
惟夙,这位是白氏集团的白总经理,是咱们电影的投资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和善的替我引见。
我是白经远,幸会。他伸出手,设计精美的名片递到我手中。
惟夙。久仰。我轻声说。
他笑得很应酬,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和震动,仿佛早已知晓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我很勤劳,请叫我勤劳的小蜜蜂~~hiahiahiahai~~
☆、背离
他的座位在我旁边,该死。我在心底低咒,这世上的事情就怕凑巧。怕什么,什么就会来,这话真的是一点也不错。我想我也早该习惯了和他突如其来的相会。
影视作品会比较商业化,所以在拍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地方不尽如人意了。他说。
我知道。这部作品不是现实向,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其实也很不容易了。我翻了翻演员的目录,中肯地说。
他笑,很温柔。很疏离。
以后难免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到时候希望我们能够调和观点。为了保证粉丝们的热情,希望你可以和导演一起为这部片子努力。
我本能的一怔。
导演和演员原本已经是选好的,我来不过是走个过场,现在让我参加拍摄又是什么意思。我不懂,我看着他。
周围的人也是一片哗然,各种好奇还是怀疑的眼光投射过来,但是很快又被祝酒声淹没。
我
很快迎来了《魔月》的正式开机,我应邀来到了拍摄现场。或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总有感觉好像自己被人盯着看,在暗处非常的不舒服。我果然还是不喜欢镁光灯。
我想起我和白经远的对话。
很抱歉,当众不便拒绝你。不过,我还是认为我并不具备导演才能。
那是你的书,你不想让它按照你的意愿呈现么?
可是已经是你们的了,我无所谓的想,来说这些有什么意义,最后只会把事情变得一团糟,仅此而已。
我心里是五味陈杂的。
要如何服众,那些小报和花边新闻会怎么说你知道么?
我只是想帮你。
我闭了闭眼睛。
不需要,我过得很好。说出这句话,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我第一次知道说话是这么费力气的一件事。
我把你当朋友,所以我才会这么做。他说。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没有把我贬低,你还拿我当朋友?我冷笑。
算作我的补偿。他说。
什么补偿?
不,我不需要你的补偿。
惟光,我和美露的婚礼在九月举行。我要结婚。他低声说。
我转过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半晌,我淡淡说:恭喜。
原来所谓的补偿,是指这个?我自嘲的一笑。
惟光,我说过,我希望你快乐。
白经远,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就是你。
你希望我怎么做?如果你希望,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
最后的几个字,我说的艰难。
他离开洗手间的那一刻,我瘫倒在门后。我恍惚的想,这就是报应。
他要结婚了,终于要结婚了,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情。太正常了,他已经快要二十七岁了。到了成家的年纪。
那么我呢?
我为什么能容忍自己这样活着?活着恍惚,却又没有勇气结束。
这就是报应。
朋友两个字,真是如同酷刑。尤其是叫你朋友的人,曾经是你的**。如果曾经我们也算是**的话。
跟宋潇见面的机会逐渐多了起来,一起吃吃饭,我们在餐馆大声的庆贺自己的单身身份,引得一对结婚的夫妇十分嫉妒,还有几个女孩子,眼睛一直往我们身上瞟。大概也就是高中生的样子。
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时候,无话不谈,放纵的歌唱、喝酒。
宋潇没有再提,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也过得不错。除了有时候,拍摄过程中会遇到一点问题。
好久没更新了吧。他说,笑得特别贱。
嘿,感情你就是为了催稿啊,对了,有件事我还没问你呢,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是搞房地产的?怕我敲诈你?
我原本一点也不想要那东西,老头子身体不好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再怎么说,他是我老子。
你父母为什么离开你?如果可以说的话,我是看你太压抑了。我说。
我妈,她不是我亲妈。他的语气坦然,全然的事不关己。
我妈不在之后,老头子又娶了一个,那时候他在国内房地产做得很好,那女人也对我很好,我是真的把她当成了我亲妈。我那时候才八岁。
我感激她,真的。他们两个后来有了一个,是女儿,叫诺诺。诺诺两岁的时候,死了。
我杯子里的酒突然洒了出来。
我和她一起落水,我活了,她却抢救不过来。我是他哥哥,我没保护好她。
那女人精神变得不正常,老头子给她请最好的医生,后来他带她去了国外。老头子一直没有原谅我,因为我毁了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
他们恨我。
不会的,你是他的儿子,他不会的。他爱你,不然他也不会把这些留给你。我胡乱地说,我没想到自己开启了一个最坏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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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这一天,我知道宋潇和穆昕彻底掰了。
因为你。他像开玩笑一样地说。
喂,你不是说真的吧。
你猜呗,挺聪明一人的,这点东西不会都猜不出来吧。
哥们儿,你跟我说实话。
我说实话,你就会乖乖的在这里听着吗,会吗?他轻声问。
我已经知道实话了。
在我还来不及躲开的那一秒,他倾身吻了过来。我还是本能的偏了头,不行。
我挫败的想,这都他妈什么烂事,一块找上门来了。
你还在等他?他问。
没有。
随你怎么说,你自己心里清楚。他不置可否,对于我的回答表示嗤之以鼻。有些人可能真的天生就适合做朋友,不管经过了什么事。但愿不是我一厢情愿吧。
你要等他我不拦着,但是吧,惟光我把话给你撂在这儿。他目光很沉,你等他,我也可以等你。
你真的和穆昕分手了?我换了话题。
你丫怎么这么啰嗦,说了分了就是分了,一会儿分一会儿和多费事啊。
祝你幸福。我发自内心的想,我对不起他。但我这句话说的其实挺矫情的,也很没有良心。
果然,滚蛋啊你。他没有再笑。
分开的时候,他抱了抱我。我只能把这当做一个哥们式的拥抱。
我也知道我们是回不去了。
但在我心中,他是我的好哥们儿,永远的,爱情可能没有永远,但是友谊可以。女人可能因为撕逼形同陌路,男人就是前一秒气的抽对方大嘴巴子,后一秒也能勾肩搭背狼狈为奸。对此,我感到非常庆幸。
这半年,自己一个人,又养成了不好好吃饭的坏习惯,我对自己一向随意。所以当半夜犯了胃病之后,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去医院了。净干作死的事儿,是在没脸出去丢人了。我无奈的想,要做一个热爱祖国、爱岗敬业的好青年,绝对不能再折腾了。
打开冰箱想给自己熬点小米粥,发现冰箱里还有一包塑封完好的酱牛肉。我不喜欢吃酱牛肉,当时条件反射不知道怎么就买回来了。真是浪费啊,我摇摇头,盯着那包肉看了一会儿。
我胃口全无,还是打电话定了早晨的外卖。
想想自己最近真的挺顺利的,自从转成主编后,费心的事情多了,但是事业成功的兴奋感也来得很快,每天各种忙碌已经足够我在夜晚拥有良好的睡眠质量。累了,做的梦也会少。不想那么多的东西,自己才不会活得太累。累也是一种惯性 ,习惯了,就会成瘾。
妈最近又在催我找个女朋友,我无奈的回答说没有,我说我现在是以事业为重,我说要他们不要着急,我想让他们放心。我敷衍过。
可是如今,我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是不是真的应该交个女朋友,我不再排斥相亲。
渐渐开始出席一些有闪光灯的地点,比如作者见面会、比如和其他行业的交流活动,再比如,今天晚上的饭局。
除了前任主编,知道我玄幻的人少之又少。这一次的人不比出版商,他们替电视台做事,话题都刁钻得很,我顿时觉得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听景然那个女人的话,居然因为她头脑发热的决定电视化。
女人这种生物果然是惹不得的。这是今天一来我第一千次这样想。哎,事已至此,后悔也是晚了。
到目前为止,晚宴还没有正式开始,我在那里和这群人聊着天,我告诉他们可以称呼我惟夙。我想我也是懒到家了。原本有些喧闹的人群突然间安静下来,我无比疑惑的向众人聚焦的地方看去。
我发誓在那一瞬间我有过怔然。
哪怕再过多少年,我都不可能忘记。我有点悲哀的想。
那个人。
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是光源所在。
刚毅俊美的脸孔一如既往的淡然,一双眼睛温和清远,不失锐利。拥有何等缜密的思维,又是何等的理性,他穿深色的风衣,向众人走来。
目光掠过众人。波澜不惊。
他的眼睛扫过我所在的方向,他和另外的一些人把盏言欢。应该是没有注意到我。
这其实无关紧要,我笑笑,给自己夹了一块炭烧鲈鱼。
味道还挺好。
惟夙,这位是白氏集团的白总经理,是咱们电影的投资方。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和善的替我引见。
我是白经远,幸会。他伸出手,设计精美的名片递到我手中。
惟夙。久仰。我轻声说。
他笑得很应酬,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和震动,仿佛早已知晓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我很勤劳,请叫我勤劳的小蜜蜂~~hiahiahiahai~~
☆、背离
他的座位在我旁边,该死。我在心底低咒,这世上的事情就怕凑巧。怕什么,什么就会来,这话真的是一点也不错。我想我也早该习惯了和他突如其来的相会。
影视作品会比较商业化,所以在拍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地方不尽如人意了。他说。
我知道。这部作品不是现实向,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其实也很不容易了。我翻了翻演员的目录,中肯地说。
他笑,很温柔。很疏离。
以后难免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到时候希望我们能够调和观点。为了保证粉丝们的热情,希望你可以和导演一起为这部片子努力。
我本能的一怔。
导演和演员原本已经是选好的,我来不过是走个过场,现在让我参加拍摄又是什么意思。我不懂,我看着他。
周围的人也是一片哗然,各种好奇还是怀疑的眼光投射过来,但是很快又被祝酒声淹没。
我
很快迎来了《魔月》的正式开机,我应邀来到了拍摄现场。或许是我的错觉,但是总有感觉好像自己被人盯着看,在暗处非常的不舒服。我果然还是不喜欢镁光灯。
我想起我和白经远的对话。
很抱歉,当众不便拒绝你。不过,我还是认为我并不具备导演才能。
那是你的书,你不想让它按照你的意愿呈现么?
可是已经是你们的了,我无所谓的想,来说这些有什么意义,最后只会把事情变得一团糟,仅此而已。
我心里是五味陈杂的。
要如何服众,那些小报和花边新闻会怎么说你知道么?
我只是想帮你。
我闭了闭眼睛。
不需要,我过得很好。说出这句话,我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勇气,我第一次知道说话是这么费力气的一件事。
我把你当朋友,所以我才会这么做。他说。
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没有把我贬低,你还拿我当朋友?我冷笑。
算作我的补偿。他说。
什么补偿?
不,我不需要你的补偿。
惟光,我和美露的婚礼在九月举行。我要结婚。他低声说。
我转过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半晌,我淡淡说:恭喜。
原来所谓的补偿,是指这个?我自嘲的一笑。
惟光,我说过,我希望你快乐。
白经远,最没资格说这句话的人就是你。
你希望我怎么做?如果你希望,我会去参加你的婚礼的。
最后的几个字,我说的艰难。
他离开洗手间的那一刻,我瘫倒在门后。我恍惚的想,这就是报应。
他要结婚了,终于要结婚了,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情。太正常了,他已经快要二十七岁了。到了成家的年纪。
那么我呢?
我为什么能容忍自己这样活着?活着恍惚,却又没有勇气结束。
这就是报应。
朋友两个字,真是如同酷刑。尤其是叫你朋友的人,曾经是你的**。如果曾经我们也算是**的话。
跟宋潇见面的机会逐渐多了起来,一起吃吃饭,我们在餐馆大声的庆贺自己的单身身份,引得一对结婚的夫妇十分嫉妒,还有几个女孩子,眼睛一直往我们身上瞟。大概也就是高中生的样子。
好像又回到了原来的时候,无话不谈,放纵的歌唱、喝酒。
宋潇没有再提,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这样,也过得不错。除了有时候,拍摄过程中会遇到一点问题。
好久没更新了吧。他说,笑得特别贱。
嘿,感情你就是为了催稿啊,对了,有件事我还没问你呢,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是搞房地产的?怕我敲诈你?
我原本一点也不想要那东西,老头子身体不好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再怎么说,他是我老子。
你父母为什么离开你?如果可以说的话,我是看你太压抑了。我说。
我妈,她不是我亲妈。他的语气坦然,全然的事不关己。
我妈不在之后,老头子又娶了一个,那时候他在国内房地产做得很好,那女人也对我很好,我是真的把她当成了我亲妈。我那时候才八岁。
我感激她,真的。他们两个后来有了一个,是女儿,叫诺诺。诺诺两岁的时候,死了。
我杯子里的酒突然洒了出来。
我和她一起落水,我活了,她却抢救不过来。我是他哥哥,我没保护好她。
那女人精神变得不正常,老头子给她请最好的医生,后来他带她去了国外。老头子一直没有原谅我,因为我毁了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
他们恨我。
不会的,你是他的儿子,他不会的。他爱你,不然他也不会把这些留给你。我胡乱地说,我没想到自己开启了一个最坏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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