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鹩哥 作者:苍梧宾白

    分卷阅读3

    金丝鹩哥 作者:苍梧宾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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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虑和抑郁症,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只能靠安眠药续命。然而薛椋来后不久,有一天晚上他跟车送雁翀回家,路上随口闲聊,竟然活活把雁翀给说睡着了。

    一个比褪黑素还管用碎嘴子,这就是薛椋在雁翀眼里最大的价值,也是为什么雁翀能容忍他偶尔的不靠谱和逾越直至如今。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窸窣响动,片刻后薛椋说:“有了,《笑傲江湖》,就这本吧。还挺应景的。”

    雁翀:“……”

    他就知道薛椋这货嘴不饶人,小心眼还记仇,姓祝的欺负到他头上,他转过身就拿始作俑者来出气。

    薛椋照本宣科地读道:“岳不群转过头来,向令狐冲上上下下的打量,过了好一会才道——”

    他故意沉下嗓音,活灵活现地模仿威严端方的中年人:“冲儿,你这次下山,犯了华山七戒的多少戒条。”

    雁翀多少年没体会过这种被班主任点名的感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估计自己得做一宿噩梦,赶紧叫停:“咳,没大没小,占谁便宜呢?换一个。”

    薛椋压不住的笑声从听筒里飘过来。

    那声音如同绒毛拂过耳根,似乎带着温热的触感。薛椋见好就收,书页哗哗翻过,这回找了一章正经的《比剑》来读。

    “泰山派一名老道朗声道……”

    雨声渐息,时近凌晨,外头敲键盘的声音已经停了,可薛椋却好似感觉不到困意似的,仍在一字一句地仔细念书。

    “……令狐冲转过头来,向西首瞧去,耳中忽然传来细若蚊鸣的声音:‘冲哥,你是在找我吗?’”

    雁翀已经睡着了,于半梦半醒之际听见自己的名字,模糊地“嗯?”了一声。

    薛椋又轻又低地说:“睡吧,晚安。”

    接下来几天薛椋都没有再见到雁翀。算上他这个实习生,雁总手下一共三个助理,工作上的事情通常都由大秘周文斌一手操持,薛椋只需要帮着整理几张表格,做个ppt,像普通实习生一样端茶倒水、跑腿打杂就行了。

    薛椋原以为自己只是个打杂的碎催,现在看来,他的真正定位应该是老板出去应酬时跟在后面拎包的小白脸。雁翀的前两个助理都是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有些场合并不适合带在身边,而实习生年纪小又没经验,遇到难以应付的场面拿来堵枪眼再合适不过,反正临时工背锅已是国际惯例,事后只要补偿到位,他也不会出去乱说。

    他以前懵懵懂懂,只觉得雁翀对自己特殊,却一时没想到这上头,直到那天姓祝的一语点醒梦中人,薛椋才后知后觉地咂摸出了一点滋味。说不上是自作多情的尴尬更多,还是情窦未开便已落空的怅然更多。

    幸好雁翀这两天不在,他还能装一会儿鸵鸟,把自己埋进名为“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沙堆里。

    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半。

    薛椋处理完手头所有工作,收拾好背包,蠢蠢欲动地等着下班欢度周末。就在他一只脚堪堪迈出办公室大门时,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嗡地震动,随即欢快地唱了起来:“爱就像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忽然暴风雨……”

    屏幕上明晃晃两个大字——“老板”。

    薛椋:“……”

    他仿佛手捧一枚炸弹,恨不得直接把手机扔进电梯里。恰在此时,电梯“叮”地一声到达这一层楼,合金门缓缓打开,举着手机的雁翀和不接电话的薛椋四目相对,皆是一怔。

    “你还没走,正好,”雁翀按掉通话,走出电梯,“回去收拾几件衣服,跟我出门一趟。下周一回来。”

    薛椋:“啊?”

    “具体情况一会儿在车上细说,”雁翀说,“别啊了,赶紧去,晚点我过去接你。”

    狗屁的情窦初开,这种丧尽天良的老板有什么值得爱的!

    薛椋火速赶回家,收拾出一个小包,怕晚上要开车赶路没时间吃饭,又拆了一包饼干垫饥。快七点时雁翀发微信叫他下楼,薛椋拎包下楼,在单元门口跟下班回家的室友陈元撞了个正着。

    “鹩哥,嘛去?要出门?”

    薛椋说:“陪老板出差。周一回来。”

    陈元伸长脖子,往楼下那辆豪车里瞅了一眼。车里的人似乎一直在注意这边动静,车窗缓缓降下,露出雁翀眉头微皱的面容,语气隐约不耐:“还不走?”

    陈元冷不丁对上他审视的目光,立刻扭头低声“卧槽”。薛椋赶紧说“这就来”,急匆匆地跟陈元道别准备上车。陈元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扯回来,凑到薛椋耳边意味深长地轻声道:“鹩哥,出去过夜,注意保护自己,你们老板可不是个善茬,别被他欺负了。”

    薛椋莫名其妙地看他一眼。

    陈元把他往车边推了推,顺便冲车里的雁翀讨好一笑,挥手道:“一路顺风,注意安全啊鹩哥。”

    雁翀面无表情地朝他浅浅颔首,关上了车窗。

    上了车,驶出小区,雁翀才状似不经意地问:“刚才那是你的室友?”

    薛椋还在想刚才陈元的话:“嗯。”

    “他管你叫什么?”

    “啊?”薛椋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地笑道:“一个外号,瞎叫的。”

    雁翀目光幽深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后缓缓地道:“还挺贴切的。”

    鹩哥,椋鸟科,善鸣,是说话能力最强的鸟类。

    因为他名字中有个生僻的“椋”字,陈元百度一下之后,非常有创造力地为他起了“鹩哥”这个名字,作为他行走江湖的名号,还美其名曰向“山鸡哥”致敬。

    薛椋干笑了一声,说:“老板您有所不知,其实我私下里是个文静人,腼腆害羞,不善言辞……”

    雁翀煞有介事地点头,肯定道:“鹩哥挺好的,机灵。”

    虽然跟金丝雀差着十万八千里、仍旧货不对板,但好歹是同一个物种,总比金丝猴强。

    过了一会儿,眼见着车要开往城市边缘,薛椋终于想起正事,问:“老板,咱们这是要去哪儿?”

    雁翀说:“一个朋友投资的度假村,他马上要结婚了,趁这个机会领他夫人来认认人。”

    这也算是社交场合,估计又要拿他挡枪,薛椋心下了然,想了想,又问:“那我……需要做什么?”

    雁翀微微抬起眼皮,余光在他脸上一扫而过,随即敛目,似乎漫不经心地说:“什么都不用你做,你只要小鸟……不、大鸟依人就可以了。”

    薛椋:“……”

    陈元慧眼如炬,忒有远见,他现在跳车还来得及吗?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所引段落,出自金庸《笑傲江湖》

    第4章

    两人到度假村时已近深夜,雁翀的朋友周诚出来迎接,将他们引至一桩独栋小别墅前,一边叫司机送行李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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