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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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饭,洗了碗碟,它也消化完了,一摇一摆地上来,有些讨好的意思。我把腿架在茶几上,慢慢点了支烟,招招手说:“来。”嘴角和鼻孔里喷出两股烟,打着圈,高高飘到天花板上去。它闻到烟味,看着那一串水泡似的烟圈,吓得原地乱蹦起来。我把烟碾死在吃过早餐的盘子里。厚厚的奶油里烧出了一朵霉圈,白烟袅袅,如发了精神病的富士山,突然喷发了。它仍旧不肯过来,半张脸埋进窗帘布,心有余悸地望着那坨烤奶油。

    我认为,对一只动物,没必要太迁就,也不必太计较,于是面朝它又点了支烟。这次它没那么害怕了,或者说,它在努力适应我的陋习。它徐徐走来,到我脚边坐下,小巧的脑袋微微后仰,尽量不让鹿角戳到我。我抓住它两支角,凑近去,摆出一个逗狗的表情(这是我能唯一能想到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大概是怕我把那它们砍去卖钱,一开始它显得很紧张。不过,当我松开手,去抚摸皮毛的时候,它放下了戒备,惬意地将下巴搁在我脚上,从鼻孔里呼地出两股气。

    尽管第二天是周末,八点半时,我便洗浴睡觉了。我实在太累了,整个周一到周五,就是枪子儿从额头穿出后脑勺的冗长的慢动作;周末我终于倒下去,待重新站起来时,新的子弹又飞了过来——正如地狱给十恶不赦的歹毒定制的某种恐怖轮回。

    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

    为此我一筹莫展。更麻烦的是,明天我得把这尊大佛请出去。它一顿吃五个苹果的前菜,多养一天,就得花至少十个苹果的零食费,太奢侈了。而且,它实在太大了,只消奋力地跳上去,天花板就会被这对杀气腾腾的兽角掀翻;哪天它闹个情绪,没准我的肚子就被戳爆了。综上所述,我想动物园的笼子比这儿要宽适得多。

    半夜十二点,我准时甩开房门,十万火急地奔去卫生间。经过客厅时,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装作没看见,打道回房,从衣柜里取出一支棒球棍,继而折回客厅,在黑暗中一步步逼近沙发。

    这时,沙发边台灯骤然亮起,一个男人赤条条靠着沙发,不安地冲我摆手。他说起话来,无论语调和内容,都极其怪异。因为他说:“我是鹿,别打我!”

    作者有话要说:  hey

    ☆、2

    我高举球棍,四下里看了一看。鹿的确没了,却凭空冒出了个□□、惊慌失措且口齿不清的男人。我拿棍头对准他,摆出绝地武士的架势,大声说:“你以为我会信?当我脑子被涮过了么!”

    男人吓得头毛倒竖,眼球反插,不断重复一句话:我是鹿,别打我….

    起先我想胖揍他一顿,再将他丢出去,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他手无寸铁,身上连一丝半缕的衣裳都没有,我又何必那样兴师动众呢?我说:“你拿什么证明?”

    他便显得点痛苦了,仿佛努力组织了一番语言,才斟字酌句地说:“晚上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变成人,其余时间,变成鹿。”

    “那你是人是鹿?”

    “鹿。”

    我端量了他一会,打开一口立橱,指着里面说;“你进去,我把门锁上,等明天九点就见分晓了。”他张大嘴巴,神色呆木地看过来,好像压根就没听懂。我又指了指房门说:“不然你就出去。”

    他微微摆了下身子,抛来一个乞怜的眼神。我丝毫不为所动,恶狠狠地朝门里晃了晃球棍。“快点儿!我还要睡觉呢!”这下,我总算明白过来,李三为什么喜欢吼我们了。

    他盘着步子,两块膝盖相互摩擦着,走进了橱柜。我三两下锁了门,又回去睡大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怀着小孩子拆礼物般的欣喜之情打开橱门,发现里面真的塞了一头鹿。它从人变为鹿,身体一下子就胀大了,很艰难地将自己填在橱柜里。四肢张开来,撑在墙上,两根鹿角卡得死死的。脸上展露出饱经磨难后的困苦神情,如同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棺验尸的吸血鬼。我从墙上拔下它的前肢,又松了松下肢和鹿角,最后像扛假模特那样把它整个扛出来。

    为了表达歉意,我喂给他两个苹果,和四个大梨头。起先,它还冲我闹小情绪,脸皱在一块儿,把水果踢飞出去。我耐下性子,一边摸着它的脖根,一边说了不少好话。它才慢慢把脸舒展开来,乖乖地把水果一个个捡来吃了。

    它一头吃,我便向动物园打了通电话。那里的人说,动物园没走失什么动物,况且,他们也没多余经费去赡养这样一头庞然大物,建议我去动物保护所寻求帮助。我打给动物保护所,前台换了个男人。我又将情况说了一遍。他说得先告诉经理才行,让我稍微等等。电话里放了一段蓝色多瑙河后,他又把线切了回来;“经理想同你面谈,今天有空么?”

    我挂下电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整装待发。出门时,公鹿仿佛洞察到了我的企图,一路跟到门边,嘴巴叼着我的衣角,呜呜直叫。可它真把我折腾得够呛,所以我头也不回,就走了。

    经理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人,微微有些发福,下巴和肚子软绵绵的,像垂了三个沙袋。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又让我把情况汇报一遍。为了使他相信,我特意换上西装和皮鞋,衬衫也细细烫了一遍。他坐在办公桌后头,支着脑袋,认真地听我说完,又往本子里记了些东西,而后很爽快地说:“谢谢你的配合,下午我们会用卡车把鹿带走的。你在家等着便是。”

    我从保护所回家,一路上哼着小曲儿,快乐得差点飞起来。等到了家门口,开了门,我飞悬直上飘飘欲仙的小心灵猝然就跌碎在了地上。鹿没了。客厅窗户大开着,风从窗外呼呼刮进来,吹得两片窗帘如船帆般上下鼓动。同时,茶几上的枪也没了。

    我一屁股跌到沙发上,拔起电话拨给保护所。从中午到下午,电话一直占线。我一次次抓起话筒,又一次次丢下,到了后来,除了蓝色多瑙河的音乐之外,我的脑子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下午两点钟,一辆大卡车停在了家门口。经理带着四个工装打扮的男人,搓着双手,满面红光地向我走来。我两手抄在裤袋里,像一幅卖便秘药的招贴画,堵在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发生了点状况,你得听我解释…”他走到门前站住,不置一词地盯着我看,肥胖的团子脸从红转白,从白又转为大西北独有的昏黄而茫然的土色。那四个工装男绞着双臂,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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