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 我要找到你 作者:扛着甘蔗闯江湖

    分卷阅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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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 我要找到你 作者:扛着甘蔗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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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的小朋友。

    “好人?我是好人!可好人有什么用啊,我没有本事让老婆住上大房子,没本事让儿子上森林中的贵族小学,赚不来钱,只有一把子蛮力气,有什么用,现在,更是成了全镇的笑话,人人哈哈笑着指着我说我不行,我不行的地方多了,到底是哪个地方不行得让所有人都笑话我?”壮汉抱着头蹲了下来,看到他这个熊样子,想起在集市上被驴子耍被老婆骂的那个男人,宋越突然记起这个人哪儿不行了。

    他下了车,在壮汉面前也蹲了下来,真诚地说“大哥,不是你不行,是你们镇子上的人的嘴巴太行,明明很行的事,非得听风得雨地传成不行,不要相信那些人说你不行,其实你很行。”

    壮汉抬起头,更加呆愣地看着他,喃喃道“

    “什么意思?我到底行还是不行,到底哪里不行?哪里行?”

    “你哪里都行,要不哪里来的儿子,哪里来的老婆,是吧?”宋越循循善诱。

    “我老婆跑回娘家了,带走了我的儿子,说等我行的时候再回来。”壮汉大嘴一瞥,嚎啕大哭。

    嘹亮的哭声差点震聋了宋越的耳朵。望着愣头青一样的一根筋,束手无策。

    “起来”一声清冷的声音很有威势,壮汉止住了哭声,呆呆地望着从宋越身后走出来的男人。

    “证明你行的最好最快的方法就是擦干你的眼泪,用你的那一把子蛮力气,每天去前面槐花谷采两罐蜂蜜,送给你老婆,再用你那一把子蛮力气,去跟你老婆再生个孩子,保你以后没人再说你不行。

    “这么简单?”壮汉有点不相信。

    “这么简单!”萨墨不容置疑。

    壮汉扛着棍子,撒腿便跑走了。

    “这么简单?”宋越佩服地朝萨墨伸了伸拇指。

    “这么简单!”看到大拇指的萨墨好心情道。

    他没走回马车,而是朝路边的一条杂草掩盖的小径走去,宋越忙跟上去。

    走到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萨墨停了下来,宋越抬头一看,口水唰地流了出来。

    几株茂盛的覆盆子遮盖住了前面整整一面峭壁,红色的果实色泽饱满,鲜嫩可口。

    “你朝上看,”旁边的人轻声说

    宋越眯了眼睛,看到一片红珍珠的上方,有一棵结着珍稀黑色果实的覆盆子,果实要更大一些,桃花眼不禁一亮。

    萨墨看着他,轻轻地笑了笑,往后撤了几步,然后猛地发力,向前冲去,宋越只看到一道泛着银色光芒的黑影像闪电一样,窜上了最高处,在他眼睛都快看成斗鸡眼的时候,一方黑色金边手帕递到了眼前,帕里包着乌黑亮泽的十几个覆盆子果。

    看他只是呆呆地看着,萨墨拿起一顆,塞进他的嘴里,然后,就看着他吃。

    玉色的嘴唇扯开好看的弧度,陶醉地咬着那鲜美的浆果,黑色的汁液流进那若隐若现的小酒窝,充满了甜密的蛊惑。

    看宋越吃完,萨墨收回自己的目光,扯过手帕,又去摘了一些回来,笑着递给他,说路上吃。

    吹着森林里带着各种花香的风,吃着美味的覆盆子,宋越觉得人生圆满了。

    他拿起一顆果子,递到萨墨嘴边,萨墨摇摇头,轻声说“你吃吧,我在上面摘的时候已经吃过了。”

    宋越便心安理得地享受了所有的美味。

    日落前,马车驶进了一个城镇。

    铺着大块大块青石板的路面,街道两旁白墙灰瓦的建筑,让宋越恍然以为进入了江南的某座小城。透着严谨的华贵马车吸引了这个城市的目光。

    街旁一座挂着彩色旗子的三层小楼里,传来一阵阵奢靡的琴声,花枝招展的姑娘们涂红抹绿,扭着身子向行人抛着媚眼。

    宋越见姑娘们眼波流转,瓜子脸轻扬浅笑,风骚得浑然天成,便绕有兴味的探头看了过去。

    车内萨墨的脸色沉了沉,哑声问:“你觉得她们好看?”

    “难道你觉得她们不好看?”宋越不懈道

    “没有你好看”萨墨直视着他跳脱的桃花眼。

    跳脱的桃花眼一下子定住,白净的脸倒变成了桃花色。

    “萨墨,你爱我吗?”深藏在萨墨黑黑的眼珠里的一比□□让宋越鼓起了勇气。

    “我很喜欢你,特别你笑的样子。”萨墨清冷的脸上有着少年情窦初开的激动。

    宋越看着那张真诚的脸,突然没有勇气再去计较喜欢和爱那道巨大的差别。能拥有这个少年的喜欢,足够了。他歪头看了看沉睡的猫头鹰,如果她清醒着,大概又要骂自己怂了吧。

    “你喜欢她们?”少年语气中有隐隐的不悦

    “哈,不是,只是觉得她们的样子很有味道。”

    “你喜欢打扮得好看的,热情一点的?”

    “又好看,又热情,那肯定惹人喜欢呀。”

    “我知道了”萨墨像个第一次上战场的战士,语气中充满了无限的斗志。

    走到城中间的时候,马车在一座考究的旅店前停了下来。从店内快步走出一个年轻的公子,走到马车前向萨墨行了一礼。宋越抬头看了看面前地公子,差点被刺瞎了眼。

    天蓝色的裤子绣着金黄色的雏菊,一边缝了一个暗红色的贴兜,一边缝了一个深紫色的暗兜,裤脚上压着一圈红黄蓝三色线条,裤两侧缝压着两道灰白的布条。一条水蓝色的腰带头上飘着桔黄色的线穗子,上衣前面是淡粉色,后面是深粉色,两个肩头上绣着大红色的山菊花,纽扣很特别,是手工绣的百色盘凤结。最外面披了一件山青色的外衫,还精致地压了石榴红的镶边。头上戴了一顶黑色的礼帽,帽沿上细细的压了一圈雪白的狐狸毛。

    看到宋越在盯着他看得痴了,这位旅店老板胡公子显得很是傲娇,他手里拿起自己那桔黄色的腰带线穗子潇洒地摇了摇,很有优越感地问宋越:“这位公子,是否也觉得我才设计出来的衣服很有味道?”这可是我专程去了一趟百花谷,在那静冥了三天才想出来的最新款式,全朱日国我是第一个色彩运用如此大胆热烈,甚而超过专业设计师的年轻人呢。“

    “啊,哈哈,哈哈哈,好看,确实够大胆,够热烈,够有味道!”宋越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  胡公子的强烈冲激。他需要先进去吃顿美食冷静一下。

    胡公子很有眼色,引导着他们二人直接穿过大厅,来到了二楼客房。安排了两间洗浴都很齐全的套间。殷勤地说二位先洗个澡,我去给二位准备本店的拿手好菜。

    两人洗完澡出来的时候,两人相遇在走廊上,宋越真心觉得,相遇不如相忘于江湖。

    胡公子的一套行头除了那个礼帽,原封不动的复制到了萨墨身上,花枝招展的萨墨愉快地笑着,邀功似地问他:“好看吗?够不够热情?够不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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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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