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春时 作者:温成韵

    分卷阅读17

    恰逢春时 作者:温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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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逢春时 作者:温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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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虽然几天前知道付雨笙也喜欢我,但此时此刻看她亲自阐述的一切,仍会觉得一切似幻似真。

    我爱她,爱了将近七年,才换来这告白。

    “能重逢也是我意料之外的事,当时在饭局上,你就坐在我的身边,毕业之后的第一次见面,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才能克制住我发抖地手,才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紧张。那个时候我就在想,这或许是老天爷给我们安排的缘分,我想追回你。可每每看见你,我总容易想起你拒绝我的时候,和知道你谈恋爱时候的那个我,导致我没办法好好地面对你,而这也是我总会突然地冷漠的原因。我怕,我也在怕我一不小心乱了分寸,让我们白重逢……

    “我好像总这样,明明一开始一颗心是很炙热地想要靠近你,可后来却产生了退缩的心思,我开始以为我不打扰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但我好像搞错了,还搞砸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反正我不是故意冷漠。”

    付雨笙期间还以她的角度跟我复述了很多曾经的我和她的事,我才发现似乎在很多时候我都忽视了她对我的那份小心翼翼。她跟我道歉,把所有的错都揽在身上,看得我都不知道我是该心疼自己,还是该心疼她。

    在付雨笙发来的一长段的末尾,她说:“如果你真的决定好了要忘,那我,尊重你的选择,我也决定这样好了……对不起,但是这辈子能喜欢你,我觉得人生不遗憾了。就这样吧,我们。”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下意识地想回复,想让她知道我在。这也是高中时期养成的习惯,希望自己能随时秒回她,想让她知道我在她身边,不管发生什么她都是可以和我说的,我一直在。

    我尽力让自己冷静点,可并没有多大作用。我回复她:“付雨笙,我等这段告白,等了很久。我不想在哭了,可是我好难过,我不想放弃喜欢你的,我没有想忘。”

    她很久之后才回我:“对不起,我也不想这样。那我们需要互删吗?”

    我问她:“如果我说,我还喜欢你呢?”

    她又是沉默很久,或许她也在努力平息激动的情绪,才再度发来消息:“那么你还要我吗?”

    我秒回她:“要。”

    顿了下,又回了一个:“要。”

    接着,还是那一个字:“要。”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她跟我说她需要冷静一会,我回了个“好”之后放下手机怔了怔神,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有一些不可思议。

    窗外的阳光似乎变换了方位,更加肆无忌惮地在我身上照着。冷气与阳光的温度中和,倒是让人舒服。我张开手掌,抓了一把阳光,光就跑到了我的手面上——我抓不住阳光。

    以前暗恋付雨笙的时候,我觉得和付雨笙在一起需要花上很大力气,比学好高数还不容易。可今天我发现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我们之间就差一句话的事,只是从前的我们谁也不肯去搓破,总在赌,总在等。

    我想起徐致很认真地跟我说他抓住迟右了的那一幕,于是我又伸出手,无用地凭空抓了几次,什么都没有。我呆呆地望着我的手指,忽然一个激灵,想起许多年前的一天。

    那一天我在网络上学了个套路,要对付雨笙使。我将手放在口袋里握成拳,对她说:“你把手伸出来,我给你个礼物。”

    我印象很清楚,那个时候的她看着我,眼神带着些疑惑,她对我伸出手,手指正好是半曲着的。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来,依旧保持着握拳的状态,快碰到她的手时,我的拳头松开,握住了她的手,确切的说是抓住她弯曲的四根手指。

    “我抓住你了!”我对她笑。而她的眼睫毛闪了闪,只直直盯着我握住她的手,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愣了愣,随即有些尴尬地收回手,接着抬眼却看见了她通红的耳朵,我看见她动了动嘴,却没听清她说了什么也没看清口型。我的手上还存留有她的体温,她的手很冰,那个时候的我满脑子只想着有一天能认认真真地握住她的手,并且能握上许久直到让她的手暖和点,也就没再想着追问她到底说了什么。

    几年后的我,坐在阳光下,回想起这一幕之后已经懒得再去抓阳光。她那时的反应,大概是已经对我动心,一时没反应过来。那么我算是抓住她了吗?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算吧。

    “我也抓住了!”我给徐致发消息。

    “抓住什么?”

    “那个偷我心的人!”

    徐致回了我一串省略号,过了一会屏幕上却突然出现好几条“卧槽”,接着他便开始哭诉为了让我和付雨笙修成正果他花费多少心血,再顺其自然引出让我请他吃饭这回事。我看着屏幕笑,挑着眉,把消息转发给付雨笙。

    付雨笙让我不用理徐致,于是我回徐致:我对象不让我跟傻子玩。

    我一边回一边哈哈大笑。

    我对象。

    付雨笙是我的人了,是我的对象。想想就觉得这世界真美好,在我说付雨笙是我对象的这一刻,这世间万物都化作柔软的温暖的春,等着我去拥抱。

    晚上我约付雨笙一起去玩,付雨笙问我去哪,我说不知道,于是此人便提议:“我们一起去图书馆自习吧?”

    我努了努嘴,暗叹此人实在没什么情趣,最终决定约她去散步。每个学校都有一个地方,一到晚上就一群小情侣在那晃悠。我打算和她晃到那去,体验一下那地到底有什么好的,能吸引那么多情侣去。以前一个人总不敢往那走,怕尴尬,大家都是成双成对的,就我就一个人太显眼了,还很有可能被一群小情侣看着讨论我为什么一个人,那就更不自在了。

    最终我还是没和她一起去所谓“情侣聚集地”,我们一起在街上晃,她的手就在我的手边,我一直犹豫着要不要牵。我想起我和她重逢的那个晚上,那天的星星特别亮,月光也是,树叶的缝隙间落下的光带着银白,我走在路上好像踏在银河上。那天一切都很美,除了我和她。而今晚一切远不及那天美,除了我和她。

    我觉得我和她,在今晚,在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是全世界最美最棒的人。没有什么东西能比我们更美好了。

    没有了。

    于是我大胆地牵住了她的手,她在发愣,我便乘其不备,改为十指相扣。

    “付雨笙啊。”我说,“我好喜欢你啊。”

    “……大晚上的别耍流氓。”她别开头,没看我。

    我没再逗她,因为我也害羞着呢,更何况以付雨笙的尿性,我若此时占她便宜,她日后一定会还回来的。不敢惹,不敢惹,也不能惹,老婆就是要宠着的。

    我想到这放声大笑起来。

    在城市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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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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