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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娶了那个丞相 作者: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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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娶了那个丞相 作者: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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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海行径。这位女战神带着人和物资,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但根据各国联合考古,清河王在南洋都留下足迹,最终痕迹消失在印度洋的茫茫大海中。
有人猜测以当时的航海水平,是没法穿越印度洋的,却也有人说,清河王跨过了赤道,甚至到了如今的澳大利亚,反正目前也没有什么石锤,在澳大利亚的原住民遗址中,确实发现了一些属于中华文明的文物,但受损严重,年代模糊不清,碳元素只能推测是在汉南到唐末这段时间,并不能确定是清河王带来的。
而后世这一切争执,都与此时登上祭天台的刘维无关。
到了中年的帝王身着玄色帝服,头戴十二垂珠冠冕,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在祭天台。太子刘晟退了三步跟在身后,最终立定在祭天台下,看着父皇走向燃烧火焰的青铜巨鼎。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这一个人,至高无上,天下臣服。
上好的白绢上写着辞藻华丽的祭文,接着一点点被火舌吞噬,几缕烟雾缠绕着布料残骸,被气流卷着往天上飞去,仿佛真的能上达天听似的。
刘维举起一杯酒,敬天地之神,接着第二杯,祭天下苍生,最后才将第三杯饮下,将酒杯放回司礼官举过头顶的红盒中。
他俯视群臣百官,突然想起了母亲和他讲过的太平盛世,曾经出现在阿母梦中的场景:那是一个顶好的天下,没有战乱和别离,没有饥荒和瘟疫,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天上甚至有能工巧匠制作的飞鸟,载着人飞翔,而海船可以去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珍之,慎之。”耳边是父亲最后的教诲。
刘维抬起双手,衣摆飘荡,火焰卷起祭品,在他背后燃起熊熊火柱,犹如天人下凡。群臣和将士们跪拜下来,只见一片黑压压的见不到边缘,山呼声紧随其后——
“吾皇鼎盛千秋!吾皇鼎盛千秋!吾皇鼎盛千秋!”
祭文中还未被燃烧的字从空中飘落,正好落在刘维向上的手掌心中,那是一个“唐”字。刘维见了,慢慢笑了起来。
帝王之剑,所向披靡,大唐盛世,自此而起。
(本文完结)
75.贾诩番外
那一年的贾诩, 已经老得成精了, 但他毕竟还是个人,而只要是人,就总是会死的。虽然他这辈子最怕的就是死,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害怕。
好像是因为从小到大,生逢乱世, 见到了太多死亡,他看着曾经认识的人越是凄惨的结局,就越是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落到这个地步。
他活得够久了,看过足够多的抄家灭族之事。谁兴起了,谁灭亡了, 都成了过眼云烟, 前几天还有几个小家伙在眼前蹦跶,贾诩不过冷眼瞧着,并不过问。
反正他自己儿子能管住就行,凭着他的脸面,只要儿子们不惹事,至少三代富贵无忧。
年纪大了的人, 就总是会回忆以前的事情, 虽然有时候记忆中的人脸都是模糊的。
他已经记不清原配妻子的模样, 还有他前半生的几个孩子,那些被仇家害死的家人。他不觉得理亏, 反正都已经报了仇,恩怨两清, 等到了九泉之下,也有足够的底气。
对了,当初到底是谁害他来着?
贾诩躺在床上,望着院子里的梧桐树,努力回想着,可怎么都想不起那些人的名字,和害他的原因。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事,他是牛辅的女婿,而牛辅是西凉董卓的人,当年很是得罪了一些世家权贵,因不敢向李傕郭汜下手,更没法去鞭董卓的尸,便报复到他头上。
嗯,就连董卓的名字,都仿佛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贾诩都快记不得当年董太师是如何权倾朝野,毒杀汉帝的了。但他却记得遇到主公的那天,他一无所有,流落异乡,妻离子散,并且身受重伤,那个骑马的银甲小将路过,便好心来问。
他一听是刘表的爱女,便起了利用的心思。伤确实是重伤,但晕倒也着实是为了讹那小将军。果如他所料,那时刘玥年幼又心软,身边没有出主意的人,对他言听计从。
只不过凤凰虽小,却永远不会是笼中鸟。贾诩眼光毒辣,早看出这位主公绝非常人,便有了那场豪赌,彻底将自己绑在刘玥的战车上,也让这位主公全然拜服自己,感激不已。
有什么好感动的呢,主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您利用我的才智,我利用您的权势。若是有一天您兵败如山倒,我不过转投别主而已,绝不会为您守节。
自保,永远是他最需要的,其次是报仇,对主公的忠诚那是再之后的事情。贾诩并非扭曲之人,其实他并不爱招惹是非,往往人不犯我,便不去犯人。他也不愿意恩将仇报,做那起子小人行径,所以只要不逼他到绝路,便能永远和主公相安无事。
然而,报仇是一定要的,只是那几人有的投奔了曹操,有的留在长安。刘玥不过是个益州牧,实力较弱,鞭长莫及。贾诩一辈子都能忍,当然也能忍过这区区几年。
第一次夺了关内等地,便有几家权贵,当夜横死家中。原也是有人查到,告到刘玥案前,但主公留着不发,甚至都没有来找他。贾诩知道,刘玥是默许他所作所为的。
他和这位看着长大的主公之间,有着一种别样的默契。世人常常畏惧和震惊于他的自私冷酷,指责他非君子所为,要他说都是一个个被孔孟教坏了的脑袋。
但主公不这样,尽管她自己心系天下,却并不介意手下谋臣自私自利。那天他突然问起,刘玥托着下巴看屋外雨珠垂落,漫不经心道:“利己主义者并没有错。”
贾诩没听明白,却见主公对他笑笑,道:“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何以为?”贾诩便也跟着笑起来,主公是个妙人啊。
即便拔一根毛就能拯救天下,凭什么不能说“不”呢?我的毛是我的,这天下又不是我的。若是想救,便自己救去,何苦拉上别人?何况一个个蠢钝如猪,焉能以一毛利天下?
不过刘玥是个利天下的人,她嫁的夫君也是个利天下的。贾诩自忖和诸葛亮没有共同语言,只在公事上有所交集罢了,像诸葛亮这般性情,是绝不与他为伍的,顶多和平相处,而这也是贾诩最需要的。
至于投靠了曹魏的仇家?有汉帝作为靠山,他想要挑拨离间便轻而易举,最终这些人都被多疑的曹家父子所杀,所剩下的最后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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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娶了那个丞相 作者: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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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海行径。这位女战神带着人和物资,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但根据各国联合考古,清河王在南洋都留下足迹,最终痕迹消失在印度洋的茫茫大海中。
有人猜测以当时的航海水平,是没法穿越印度洋的,却也有人说,清河王跨过了赤道,甚至到了如今的澳大利亚,反正目前也没有什么石锤,在澳大利亚的原住民遗址中,确实发现了一些属于中华文明的文物,但受损严重,年代模糊不清,碳元素只能推测是在汉南到唐末这段时间,并不能确定是清河王带来的。
而后世这一切争执,都与此时登上祭天台的刘维无关。
到了中年的帝王身着玄色帝服,头戴十二垂珠冠冕,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在祭天台。太子刘晟退了三步跟在身后,最终立定在祭天台下,看着父皇走向燃烧火焰的青铜巨鼎。天地之间,仿佛只剩下了这一个人,至高无上,天下臣服。
上好的白绢上写着辞藻华丽的祭文,接着一点点被火舌吞噬,几缕烟雾缠绕着布料残骸,被气流卷着往天上飞去,仿佛真的能上达天听似的。
刘维举起一杯酒,敬天地之神,接着第二杯,祭天下苍生,最后才将第三杯饮下,将酒杯放回司礼官举过头顶的红盒中。
他俯视群臣百官,突然想起了母亲和他讲过的太平盛世,曾经出现在阿母梦中的场景:那是一个顶好的天下,没有战乱和别离,没有饥荒和瘟疫,人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天上甚至有能工巧匠制作的飞鸟,载着人飞翔,而海船可以去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珍之,慎之。”耳边是父亲最后的教诲。
刘维抬起双手,衣摆飘荡,火焰卷起祭品,在他背后燃起熊熊火柱,犹如天人下凡。群臣和将士们跪拜下来,只见一片黑压压的见不到边缘,山呼声紧随其后——
“吾皇鼎盛千秋!吾皇鼎盛千秋!吾皇鼎盛千秋!”
祭文中还未被燃烧的字从空中飘落,正好落在刘维向上的手掌心中,那是一个“唐”字。刘维见了,慢慢笑了起来。
帝王之剑,所向披靡,大唐盛世,自此而起。
(本文完结)
75.贾诩番外
那一年的贾诩, 已经老得成精了, 但他毕竟还是个人,而只要是人,就总是会死的。虽然他这辈子最怕的就是死,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害怕。
好像是因为从小到大,生逢乱世, 见到了太多死亡,他看着曾经认识的人越是凄惨的结局,就越是害怕自己有一天也会落到这个地步。
他活得够久了,看过足够多的抄家灭族之事。谁兴起了,谁灭亡了, 都成了过眼云烟, 前几天还有几个小家伙在眼前蹦跶,贾诩不过冷眼瞧着,并不过问。
反正他自己儿子能管住就行,凭着他的脸面,只要儿子们不惹事,至少三代富贵无忧。
年纪大了的人, 就总是会回忆以前的事情, 虽然有时候记忆中的人脸都是模糊的。
他已经记不清原配妻子的模样, 还有他前半生的几个孩子,那些被仇家害死的家人。他不觉得理亏, 反正都已经报了仇,恩怨两清, 等到了九泉之下,也有足够的底气。
对了,当初到底是谁害他来着?
贾诩躺在床上,望着院子里的梧桐树,努力回想着,可怎么都想不起那些人的名字,和害他的原因。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事,他是牛辅的女婿,而牛辅是西凉董卓的人,当年很是得罪了一些世家权贵,因不敢向李傕郭汜下手,更没法去鞭董卓的尸,便报复到他头上。
嗯,就连董卓的名字,都仿佛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贾诩都快记不得当年董太师是如何权倾朝野,毒杀汉帝的了。但他却记得遇到主公的那天,他一无所有,流落异乡,妻离子散,并且身受重伤,那个骑马的银甲小将路过,便好心来问。
他一听是刘表的爱女,便起了利用的心思。伤确实是重伤,但晕倒也着实是为了讹那小将军。果如他所料,那时刘玥年幼又心软,身边没有出主意的人,对他言听计从。
只不过凤凰虽小,却永远不会是笼中鸟。贾诩眼光毒辣,早看出这位主公绝非常人,便有了那场豪赌,彻底将自己绑在刘玥的战车上,也让这位主公全然拜服自己,感激不已。
有什么好感动的呢,主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您利用我的才智,我利用您的权势。若是有一天您兵败如山倒,我不过转投别主而已,绝不会为您守节。
自保,永远是他最需要的,其次是报仇,对主公的忠诚那是再之后的事情。贾诩并非扭曲之人,其实他并不爱招惹是非,往往人不犯我,便不去犯人。他也不愿意恩将仇报,做那起子小人行径,所以只要不逼他到绝路,便能永远和主公相安无事。
然而,报仇是一定要的,只是那几人有的投奔了曹操,有的留在长安。刘玥不过是个益州牧,实力较弱,鞭长莫及。贾诩一辈子都能忍,当然也能忍过这区区几年。
第一次夺了关内等地,便有几家权贵,当夜横死家中。原也是有人查到,告到刘玥案前,但主公留着不发,甚至都没有来找他。贾诩知道,刘玥是默许他所作所为的。
他和这位看着长大的主公之间,有着一种别样的默契。世人常常畏惧和震惊于他的自私冷酷,指责他非君子所为,要他说都是一个个被孔孟教坏了的脑袋。
但主公不这样,尽管她自己心系天下,却并不介意手下谋臣自私自利。那天他突然问起,刘玥托着下巴看屋外雨珠垂落,漫不经心道:“利己主义者并没有错。”
贾诩没听明白,却见主公对他笑笑,道:“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何以为?”贾诩便也跟着笑起来,主公是个妙人啊。
即便拔一根毛就能拯救天下,凭什么不能说“不”呢?我的毛是我的,这天下又不是我的。若是想救,便自己救去,何苦拉上别人?何况一个个蠢钝如猪,焉能以一毛利天下?
不过刘玥是个利天下的人,她嫁的夫君也是个利天下的。贾诩自忖和诸葛亮没有共同语言,只在公事上有所交集罢了,像诸葛亮这般性情,是绝不与他为伍的,顶多和平相处,而这也是贾诩最需要的。
至于投靠了曹魏的仇家?有汉帝作为靠山,他想要挑拨离间便轻而易举,最终这些人都被多疑的曹家父子所杀,所剩下的最后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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