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小老板 作者:江南红豆
分卷阅读53
宠物店小老板 作者:江南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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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小老板 作者:江南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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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疑似妹妹男朋友的男人喜欢不起来,但也不会故意落他面子让妹妹难堪。不过简亦承的表情就有些耐人寻味了,他看着于连之,又激动又忐忑,眼神发亮,好像是第一次见公婆的丑媳妇。不过他向来沉稳,只一瞬间就稳住了,沉着冷静的应对于连之的打量。
两个男人之间的暗潮汹涌,初语隐约察觉了,不过却没有点破,而是招呼他们俩,“快上车吧,哥你穿这么少,别冻感冒了。”大冬天的穿着风衣回来了,要风度不要温度,都是北半球,她就不信美国现在不冷。
“瞎操心,哥身体好着呢!”
“那你别哆嗦啊!”
“哪有?哥是看到你激动的颤抖!”
兄妹俩互怼着,丝毫没有分别已久的生疏。简亦承在前面开车,不时从后视镜里看着后面的两人,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第40章 过年2
简亦承只把两人送到楼下, 没跟着上去, 主要是今天的场合不太合适。人家一家团圆,他过去凑热闹,未免太尴尬。而且初次登门拜访, 就这么两手空空的来了, 也不像回事。
初语也没有多做挽留, 任他回去了。
“怎么?男朋友啊?”进电梯之后, 于连之问她。
初语矢口否认, “不是,就是普通朋友。”
“切!你能骗得了老哥?就他看你那眼神, 不是喜欢你鬼才信呢!”
“他喜欢我也不能说明我就喜欢他啊!”心里想的却是,有那么明显吗?连她哥第一次见他都看出来了, 所以, 简亦承为什么还不表白?
“你不喜欢他就再好不过, 你才多大啊就开始谈恋爱?早恋要不得, 生活阅历不够很容易让男人骗的。听哥的, 再过几年再谈也不迟, 咱们家就你一个女孩家, 多留家里几年挺好的……”
于连之巴拉巴拉的叮嘱着,初语一阵无语,她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好么, 还早恋, 她已经没有早恋的机会了。
“哥你也老大不小了, 有没有给我找个嫂子啊?你不是一直喜欢那种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的洋妹子吗?这几年在国外还不是如鱼得水。”
正说着, 电梯门开了,舅妈正好在开门看他们回来没有,闻言立刻接了一句,“谁喜欢洋妹子?连之你找了个外国的女朋友?”
然后初语的妈妈也从门后冒出来,淡定开口,“洋妹子也没啥,以后生个混血儿,漂亮着呢。”
“我也喜欢混血儿,只要连之毕业后不定居国外,洋妹子嫁到咱们这来,我是没什么意见。”
“就是嘛,孩子喜欢就成。”
……
初语&于连之:“……”你们要不要这么开明啊。
初语胳膊肘碰了碰于连之,“哥,我也喜欢混血的小侄子小侄女。”
于连之:“我真没交女朋友。”
正在谈论给混血儿取什么名字的姑嫂俩,闻言一个眼神杀过来,“没女朋友你回来干什么?”
初语在一旁幸灾乐祸,笑的乐不可支。于连之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拉她下水,“妈,姑妈,你们有空关心我那没影的女朋友,还不如操心一下言言,刚才可是她的一个男性朋友送我们回来的。”
他在男性朋友上加重了语气,这姑嫂俩果然转了矛头——
“男性朋友?认识多久了?”
“做什么工作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改天让他来家里吃饭,先让我们看看过不过关再说。”
……
初语一个头两个大,整个人都不好了,“妈,你们瞎说什么呢,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见她说的笃定,姑嫂俩又道——
“普通朋友也可以慢慢发展的嘛!”
“如果合适可以先处处看嘛!”
“又不是让你直接结婚,先谈个恋爱培养培养感情嘛!”
……
初语目瞪口呆,所以,她们究竟是想让她找男朋友还是不想?大人的心思好难猜!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等吃完饭送走舅舅一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若不是想着于连之刚下飞机太累了,大人们还准备通宵唱歌搓麻呢!
初语喝了点酒,有些微醉,洗漱后就直接睡觉了,所以就没有看到简亦承给她发的短信。
简亦承今天看见于连之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
简亦承暗恋初语的事,是从初中就开始的,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在好好学习,所以他也就没挑明。
高考之后,他估分跟初语差不多,所以想也没想的把初语的志愿照抄了一遍。为的就是大学能继续跟她一个学校。
然而家里知道他的志愿后,都不赞成,他爸更是强烈反对。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会继承祖业,去当个警察或者是相关行业,没想到他选择了当兽医。
没错,不是医生,而是兽医。他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有这个想法,也没看出来他对动物有什么喜爱,冷不丁的报了这个专业,家里人都以为他这是叛逆期还没过,故意跟家里唱反调呢,于是揍了一顿,逼着他改了志愿,然后扔到小叔部队里改造了一个暑假。
他家里人不是警察就是军人,作风都挺强硬,遇事都是拳头解决,所以就这么暴力解决了他的“叛逆”。
说起来,简亦承在初中确实叛逆过一阵,因为他妈去世后,他爸娶了后妈,所以他那时候挺想不开,做了不少中二病的傻事。比如跟着不良少年瞎混之类的,特别幼稚的想要吸引大人的目光。不过也就叛逆了那么一段时间,很快就改邪归正了。
因为他爸察觉了他的抗拒,在调到江城工作后,特意把他也带出来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江城读高中的原因。父子俩单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也就慢慢解开心结了。最重要的是他那时候遇见了初语,并且偷偷喜欢上了她。但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所以为了能与她般配,他就开始好好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与过去断了个干净。
他本来底子就好,稍一努力就赶了上来,于是后面就有了一中男神的称号。
一个是校草男神,一个是校花女神,俩人还都是学霸,很多人都说他们十分般配,简亦承那时候心底是十分高兴的。只是因为高中学业紧张,他怕影响初语学习,所以就没有挑明,把这份喜欢悄悄埋在心底。
他想跟她读同一所大学,想暑假就跟她表白……只是这一切,都被家里当做他没有结束的叛逆期给扼杀了。
简亦承后来也想通了,他按照初语的志愿来来填,确实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他不喜欢兽医这个专业,因为初语喜欢他才填的。他真正喜欢、而且有天赋的还是刑侦专业。就算不在一个学校也不能影响他对初语的感情,所以他也就顺从家里去了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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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之间的暗潮汹涌,初语隐约察觉了,不过却没有点破,而是招呼他们俩,“快上车吧,哥你穿这么少,别冻感冒了。”大冬天的穿着风衣回来了,要风度不要温度,都是北半球,她就不信美国现在不冷。
“瞎操心,哥身体好着呢!”
“那你别哆嗦啊!”
“哪有?哥是看到你激动的颤抖!”
兄妹俩互怼着,丝毫没有分别已久的生疏。简亦承在前面开车,不时从后视镜里看着后面的两人,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
第40章 过年2
简亦承只把两人送到楼下, 没跟着上去, 主要是今天的场合不太合适。人家一家团圆,他过去凑热闹,未免太尴尬。而且初次登门拜访, 就这么两手空空的来了, 也不像回事。
初语也没有多做挽留, 任他回去了。
“怎么?男朋友啊?”进电梯之后, 于连之问她。
初语矢口否认, “不是,就是普通朋友。”
“切!你能骗得了老哥?就他看你那眼神, 不是喜欢你鬼才信呢!”
“他喜欢我也不能说明我就喜欢他啊!”心里想的却是,有那么明显吗?连她哥第一次见他都看出来了, 所以, 简亦承为什么还不表白?
“你不喜欢他就再好不过, 你才多大啊就开始谈恋爱?早恋要不得, 生活阅历不够很容易让男人骗的。听哥的, 再过几年再谈也不迟, 咱们家就你一个女孩家, 多留家里几年挺好的……”
于连之巴拉巴拉的叮嘱着,初语一阵无语,她都已经大学毕业了好么, 还早恋, 她已经没有早恋的机会了。
“哥你也老大不小了, 有没有给我找个嫂子啊?你不是一直喜欢那种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的洋妹子吗?这几年在国外还不是如鱼得水。”
正说着, 电梯门开了,舅妈正好在开门看他们回来没有,闻言立刻接了一句,“谁喜欢洋妹子?连之你找了个外国的女朋友?”
然后初语的妈妈也从门后冒出来,淡定开口,“洋妹子也没啥,以后生个混血儿,漂亮着呢。”
“我也喜欢混血儿,只要连之毕业后不定居国外,洋妹子嫁到咱们这来,我是没什么意见。”
“就是嘛,孩子喜欢就成。”
……
初语&于连之:“……”你们要不要这么开明啊。
初语胳膊肘碰了碰于连之,“哥,我也喜欢混血的小侄子小侄女。”
于连之:“我真没交女朋友。”
正在谈论给混血儿取什么名字的姑嫂俩,闻言一个眼神杀过来,“没女朋友你回来干什么?”
初语在一旁幸灾乐祸,笑的乐不可支。于连之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拉她下水,“妈,姑妈,你们有空关心我那没影的女朋友,还不如操心一下言言,刚才可是她的一个男性朋友送我们回来的。”
他在男性朋友上加重了语气,这姑嫂俩果然转了矛头——
“男性朋友?认识多久了?”
“做什么工作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改天让他来家里吃饭,先让我们看看过不过关再说。”
……
初语一个头两个大,整个人都不好了,“妈,你们瞎说什么呢,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见她说的笃定,姑嫂俩又道——
“普通朋友也可以慢慢发展的嘛!”
“如果合适可以先处处看嘛!”
“又不是让你直接结婚,先谈个恋爱培养培养感情嘛!”
……
初语目瞪口呆,所以,她们究竟是想让她找男朋友还是不想?大人的心思好难猜!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等吃完饭送走舅舅一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若不是想着于连之刚下飞机太累了,大人们还准备通宵唱歌搓麻呢!
初语喝了点酒,有些微醉,洗漱后就直接睡觉了,所以就没有看到简亦承给她发的短信。
简亦承今天看见于连之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
简亦承暗恋初语的事,是从初中就开始的,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在好好学习,所以他也就没挑明。
高考之后,他估分跟初语差不多,所以想也没想的把初语的志愿照抄了一遍。为的就是大学能继续跟她一个学校。
然而家里知道他的志愿后,都不赞成,他爸更是强烈反对。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会继承祖业,去当个警察或者是相关行业,没想到他选择了当兽医。
没错,不是医生,而是兽医。他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有这个想法,也没看出来他对动物有什么喜爱,冷不丁的报了这个专业,家里人都以为他这是叛逆期还没过,故意跟家里唱反调呢,于是揍了一顿,逼着他改了志愿,然后扔到小叔部队里改造了一个暑假。
他家里人不是警察就是军人,作风都挺强硬,遇事都是拳头解决,所以就这么暴力解决了他的“叛逆”。
说起来,简亦承在初中确实叛逆过一阵,因为他妈去世后,他爸娶了后妈,所以他那时候挺想不开,做了不少中二病的傻事。比如跟着不良少年瞎混之类的,特别幼稚的想要吸引大人的目光。不过也就叛逆了那么一段时间,很快就改邪归正了。
因为他爸察觉了他的抗拒,在调到江城工作后,特意把他也带出来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江城读高中的原因。父子俩单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也就慢慢解开心结了。最重要的是他那时候遇见了初语,并且偷偷喜欢上了她。但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所以为了能与她般配,他就开始好好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与过去断了个干净。
他本来底子就好,稍一努力就赶了上来,于是后面就有了一中男神的称号。
一个是校草男神,一个是校花女神,俩人还都是学霸,很多人都说他们十分般配,简亦承那时候心底是十分高兴的。只是因为高中学业紧张,他怕影响初语学习,所以就没有挑明,把这份喜欢悄悄埋在心底。
他想跟她读同一所大学,想暑假就跟她表白……只是这一切,都被家里当做他没有结束的叛逆期给扼杀了。
简亦承后来也想通了,他按照初语的志愿来来填,确实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他不喜欢兽医这个专业,因为初语喜欢他才填的。他真正喜欢、而且有天赋的还是刑侦专业。就算不在一个学校也不能影响他对初语的感情,所以他也就顺从家里去了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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