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迷离流年里 作者:林夕源
分卷阅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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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也不知陈家得罪了谁,反正一夜之间这条街一场大火被烧了个精光,陈家上下也被杀了个精光,没留一个活口,没人知道为什么陈家会覆灭,但他们所知道的是原来繁华一时的富贵街成为了无人区,这里很少有人经过,迷信的说法认为这里闹鬼,所以无人接管,便一直荒废着。
渐渐地,有眼光的乞丐瞄准了这块风水宝地,越聚越多,富贵街成了乞丐街。
秦剑便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既然有名有姓,估计也是有故事的。因会些拳脚功夫,为人勇猛,他在乞丐街成了石头他们十几个少年的首领,可乞丐在权贵眼里,甚或在平头百姓眼里,那是极卑微的生物,任你多风光,出了乞丐街,却连反抗都不行。
那群少年十分感谢我救了秦剑,我将带来的药品和身上所有琐碎的银子全都留给了他们,心情略显沉重地离开了。
这算是我第一次直面极度贫穷,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一条街的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麻木的或躺或卧,或依墙而立,谈不上是绝望了,已相当于行尸走肉。
看着尾随在马车旁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我只能无动于衷。
回顾府的路上我忽然有了一个异常大胆的念头。
“你想接收乞丐街?”萧晨满脸的不可思议,走过来探我的额头,“没发烧呀!”
打掉他的手,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才发烧呢,我是真觉得那条街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虽说可能前期投资较大,但谁能保证过个三五载的,它的利润不成倍往上翻哪!”
“一,你这投资不是较大,是很大好吗;二,你能保证它一定盈利吗?三,乞丐街的乞丐你又打算怎么处置?”
我定定看了他一眼,“你就说帮不帮吧!反正我是一定要做的,而且一定会做到。”
他无力翻白眼,“我还有的选吗?”
我撇过头偷偷地笑了,就知道他一定会帮我。
去信给父亲,询问他的意见,他立马让人送了银子过来,有爹就是好。另外,他也带给我一个消息:萧家意欲与卫州卓家联姻,准确地说,是萧晨和卓语嫣的婚事,卓家在卫州也算是和萧家能够并驾齐驱的豪门大户,卓语嫣是卫州第一美女,与萧晨郎才女貌,两家珠联璧合。
不知怎么,我的心沉了下去。
☆、第 21 章
照理说,江湖大大小小门派林立,怎么着,人口不在少数的乞丐们也该有自己的丐帮吧,可它真的没有,没有正好,给了我可趁之机。
“那啥,你就勉为其难,当一当这丐帮的帮主呗。”我拿着两个油乎乎香喷喷的鸡腿,使劲地在莫老头眼前晃着,使劲地引诱他答应做丐帮的帮主。
莫老头望着那俩鸡腿,表情异常地纠结,“你也说是勉为其难了,我清闲惯了,实在不想再管一些杂七杂八的事。”
“当帮主你有好处的,也没你想像中那样麻烦,若是想吃鸡腿了,吩咐手下的给你弄来,若是想清闲,好办哪,你可以找一个代帮主,或者直接推选出一个新帮主,丐帮出啥大事了,你才出来主持一下大局。再者,这是助人为乐,让那些绝望的乞丐们意识到,原来做一名乞丐也很有前途,这是多么高尚的一件事,活了大半辈子的您也有被人依靠的一天,您会觉得非常有成就感,非常自豪的。”我说的天花乱坠,唾沫横飞,末了,打起手势,“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
他还是望着我手里的鸡腿,咽了一口唾沫,“让我吃完这俩鸡腿先。”说完,我手上的鸡腿不见了,人凌波微步,没了。
我无语望苍天,而后安慰自己,没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以鸡腿再诱兮。
我找人专门去做了一根比较结实的打狗棒,洪七公的打狗棒法我是学不来了,可以找莫老头重新开创一套嘛!
对于那些乞丐们,我的考虑是这样的,给他们三种选择,一,他们继续他们目前乞讨生活,但我会给他们换一个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二,让他们加入丐帮,让他们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人;三,我在烟城正缺人手,可以同他们签订合约,成为顾家的一份子,帮助顾家事业再上一层楼,工资待遇不低哟!
当然,如果碰上钉子户,宁死不答应者,就休怪我翻脸无情,采取强硬手段了,嘿嘿!
然后我开始两手准备,一方面寻找愿意投资乞丐街的商户,希望能集聚资金,加强合作;另一方面开始着手整顿乞丐街。
乞丐街的乞丐们少说有几百人,而其中的大部分表示愿意进入顾家,这样一来,我在烟城的开销那不是特别大,是相当大!剩下的人愿意加入丐帮,那我还得花钱,给他们建立一个总坛什么的,地点就设在莫老头的地盘上,用于举行一年一度的丐帮大会,幸好没碰见钉子户。
秦剑他们十几个少年,还有乞丐里的少壮派,我在烟城寻了一个私密地方,类似于天然洞穴什么的,白天让他们开山砸石,官方说法是要踏平山头,建一处山庄啥的,晚上则负责练兵。
当初开玩笑说要帮莫言建立一支军队,如今倒还真做成了,兵虽不多,可我要他们成为以一敌十的精英中的精英,莫言啊莫言,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姑奶奶这可是下了重金血本,一定要造反成功。
萧晨同我逐一拜访烟城的富商,自从知道他订婚的消息,我就有意与他保持一些距离。
大概忙了一个多月,乞丐街已经清理完垃圾,开始动工修建新房,陆续有富商愿意投资乞丐街,山里的兵也已开始操练起来,我的新报社也重新开张,萧晨家里早已来了信,催他回去。
我到聚宝斋专门打造了一对金手镯,在萧晨要走的那一天,递给他。
他诧异的看着我,“听说你要订婚了,祝贺你,这是送给你未婚妻的礼物。”
他深深地看着我,弄得我浑身不自在,过了半晌,忽的大笑起来,而后委屈地问道:“怎么没有我的礼物? ”
我松了一口气,随即捶了他一肩膀,“咱俩谁跟谁呀!”
送走萧晨,我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此外,丐帮总坛修好了,我将召开丐帮大会的时间定在了九月初九,软磨硬泡,莫老头最终答应担任丐帮帮主,条件是福运来的好酒好菜必须向他免费供应,我异常的肉疼,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大会举行得非常顺利,意想不到的是莫老头直接将帮主之位传给了莫言,这样一来,莫言实力尤为大增,莫老头以为他可以一身轻松,我威逼利诱,把他扣下来,让他教那些乞丐练兵,他龇牙咧嘴,我淡笑以对,没办法,他只好教他们耍一些基本功。
然后,我就开始了像陀螺一般忙的团团转的生活,偶尔回想起与萧晨一起的日子,感觉有些失落,他订婚以后,我们的距离又会远了些吧!
莫言不再进山闭关修炼,而是和我挑选的精英一起训练,越来越有将领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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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也不知陈家得罪了谁,反正一夜之间这条街一场大火被烧了个精光,陈家上下也被杀了个精光,没留一个活口,没人知道为什么陈家会覆灭,但他们所知道的是原来繁华一时的富贵街成为了无人区,这里很少有人经过,迷信的说法认为这里闹鬼,所以无人接管,便一直荒废着。
渐渐地,有眼光的乞丐瞄准了这块风水宝地,越聚越多,富贵街成了乞丐街。
秦剑便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既然有名有姓,估计也是有故事的。因会些拳脚功夫,为人勇猛,他在乞丐街成了石头他们十几个少年的首领,可乞丐在权贵眼里,甚或在平头百姓眼里,那是极卑微的生物,任你多风光,出了乞丐街,却连反抗都不行。
那群少年十分感谢我救了秦剑,我将带来的药品和身上所有琐碎的银子全都留给了他们,心情略显沉重地离开了。
这算是我第一次直面极度贫穷,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一条街的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麻木的或躺或卧,或依墙而立,谈不上是绝望了,已相当于行尸走肉。
看着尾随在马车旁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我只能无动于衷。
回顾府的路上我忽然有了一个异常大胆的念头。
“你想接收乞丐街?”萧晨满脸的不可思议,走过来探我的额头,“没发烧呀!”
打掉他的手,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你才发烧呢,我是真觉得那条街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虽说可能前期投资较大,但谁能保证过个三五载的,它的利润不成倍往上翻哪!”
“一,你这投资不是较大,是很大好吗;二,你能保证它一定盈利吗?三,乞丐街的乞丐你又打算怎么处置?”
我定定看了他一眼,“你就说帮不帮吧!反正我是一定要做的,而且一定会做到。”
他无力翻白眼,“我还有的选吗?”
我撇过头偷偷地笑了,就知道他一定会帮我。
去信给父亲,询问他的意见,他立马让人送了银子过来,有爹就是好。另外,他也带给我一个消息:萧家意欲与卫州卓家联姻,准确地说,是萧晨和卓语嫣的婚事,卓家在卫州也算是和萧家能够并驾齐驱的豪门大户,卓语嫣是卫州第一美女,与萧晨郎才女貌,两家珠联璧合。
不知怎么,我的心沉了下去。
☆、第 21 章
照理说,江湖大大小小门派林立,怎么着,人口不在少数的乞丐们也该有自己的丐帮吧,可它真的没有,没有正好,给了我可趁之机。
“那啥,你就勉为其难,当一当这丐帮的帮主呗。”我拿着两个油乎乎香喷喷的鸡腿,使劲地在莫老头眼前晃着,使劲地引诱他答应做丐帮的帮主。
莫老头望着那俩鸡腿,表情异常地纠结,“你也说是勉为其难了,我清闲惯了,实在不想再管一些杂七杂八的事。”
“当帮主你有好处的,也没你想像中那样麻烦,若是想吃鸡腿了,吩咐手下的给你弄来,若是想清闲,好办哪,你可以找一个代帮主,或者直接推选出一个新帮主,丐帮出啥大事了,你才出来主持一下大局。再者,这是助人为乐,让那些绝望的乞丐们意识到,原来做一名乞丐也很有前途,这是多么高尚的一件事,活了大半辈子的您也有被人依靠的一天,您会觉得非常有成就感,非常自豪的。”我说的天花乱坠,唾沫横飞,末了,打起手势,“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
他还是望着我手里的鸡腿,咽了一口唾沫,“让我吃完这俩鸡腿先。”说完,我手上的鸡腿不见了,人凌波微步,没了。
我无语望苍天,而后安慰自己,没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以鸡腿再诱兮。
我找人专门去做了一根比较结实的打狗棒,洪七公的打狗棒法我是学不来了,可以找莫老头重新开创一套嘛!
对于那些乞丐们,我的考虑是这样的,给他们三种选择,一,他们继续他们目前乞讨生活,但我会给他们换一个生活条件更好的地方;二,让他们加入丐帮,让他们成为有组织有纪律的人;三,我在烟城正缺人手,可以同他们签订合约,成为顾家的一份子,帮助顾家事业再上一层楼,工资待遇不低哟!
当然,如果碰上钉子户,宁死不答应者,就休怪我翻脸无情,采取强硬手段了,嘿嘿!
然后我开始两手准备,一方面寻找愿意投资乞丐街的商户,希望能集聚资金,加强合作;另一方面开始着手整顿乞丐街。
乞丐街的乞丐们少说有几百人,而其中的大部分表示愿意进入顾家,这样一来,我在烟城的开销那不是特别大,是相当大!剩下的人愿意加入丐帮,那我还得花钱,给他们建立一个总坛什么的,地点就设在莫老头的地盘上,用于举行一年一度的丐帮大会,幸好没碰见钉子户。
秦剑他们十几个少年,还有乞丐里的少壮派,我在烟城寻了一个私密地方,类似于天然洞穴什么的,白天让他们开山砸石,官方说法是要踏平山头,建一处山庄啥的,晚上则负责练兵。
当初开玩笑说要帮莫言建立一支军队,如今倒还真做成了,兵虽不多,可我要他们成为以一敌十的精英中的精英,莫言啊莫言,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姑奶奶这可是下了重金血本,一定要造反成功。
萧晨同我逐一拜访烟城的富商,自从知道他订婚的消息,我就有意与他保持一些距离。
大概忙了一个多月,乞丐街已经清理完垃圾,开始动工修建新房,陆续有富商愿意投资乞丐街,山里的兵也已开始操练起来,我的新报社也重新开张,萧晨家里早已来了信,催他回去。
我到聚宝斋专门打造了一对金手镯,在萧晨要走的那一天,递给他。
他诧异的看着我,“听说你要订婚了,祝贺你,这是送给你未婚妻的礼物。”
他深深地看着我,弄得我浑身不自在,过了半晌,忽的大笑起来,而后委屈地问道:“怎么没有我的礼物? ”
我松了一口气,随即捶了他一肩膀,“咱俩谁跟谁呀!”
送走萧晨,我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此外,丐帮总坛修好了,我将召开丐帮大会的时间定在了九月初九,软磨硬泡,莫老头最终答应担任丐帮帮主,条件是福运来的好酒好菜必须向他免费供应,我异常的肉疼,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
大会举行得非常顺利,意想不到的是莫老头直接将帮主之位传给了莫言,这样一来,莫言实力尤为大增,莫老头以为他可以一身轻松,我威逼利诱,把他扣下来,让他教那些乞丐练兵,他龇牙咧嘴,我淡笑以对,没办法,他只好教他们耍一些基本功。
然后,我就开始了像陀螺一般忙的团团转的生活,偶尔回想起与萧晨一起的日子,感觉有些失落,他订婚以后,我们的距离又会远了些吧!
莫言不再进山闭关修炼,而是和我挑选的精英一起训练,越来越有将领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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